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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9时,昌平法院审理“租赁合同遭解除 公司诉索投资款”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牟文洁。[09:00:25]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汽修公司诉称:2013年4月原告与被告吴先生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自2013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共计8年。为此,原告在租赁期间,在该地及房屋上投资新建房屋及附属设施,投资巨大。在租赁履行期间,原告按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但被告未能及时支付第三人的租金,第三人在2016年起诉被告,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租金,后法院支持第三人的诉求,现第三人起诉要求原告腾退承租标的。原告认为其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过错或违约行为,合法使用该标的物,原告占用或使用该标的物是合法行为。第三人要求原告腾退场地,是被告违约行为导致,被告应当赔偿原告损失。第三人是标的物的实际收益人,也应该赔偿原告投资款。汽修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和第三人赔偿投资款20万元。[09:02:20] - [主持人]: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由审判员田雅娟担任审判长,书记员陈月担任法庭记录。[09:02:40]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09:06:01]
- [审判长]:核实诉讼当事人身份:
原告:某(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
法定代表人潘某,男,住北京市昌平区。
被告:吴某,男,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代理人:韩长勇,北京安迪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赵某,男,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
委托代理人白斌,北京市诚实律师事务所律师。[09:16:46]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09:18:07] - [审判长]: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在本院第11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某(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诉被告吴某、第三人赵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田雅娟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桂云、刘文跃依法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陈月担任法庭记录。
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09:18:21]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09:23:0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听清了,不申请。[09:23:26]
- [第三人代理人]:听清了,不申请。[09:23:35]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09:23:43]
- [原告]:2013年4月原告与被告吴先生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自2013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共计8年。为此,原告在租赁期间,在该地及房屋上投资新建房屋及附属设施,投资巨大。在租赁履行期间,原告按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但被告未能及时支付第三人的租金,第三人在2016年起诉被告,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租金,后法院支持第三人的诉求,现第三人起诉要求原告腾退承租标的。原告认为其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过错或违约行为,合法使用该标的物,原告占用或使用该标的物是合法行为。第三人要求原告腾退场地,是被告违约行为导致,被告应当赔偿原告损失。第三人是标的物的实际收益人,也应该赔偿原告投资款。汽修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和第三人赔偿投资款20万元。[09:24:14]
- [审判长]:被告及第三人是否收到起诉书?[09:24:2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收到。[09:24:52]
- [第三人代理人]:收到。[09:25:06]
-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方进行答辩。[09:25:1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原告没有诉讼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吴某和潘某签订的,不是和原告签订的。我们打印了吴某的银行流水,是潘某给他打的租赁费,所以原告没有主体资格。[09:25:36]
- [审判长]:第三人发表意见。[09:26:21]
- [第三人代理人]:原告与第三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不应将赵某列为第三人。我们所使用的土地是从某汽车出租公司租赁而来,所以原告起诉我们没有事实法律依据。之前赵某与北京某学院存在租赁关系,经法院判决已经于2016年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我们是不知情的,原告所述的装修我们也都不清楚。根据第三人之前和学院之间的合同约定,场地是不允许装修和改造的。[09:26:40]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09:28:29]
- [原告]:证据1、租赁合同,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租赁关系。
证据2、判决书一份,证明第三人与某学院解除了租赁关系。
证据3、起诉状,证明赵某起诉原告要求腾退,原告无法使用租赁物。
证据4、照片(打印件)庭后提交光盘,证明租赁房屋装修前的状况。
证据5、装修合同6份,证明我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投资数额巨大。
证据6、部分票据(复印件),证明自己购买装修材料所花费的数额。[09:28:55]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质证。[09:29:5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对证据1、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出租方是吴某,承租方是潘某,与原告无关。
对证据2、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判决书没有要求原告腾退,所以并未给原告造成损失。
对证据3、真实性不认可。
对证据4、不认可,承租前的状态不清楚。
对证据5、租赁合同是4月12日签订的,装修合同是在3月份,不符合常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也不清楚,我们需要看银行的流水,同时需要装修公司的李某出庭作证。
对证据6、不认可,没有体现关联性。[09:30:15] - [审判长]:现在由第三人质证。[09:31:39]
- [第三人代理人]:对证据1、无法发表质证意见,他们之间的租赁关系我们不清楚。
对证据2、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只能证明赵某与学院的租赁关系已解除。
对证据3、真实性认可。
对证据4、照片看不清,也没有具体的时间,对真实性不认可,无法证明是涉案的场地。
对证据5、同被告的质证意见,装修合同的签订时间是连续的,装修应当是有规划的一次性签订装修合同,连续签订与常理不符,我们认为装修合同不是真实的。
对证据6、没有原件,购买材料的票据多为收据和手工发票,对真实性存在质疑,购买的材料用于何处不清楚,证明目的不认可。[09:31:56] - [审判长]:证据原件退还原告,法庭收取复印件,庭后7日内补交光盘。[09:33:05]
- [原告]:好的,收到证据原件。[09:33:35]
-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进行举证。[09:33:4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证据1、历史交易明细,证明吴某和潘某有租赁关系,与原告没有租赁关系。[09:34:07]
- [审判长]:现在由原告及第三人质证。[09:34:37]
- [原告]:对证据1、真实性认可,部分租赁费是由我们公司的公户转的。我是单位的负责人,合同也加盖了公司的公章,我认为公司的主体是适格的,公司与吴某存在租赁关系。[09:34:53]
- [第三人代理人]:对证据1、真实性认可,他们之间的情况我们不清楚,具体由法庭进行认定。[09:35:53]
- [审判长]:证据原件退还被告,法庭收取复印件。[09:36:0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收到证据原件。[09:36:20]
- [审判长]:第三人,是否有证据提交?[09:36:41]
- [第三人代理人]:没有证据提交。[09:36:52]
- [审判长]:举证质证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询问。[09:37:15]
- [审判长]:双方陈述一下承租房屋的坐落位置及房屋情况。[09:37:40]
- [原告]:昌平区某地,房屋多少具体不知道,合同里没有标明院落多少亩地,私下说的是5亩地,生产车间1000平米,院内停车1000平米,院外停车1000平米。[09:38:2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昌平区某村北,四至不明确。[09:39:56]
- [第三人代理人]:赵某和学院签订的合同面积是1500平米左右,在北京市昌平区某果园。[09:40:19]
- [审判长]:租赁的是房屋、土地还是均有?[09:40:44]
- [原告]:房屋和院落都有。[09:41:1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是的。[09:41:29]
- [第三人代理人]:不清楚。赵某和学院是修理厂承包关系,当时租赁的时候有房屋也有院落。[09:41:43]
- [审判长]:院落的土地性质是什么?[09:42:46]
- [原告]:不清楚。[09:43:0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村集体土地。[09:43:15]
- [第三人代理人]:不清楚。[09:43:28]
- [审判长]:租赁土地的使用权人是谁?[09:43:39]
- [原告]:不清楚。[09:44:0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不清楚。[09:44:16]
- [第三人代理人]:土地的原始所有权人是某大队,后续就不清楚了。[09:44:25]
- [审判长]:这块地是建设用地还是农用地?[09:44:42]
- [原告]:不清楚。[09:44:56]
- [被告 被告代理人]:不清楚。[09:45:08]
- [第三人代理人]:不清楚。[09:45:17]
- [审判长]:吴某是从谁那租的地和房子?[09:45:2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某学院。[09:45:52]
- [审判长]:吴某和赵某之间是否签订合同?[09:46:1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没有。[09:46:41]
- [第三人代理人]:我们是从某出租公司租赁的,我们用于经营修理厂,后来我们把修理厂转包给了某学院,学院和吴某之间的事情我们都不清楚。学院告知我们的是,学院和原告一起做实习基地。[09:46:56]
- [审判长]:第三人,下次庭审提交你们与某出租公司和学院的租赁合同。[09:48:14]
- [第三人代理人]:好的。[09:48:56]
- [审判长]:第三人,某出租公司是从哪租赁的房屋和院落?[09:49:09]
- [第三人代理人]:某大队,下次庭审提交合同。[09:49:30]
- [审判长]:被告,学院和吴某之间是什么关系?[09:50:36]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委托的关系。[09:50:56]
- [审判长]:双方能否确定土地的四至?[09:52:17]
- [原告]:不能。[09:52:4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不能。[09:53:01]
- [第三人代理人]:不能,地图上应该可以看出来。[09:53:09]
- [审判长]:双方说一下租赁合同的主体。[09:53:55]
- [原告]:合同上我是负责人,合同是以公司的名义签订的,有公司的公章。[09:54:0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是吴某和潘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合同的承租方是潘某,公司盖章应当认定为担保行为。银行的转账是通过潘某的个人账户,不是公司的对公账户转出的。[09:54:53]
- [原告]:我们是连锁公司,所有的对公账号都是以我个人的名义办的。[09:55:47]
- [审判长]:第三人与学院案件的判决书生效了吗?[09:56:19]
- [第三人代理人]:生效了。[09:56:39]
- [审判长]:第三人与学院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09:56:55]
- [第三人代理人]:学院没按照合同交纳承包费,学院违反了合同,对租赁场地进行了转租转包。[09:57:19]
- [审判长]:第三人已经起诉原告,要求原告腾退土地和房屋是吗?[09:58:02]
- [第三人代理人]:是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09:58:21]
- [审判长]:原告,你方要求被告和第三人赔偿你的损失,对于合同你是什么意见?[09:58:35]
- [原告]:要等赔偿后再解除合同。[09:58:55]
- [审判长]:法庭释明原告,如果你不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请求可能得不到法庭的支持。[09:59:18]
- [原告]:我方增加一项诉讼请求,要求解除与吴某的合同并赔偿损失。[10:00:00]
- [审判长]:对于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被告和第三人要求答辩期吗?[10:01:5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要求答辩期。[10:02:09]
- [审判长]:原告,陈述一下你方都进行了哪些投资?[10:02:30]
- [原告]:车间装修、装门、修路、安装设备。加盖了营业大厅、车间、洗车棚、卫生间、修路、铺院子;宿舍、车间都重新进行了装修。[10:02:50]
- [审判长]:加盖的是房子吗?[10:03:14]
- [原告]:是,加盖了洗车房、业务室、休息室、卫生间。[10:03:28]
- [审判长]:被告,是否认可原告对场地进行过装修改造?[10:03:4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不认可,原告没有进行过装修改造。[10:04:07]
- [审判长]:下次开庭时,原告能否让装修公司的李某出庭作证?[10:04:24]
- [原告]:可以。[10:04:47]
- [审判长]:对于土地的性质,双方应当向法庭提供相应证据,是否听清?[10:05:03]
- [原告]:听清了,好的。[10:05:1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听清了,好的。[10:05:31]
- [第三人代理人]:听清了,好的。[10:05:38]
- [审判长]:第三人,是否可以在地图上指出土地的位置?[10:05:45]
- [第三人代理人]:指不出来,可以去找大队了解一下情况。[10:06:05]
- [审判长]:法庭定于2018年5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继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原告逾期未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及第三人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双方是否听清?[10:06:44]
- [原告]:听清了。[10:07:06]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听清了。[10:07:24]
- [第三人代理人]:听清了。[10:07:31]
- [审判长]:鉴于被告要求答辩期,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10:07:39]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陈月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0:08:06]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0: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