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本案书记员

本案审判员

本案公诉人

本案被告人

本案庭审现场
12月27日9:30,大兴法院审理“男子入户盗窃 涉嫌盗窃罪被公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09:31:42]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涉嫌犯盗窃罪一案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并参与!
    [09:32:13]
  • [主持人]: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案件基本案情。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17日15时许,被告人刘某携带开锁工具,撬锁进入北京市大兴区某小区房屋内,盗窃人民币现金1000元及粉色水晶吊坠1个,琥珀吊坠1个,银项坠1个(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280元),后被赶回家中的事主王某发现并报警将其抓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09:34:59]
  • [主持人]:
    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代理审判员张鑫磊独任审判,书记员童丽君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京玉出庭支持公诉。
    [09:36:44]
  • [主持人]:
    现在法庭已经做好准备,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
    [09:38:54]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第一、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员许可。第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像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③不得发言、提问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第三、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第四、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第五、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由司法警察执行。
    [09:40:54]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就坐。
    请坐下,报告审判员,被告人刘某已提到候审。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开庭工作准备就绪,可以开庭。
    [09:44:28]
  • [审判员]:
    传被告人刘某到庭。
    [09:46:36]
  • [审判员]: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被告人姓名?
    [09:50:58]
  • [被告人]:
    刘某。
    [09:52:02]
  • [审判员]:
    有无别名(化名)?
    [09:54:26]
  • [被告人]:
    没有。
    [09:54:35]
  • [审判员]:
    你的出生日期?
    [09:54:49]
  • [被告人]:
    19**年*月**日。
    [09:54:59]
  • [审判员]:
    身份证号码?
    [09:55:17]
  • [被告人]:
    11****************。
    [09:55:26]
  • [审判员]:
    民族?
    [09:56:00]
  • [被告人]:
    某族。
    [09:56:08]
  • [审判员]:
    出生地?
    [09:56:18]
  • [被告人]:
    北京市。
    [09:56:27]
  • [审判员]:
    户籍所在地?
    [09:56:44]
  • [被告人]:
    北京市丰台区某里**栋。
    [09:56:52]
  • [审判员]:
    文化程度?
    [09:57:14]
  • [被告人]:
    小学。
    [09:57:23]
  • [审判员]:
    职业?
    [09:57:38]
  • [被告人]:
    无业。
    [09:57:46]
  • [审判员]:
    政治面貌?
    [09:57:54]
  • [被告人]:
    群众。
    [09:58:02]
  • [审判员]:
    以前是否受过行政或法律处分,处分的种类、时间?
    [09:58:23]
  • [被告人]:
    1988年因为伤害被劳动教养;1991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曾因吸食毒品,1997年10月被劳动教养二年;因伤害,199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犯盗窃罪,2001年3月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因犯贩卖毒品罪,2011年11月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犯盗窃罪,2013年9月12日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14年5月11日刑满释放。
    [09:58:33]
  • [审判员]:
    1988年和1991年的前科你当时是否成年?
    [09:59:51]
  • [被告人]:
    我当时没有成年,是未成年人。
    [10:00:03]
  • [审判员]:
    你被羁押的时间,涉嫌什么罪名?
    [10:00:19]
  • [被告人]:
    2017年10月17日被羁押,涉嫌盗窃罪。
    [10:00:30]
  • [审判员]:
    你被拘留的日期?
    [10:00:42]
  • [被告人]:
    2017年10月18日被拘留。
    [10:00:52]
  • [审判员]:
    你被逮捕的时间?
    [10:01:30]
  • [被告人]:
    2017年11月1日被逮捕。
    [10:01:47]
  • [审判员]:
    现在被羁押在哪里?
    [10:01:57]
  • [被告人]:
    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
    [10:02:08]
  • [审判员]:
    是否收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的时间?
    [10:02:29]
  • [被告人]:
    2017年12月19日收到的,收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已经够三天。
    [10:02:44]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涉嫌犯盗窃罪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代理审判员张鑫磊独任审判,书记员童丽君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京玉出庭支持公诉。
    [10:02:53]
  • [审判员]:
    被告人刘某,你是否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吗?
    [10:03:44]
  • [被告人]:
    我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
    [10:05:07]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即认为审判人员、公诉人、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或者认为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回避。
    被告人刘某,你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0:05:17]
  • [被告人]:
    听清了。不申请。
    [10:05:57]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根据的有关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刘某,你听清了吗?
    [10:06:12]
  • [被告人]:
    听清了。
    [10:06:27]
  • [审判员]: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某为你提供法律帮助,你是否受到法律帮助了?
    [10:06:36]
  • [被告人]:
    是的。
    [10:07:04]
  • [审判员]:
    开始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0:07:13]
  • [公诉人]:
    (详见起诉书)。2017年10月17日15时许,被告人刘某携带开锁工具,撬锁进入北京市大兴区某小区房屋内,盗窃人民币现金1000元及粉色水晶吊坠1个,琥珀吊坠1个,银项坠1个(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280元),后被赶回家中的事主王某发现并报警将其抓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10:08:08]
  • [审判员]:
    公诉人对起诉书有无补充或变更。
    [10:08:43]
  • [公诉人]:
    有。起诉书第一页第一自然段被告人前科部分涉及未成年人的部分去掉,第二页第二自然段事实部分变更为某小区。
    [10:08:52]
  • [审判员]:
    被告人刘某,你听清了吗?
    [10:09:12]
  • [被告人]:
    听清了。
    [10:09:23]
  • [审判员]:
    被告人刘某,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与当庭宣读的起诉书内容一致吗?
    [10:09:41]
  • [被告人]:
    一致。
    [10:09:51]
  • [审判员]:
    被告人刘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
    [10:10:00]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10:10:09]
  • [审判员]:
    下面作当庭陈述。
    [10:10:28]
  • [被告人]:
    2017年10月17号15时许,我在网上卖了一套开锁工具,我家里的锁被我实验过了,我想找其他家试验一下,就去了某小区,我把门打开后,我起了贼心了,到卧室看到床旁边有个柜子,柜子里面有个黑色的手包,包里面有钱,我就装到我的包里了,把黑色的包就扔在床边了,我就出门了,我刚出门的时候事主回来了,问我来找谁,我觉得他是事主我就开始跑,事主喊抓小偷,正好楼下有几个保安,就把我按住了。
    [10:10:37]
  • [审判员]:
    公诉人对被告人刘某有讯问吗?
    [10:11:11]
  • [公诉人]:
    有,被告人你怎么被抓获的?
    [10:11:35]
  • [被告人]:
    在楼下被保安抓住的。
    [10:11:54]
  • [公诉人]:
    你反抗了吗?
    [10:12:14]
  • [被告人]:
    没有。
    [10:12:24]
  • [公诉人]:
    讯问完毕。
    [10:12:32]
  • [审判员]:
    被告人刘某,法庭问你几个问题希望你如实回答。
    [10:12:40]
  • [被告人]:
    好的。
    [10:12:53]
  • [审判员]:
    你在公安机关作的供述属实吗?
    [10:13:10]
  • [被告人]:
    属实。
    [10:13:19]
  • [审判员]:
    盗窃使用的工具哪来的?
    [10:13:30]
  • [被告人]:
    在网上买的。
    [10:13:55]
  • [审判员]:
    都偷着什么东西了?
    [10:14:04]
  • [被告人]:
    现金和银色的挂坠。
    [10:14:11]
  • [审判员]:
    被盗物品的取向?
    [10:14:27]
  • [被告人]:
    发还事主了。
    [10:14:40]
  • [审判员]:
    你当场被抓,当时东西在哪里?
    [10:14:48]
  • [被告人]:
    在我的包里。
    [10:14:56]
  • [审判员]:
    到案后是否如实供述你的行为了?
    [10:15:04]
  • [被告人]:
    是的。
    [10:15:12]
  • [审判员]:
    下面控辩双方举证质证,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证据。
    [10:15:31]
  • [公诉人]:
    被告人刘某供述,卷1第23-29页、31-35页、36-40页、41-44页、45-49页。
    被害人王某陈述,卷2第31-34页。
    证人陈某证言,卷2第37-40页。
    [10:15:50]
  • [审判员]:
    被告人刘某听清了吗,有意见吗?
    [10:18:25]
  • [被告人]:
    听清了,没有意见。
    [10:18:37]
  • [审判员]:
    公诉人继续举证。
    [10:18:46]
  • [公诉人]:
    鉴定材料,卷3第6-25页。
    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卷2第8-18页。
    搜查笔录,卷1第10页。
    [10:18:55]
  • [审判员]:
    被告人刘某听清了吗,有意见吗?
    [10:19:16]
  • [被告人]:
    听清了,没有意见。
    [10:19:30]
  • [审判员]:
    公诉人继续举证。
    [10:19:39]
  • [公诉人]:
    扣押清单,卷1第11页、14页。
    发还清单,卷1第18页。
    释放通知书,卷1第56页。
    前科刑事判决书,卷1第57-62页、63-65页。
    照片,卷2第19-30页。(出示)
    110接处警记录,卷2第1页。
    受案登记表、回执单,卷2第2-3页。
    到案经过,卷2第6-7页。
    身份信息,卷1第50-51页。
    工作记录,卷2第46页。
    工作记录,卷2第48页。
    光盘六张,卷4。
    [10:19:58]
  • [审判员]:
    被告人刘某听清了吗,有意见吗?
    [10:21:12]
  • [被告人]:
    听清了,没有意见。
    [10:21:28]
  • [审判员]:
    公诉人继续举证。
    [10:21:38]
  • [公诉人]:
    证据出示完毕。
    [10:22:16]
  • [审判员]:
    被告人刘某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10:22:25]
  • [被告人]:
    没有。
    [10:23:18]
  • [审判员]:
    是否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被告人刘某,有上述申请吗?
    [10:23:37]
  • [被告人]:
    没有。
    [10:23:57]
  • [审判员]:
    被告人刘某你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是否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者有他人犯罪的线索?
    [10:24:06]
  • [被告人]:
    没有。
    [10:24:18]
  • [审判员]:
    以上出示的证据材料,经当庭质证没有异议的,本庭作为有效证据予以确认。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0:24:29]
  • [公诉人]:
    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证实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请法庭依据相关证据及被告人刘某当庭表现依法判处。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建议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系累犯,建议从重处罚。建议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
    [10:25:05]
  • [审判员]:
    被告人卷宗里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你签的吗?
    [10:26:34]
  • [被告人]:
    是我签的。
    [10:26:52]
  • [审判员]:
    被告人刘某自行辩护。
    [10:27:00]
  • [被告人]:
    没有。
    [10:27:10]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刘某作最后陈述。
    [10:27:34]
  • [被告人]:
    我知道错了,希望法官给我一次机会,我认罪、认罚,这次我真的长记性了。
    [10:27:46]
  • [审判员]:
    你知道你因为盗窃被处理两次具体是因为什么吗?
    [10:27:56]
  • [被告人]:
    2001年也是入室盗窃,2013年也是入室盗窃。
    [10:28:08]
  • [审判员]:
    希望你能真正的吸取教训。
    [10:28:24]
  • [被告人]:
    好的。
    [10:29:15]
  • [审判员]:
    休庭,被告人刘某核对笔录,在开庭笔录上签字。
    [10:29:25]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0:29:44]
  • [主持人]:
    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大兴法院技术室提供的技术支持,感谢刑二庭刘洋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0:29:56]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0: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