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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刘雅坤,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无照铲车剐蹭货车 人员受伤谁来担责”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以及怀柔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15:08:28] - [主持人]:被告四系某区污水改造工程的发包公司,被告二张某与被告三王某从被告四处承包了部分工程,被告一夏某系被告二张某与被告三王某雇佣的司机。2017年6月8日,被告一夏某驾驶被告二张某与被告三王某所有的无照铲车作业过程中,剐蹭了原告王某女儿驾驶的小货车,造成驾驶员及乘车人受伤。[15:10:18]
- [主持人]: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15:10:54]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规则,
一、审判人员入庭、退庭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应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五、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法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请坐。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15:11:18] - [审判长]: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6:24:21]
- [原、被告]:没有异议。[16:29:56]
- [审判长]: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的权利(简单解释);
双方是否申请回避?[16:30:44] - [原、被告]:不申请回避。[16:30:59]
- [审判长]:提供证据的权利;
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权,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权;辩论权、请求法庭调解权;最后陈述权。
你们在享有以上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你们听清了吗?[16:31:16] - [原、被告]:听清了。[16:31:29]
- [审判长]:开庭前,本院给被告夏某邮寄了诉讼材料,但是快递被退回了,刚刚本院给夏某打了电话,他在电话中表态,他今天不到庭参加诉讼,双方什么意见?[16:32:06]
- [被告]:夏某是我方请的人,他的行为系职务行为,这起案件中,夏某的责任由我方二人承担。[16:33:44]
- [原告]:我方撤回对夏某的起诉。[16:34:40]
- [被告 被告2]:同意夏某的责任由张某、王某承担。[16:34:59]
- [审判长]:准许原告撤回对夏树春的起诉。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王某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具体的诉讼请求(或宣读起诉状):[16:36:14] - [原告]:被告某公司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的发包人,被告夏某和被告王某从被告公司承包了部分工程,被告夏某系被告张某、被告王某雇佣的司机。2017年6月8日7时许,在北京市怀柔区,被告夏某驾驶被告张某和被告王某所有的无牌照专用机械铲车施工作业过程中,与原告的女儿王某驾驶的小货车由西向东行驶时,铲斗与小货车右侧发生剐蹭,王某及包括原告在内的乘车人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由被告夏某承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原告于当日被送往怀柔区医院进行治疗,伤情被诊断为“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右膝关节损伤、多发软组织受损”,住院13今天。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16:40:05]
- [审判长]:原告明确诉讼请求。[16:40:18]
- [原告]:诉讼请求1、要求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1314.29元,护理费9600元、误工费13 97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50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500元、鉴定费21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16:40:44]
- [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16:40:58]
- [被告]:对于事故发生情况和责任认定我方不持异议,事故发生过程中,是夏某到工地干活,并不是承包了某公司的工程。这个案件与某公司没有关系,相关的责任均由我方承担。车子是张某和王某共同买的。夏某也是我们两人请的人。护理费只认可有票据的1920元,原告提交了鉴定意见,但护理费和误工费均可通过医院证明解决,因此原告的鉴定费我方不认可,不是必要费用,误工费不认可,应提供用工合同银行流水以及发放记录,原告已经60岁,不能证明误工费我方不认可。营养费每天30元。[16:41:12]
- [被告 被告2]:我方和被告张某、王某系工程发包关系,但是我方并没有和张某、王某存在工程发包关系。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原告的就医过程我方都不知道。我方没有什么要说的。确认费用的情况,我方认可张某和王某的意见。[16:42:12]
- [原告]:原告提供证据。[16:42:51]
- [原告]: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目的,证明事故发生的事实,证明事故责任比例,我方无责任,夏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在工地上。事故的受伤方全部起诉了。[16:43:03]
- [被告]:认可。我方没有干某公司的活。[16:43:20]
- [被告 被告2]:没有什么说的。事故没有发生在工地上,否则交警也不会认定是夏某全责。这个路是一半施工,一半通行。实际上是在道路上。我们这个工程是自己干的,没有分包给别人。事实上是夏某到我方的工地上取土的过程中导致的事故。[16:43:37]
- [原告]:张某和王某在事故发生时表示他们是承包了这个活,而且当时铲车就在施工现场。另外,被告某公司即便不是工程的发包方,那么在施工现场也没有尽到管理上的义务,否则铲车进不去。因此我方判断被告某公司是张某和王某的工程发包方。[16:44:05]
- [被告 被告2]:我方收到诉状的时候,给张某打过电话,我问他,知道这个工程是谁的吗?他说不知道。所以不存在张某说的他在给我方干活。[16:44:54]
- [被告]:我方当事人向我表述的是,我方看到那里没有人,就去取了点土,给朋友家垫路。[16:45:13]
- [审判长]:本院向双方释明,当事人有向法院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否则法院会进行罚款等处理。[16:45:28]
- [原告]:知道了。[16:45:39]
- [被告]:知道了。我方确认不在某公司的工地干活。[16:45:51]
- [被告 被告2]:知道了。我方的活是自己干的,没有发包给张某或王某,他二人没有在我们工地干过活。[16:46:07]
- [审判长]:原告有别的证据证明本案和某公司有关吗?[16:46:23]
- [原告]:没有。[16:46:50]
- [审判长]:事故怎么发生的。[16:46:59]
- [原告]:就在工地上。[16:47:09]
- [被告 被告2]:当时在路上施工,一半路施工一半路通行,铲车碰到了原告的车,因此交通队出具事故认定。[16:47:20]
- [被告]:认可,我方全责,也同意承担,但确实与某公司无关。[16:47:32]
- [原告]:原告提供证据。[16:47:51]
- [原告]:王某住院记录,诊断证明,门诊病历。证明目的,证明王某伤情、治疗情况,王某住院13天。 多发肋骨骨折,右膝关节损伤。[16:48:02]
- [被告]:认可王某的伤情,以及住院情况。[16:48:25]
- [被告 被告2]:没有什么说的。[16:48:38]
- [审判长]:原告提供证据。[16:48:58]
- [原告]:王某医疗费票据,证明目的,证明王某医疗费1314.29。[16:49:10]
- [被告]:认可医疗费。住院费我方已经支付了。病休认可出院后3个月差5天。[16:49:30]
- [被告 被告2]:没有什么要说的。[16:49:42]
- [审判长]:原告提供证据。[16:50:06]
- [原告]:两份收入证明,误工费证明,证明目的,证明原告误工费情况。[16:50:17]
- [被告]:我方不认可王右廷误工费,因为王某现在已经61岁了,到了退休年龄,另外王某提供的建筑工地出具的误工费证明,出具的日期上显示是在事故发生之前,等于是原告提供的证明是证明了未发生的事实,对方还应该提供用工合同,公司扣发证明,银行流水或者是工资发放记录。[16:50:31]
- [被告 被告2]:没什么说的。[16:51:05]
- [原告]:我方核实了,有,庭后提供劳动合同,发放手续。[16:51:15]
- [审判长]:原告十天内,4月26日之前提供,否则法院可能不认可你方的收入证明。[16:51:26]
- [原告]:知道了。[16:51:37]
- [审判长]:原告提供的劳动合同和发放手续是否需要开庭质证。[16:51:48]
- [原告]:不需要开庭,法庭审核。[16:51:58]
- [被告]:不需要开庭,法庭审核。因为原告已经过了60周岁,即使对方再提供劳动合同,我方也不认可,另外对方说工资发放是现金发放,这些证据都是庭后可以补充的,我方对对方再庭后提出的发放记录亦不认可。我方就对方的上述证据,同意法庭不用再组织开庭了。[16:52:10]
- [被告 被告2]:不需要开庭,法庭审核。[16:52:24]
- [审判长]:原告方的各项损失情况。[16:52:47]
- [原告]:医疗费根据实际票据,护理费是住院12天,住院期间护理费是1920,出院后护理48天,每天按照160元,护理人员是原告的儿子,自己平时拉点活,没有误工证明。一共护理费是9600元。交通费没有票据,根据就医次数5次,酌定的500元。[16:52:57]
- [被告]:护理费一项,原告主张出院后也是按照160元一天,因为原告的伤情并没有到不能自己不能自理的程度,即使需要护理,我方认可每天护理费80元。[16:53:17]
- [被告 被告2]:没有什么要说的。[16:53:32]
- [审判长]: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6:53:48]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6:53:57]
- [审判长]:被告发表辩论意见。[16:54:08]
- [被告]:坚持辩论意见。[16:54:20]
- [被告 被告2]:坚持辩论意见。[16:54:25]
- [审判长]:双方最后陈述请求。[16:54:37]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6:54:45]
- [被告]:不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16:54:59]
- [被告 被告2]:不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16:55:04]
- [审判长]:双方如有新证据,请于本月26日之前向本院提交,逾期法院可能不予接收。[16:55:14]
- [原、被告]:知道了。[16:55:25]
- [审判长]: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笔录中如有错记、漏记,请在笔录中直接改正。[16:55:37]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刘娜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记录工作的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一庭郝明和网管员彭玉洁。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怀柔法院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6:55:49]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16:5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