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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9:30,大兴法院审理“酒后驾驶车辆 男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09:25:48]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并参与![09:32:25]
- [主持人]: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案件基本案情。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3月8日,被告人徐某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某交叉路口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8.2mg/100ml。被告人徐某于案发当日被传唤到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09:33:04]
- [主持人]:本案由大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王玮喆独任审判,书记员宋爱芹担任法庭记录。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周宇出庭支持公诉。 受被告人的委托,由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某出庭担任其辩护人。[09:33:52]
- [主持人]:现在法庭已经做好准备,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09:34:34]
- [书记员]:(一)未经法庭允许,不准记录、录音、录像、摄影;(二)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和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七)新闻记者、外国人或外国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八)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九)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报告审判长,被告人已提到候审。开庭工作就绪,可以开庭。[09:34:58] - [审判员]: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被告人姓名?[09:35:49] - [被告人]:徐某。[09:36:40]
- [审判员]:是否有别名(化名)?[09:36:54]
- [被告人]:没有。[09:37:08]
- [审判员]:你的出生年月日?[09:37:17]
- [被告人]:19**年*月*日。[09:37:35]
- [审判员]:身份证号码?[09:37:50]
- [被告人]:3*****************。[09:38:05]
- [审判员]:户籍所在地?[09:38:25]
- [被告人]:安徽省某区某镇。[09:38:34]
- [审判员]:文化程度?[09:38:54]
- [被告人]:中专。[09:39:11]
- [审判员]:民族?[09:39:35]
- [被告人]:汉族。[09:39:44]
- [审判员]:出生地?[09:39:55]
- [被告人]:安徽省某市。[09:40:10]
- [审判员]:职业?[09:40:27]
- [被告人]:安徽省某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09:40:40]
- [审判员]:现住址?[09:41:07]
- [被告人]:北京市大兴区某村。[09:41:16]
- [审判员]:你是中共党员吗?[09:41:29]
- [被告人]:不是。[09:41:37]
- [审判员]:以前是否受过行政或者法律处分?[09:41:52]
- [被告人]:2013年12月因酒后驾车被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09:42:01]
- [审判员]:涉嫌什么罪名?[09:42:12]
- [被告人]:危险驾驶罪。[09:42:22]
- [审判员]:何时被刑事拘留?[09:42:31]
- [被告人]:2018年3月9日。[09:42:47]
- [审判员]: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收到了吗?[09:42:57]
- [被告人]:收到了。[09:43:06]
- [审判员]:何时收到的?[09:43:14]
- [被告人]:2018年4月2日。[09:43:33]
- [审判员]:在审判阶段是否有律师给你提供法律帮助?[09:43:43]
- [被告人]:有。[09:43:51]
- [审判员]:辩护人说一下基本信息?[09:43:59]
- [辩护人]:谢某,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09:44:16]
- [审判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用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审理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本案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由大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王玮喆独任审判,书记员宋爱芹担任法庭记录。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周宇出庭支持公诉。 受被告人的委托,由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某出庭担任其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29条的规定,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即认为审判人员、公诉人、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刑事诉讼法第28、29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或者认为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回避。
被告人徐某及其辩护人都听清了吗?[09:44:35] - [被告人]:听清了。[09:46:33]
- [辩护人]:听清了。[09:46:58]
- [审判员]:是否申请回避?[09:47:04]
- [被告人]:不申请。[09:47:29]
- [辩护人]:不申请。[09:47:39]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3条的规定,被告人还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徐某,你听清了吗?[09:47:52]
- [被告人]:听清了。[09:48:20]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及量刑建议书。[09:49:04] - [公诉人]:(详见起诉书及量刑建议书)。2018年3月8日,被告人徐某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某交叉路口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8.2mg/100ml。被告人徐某于案发当日被传唤到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09:50:06]
- [审判员]:公诉人对起诉书和量刑建议有无修改?[09:50:39]
- [公诉人]:没有。[09:50:49]
- [审判员]: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一致吗?[09:50:58]
- [被告人]:一致。[09:51:07]
- [审判员]:你对起诉书及量刑建议有无意见?[09:51:36]
- [被告人]:没有意见。[09:51:47]
- [审判员]:鉴于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不再进行当庭陈述。
公诉人对被告人有要讯问的吗?[09:51:56] - [公诉人]:没有。[09:52:15]
- [审判员]:辩护人对被告人有要询问的吗?[09:52:54]
- [辩护人]:没有。[09:53:05]
- [审判员]:速裁程序具结书是你本人签字同意的吗?[09:53:15]
- [被告人]:是的。[09:53:30]
- [审判员]: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你本人签字同意吗?[09:53:39]
- [被告人]:是的。[09:53:48]
- [审判员]:在法庭审理阶段是否有律师给你提供法律帮助?[09:53:57]
- [被告人]:是。[09:54:06]
- [审判员]: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出示证据。[09:54:15]
- [公诉人]:口供卷P7-11,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09:54:40]
- [审判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都听清了吗?有意见吗?[09:54:50]
- [被告人]:听清了,没有意见。[09:54:59]
- [辩护人]:听清了,没有意见。[09:55:09]
- [审判员]:公诉人继续举证。[09:55:33]
- [公诉人]:证据卷P7-10,证人王某的证言。[09:55:42]
- [审判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都听清了吗?有意见吗?[09:56:07]
- [被告人]:听清了,没有意见。[09:56:21]
- [辩护人]:听清了,没有意见。[09:56:31]
- [审判员]:公诉人继续举证。[09:56:36]
- [公诉人]:证据卷P14-16,证人于某的证言。[09:57:14]
- [审判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都听清了吗?有意见吗?[09:57:25]
- [被告人]:听清了,没有意见。[09:57:33]
- [辩护人]:听清了,没有意见。[09:57:42]
- [审判员]:公诉人继续举证。[09:57:57]
- [公诉人]:证据卷P27、30、33-34,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及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律师卷P4-11,鉴定意见。[09:58:06]
- [审判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都听清了吗?有意见吗?[09:58:30]
- [被告人]:听清了,没有意见。[09:58:40]
- [辩护人]:听清了,没有意见。[09:58:48]
- [审判员]:公诉人继续举证。[09:59:31]
- [公诉人]:口供卷P24-26,被告人身份信息及行政处罚决定书。[09:59:42]
- [审判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都听清了吗?有意见吗?[09:59:54]
- [被告人]:听清了,没有意见。[10:00:39]
- [辩护人]:听清了,没有意见。[10:00:49]
- [审判员]:公诉人继续举证。[10:00:55]
- [公诉人]:举证完毕。[10:01:04]
- [审判员]:被告人你在公安机关所做的有罪供述属实吗?[10:01:11]
- [被告人]:属实。[10:01:24]
- [审判员]:被告人你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自首、立功等情节吗?[10:01:42]
- [被告人]:没有。[10:01:52]
- [审判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10:02:01]
- [被告人]:没有。[10:02:11]
- [辩护人]:没有。[10:02:19]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
公诉人发表一下公诉意见。[10:02:30] - [公诉人]:(详见公诉意见书)。2018年3月8日,被告人徐某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某交叉路口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8.2mg/100ml。被告人徐某于案发当日被传唤到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0:02:42]
-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在处理你之前还有什么意见或要求吗?[10:02:56]
- [被告人]:没有。[10:03:07]
- [审判员]:辩护人发表一下辩护意见。[10:03:17]
- [辩护人]:(详见辩护词)一、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二、被告人能主动如实供述。三、被告人犯罪行为较轻,自愿认罪认罚。四、被告人有家人需要照顾。综上,希望对被告人从轻处罚。[10:03:25]
- [审判员]:公诉人还有新的公诉意见吗?[10:03:51]
- [公诉人]:被告人曾因酒后驾车被处罚过,所以不能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小。[10:04:16]
- [审判员]:现在当庭宣判。被告人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现在宣布闭庭。[10:04:26]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10:05:21]
- [主持人]: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大兴法院技术室提供的技术支持,感谢刑一庭杨春蕊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10:05:38]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