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庭审现场

公诉人

被告人

庭审全景
3月29日14时,海淀法院审理“强占房屋不腾退 女子拒执被公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4:55:20]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李偲偲。
    [14:56:20]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强占房屋不腾退 女子拒执被公诉”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4:59:34]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审判长王冲。
    [15:02:55]
  • [主持人]:
    王冲,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15:03:53]
  • [主持人]:
    了解了法官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5:05:20]
  • [主持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6月份,被告人陈某(女)搬进蒋女士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某小区房屋内,2013年7月30日蒋女士去世,被告人陈某继续居住在该房内并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要求确认该房屋归其所有的诉讼,后其诉讼请求被判决驳回,但被告人陈某仍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海民初字第4038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人陈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该房屋腾空,交还刘女士、刘先生,将房屋所有权证及蒋女士的户口本一并交还。被告人陈某不服该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生效。海淀法院于2016年10月12日在涉案房屋门上张贴公告,责令被告人陈某于公告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迁出房屋。被告人陈某在有能力执行判决的情况下仍然拒绝腾退房屋。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
    [15:06:05]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5:07:42]
  • [书记员]:
    现在宣读法庭纪律: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 不得发言、提问;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09:48]
  • [审判长]:
    现查明受审被告人情况。 被告人姓名陈某,女,1965年出生,汉族, 出生地辽宁省丹东市,初中文化程度,无业。
    [15:12:58]
  • [审判长]:
    被告人何时何地受过审判或法律处分?何时何地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
    [15:13:53]
  • [被告人]:
    党员。
    [15:15:28]
  • [审判长]:
    羁押时间是什么时候?
    [15:16:10]
  • [被告人]:
    2017年10月11日。
    [15:16:38]
  • [审判长]:
    逮捕时间、逮捕原因和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15:19:37]
  • [被告人]:
    逮捕时间是2017年11月3日,原因是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时间是2018年1月29日。
    [15:20:15]
  • [审判长]:
    现在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本法庭由审判员王冲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孟珊珊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蕊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远方出庭为陈某辩护。你是否听清了?
    [15:23:59]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15:30:21]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辩护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进行辩护;被告人有权作出最后陈述。被告人是否明白了吗?
    [15:30:49]
  • [被告人]:
    听明白了。
    [15:31:56]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15:32:16]
  • [被告人]:
    不申请回避。
    [15:32:51]
  • [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15:33:15]
  • [辩护人]:
    不申请回避。
    [15:34:22]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5:34:47]
  • [公诉人]:
    现在宣读京海检轻罪刑诉(2018)108号起诉书。被告人陈某系外地来京人员,其与本案被继承人蒋某某在公园遛弯的过程中相识。蒋某某系孤寡老人,有一个在外工作的儿子和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女儿。2013年6月份,被继承人蒋某某以身体患病需要人照顾为由让陈某搬进了蒋某某位于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院303号的房屋。2013年7月26日蒋某某立下遗嘱将蒋某某在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院的房屋赠与了陈某。2013年7月30日蒋某某去世。陈某继续居住在该房内并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要求确认该房屋归其所有的诉讼,后其诉讼请求被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但被告人陈某仍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后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海民初字第4038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陈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将其占据的位于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院303号房屋腾空,交还蒋某某的女儿刘某某、儿子刘某某,并将房屋所有权证及蒋某某的户口本一并交还。陈某不服该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生效。
    [15:36:24]
  • [公诉人]:
    由于陈某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腾房义务,权利人依法向海淀法院申请执行。海淀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员多次找陈某谈话要求其履行义务,但陈某认为判决不公始终拒绝腾退房屋。海淀法院执行局于2016年10月12日在涉案房屋门上张贴公告,责令被告人陈某于公告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迁出房屋。但被告人陈某在有能力执行判决的情况下仍然拒绝腾退房屋。后海淀法院执行局认为因陈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于2017年10月11日在上述涉案房屋内将陈某抓获。2018年1月29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15:37:19]
  • [审判长]:
    被告人听清了吗?
    [15:38:05]
  • [被告人]:
    听清了。
    [15:38:44]
  • [审判长]:
    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被告人收到的是否一致?
    [15:39:10]
  • [被告人]:
    一致。
    [15:40:06]
  • [审判长]:
    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是否有异议?
    [15:40:27]
  • [被告人]:
    有意见。拘留我的时候,预审我的警察问我有没有能力腾退房屋。我说我没有能力腾退。但是我发现跟文字不一致。
    [15:41:58]
  • [审判长]:
    公诉人向被告人讯问。
    [15:42:50]
  • [公诉人]:
    被告人家里都有谁?
    [15:43:18]
  • [被告人]:
    我孩子,我爱人,我。
    [15:43:44]
  • [公诉人]:
    你有工作吗?
    [15:44:07]
  • [被告人]:
    有,在原单位质量处,现已退休,退休金不到2000元。我丈夫也退休了,在电视机厂,他也有退休金。
    [15:44:33]
  • [公诉人]:
    你住在哪里?
    [15:45:30]
  • [被告人]:
    我婆婆的房子。
    [15:45:55]
  • [公诉人]:
    你什么时候来的北京?
    [15:46:20]
  • [被告人]:
    2007年,来照顾儿子。
    [15:46:40]
  • [公诉人]:
    来北京时住在哪里?
    [15:47:09]
  • [被告人]:
    儿子在哪里打工,我就住在那里。
    [15:47:46]
  • [公诉人]:
    被告人在涉案房屋内都有什么东西?
    [15:48:20]
  • [被告人]:
    就是生活用品。
    [15:49:39]
  • [公诉人]:
    有家具电器吗?
    [15:50:03]
  • [被告人]:
    有电脑、微波炉。
    [15:50:32]
  • [公诉人]:
    你有能力腾退房屋吗?
    [15:51:09]
  • [被告人]:
    我没有。但在起诉书上写的是我有能力腾退。
    [15:51:33]
  • [公诉人]:
    为什么没有能力腾退?
    [15:52:18]
  • [被告人]:
    我对法院判决有异议。一审我已经胜诉了。蒋老师当时跟我说,房子给你了,我现在没有实现他的遗言。另外,我是一名癌症患者,四处求医,我没有钱。还有,执行局发布公告让我腾退房屋后,蒋某之子将我的后背捅伤了。这种情况下我不可能腾退。这就是我没有腾退房屋能力的原因。
    [15:54:48]
  • [公诉人]:
    你有退休金,并且房屋只有一些个人生活用品,你搬离这个房子并不困难。为什么不搬出去?
    [15:56:03]
  • [被告人]:
    我有癌症,我没有钱。另外我也没有能力请律师。
    [15:56:52]
  • [公诉人]:
    你虽然患有癌症,但是你也知道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并且这个房屋跟你没有关系。你觉得自己这样不腾退有道理吗?
    [15:57:54]
  • [被告人]:
    法院判决我有异议。我不认同。对方因为房子陷害我的名誉,我的名誉比房子更重要。但是现在我想向法庭道歉,我违反了刑法。我认罪。
    [15:59:09]
  • [辩护人]:
    犯罪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是否本人签的?
    [16:00:16]
  • [被告人]:
    是。
    [16:01:30]
  • [公诉人]:
    被告人是什么时候和蒋某相识的?
    [16:02:31]
  • [被告人]:
    2011年,蒋某出车祸了。我们是好朋友,当时他给我打电话,看病什么的都找我。
    [16:03:06]
  • [公诉人]:
    蒋某为什么请你去他的房子?
    [16:03:40]
  • [被告人]:
    蒋某说自己的病情正在加重,让我辞掉工作,到他那里。我去了一个多月后,他就不能下地了。
    [16:04:28]
  • [公诉人]:
    从你进驻蒋某的房子到他去世,有多长时间?
    [16:06:10]
  • [被告人]:
    一个月。
    [16:06:36]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质证环节。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16:14:19]
  • [公诉人]:
    1、宣读被告人陈某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对于判决书判决执行的内容陈某有能力执行。陈某将户口本返还给刘某某1,但是要求陈某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十七号院二十九号楼房屋腾空交还给刘某某2、刘某某3的判决,陈某没有执行。被告人陈某在公安机关的历次供述中均承认其有能力执行该判决,但是其本人觉得判决不公所以才拒绝执行该判决。
    [16:15:32]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16:17:54]
  • [被告人]:
    没有。
    [16:18:22]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16:18:53]
  • [辩护人]:
    没有。
    [16:19:38]
  • [公诉人]:
    2、物证书证。第一组证据为法院对涉案房屋的相关判决及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情况,证明目的为法院判决要求被告人腾退房屋,被告人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
    [16:20:21]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16:20:46]
  • [被告人]:
    我确实没有能力履行。我对判决有异议。我跟警察说我没有能力腾退,但是最后写了我有能力腾退。
    [16:21:23]
  • [公诉人]:
    辩护人有何意见?
    [16:22:06]
  • [辩护人]:
    询问笔录看不出被告人到底有没有能力腾退。
    [16:22:43]
  • [公诉人]:
    3、涉案房屋的实际执行情况。2016年4月8日海淀法院执行局立案。陈某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曾称就算拿炸弹也不履行,还威胁法官。后陈某将户口本返还给刘某某,但是要求陈某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十七号院二十九号楼房屋腾空交还给刘某某2、刘某某3的判决,陈某没有执行。海淀法院执行局于2016年10月12日在涉案房屋门上张贴公告,责令被告人陈某于公告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迁出房屋。但被告人陈某在有能力执行判决的情况下仍然拒绝腾退房屋。后海淀法院将相关线索移送到海淀公安分局。
    [16:23:37]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16:25:22]
  • [被告人]:
    没有。
    [16:25:54]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16:26:22]
  • [辩护人]:
    没有。
    [16:26:55]
  • [公诉人]:
    4、证据为被告人提出异议情况。执行异议申请书、执行暂缓执行申请书。证明被告人提出申诉。
    [16:27:20]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16:27:55]
  • [被告人]:
    没有。
    [16:28:23]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16:28:49]
  • [辩护人]:
    没有。
    [16:29:13]
  • [公诉人]:
    出示抓获记录。被告人仍旧占用蒋某房屋拒不腾退,在被告人的暂住地将被告人传唤至派出所。
    [16:29:36]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16:30:13]
  • [被告人]:
    没有。
    [16:30:36]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16:30:54]
  • [辩护人]:
    没有。
    [16:31:23]
  • [公诉人]:
    证据出示完毕。
    [16:31:55]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何证据需向本庭出示的?
    [16:32:20]
  • [被告人]:
    没有。
    [16:32:46]
  • [辩护人]:
    没有。
    [16:33:34]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
    [16:46:49]
  • [被告人]:
    不申请。
    [16:47:25]
  • [辩护人]:
    不申请。
    [16:48:57]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6:49:22]
  • [公诉人]:
    审判长、陪审员,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证明我院起诉书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1、被告人陈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2、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3、建议判处一年半以下有期徒刑。
    [16:49:57]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16:51:04]
  • [被告人]: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这次我没有执行法院的判决,向在座的各位道歉。请给我一次机会,我知道错了。我现在可以腾退房屋。我还有癌症,请法庭给我机会。
    [16:51:27]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6:52:05]
  • [辩护人]:
    受被告人委托,我依法担任其辩护人。第一,被告人陈某认罪态度好,她已经明确表示认罪。第二,当庭悔罪态度好;第三,犯罪情节比较简单,没有犯罪前科;第四,起因是民事纠纷,被告人基本上把民事救济的程序都走了一遍。被告人不懂法,现在知道了社会危害性;第五,被告人身体不太好,看守所医疗条件有限;第六,被告人真诚向被害人道歉,且被告其子已经主动腾退房屋。综上,请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16:52:35]
  • [审判长]:
    公诉人还有何要补充的?
    [16:53:11]
  • [公诉人]:
    被告人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都称自己是有执行能力的,但是在今天的庭审中她坚持认为自己是没有执行能力的,这个对本案的审理是非常重要的。
    [16:53:45]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16:54:19]
  • [被告人]:
    我没有执行法院判决,违反了刑法条文,在这里我道歉,请给我一次机会,希望对我从轻处罚。我身患癌症,还有一位年近百岁的婆婆在等我回家,请审判长在量刑时给我减轻。
    [16:54:43]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期宣布。将被告人带下庭。
    [16:55:14]
  • [审判长]:
    下面继续开庭,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听取了被告人的供述,控辩双方出示了证据并进行了质证,被告人未向法庭提供证据,本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控辩双方证据,形式来源合法,内容真实有效,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有关被告人称并无能力履行的辩称,本院经调查,被告人此前有居所,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未如实陈述。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但是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身患疾病,且家中有父母需要赡养,决定从轻处罚。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16:55:55]
  • [审判长]:
    被告人陈某是否听清?
    [16:57:01]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16:57:27]
  • [审判长]:
    本判决为当庭宣判,判决书在闭庭后五日内向你们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你听清楚了吗?
    [16:57:48]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16:58:19]
  • [审判长]:
    现在闭庭,将被告人陈某带下庭。
    [16:58:50]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李森提供摄影支持,王晓丹提供文字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大力支持。
    [17:51:19]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7: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