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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欢迎关注朝阳法院审理的“称作品暂存期间被扣留 艺术家诉酒吧房东返还”案。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秦文柏。[09:24:07]
- [主持人]:下面先介绍一下本案案情。
原告刘女士起诉称:2015年9月25日,我与其他艺术家在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的某酒吧做了为期一个月的当代艺术展览。展览结束后,展出的艺术作品仍然放置在酒吧,由其免费暂时保管。2016年初,因该酒吧与其房东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某商贸公司)发生纠纷,某商贸公司将酒吧锁门,导致上述艺术作品无法取回。
刘女士称,其与酒吧、某商贸公司并无任何经济往来,酒吧仅是免费代为保管艺术作品,现某商贸公司已将上述艺术作品搬到另一间库房,侵犯了其与其他艺术家的财产所有权。
为此,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某商贸公司返还擅自扣留的艺术作品。[09:25:16] - [主持人]:本次庭审即将开始。[09:26:00]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未经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诉讼期间双方不得发生纠纷。
5、携带通讯设备者,须关机。
6、旁听人员不得作证。[09:30:39]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09:33:20]
- [审判长]:请坐下。
现在核对各方出庭人员身份。[09:34:15]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原告刘某,女,自由职业,住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
原告刘某某,男,自由职业,住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未到庭。
刘某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女,自由职业,住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09:39:32] - [被告代理人]:被告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法定代表人许甲,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某,女,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住北京市顺义区。[09:41:11] - [审判长]:今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某、刘某某(以下简称二原告)与被告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案口头裁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宋晓佩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根管、李凤雨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吕高扬担任法庭记录。[09:43:33]
- [审判长]:当事人有如下诉讼权利:1、如实陈述事实和理由;2、提供证据;3、委托代理人;4、撤回起诉和变更诉讼请求;5、提起反诉;6、申请回避。有如下义务: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诉讼秩序;3、接受合法传唤,按时出庭应诉。
各方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09:46:03] - [原、被告各方]:听清了,不申请回避。[09:46:14]
- [审判长]:根据案情审理需要,各方是否同意刘某、刘某某单独主张,将本案拆分成两个案子,但合并审理。[09:46:37]
- [被告代理人]:同意。[09:46:51]
- [审判长]:拆案后,二原告分别陈述诉讼请求。[09:47:03]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我本人的诉讼请求:被告立即返还其擅自扣留的我的7件《兵马俑》雕塑作品(高度:60cm,材料:土陶彩绘,年代:不同年代)、1件《兵马俑》雕塑作品(高度:110cm,材料:土陶彩绘,年代:2010年)、6件《心界》装置作品(年代:2014年,尺寸:32*25*5cm,媒介:综合材料)。共计14件。[09:47:36]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刘某某的诉讼请求:被告立即返还其擅自扣留的2幅《鹰》水墨画(作品年代:2015年,作品尺寸:180*65cm,作品媒介:宣纸 水墨)。[09:47:59]
- [审判长]:二原告主张的著作权有没有备案?[09:53:21]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我们做展览也有拍卖记录。[09:54:52]
- [审判长]:有没有拍卖记录?[09:55:06]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没有记录。[09:55:23]
- [审判长]:如果不能返还上述作品,二原告是否主张经济赔偿?[09:55:34]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主张经济赔偿,60厘米的《兵马俑》雕塑作品1万元,110厘米的《兵马俑》雕塑作品2万元,心界每副1000元。
刘某某的画作也主张经济赔偿,每副两万元。[09:55:50] - [审判长]:二原告,陈述事实理由。[09:56:33]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二原告共同陈述:事实理由同起诉书。2015年9月25日,二原告在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酒吧街的某红酒吧做了为期一个月的当代艺术展览展览场地,展览场地的提供是免费的。展览结束后艺术作品吗仍然放置在酒吧,由酒吧暂时免费保管。但是,2016年初,因酒吧与房东的纠纷,房东私自把酒吧的门锁了,导致艺术家的艺术作品无法取回。二原告与酒吧和房东没有任何经济往来,酒吧只是免费代为保管艺术作品。但在不久前,房东把艺术家的所有作品搬到另外一家库房,因为所有的艺术作品属于艺术家私有财产,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艺术家的所有权,特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09:57:18]
- [审判长]:被告,发表答辩意见。[09:58:03]
- [被告代理人]:不同意二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我方确实与原告所述的酒吧发生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酒吧还有一些打印件复印机电话等办公用品、开瓶的酒在我们库房,当时应该是我方将放置在酒吧的物品搬到我方库房的,但是这些人应该都离职了。我方的库房里没有诉争作品,无法返还,如果我方找到诉争作品,当然同意返还。[09:59:57]
- [审判长]:搬运过程中是否见到原告主张的上述物品吗?[10:00:13]
- [被告代理人]:没有发现。对于原告上次开庭提交的其与许某乙的微信聊天记录:原告与许某乙之间沟通找物品的事实认可,但是具体内容没有与许某乙核实。[10:00:42]
- [审判长]:二原告有无新证据提交?[10:01:39]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有一张光盘提交。[10:01:52]
- [审判长]:被告有无证据提交?[10:02:03]
- [被告代理人]:没有。庭后需要看一下光盘。[10:02:40]
- [审判长]:二原告在酒吧展览有没有签订协议?[10:02:56]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有展览协议。[10:03:10]
- [审判长]:展览涉及多少艺术家和作品?[10:03:22]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涉及7位艺术家,20多件作品。[10:03:35]
- [审判长]:展览作品有没有进行交接、清点?[10:13:17]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合同中没有标明。[10:14:16]
- [审判长]:展览时间?[10:15:09]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2015年9月20日至2015年10月25日。[10:15:28]
- [审判长]:每个作品都有艺术家签名吗?[10:15:42]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是的。[10:16:06]
- [审判长]:酒吧锁门、清退时间?[10:16:18]
- [被告代理人]:根据判决书2016年5月6日收回酒吧。2017年2月23日重新出租。[10:16:38]
- [审判长]:以何种方式收回涉案房屋?[10:16:53]
- [被告代理人]:不清楚,需要核实。[10:17:08]
- [审判长]:二原告什么时间知道酒吧被锁?[10:17:27]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2016年5月初。我们无数次与被告沟通。[10:17:43]
- [审判长]:有没有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救济?[10:18:20]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我们报警了,但是没有出警记录,警察了解情况后让我们自行解决。[10:18:47]
- [审判长]:最早与被告沟通时间?[10:19:01]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2016年8月22日。[10:19:15]
- [审判长]:有没有找涉案酒吧解决此事?[10:19:30]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找过酒吧,酒吧说他们也没办法,门不是酒吧锁的,让我们找被告打开门。[10:19:49]
- [审判长]:是否起诉酒吧?[10:20:13]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不起诉。[10:20:55]
- [审判长]:双方对事实和证据有无补充?[10:21:11]
- [原、被告各方]:没有。[10:21:26]
- [审判长]:双方能否调解?[10:21:41]
- [原、被告各方]:同意调解。[10:22:00]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双方发表辩论意见。[10:22:13]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坚持诉讼请求。[10:22:32]
- [被告代理人]:酒吧有保管义务,其他坚持答辩意见。[10:22:54]
- [审判长]:最后陈述意见。[10:23:35]
- [原告一(原告二代理人)]:坚持诉讼请求。[10:24:33]
- [被告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10:28:58]
- [审判长]:休庭,当事人阅笔录、签字。[10:29:10]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技术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贾岐颖本次直播记录。感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大力支持。[10:29:53]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0:3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