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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今天我们将共同关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10:15:50]
- [主持人]:依法公开审理的“租赁房屋噪音大,业主多收停车位差价”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徐晓辉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曹蕾担任法庭记录。[10:18:18]
- [主持人]:首先,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2017年8月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了被告的房屋。原告入住房屋后发现房屋对面施工现场浇灌水泥的噪声很大,晚上无法睡觉。且被告说停车费每月500元是物业收的,被告是代缴,后向物业求证,停车位实际是每月380元。原告认为受到被告欺骗,故诉至本院。[10:20:04] - [主持人]: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10:21:00]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断提示);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10:22:00] - [审判员]:现在宣布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原告郁某,男,住北京市海淀区。被告1冀某,女,住北京市石景山区,被告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阳区。[10:22:36]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0:25:59]
- [原告]:无异议[10:26:22]
- [被告 被告1]:无异议[10:27:27]
- [被告 被告2]:无异议[10:27:45]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五)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各方都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10:28:33] - [原告]:听清楚了,不申请。[10:28:59]
- [被告 被告1]:听清楚了,不申请。[10:29:21]
- [被告 被告2]:听清楚了,不申请。[10:29:34]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事实,讲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10:29:56]
- [原告]:原告与被告1经被告2公司介绍,于2017年8月9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一年。签约当天,原告问被告1出租房的原因,被告1的丈夫说因为小孩在海淀上学,理由很合理,原告没有多想。直到2017年8月13日房屋移交的当天,由于被告1母亲出现,并说她就搬到了院子的里面,我才知道被告1是在同一个院子里租了房屋,当时已经交完房屋的中介费了,但心存疑虑。我们在被告1的出租房里大约住了一个月,房屋的对面施工现场浇灌水泥的噪音很大,晚上没法睡觉,给我们身心造成很大影响,我女儿进行了投诉,后噪声影响虽有改善,但时断时续。我们不能正常休息。房屋交付当天,被告1(或其丈夫)说停车位每月500元是物业收到,他们只是代缴,我想物业求证,停车位实际没有380元。我认为,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没感觉到有噪音,但被告1知道出租的房子内明显会受到噪音的影响,这是事实,应该在房子出租前向我说明。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支付我违约金。物业所收的停车位和被告收的停车费有差价,也应明确告知我,应将差价退回给我。被告2公司应在租房时如实告知我事实,故其应退回佣金。诉讼请求:一、被告1按照合同返还相应费用6970元,并且对自己的不良行为道歉;二、被告2公司退还佣金6300元,告知事实真相。[10:30:08]
- [审判员]:被告针对原告所述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答辩。[10:32:44]
- [原告]:要求被告1返还抵押6970元,包括房屋的抵押6300,被告隐瞒实际车位租金,扣除提前返还的钱,共6970元。[10:33:23]
- [审判员]:房屋抵押6300元是否体现在合同中?[10:33:53]
- [原告]:有体现[10:34:04]
- [审判员]:进行法律示明,通过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要签居间服务合同里面,您是否要在此项诉讼中要起诉佣金?这是在居间服务中的。提示您这是有风险的。[10:34:27]
- [原告]:我坚持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第二项诉讼请求的居间服务费。[10:51:20]
- [审判员]:原告现在起诉了两个法律关系,对此,原告是否坚持起被告2公司的居间服务合同?[10:51:58]
- [原告]:我坚持主张第二项诉讼请求。我要求被告2公司的员工黄某到场[10:52:26]
- [审判员]:本案中原告起诉的是绩效和被告2公司,本院已经传唤了上述被告,如果原告要求黄某已证人出庭可以提出申请,并到证人到庭,听清了吗?[10:52:45]
- [原告]:听清了[10:53:24]
- [审判员]:被告针对原告所述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答辩。[10:53:40]
- [被告 被告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是滥用诉权谋取非法利益,请求法院查明事实,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原告与我已经形成了法律租赁合同,我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原告无权解除合同,原告因自行原因解约,应支付违约金,房屋是优良状态,不影响承租人的健康,室外噪音不是我可以控制的,如果原告认为噪音对你造成了伤害,原告应该完成举证义务。原告已经签字验收并考察,不能推翻其已经签字的合同,原告来房屋进行了考察,并签字确认了,原告来租赁时,工地已经存在,我已经本着善意的原则提醒原告工地的存在。原告对提前退租的情况早有逾期,对违约条款应知或明知,我们还修改过合同,如果牵扯到违约金,把价位从6800元修改到了6300元,原告是明知故犯,原告是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我已经做出了提醒,不影响原告的健康,原告举证不能,原告不尊重生效合同,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车位是我的产权车位,我有权已自定义的价格出租,承租人可以还价,已经达成了约定,原告没有权利提出返还的要求,我作为出租者没有义务告知其物业收多少钱,我们是产权车位,车辆的费用是公开的,出租人没有必要隐瞒,也没有隐瞒,我的要求符合法律要求。根据民事诉讼的规定,原告在庭审过程做出虚假陈述应承担后果,当事人应遵守诚信,我没有说过要搬到海淀居住,也没有说是代物业收取车位,原告拒绝和我们协商,交割时态度恶劣,原告要求我道歉不应该成立,原告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予以驳回。[10:54:11]
- [被告 被告2]:我方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起诉房屋租赁合同,我公司作为居间方,不属于房屋租赁的当事人,我公司与原告系居间服务合同关系,与本案不属于同意法律关系,若要求我公司赔偿损失,原告应另案起诉。根据三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租赁房屋解除关系仍应向我方给付佣金,我方依据合同约定,组成双方签字租赁合同,已经尽到了服务义务,后续原告是否解约或终止租赁关系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收取租金合同有义务。[10:55:03]
- [审判员]:原告就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进行举证。[10:55:20]
- [原告]:证据一、房屋租赁合同,证明第十条第三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我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一条,甲方要返还违约金6300元,我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让原告返还违约金。证据二、视频两段,2018年1月20日拍摄的,证明噪音对我身体有损伤。证据一原件已经退回。[10:55:39]
- [审判员]:被告是否要求播放视频?[10:55:59]
- [被告 被告1]:不要求当庭播放。[10:56:15]
- [被告 被告2]:不要求当庭播放。[10:56:23]
- [审判员]:原告庭后7日内提供视频光盘,听清了吗?[10:56:40]
- [原告]:听清了。[10:56:54]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出示的证据来源、证据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有无异议?[10:57:09]
- [被告 被告1]:对证据一真实性没有异议,但不能证明原告的证明目的。对证据二与我方无关,合同写的是交付的房屋,这个不属于房屋。[10:57:25]
- [被告 被告2]:对证据一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根据租赁合同第六条第一项我公司已经尽到了组织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屋交割的义务,不应由我公司承担责任,要求我公司退还佣金没有依据。对证据二无法核实真实性,对原告入住后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不应承担责任,涉案房屋附近的建筑工地在2016年年底已经开始施工,当时黄某到原告看房时原告在窗户中能明确看到有施工队施工,并未提出异议。[10:57:44]
- [审判员]:被告有无证据向法庭出示?[10:58:21]
- [被告 被告2]:没有证据提供。[10:58:38]
- [被告 被告1]:证据一、租房合同,证明根据合同第十一条第二项双方在租赁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应按照100%的租金支付违约金。证据二、短信打印件,证明是原告先提出的要解除租赁合同。证据三、车位买卖合同和全款发票,证明车位是我们的产权车位。证据四、录音,证明交割过程中原告有谩骂行为,原告知道车位是我们家的。上述证据我庭后7日内提交复印件和录音的书面整理材料。上述证据原件已经退回。[10:58:59]
- [审判员]:原告和被告2是否要求播放录音?[10:59:18]
- [原告]:不要求播放。[10:59:35]
- [被告 被告2]:不要求播放。[10:59:49]
- [审判员]:原告对被告出示的证据来源、证据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有无异议?[11:00:05]
- [原告]:对证据一和证据二均没有异议。对证据三真实性没有异议,但与本案无关。对证据四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我们交房中我们发生了争吵,但我不知道车位是被告1的。[11:00:25]
- [被告 被告2]:对证据一没有异议。对证据到证据四的真实性认可,对证明目的不涉及我公司,不发表意见。[11:00:47]
- [审判员]:下面法庭进行询问,原告双方签订合同情况。[11:01:03]
- [原告]:双方是2017年8月9日签订的合同,但往后延迟了几天,到8月11日付款的。[11:01:17]
- [审判员]:被告是否属实?[11:01:32]
- [被告 被告1]:是8月9日签订的合同。[11:01:45]
- [审判员]:房屋是原告居住吗?[11:01:58]
- [原告]:对。[11:02:09]
- [审判员]:签合同前有无看过房屋?[11:02:23]
- [原告]:我看的房屋,是被告2带着去的,被告1也在场。看完房签订的合同。[11:02:41]
- [审判员]:现在合同是否解除?[11:03:06]
- [原告]:已经解除了,2018年1月5日解除的,我提出解除的。[11:03:26]
- [审判员]:被告是否同意合同已经解除?[11:04:00]
- [被告 被告1]:已经解除了,2018年1月5日原告提出的解除,我说问下被告2,在协商过程中,原告认为其不应支付违约金,我们完成了交割。[11:04:16]
- [审判员]:原告何时不住的?[11:04:42]
- [原告]:2月10日完成的交割。[11:05:02]
- [被告 被告1]:对。[11:05:52]
- [审判员]:租金计算到何时?[11:06:09]
- [原告]:到2月10日。[11:06:23]
- [被告 被告1]:对[11:06:32]
- [审判员]:合同解除时间是2月10日双方有无意见?[11:07:05]
- [原告]:没有。[11:07:14]
- [被告 被告1]:没有。[11:07:28]
- [审判员]:合同解除后,被告是否返还了原告租金?[11:07:47]
- [原告]:我提前通知的被告,11月已经交到了2月的房租。[11:08:02]
- [审判员]:押金是否交割?[11:08:18]
- [被告 被告1]:原告的钱交到了2月13日,我们2月10日完成交割,后面的钱我推给了原告。[11:08:34]
- [审判员]:原告是否属实?[11:08:46]
- [原告]:属实[11:08:55]
- [审判员]:押金如何解决的?[11:09:12]
- [被告 被告1]:我没有退回原告押金,押金是6300元,是依据的合同第十一条第二项,原告应支付我违约金,原告是提前解除合同的。[11:09:27]
- [审判员]:原告诉讼请求第一项中要求退还的6300元是押金吗?[11:09:48]
- [原告]:对就是我的押金。[11:10:02]
- [审判员]:原告对合同中第十一条第二项如何理解?[11:10:18]
- [原告]:此条款本身没有意见,但此房屋无法继续居住,噪音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我爱人有高血压,影响了健康,无法睡觉。[11:10:31]
- [审判员]:噪音在入住前是否存在?[11:10:48]
- [原告]:我入住的两天没有。[11:11:03]
- [审判员]:噪音如何发生的?[11:11:17]
- [原告]:工地浇注的声音。[11:11:28]
- [审判员]:工地施工在你入住前是否存在?[11:11:40]
- [原告]:一直存在。[11:11:52]
- [审判员]:你看房时是否存在?[11:12:07]
- [原告]:存在,我看房时没有噪音。[11:12:21]
- [审判员]:噪音是房屋本身发生的吗?[11:12:41]
- [原告]:是对面工地发生的。[11:12:59]
- [审判员]:噪音有无通过法律途径向其他主体主张过?[11:13:13]
- [原告]:没有。我就是想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了。[11:13:26]
- [审判员]:你何时发生有噪音的存在?[11:13:41]
- [原告]:住了一个多月的时间。[11:13:57]
- [审判员]:原告提供了合同真实性和效力是否认可?[11:14:19]
- [原告]:认可。[11:14:34]
- [审判员]:被告车位双方有无书面协议?[11:14:51]
- [被告 被告1]:没有。[11:15:08]
- [审判员]:车位如何约定的?[11:15:23]
- [被告 被告1]:就是约定每月500元,开始合同体现的是6800元,是6300元的租金和车位500元,原告不同意将车位写入合同,我们就改过一次合同。最后是口头约定的。[11:15:39]
- [审判员]:车位费如何支付的?[11:15:55]
- [被告 被告1]:季度支付,和房租一起。[11:16:11]
- [审判员]:原告关于车位费是如何约定的?[11:16:36]
- [原告]:口头约定每月500元。[11:16:50]
- [审判员]:如何支付?[11:17:03]
- [原告]:与房租一起支付,每月500元。[11:17:19]
- [审判员]:原告主张退回车位费的依据。[11:17:34]
- [原告]:我打电话问物业车位是380元/月。[11:17:48]
- [审判员]:380元的车位是业主自有的还是物业的?[11:18:02]
- [原告]:我不知道车位是被告的,到了最后黄某和我说车位是被告1买的。如果车位放在房租中就多了500元的中介费。[11:18:18]
- [审判员]:车位费支付了几个月的?[11:18:40]
- [原告]:6个月的。[11:18:53]
- [审判员]:如果按照约定的500元,被告有无多收你的?[11:19:09]
- [原告]:没有。被告已经退了我3天的。[11:19:22]
- [审判员]:原告主张被告2退还佣金的法律依据?[11:19:37]
- [原告]:依据合同第十一条第五项,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除退还收取的租金外还要赔偿损失,我只要求退还佣金。[11:20:10]
- [审判员]:丙方的哪些行为涉及了上述情况。[11:20:27]
- [原告]:我居住在海淀区,被告2的营业场所靠近我租房的地方,其应该知道有噪音,应该提醒我有噪音,我不知道被告2是否知道车位是被告1自有的,签合同时我理解被告2 认为车位是物业的,我好黄某说过物业车位是380元,被告收我500元,黄某说没有差多少,是我出的钱,我提出解除合同,被告1让黄某和我交流,黄某和被告1是串通的,黄某代表被告1交流,黄某说物业说对噪音造成影响,要我拿出证据。[11:20:49]
- [审判员]:你看房时是否看到有工地?[11:22:01]
- [原告]:有工地我知道。[11:22:15]
- [审判员]:看到后有无询问过出租人和中介公司?[11:22:29]
- [原告]:没有[11:22:44]
- [审判员]:原告和被告口头约定车位费500元/月有无询问过产权人是谁?[11:23:00]
- [原告]:没有问过。[11:23:15]
- [审判员]:你有无看过房产证?[11:23:27]
- [原告]:没有。[11:23:40]
- [审判员]:你有无问过车位是业主自有的还是物业的?[11:23:55]
- [原告]:没有问过。[11:24:08]
- [审判员]:原告有无补充?[11:24:20]
- [原告]:噪音对我造成了影响,被告让我拿证据,这个医院也拿不出来,我说被告1对我耍流氓,我特别生气。黄某和我说早点把房屋交割给被告,被告就给了我押金,我提前把房屋给了被告1,被告1不给我钱了,只陪了我3天的钱。[11:24:34]
- [审判员]:何时交房的?[11:25:05]
- [原告]:11日交房的,合同到13日。合同是8月14日开始的。[11:25:25]
- [审判员]:原告对本合同还有无其他主张?[11:25:41]
- [被告 被告1]:没有。[11:25:54]
- [审判员]:被告有无补充?[11:26:08]
- [被告 被告1]:是按照合同走的。我为何搬走与本案无关。物业是380元/月,小区车位很紧张,大家租车位是400到550元之间的。串通的事情不存在。500元是被告2给的车位指导价。[11:26:23]
- [被告 被告2]:签订合同后被告与原告的协商过程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不存在串通或欺诈隐瞒等行为。[11:26:48]
- [审判员]:法庭调查到此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1:27:03]
- [原告]:噪音特别大,这是客观事实,环境受到特别大的影响,政法答复我也是影响休息。被告的行为特别恶劣,明知的事实情况被告不承认。被告说过的话其不承认。[11:27:17]
-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11:27:32]
- [被告 被告1]:工地是2016年年底就存在的,我不认为对身体造成伤害,原告看过房子,也知道有工地。不是房屋本身的问题,与本案无关。[11:27:45]
- [被告 被告2]:坚持答辩意见。[11:27:54]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基于以上查明的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在由法庭主持调解,调解本着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对对方的方案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法庭不再进行调解,将依法作出判决。双方是否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11:28:16]
- [被告 被告1]:不同意。[11:28:30]
- [审判员]:因被告1不同意调解,法庭不再进行调解。原告陈述最后意见。[11:29:00]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1:29:19]
- [审判员]:被告陈述最后意见。[11:29:31]
- [被告 被告1]:坚持答辩意见。[11:29:45]
- [被告 被告2]:坚持答辩意见。[11:29:52]
- [审判员]:现在休庭,双方阅读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11:30:00]
-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次直播再见。[11:30:36]
- [声明]: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3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