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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6日09:00直播奉贤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嫌放火罪案
-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略)[08:56:32]
- [审判长]:传被告人王某到庭。[09:03:54]
- [审判长]: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被告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单位、职业、家庭住址?[09:07:19] - [被告人]:被告人王某,身份信息略。[09:07:40]
- [审判长]:是否曾受到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09:07:59]
- [被告人]:没有[09:08:08]
- [审判长]: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09:08:27]
- [被告人]:因涉嫌放火罪,2017年6月12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事拘留,2017年8月18日批准逮捕并于同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执行。[09:08:37]
- [审判长]:是否收到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09:08:48]
- [被告人]:收到。[09:11:48]
- [审判长]:犯罪事实是否有意见?[09:11:59]
- [被告人]:是的有意见,我是为了自杀[09:12:16]
- [审判长]: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今天对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放火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09:12:27]
- [审判长]:本庭由审判员余红独任审理,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书记员刘丹担任法庭记录。
今天出庭支持公诉的是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周邵鹏[09:12:37]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被告人、辩护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提出理由要求调换。
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09:12:52] - [被告人]:不需要。[09:13:02]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在庭审中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二、可以自行辩护;
三、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被告人,法庭宣布的上述各项诉讼权利,听清楚了没有?[09:13:14] - [被告人]:听清。[09:13:23]
- [审判长]:法庭现在开始调查事实。现在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09:13:32]
-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略)[09:13:41]
- [审判长]: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有无异议?[09:13:54]
- [被告人]:我是想自杀,所以点燃了被子,不是故意要放火。[09:16:06]
- [审判长]:被告人,根据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条规定,人民法院将依法对你作出有罪判决,如你自愿认罪的,人民法院可对你酌情从轻处罚,你听清楚了没有?[09:25:24]
- [被告人]:听清。[09:25:29]
- [审判长]:公诉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需要向被告人讯问?[09:25:37]
- [公诉人]:刚才讲到想自杀是什么原因?[09:25:48]
- [被告人]:我没工作,房东让我五点之前搬出去。所以想自杀。[09:25:59]
- [公诉人]:房间里有什么?[09:26:09]
- [被告人]:我自己的生活用品。[09:26:18]
- [公诉人]:被子点着了?[09:26:26]
- [被告人]:是的。[09:26:33]
- [公诉人]:火大么?为什么要出去?[09:26:41]
- [被告人]:不大,但是烟熏的受不了。[09:26:49]
- [公诉人]:拿菜刀干嘛?[09:26:58]
- [被告人]:找房东。[09:27:06]
- [公诉人]:你到了外面,去扑火了么?[09:27:13]
- [被告人]:扑了。[09:27:22]
- [公诉人]:后来民警到了现场。[09:27:31]
- [被告人]:是的[09:27:40]
- [公诉人]:房间里有被子,电线,电视机。你知道防火有什么后果?[09:27:48]
- [被告人]:我想自杀,所以没想后果。[09:27:57]
- [公诉人]:火是你故意点的?[09:28:08]
- [被告人]:不是,我想自杀。[09:28:17]
- [公诉人]:你是被警方控制的吗?[09:28:25]
- [被告人]:我是坐着等警察来的。[09:28:34]
- [公诉人]:你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么?[09:28:42]
- [被告人]:愿意[09:28:51]
- [公诉人]:有检举揭发其他人么?[09:29:00]
- [被告人]:没有。[09:29:15]
-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需要讯问被告人?[09:29:22]
- [辩护人]:审判长问你是不是故意放火?[09:31:00]
- [被告人]:火是我点的。[09:31:07]
- [辩护人]:点火以后在房间里坐着。[09:31:15]
- [被告人]:是的[09:31:23]
- [辩护人]:为什么报警了还不走?知道有警察来?[09:31:32]
- [被告人]:是的。我以为房东吓唬我的。[09:31:42]
- [审判长]:你想自杀,所以放火。火是你点的么?[09:31:51]
- [被告人]:火是我点的。[09:32:00]
-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检举揭发他人犯罪?[09:32:07]
- [被告人]:没有。[09:32:14]
-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向法庭举证。[09:32:21]
- [公诉人]:证据略[09:32:29]
-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无意见?[09:32:38]
- [被告人]:没有。[09:32:47]
- [辩护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意见?[09:32:55]
- [辩护人]:没有。[09:33:20]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09:33:26]
- [公诉人]:证据略[09:33:37]
-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无意见?[09:33:51]
- [被告人]:没有。[09:33:58]
- [审判长]: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意见?[09:34:05]
- [辩护人]:没有。[09:34:13]
- [审判长]:法警把现场照片给被告人看一下。看下房间里已经成垃圾堆。杂乱不堪。[09:35:19]
-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意见?[09:36:10]
- [被告人]:没有[09:36:31]
- [辩护人]:辩护人有无意见?[09:36:37]
- [辩护人]:没有。[09:36:45]
- [公诉人]:对被告人精神鉴定,被告人无异常。[09:36:53]
- [审判长]:对精神鉴定,有无意见?[09:37:27]
- [被告人]:没有[09:37:52]
-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么?[09:38:00]
- [辩护人]:没有。[09:38:09]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09:38:17]
- [公诉人]:证据略[09:38:33]
-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无意见?[09:38:42]
- [被告人]:没有。[09:39:03]
- [审判长]: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意见?[09:39:11]
- [辩护人]:没有。[09:39:21]
-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证据向法庭出示?[09:41:56]
- [被告人]:没有。[09:42:05]
-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证据向法庭出示?[09:42:14]
- [辩护人]:没有。[09:42:22]
- [审判长]:公诉人刚才当庭宣读和出示的证据,经法庭质证,合法有效,法庭予以确认。[09:42:33]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09:42:43]
- [公诉人]:被告人王某以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褥点火的后果,是可以预见的。就算是想自杀,也是放火的动机。但是对于后果是放任的。被褥着火以后,放在床上。已经有明火,并浓烟滚滚。房间里物品都被烧毁。客观上对公共安全产生了威胁。无论从主观还是从客观。被告人放火行为,都危害公共安全,完全构成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放火尚未发生严重后果。量刑上可以进行考虑。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是成年人,点燃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09:43:22]
- [审判长]:被告人你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对罪名和量刑有无意见?[09:49:43]
- [被告人]:没有。[09:50:31]
-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发表辩护意见。[09:59:39]
- [辩护人]:1.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无异议,对量刑有意见。
火苗并无蔓延,没有危机房屋。 火苗燃烧不长,客观损失有限。
仅燃烧了被子,没有严重后果。
2.被告人主观心态,被告人是属于激情犯罪,而不是预谋犯罪。想自杀是一时冲动,产生后果。
3.白天放火,也知道周围有人。只是一时冲昏头脑。
4.没有用恶劣的手段,并没有泼汽油。受不了烟熏,才跑出屋。
5.被告人是在何种情况下到案。被告人是知道公安机关过来的情况下,在原地等待。是否考虑有自首情节。
6.表现良好,初犯偶犯。
7.从前并无犯罪史。
请求从轻处罚。[09:59:44] -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答辩意见?[09:59:55]
- [公诉人]:1关于火势,后果:并无严重后果,但是已经威胁到了公共后果。从火势来看已经浓烟滚滚,已经有明火。电线被褥都已烧坏,会造成火势继续扩大的威胁。
2.公诉人不认为是自首。被告人认为房东是吓唬自己,所以并未理睬。房东多次敲门,说要打电话报警后,才放火。还要拿菜刀。被告人都并没有要自首。直到民警将其控制。主观客观都没自首情节。[10:00:02] -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其他意见?[10:00:20]
- [被告人]:没有。[10:00:27]
- [辩护人]:辩护人有无其他意见?[10:00:41]
- [辩护人]:没有。[10:00:50]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最后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10:00:58]
- [被告人]:没有。[10:01:08]
- [审判长]:休庭十分钟,把被告人压入候审室。[10:01:26]
- [审判长]: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法庭核实了本案的事实,并对本案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现在对王某放火一案进行一审当庭宣判。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以上是口头判决,判决书将在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退庭后,被告人应当阅看庭审笔录,如记载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要求补充或更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捺印。[10:07:20] -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楚了没有?[10:08:38]
- [被告人]:清楚了。[10:08:47]
- [审判长]:将被告人还押,闭庭。[10:08:55]
- [主持人]:直播结束!谢谢观看!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直播,不具有法律效力![1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