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人民法院外景

审判长及人民陪审员

公诉人

辩护人
2018年4月16日14:00直播杨浦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嫌侵犯著作权案件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
    [13:46:11]
  • [主持人]:
    今天下午我们将直播一起由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审理的侵犯著作权罪案件。
    [13:46:47]
  • [主持人]: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玄霆公司系依法取得互联网出版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资质的有限责任公司。玄霆公司通过与《斗罗大陆》等文字作品的作者签订协议,取得上述作品永久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将上述作品在其经营的“起点中文网”(域名:www.qidian.com)上登载。
    2015年1月,被告人金某、潘某合谋成立某公司,以某公司的名义雇佣员工开发“免费小说书城”手机APP软件(安卓端),在该APP软件上提供各类网络小说的在线阅读服务。被告人潘某负责编写爬虫软件从互联网上抓取小说数据储存至其租用的阿里云服务器内(阿里云账号:jinkelei@aliyun.com)。当用户在该手机APP软件上点击阅读某小说(仅有书名和目录)时,爬虫软件即从互联网上抓取用户所需的小说内容,发送并缓存至上述服务器内,供用户免费阅读。被告人金某负责对该软件进行推广并联系广告商在该APP软件上登载广告,通过用户点击量牟取广告收益。
    经盘石软件(上海)有限公司计算机司法鉴定所鉴定并经玄霆公司确认,“免费小说书城”所关联的阿里云服务器内存储的3,507部文字作品与玄霆公司提供的同名电子书样本进行相似度比对,其中《斗罗大陆》等1,024部小说侵犯玄霆公司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2017年8月1日,被告人金某、潘某在其公司经营地杭州市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到案后,被告人金某、潘某向玄霆公司予以经济赔偿,并取得该公司谅解。
    [13:49:07]
  • [主持人]:
    担任今日庭审的合议庭审判长是:审判员陈蔓莉,合议庭法官为:审判员刘燕萍、人民陪审员吴奎丽。下面庭审即将开始!
    [13:51:13]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 鼓掌、喧哗;
    二、 吸烟、进食;
    三、 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 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 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者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者提问,应当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14:02:23]
  • [审判长]:
    请坐下!
    [14:07:16]
  • [审判长]: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金某、潘某到庭。
    [14:08:18]
  • [审判长]:
    被告人金某,是否还使用过其他名字?你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什么民族?什么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在哪里?案发前在什么单位工作?担任何职?
    [14:08:38]
  • [被告 被告人]:
    金某,曾用名金某某,原系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在浙江省宁波市。
    [14:08:52]
  • [审判长]:
    以前是否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14:09:15]
  • [被告 被告人]:
    无。
    [14:09:40]
  • [被告 被告人]:
    无。
    [14:10:23]
  • [审判长]:
    因本案何时被刑事拘留、逮捕?
    [14:10:52]
  • [被告 被告人]:
    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于2017年8月1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6日被逮捕,同年9月29日被取保候审。
    [14:11:03]
  •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是否还使用过其他名字?你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什么民族?什么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在哪里?案发前在什么单位工作?担任何职?
    [14:11:27]
  • [被告 被告人]:
    潘某,原系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住浙江省杭州市。
    [14:11:42]
  • [审判长]:
    以前是否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14:12:19]
  • [被告 被告人]:
    无。
    [14:12:32]
  • [审判长]:
    因本案何时被刑事拘留、逮捕?
    [14:12:46]
  • [被告 被告人]:
    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于2017年8月1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6日被逮捕,同年9月29日被取保候审。
    [14:13:09]
  • [审判长]:
    被告人金某、潘某,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没有?
    [14:13:27]
  • [被告 被告人]:
    收到。
    [14:13:38]
  • [审判长]:
    是否于开庭十天之前收到?
    [14:13:51]
  • [被告 被告人]:
    是的。
    [14:14:01]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沪高法[2011]121号文件规定,经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金某、潘某犯侵犯著作权一案。
    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
    本合议庭由审判员陈蔓莉,审判员刘燕萍、人民陪审员吴奎丽组成,由审判员陈蔓莉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周恒、张呈,由书记员周恒担任法庭记录。
    今天出庭支持公诉的是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段辉。
    今天出庭为被告人金某辩护的是上海汉路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智红。
    为被告人潘某辩护的是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严轶韬。
    [14:14:18]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被告人、辩护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提出理由要求调换。
    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14:14:55]
  • [被告 被告人]:
    不申请。
    [14:15:04]
  • [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14:15:18]
  • [辩护人]:
    不申请。
    [14:17:11]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在庭审中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二、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三、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被告人,法庭宣布的上述各项权利听清楚了没有?
    [14:17:34]
  • [被告]:
    听清了。
    [14:17:51]
  • [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清楚?
    [14:18:12]
  • [辩护人]:
    听清。
    [14:18:26]
  •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4:18:41]
  • [公诉人]:
    宣读起诉书。
    [14:18:48]
  • [审判长]:
    被告人金某、潘某,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听清了吗?
    [14:19:06]
  • [被告人]:
    听清了。
    [14:19:38]
  • [审判长]:
    请司法警察将被告人潘某押下候审。
    [14:23:23]
  • [审判长]:
    被告人金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没有意见?
    [14:23:38]
  • [被告人]:
    无。
    [14:23:48]
  • [审判长]:
    被告人可以坐下回答问题。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
    [14:25:15]
  • [公诉人]:
    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是何时成立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分别是谁?占股比例?你和潘某是怎么认识的?
    [14:25:35]
  • [被告人]:
    2015年,法人是我,潘某是股东,我占63%。我和他是大学同学,我们专业网络工程。
    [14:25:46]
  • [公诉人]:
    成立某公司的目的是什么?
    [14:26:42]
  • [被告人]:
    成立该公司的目的就是做免费小说的APP。
    [14:26:55]
  • [公诉人]:
    你和潘某在公司里有无具体的分工?
    [14:27:06]
  • [被告人]:
    潘某负责服务器的技术,我负责推广等。
    [14:27:18]
  • [公诉人]:
    简要讲一下你们开发的这款“免费小说书城”手机APP软件的运行过程,如何实现小说的免费阅读?
    [14:27:47]
  • [被告人]:
    潘某开发爬虫软件,然后可以获取相关小说,小说会缓存在我们的服务器中。
    [14:27:59]
  • [公诉人]:
    你们公司对阿里云服务器内的书籍是否拥有版权,得到权利人的许可?
    [14:29:15]
  • [被告人]:
    没有。
    [14:29:22]
  • [公诉人]:
    如何获取收入?收入多少?
    [14:29:32]
  • [被告人]:
    收入是靠广告,两年多来收入共计一千多万。
    [14:29:50]
  • [公诉人]:
    你一个月收益多少?
    [14:30:28]
  • [被告人]:
    我和潘某是分成的,我一个月大概二十到三十万,每个月差不多都有这么多。
    [14:30:40]
  • [公诉人]:
    对权利人是否有赔偿?
    [14:31:24]
  • [被告人]:
    向权利人赔了1800万元,其中我赔了1200万,其他为潘某赔偿的。
    [14:31:43]
  • [公诉人]:
    是否有检举揭发?
    [14:32:24]
  • [被告人]:
    没有
    [14:32:48]
  • [审判长]:
    被告人金某的辩护人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14:33:12]
  • [辩护人]:
    没有。
    [14:33:24]
  •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的辩护人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14:33:44]
  • [辩护人]:
    没有。
    [14:33:51]
  • [审判长]:
    被告人金某,现在法庭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听清楚后应当针对所问的问题进行回答。
    [14:34:06]
  • [审判员]:
    涉案APP获利金额?本案所涉犯罪行为的获利金额?
    [14:34:19]
  • [被告人]:
    涉案APP共获利1000万元左右,共计有5000多本小说,以鉴定机关的鉴定报告为准。因为是按照打开一次广告收入0.5元。
    [14:34:32]
  • [审判长]:
    将被告人金某押下候审,传被告人潘某到庭。
    [14:34:53]
  •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没有意见?
    [14:35:06]
  • [被告人]:
    没有。
    [14:35:13]
  • [审判长]:
    被告人可以坐下回答问题。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
    [14:36:06]
  • [公诉人]:
    你在杭州某公司中担任什么职务?具体负责什么工作?
    [14:36:25]
  • [被告人]:
    股东,具体负责服务器开发,主要是爬虫软件的开发。我维护这个服务器,但是租赁是金某租赁的。
    [14:36:36]
  • [公诉人]:
    爬虫软件的运行机制?
    [14:36:46]
  • [被告人]:
    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搜集相应的书籍。
    [14:36:59]
  • [公诉人]:
    简要讲一下你们开发的这款“免费小说书城”手机APP软件的运行过程?
    [14:37:23]
  • [被告人]:
    根据用户的搜索后,软件会上网络搜集相应的书籍,会有相应的结果,会有缓存。
    [14:37:40]
  • [公诉人]:
    你们公司对阿里云服务器内的书籍是否拥有版权,得到权利人的授权许可?
    [14:38:47]
  • [被告人]:
    具体不清楚,我主要负责技术层面的事情,运营主要是金某。
    [14:38:56]
  • [公诉人]:
    你的收入情况?
    [14:39:29]
  • [被告人]:
    每个月十几万。
    [14:39:45]
  • [公诉人]:
    到案后有无检举揭发?
    [14:39:57]
  • [被告人]:
    没有。
    [14:40:19]
  •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的辩护人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14:40:31]
  • [辩护人]:
    没有。
    [14:40:36]
  • [审判长]:
    被告人金某的辩护人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14:40:49]
  • [辩护人]:
    没有。
    [14:40:56]
  •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现在法庭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听清楚后应当针对所问的问题进行回答。
    [14:41:11]
  • [审判员]:
    涉案公司成立的目的?盈利模式?
    [14:41:21]
  • [被告人]:
    成立公司就是为了运营涉案的APP,盈利模式是广告收入。
    [14:42:01]
  • [审判长]:
    你在公司的收入?金某的收入?
    [14:42:59]
  • [被告人]:
    我一个月十几万,金某应该是二十多万。
    [14:43:15]
  • [审判员]:
    涉案APP获利金额?本案所涉犯罪行为的获利金额?
    [14:43:53]
  • [被告人]:
    具体不清楚,以坚定报告为准。
    [14:44:03]
  • [审判长]:
    传被告人金某到庭。
    [14:44:24]
  • [审判长]:
    公诉人对两名被告人有无补充发问?
    [14:44:38]
  • [公诉人]:
    没有。
    [14:44:45]
  • [审判长]:
    被告人金某的辩护人有无补充发问?
    [14:44:59]
  • [辩护人]:
    没有。
    [14:45:13]
  •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的辩护人有无补充发问?
    [14:45:29]
  • [辩护人]:
    没有。
    [14:45:45]
  • [审判长]:
    现在由控、辩双方举证。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宣读、出示证据,并说明该证据所证明的问题。
    [14:45:58]
  • [公诉人]:
    一组证据,玄霆公司营业执照、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记录表、作品协议、声明、情况说明等,证实玄霆公司具有运营“起点中文网”的资质,并享有《斗罗大陆》等文字作品永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在“起点中文网”上登载。
    [14:46:10]
  • [审判长]:
    被告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46:21]
  • [被告人]:
    没有。
    [14:46:28]
  • [审判长]:
    辩护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46:49]
  • [辩护人]:
    没有。
    [14:46:58]
  •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14:47:11]
  • [公诉人]:
    第二组证据,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某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公司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等,证实被告人金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系股东。
    [14:47:23]
  • [审判长]:
    被告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47:34]
  • [被告人]:
    没有。
    [14:47:44]
  • [审判长]:
    辩护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48:06]
  • [辩护人]:
    没有。
    [14:48:21]
  •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14:48:36]
  • [公诉人]:
    第三组证据,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搜查笔录、扣押清单,证实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等物被公安机关扣押的事实。
    [14:48:57]
  • [审判长]:
    被告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49:11]
  • [被告人]:
    没有。
    [14:49:21]
  • [审判长]:
    辩护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49:30]
  • [审判长]:
    辩护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49:44]
  • [被告人]:
    没有。
    [14:50:46]
  • [辩护人]:
    没有。
    [14:51:01]
  • [辩护人]:
    但扣押物品中的手机是被告人的私人物品。
    [14:51:18]
  •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14:51:44]
  • [公诉人]:
    第四组证据,玄霆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情况说明、证人赵阳的证言、上海惠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等,证实被告人金某、潘某在未经玄霆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免费小说书城”手机APP软件传播其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的事实。
    [14:51:59]
  • [审判长]:
    被告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52:18]
  • [被告人]:
    没有。
    [14:52:26]
  • [审判长]:
    辩护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52:39]
  • [辩护人]:
    没有。
    [14:52:48]
  •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14:53:06]
  • [公诉人]:
    第五组证据,上海惠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案材料、百度联盟广告收益网页截图,证实被告人金某、潘某通过“免费小说书城”手机APP软件登载广告牟取广告收益的事实。
    [14:53:21]
  • [审判长]:
    被告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53:32]
  • [被告人]:
    无。
    [14:53:41]
  • [审判长]:
    辩护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53:58]
  • [辩护人]:
    无。
    [14:54:06]
  •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14:54:18]
  • [公诉人]: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调取证据清单、盘石软件(上海)有限公司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补充鉴定意见书、玄霆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书、作品权利证明文件清单及刻录光盘,证实“免费小说书城”关联的阿里云服务器内存储的3,507部电子书与玄霆公司提供的同名样本电子书存在实质性相似,其中1,024部电子书经玄霆公司确认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
    [14:54:36]
  • [审判长]:
    被告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54:50]
  • [被告人]:
    [14:54:56]
  • [审判长]:
    辩护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55:07]
  • [辩护人]:
    [14:55:19]
  •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14:55:38]
  • [公诉人]:
    证人刘畅、项斐、刘华健、岳鹏飞的证言,证实被告人金某、潘某雇佣他人通过开发“免费小说书城”手机APP软件提供用户免费小说阅读服务,并在APP中登载广告获取收益。
    玄霆公司出具的谅解书及相关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等,证实被告人金某、潘某到案后已对玄霆公司予以经济赔偿并获得玄霆公司谅解。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曲阳路派出所分别出具的受案登记表、工作情况、案发经过,证实本案的案发过程及被告人金某、潘某的到案情况。
    被告人金某、潘某的多次供述,证实其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4:55:49]
  • [审判长]:
    被告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56:30]
  • [被告人]:
    [14:56:36]
  • [辩护人]:
    辩护人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14:56:43]
  • [辩护人]:
    [14:56:53]
  • [审判长]:
    被告人有无证据向法庭出示?
    [14:57:09]
  • [被告人]:
    [14:57:15]
  • [审判长]:
    辩护人有无证据向法庭出示?
    [14:57:27]
  • [辩护人]:
    [14:57:34]
  • [审判长]:
    公诉人刚才当庭宣读和出示的证据,经法庭质证,合法有效,法庭予以确认。
    [14:57:47]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
    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4:57:57]
  • [公诉人]: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金某、潘某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第一,根据两名被告人的供述及本案著作权人玄霆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均可以证实被告人金某、潘某所租赁服务器内存储的1024部小说是玄霆公司从原作者处取得了独家网络信息传播权的,而两名被告人显然不享有该项权利,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第二,被告人潘某编写了爬虫软件,并使用该软件将用户所需阅读的书籍从网络上抓取过来缓存在其租赁的阿里云服务器中,待其他用户在此阅读时,可以实现从服务器直接阅读的效果,此乃“复制”的行为。当用户在APP内点击相应书目的目录后,APP会从与其相关联的阿里云服务器内调取数据给用户阅读,从而实现对社会公众的网络传播,此乃“发行”的行为。因此两名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侵犯著作权中“复制发行”行为的基本特征。第三,被告人金某、潘某的行为具有盈利性。本案中涉案的“免费小说书城”手机APP软件,虽然是向用户,但是在其APP内是有植入广告的,被告人金某、潘某正是通过用户的广告点击量从合作的广告商处赚取广告收益进而牟利的。本案中百度联盟的广告收益网页截图可以证实其广告收益达到1000余万元,收入是相当可观的。第四,被告人金某、潘某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根据规定,传播他人作用的数量合计在500部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形”本案证据显示涉案书籍,共有1024部电子书,情节严重。综上,本案的相关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锁链,证实被告人金某、潘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用,情节严重,完全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是一起利用自身开发的手机APP软件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电子书籍的侵犯著作权案件。其实,我们每个人的手机里都有着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APP软件,这些APP软件跟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除了吃、穿、住、行、玩,甚至是阅读等各个方面。如果没有了它们,感觉生活处处受限。但是,当我们可以随时随地更加高效、便捷地体验阅读的快,享受移动APP给我们的阅读模式带来革新的同时,我们更不能放松对其知识产权方面的监管,任其成为一种新的滋生犯罪的平台。本起案件只是众多类似案件中的一个缩影,盗版成本低而获取利润高这一特点,使得使用APP软件传播电子书这一侵权方式逐渐盛行,因此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尤为重要。本案的两名被告人,其实都是高学历者,而且所学的专业都与计算机有关。依自身所学进行创业本来应当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情,但是这种创业决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只有依法依规,才能真正事项社会价值和财富价值的双赢。两名被告人可以说是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用自己最擅长的技能来从事犯罪活动,不仅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更让自己吃了官司,并且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代价,真是的得不偿失。
    量刑情节与建议。首先,本案系共同犯罪,但不区分主从犯:本案中被告人金某、潘某共同出资成立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金某系法定代表人、潘某系股东。在公司具体运营期间,被告人金某主要负责
    APP软件的推广和广告收益,被告人潘某主要负责开发爬虫软件等技术方面的管理,故其二人仅是分工不同,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相当,故不区分主从犯。其次,被告人金某、潘某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金某、潘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最后,被告人金某、潘某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本案案发后,被告人金某、潘某积极对玄霆公司进行了经济赔偿并获得玄霆公司的谅解,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上,建议对被告人金某、潘某均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予以量刑,并建议适用缓刑。请合议庭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今天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依法对其作出公正的判决。
    [14:58:14]
  • [审判长]:
    被告人金某、潘某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
    [15:04:43]
  • [被告人 被告人金某]:
    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悔恨。
    [15:04:49]
  • [被告人 被告人潘某]:
    没有。
    [15:05:18]
  • [审判长]:
    现在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5:05:41]
  • [辩护人]:
    一、对于针对犯罪嫌疑人金某所渉侵犯著作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持异议,但金某具有法定从轻情节。金某在公安机关第一次对其讯问时,已经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对公安机关的审讯实事求是的供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认罪态度极好。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金某具有法定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二、金某已经获得谅解,并予以赔偿。2017年8月29日,金某出具承诺书,向被害人承认侵犯了其经营的“起点中文网”网站独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之文字作品并予以真诚的道歉,在已支付完毕承诺的经济赔偿后,玄霆公司予以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三、金某系家中主要的经济来源,尚有不满两岁的幼子需要抚养,父亲常年患有呼吸暂停综合症,随时有会发生生命危险。希望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予以考虑。
    [15:06:06]
  • [辩护人]:
    对罪名及事实无异议。但被告人潘某平时变现良好,到案后对事实供认,有坦白情节,且已经对权利人进行了巨额的赔偿,权利人的权益主要是经济权益受到损害,现被告人已经对其进行了经济赔偿,并且取得谅解,故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及少量的罚金刑罚。
    [15:07:37]
  • [审判长]:
    公诉人还有什么新的意见?
    [15:09:48]
  • [审判长]:
    被告人还有什么新的意见?
    [15:09:53]
  • [被告人]:
    没有。
    [15:10:03]
  • [审判长]:
    辩护人还有什么新的意见?
    [15:10:14]
  • [辩护人]:
    没有。
    [15:10:26]
  • [审判长]:
    经过刚才的法庭辩论,法庭已经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已记录在案。辩论各方如果还有意见,可以在休庭后以书面方式提交法庭。
    法庭辩论结束。
    [15:10:41]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起立,被告人金某、潘某,最后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
    [15:10:57]
  • [被告人 被告人金某]:
    对于自己的行为非常懊悔,也对版权方表示真诚的道歉,也积极赔偿权利人的损失,认罪认罚,以后会注意遵守法律。
    [15:11:06]
  • [被告人 被告人潘某]:
    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触犯法律,以后会遵守法律,希望法庭给一个从新改过的机会,从轻处罚。
    [15:12:03]
  • [审判长]:
    今天庭审至此,合议庭将对本案评议后另行择期宣判。退庭后,被告人、辩护人应当阅看庭审记录,如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被告人、辩护人,听清楚了吗?
    [15:13:05]
  • [被告人]:
    听清。
    [15:13:13]
  • [辩护人]:
    听清。
    [15:13:22]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击法槌]。
    [15:13:34]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退庭。
    [15:13:46]
  • [主持人]:
    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5:14:29]
  • [主持人]: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5: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