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席

公诉人

被告人
2017年12月27日09:10直播奉贤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案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略)
    [09:05:54]
  • [审判长]:
    传被告人徐某到庭。
    [09:09:58]
  • [审判长]: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被告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单位、
    职业、家庭住址?
    [09:10:15]
  • [被告人]:
    徐某,男,详细信息略。
    [09:10:38]
  • [审判长]:
    是否曾受到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
    [09:10:50]
  • [被告人]:
    无。
    [09:11:00]
  • [审判长]:
    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
    被:2017年2月15日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事拘留,2017年3月7日被该局取保候审。
    [09:11:09]
  • [审判长]:
    何时收到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09:11:23]
  • [被告人]:
    8月15日收到。
    [09:11:33]
  • [审判长]: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今天对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简易程序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09:13:34]
  • [审判长]:
    由胡秀华担主审本案,书记员孙高英担任记录。
    今天出庭支持公诉的是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林洁。
    [09:15:12]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被告人、辩护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提出理由要求调换。
    [09:15:22]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09:15:38]
  • [被告人]:
    不需要。
    [09:15:48]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在庭审中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二、可以自行辩护;
    三、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09:15:56]
  • [审判长]:
    被告人,法庭宣布的上述各项诉讼权利,听清楚了没有?
    [09:16:12]
  • [被告人]:
    听清。
    [09:16:20]
  • [审判长]:
    法庭现在开始调查事实。现在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09:16:29]
  • [公诉人]:
    宣读起诉书(略)。
    [09:20:55]
  • [审判长]:
    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有无异议?
    [09:21:01]
  • [被告人]:
    没有。
    [09:21:09]
  • [审判长]:
    是否自愿认罪?
    [09:21:17]
  • [被告人]:
    自愿认罪。
    [09:21:25]
  • [审判长]:
    公诉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需要向被告人讯问?
    [09:21:32]
  • [公诉人]:
    不需要。
    [09:21:40]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
    [09:21:47]
  • [被告人]:
    没有。
    [09:24:34]
  • [审判长]:
    怎么区分正常开票和虚开。
    [09:24:43]
  • [被告人]:
    已经开了一部分。正常往来的开一张。虚开另一张。对方把虚开打我账上,然后我们把钱再打回他们账上。
    [09:24:51]
  • [审判长]:
    业务来往的帮你开的那人,姓什么?
    [09:25:13]
  • [被告人]:
    姓张
    [09:25:28]
  • [审判长]:
    幅度在多少?
    [09:25:35]
  • [被告人]:
    8%-9%
    [09:25:42]
  •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向法庭举证。
    [09:25:50]
  • [公诉人]:
    证据略
    [09:25:58]
  • [审判长]:
    是否把发票都提供公安了。
    [09:26:06]
  • [被告人]:
    [09:26:14]
  • [审判长]:
    公诉人,原本是47份,现在举证32份。
    [09:27:11]
  • [审判长]:
    编号9-16.剩下的32份是起诉金额。公诉人检举了一部分进行指控。检察院没有指控的15份,也属于虚开。
    [09:27:20]
  • [审判长]:
    是否变更和追加起诉?
    [09:27:34]
  • [公诉人]:
    本案中不另行追加。
    [09:27:44]
  • [审判长]:
    被告人对公诉人所宣读的证据有什么意见?
    [09:27:58]
  • [被告人]:
    没有。
    [09:28:06]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证据向法庭出示?
    [09:28:14]
  • [被告人]:
    没有。
    [09:28:23]
  • [审判长]:
    公诉人当庭宣读的证据,经法庭质证,合法有效,法庭予以确认。
    [09:30:32]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09:30:37]
  • [公诉人]:
    被告人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让他人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三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徐某能自愿认罪,并已补缴相应税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
    [09:30:45]
  • [审判长]:
    被告人你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
    [09:30:57]
  • [被告人]:
    我们刚开始也不太清楚这个事实,企业里也压力大。犯了错,不应该做的。发现问题后,该补缴的也补了,该罚款的,我也配合。那个工厂我也不干了,在外面打工。请求法庭从轻处理。给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09:31:06]
  • [审判长]: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最后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
    [09:31:21]
  • [被告人]:
    请审判长从轻处理。
    [09:31:30]
  • [审判长]:
    现在休庭五分钟,合议庭评议后进行宣判。
    [09:31:38]
  • [审判长]:
    现在继续开庭。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法庭核实了本案的事实、证据,又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的意见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现在对被告人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进行一审当庭宣判。判决如下:
    被告人徐某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并处缓刑2年6个月。 罚金15万元。
    以上是口头判决,判决书将在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退庭后,被告人应当阅看庭审笔录,如记载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要求补充或更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捺印。现在闭庭。
    [09:34:24]
  • [审判长]:
    被告人听清楚了没有?
    [09:39:05]
  • [被告人]:
    清楚了。
    [09:39:13]
  • [审判长]:
    将被告人徐某还押,闭庭。
    [09:39:21]
  • [主持人]:
    直播结束!谢谢观看!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09: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