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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10:30,二中院审理“出租撞大厦,大厦索赔偿”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二中院本次网上直播,我是直播主持人。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出租撞大厦 大厦索赔偿”案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参与![10:53:03] - [主持人]:下面简要介绍今天这起案件的案情。[10:55:05]
- [主持人]:某大厦公司称,2016年8月4日,赵某驾驶由创业公司所有出租车径直撞向大厦正门北侧的楼梯承重柱,造成玻璃幕墙碎裂、大理石地面严重损坏,周围装饰的两盆绿植受损。故诉至法院要求创业公司赔偿公司物品损失4500元、拖车费500元、维修费10万余元、场地不能使用损失7万余,赵某承担连带责任,案件诉讼费由创业公司与赵某负担。创业公司辩称,赵某事发时为了摆脱不法侵害驾车离开,在行驶时被侵权人追到车上进行殴打,并强行扭转车盘才导致车辆撞向受损场地。本次事故系治安事故,应将本案另外的其他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赵某辩称,大厦公司所主张的损失是由其公司的保安造成的,故不同意赔偿。自己与创业公司系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在本案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应由创业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自己承担次要责任或免责。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创业公司赔偿大厦公司拖车费500元、外墙玻璃拆装费9万余元、大理石及吊顶维修费5635.2元。创业公司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现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法庭,法庭审理马上开始,请大家继续关注本次直播进程。
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10:56:15] - [书记员 韩京晶]: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 非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非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请诉讼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座)
请坐下。
报告审判长,现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已经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就绪,可以开庭。
(书记员就坐)[10:56:40] - [审判长 施忆]:今天开庭审理的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上诉大厦有限公司、赵某侵权责任纠纷案。庭前已经组织过谈话,今天出庭的人员有上诉人北方创业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佟新宇,被上诉人大厦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徐某,被上诉人赵某。
(详见庭前笔录头)
经审查,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参加诉讼。对对方的诉讼身份有异议吗?[10:56:59] - [双方当事人]:无异议。[11:08:42]
- [审判长 施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公开的要求,今天的庭审将通过图文形式向社会公开,经本院宣传部门批准,相关媒体记者将旁听今天的庭审。[11:08:59]
- [双方当事人]:好的。[11:09:22]
- [审判长 施忆]:现在开庭,今天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与大厦有限公司、赵某侵权责任纠纷上诉案。本案是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1民初2286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原则;二审案件,一律实行“合议制”。本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由审判员任淳艺、李倩、施忆组成合议庭负责对本案进行审理。我叫施忆,担任本案审判长,坐在我左边的是审判员任淳艺,坐在我右边的是审判员李倩。法庭记录由本院书记员韩京晶担任。本院法官助理张科参与本案工作。对以上内容,是否听清?[11:09:39]
- [双方当事人]:听清了。[11:10:17]
- [审判长 施忆]:下面宣布当事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诉讼义务。诉讼权利,主要有如下七项:
1、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依法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将依法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有陈述案件事实和进行辩论的权利;
3、有提供新的证据的权利;
4、对涉案证据享有质证的权利;
5、有撤回上诉、请求调解和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6、有查阅本案开庭或谈话记录的权利;
7、对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有依法提出申请回避的权利。
诉讼义务,主要有如下四项:
1、遵守法庭规则,听从法庭指挥,发言按顺序进行;
2、尊重法庭、尊重对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3、陈述案件事实必须实事求是,并如实提供证据;
4、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如有发生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妨碍法院正常审理案件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1:10:35] - [审判长 施忆]:对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各方是否听清?[11:11:12]
- [双方当事人]:听清了。[11:11:27]
- [审判长 施忆]:对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11:11:46]
- [双方当事人]:不申请。[11:12:02]
- [审判长 施忆]:下面开始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应说明理由。庭前已经组织过谈话,上诉人创业公司,你方上诉请求及理由与上诉状、庭前谈话中陈述的意见是否一致?[11:12:28]
- [上诉人 出租车公司]:一致。[11:14:43]
- [审判长 施忆]:是否有补充?[11:15:00]
- [上诉人 出租车公司]:没有。[11:15:14]
- [审判长 施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上诉状及庭前谈话,创业公司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1民初2286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负担。事实与理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创业公司司机赵在事发时候精神状态正常、无酒驾或者醉驾行为,不可能冒着危险撞向楼体承重柱,其系受不法侵害为逃避侵害脱离现场,且在被侵权人持续殴打并抢夺方向盘情况下才发生本案损害;本案撞击所造成的损害系因其他不法侵害导致,并非司机赵主观所为,赵并非直接侵权人,相关赔偿责任应待刑事侦查程序结束后由直接侵权人依法予以承担;创业公司在本案损害中不存在过错,司机赵系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躲避侵害导致损害发生,一审判决创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显示公允。[11:15:28]
- [审判长 施忆]:上诉人是否有补充?[11:16:11]
- [上诉人 出租车公司]:本案属于民刑交叉案件。我们认为本案应该以刑事案件审结之后为依据,以此来判决我们公司的责任的问题。本案应该以刑事案件的结果来作为本案的依据。一审的判决,可能会导致我们无法向其他人追偿,导致我们损失,请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1:16:31]
- [审判长 施忆]:被上诉人大厦对于一审判决的意见、以及对创业公司上诉的答辩意见是否有变化?是否有补充?[11:16:49]
- [被上诉人 某大厦]:没有变化,没有补充。赵应该承担责任,但是其是职务行为,应该由公司来承担责任。赵实际控制车辆,其作为一个有运营经验的司机,应该预见到相应的结果的发生,但是其却放任结果的发生,因此其主观上有过错。因为其是履行职务,该公司应承担责任。第三人应该连带承担责任。我们向侵权责任人之一请求赔偿,并无不当。在刑民的关系上,刑事的判决结果对本案并没有因果,不用等刑事结果的发生。[11:17:11]
- [审判长 施忆]:被上诉人赵对于一审判决的意见、以及对创业公司上诉的答辩意见是否有变化?是否有补充?[11:17:38]
- [被上诉人 赵某]:没有变化,没有补充。不同意一审判决。商场说我是个人行为,不是运营,这个我不认可。非运营时间是我下班以后,或者是挂牌停运,但是我当时是在运营中。再有说主观责任的问题,这个我不认可。当时是有多人在攻击我。虽然方向盘是在我手中,但是已经实际不受我控制,所以说我存在主管过错,这个我不认可。还有他们只要求我承担责任,这个我不认可。因为他们之间有经济利益关系,我跟他们之间没有经济利益关系,所以起诉的我。这个我不认可。[11:18:00]
- [审判长 施忆]:上诉人创业公司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有异议?(读原判经审理查明部分略)。[11:18:20]
- [上诉人 出租车公司]:没有异议。[11:18:40]
- [审判长 施忆]:被上诉人大厦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有异议?[11:19:04]
- [上诉人 出租车公司]:没有异议。[11:19:31]
- [审判长 施忆]:被上诉人赵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有异议?[11:19:47]
- [被上诉人 赵某]:没有异议。[11:20:19]
- [审判长 施忆]:上诉人创业公司对案件事实是否还有补充?上诉人你明确一下,那个保安是谁的保安?[11:20:38]
- [上诉人 出租车公司]:对于司机说抢方向盘的行为,有证据证明有华侨保安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华侨大厦放任保安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
应该是歌厅的保安。[11:21:35] - [审判长 施忆]:被上诉人大厦对案件事实是否还有补充?[11:21:49]
- [被上诉人 某大厦]:我们说一下,那个保安是歌厅的保安,与我们只是租赁关系,保安与我们没有实际的关系。录像可以证明当时的情况。[11:22:12]
- [审判长 施忆]:被上诉人赵对案件事实是否还有补充?赵除了乘客还有其他人参与了是吗?乘客是歌厅的保安吗?[11:22:31]
- [被上诉人 赵某]:因为我跟乘客发生争执。我听着是有人接他们三个人,我和乘客发生争执,然后过来一波人就把我围了,然后就开始殴打我。人从哪里出来,录像可以看出来,至于为什么打我,我不清楚。[11:23:24]
- [被上诉人 赵某]:没有补充。
是的。歌厅的保安参与了,是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确认的。
不是。[11:23:26] - [审判长 施忆]:上诉人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院提交?[11:23:40]
- [上诉人 出租车公司]:没有。[11:24:02]
- [审判长 施忆]:被上诉人大厦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交?[11:24:20]
- [被上诉人 某大厦]:没有。[11:24:41]
- [审判长 施忆]:被上诉人赵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交?光盘是谁提交的。[11:24:57]
- [被上诉人 赵某]:没有。
我提交的。[11:25:25] - [审判长 施忆]:您庭后提交一份。[11:25:42]
- [被上诉人 赵某]:好。[11:25:56]
- [审判长 施忆]:法庭补充询问几个问题。赵报寻衅滋事一案是否已经立案?目前到什么阶段?是否立案侦查?目前进展?刑事案件涉及的人员是否已经全部归案?[11:26:11]
- [被上诉人 赵某]:说人没有抓到。但是已经立案了,只是人没有抓到。[11:26:31]
- [审判长 施忆]:大厦是否了解刑事案件目前进展情况?[11:26:44]
- [上诉人 出租车公司]:是这样的。人没有找到对于我们后续追偿存在影响。[11:27:00]
- [审判长 施忆]:创业公司是否了解刑事案件目前进展情况?[11:27:13]
- [上诉人 出租车公司]:不了解。[11:27:28]
- [审判长 施忆]:赵陈述一下当时事发经过?[11:28:11]
- [被上诉人 赵某]:监控视频可以反映这个情况。当时因为车费问题发生的争执。[11:28:29]
- [审判长 施忆]:你是什么车?[11:28:50]
- [被上诉人 赵某]:双班车。早7到晚7。[11:29:07]
- [审判长 施忆]:公司这边是正常运营吗?[11:29:29]
- [上诉人 出租车公司]:是的。[11:29:54]
- [审判长 施忆]:创业公司了解的事发经过是否与赵陈述一致?创业公司,你方在上诉状中对于大厦修理幕墙的费用、拖车费用提出异议?理由是什么?[11:30:07]
- [上诉人 出租车公司]:是的。
认为数额过高,但是没有相关的证据。[11:31:14] - [审判长 施忆]:大厦是否报警?是否就本案损失情况向公安机关做过申报?[11:31:30]
- [被上诉人 某大厦]:我们知道的时候,民警已经到了。是否报警我们不清楚。[11:31:47]
- [审判长 施忆]:赵他们去过派出所吗?[11:32:02]
- [被上诉人 赵某]:去过。[11:32:19]
- [被上诉人 某大厦]:那个玻璃已经碎了。[11:32:32]
- [审判长 施忆]:在本案一审审理过程中,一审法院依职权向公安机关调取证据,但公安机关答复称因本案尚在立案阶段,所有材料均无法调取,对此情况,各方当事人是否了解?[11:32:46]
- [上诉人 出租车公司]:一审我没有去,不清楚。[11:32:58]
- [被上诉人 某大厦]:是在调取情况。[11:33:10]
- [被上诉人 赵某]:说过。[11:33:24]
- [审判长 施忆]:赵保安冲过来打你的原因是什么?[11:33:39]
- [审判长 施忆]: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总结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审判决对本案所涉损害赔偿所做处理是否适当?(征求合议庭成员意见)[11:34:14]
- [双方当事人]:没有。[11:34:38]
- [审判长 施忆]: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11:34:56]
- [上诉人 出租车公司]:与之前谈话的意见一致。[11:35:13]
- [审判长 施忆]:被上诉方发表辩论意见?[11:35:36]
- [被上诉人 某大厦]:坚持答辩意见。[11:35:57]
- [被上诉人 赵某]:补充说一下。大厦说共同侵权,说要求乙方赔偿,他们既然跟保安是租赁关系,应该知道保安或老板的信息。在没有处理的情况下,我认为是故意回避。[11:36:19]
- [审判长 施忆]:你认为他们之间存在关联,那你认为与本案有什么关系?[11:36:41]
- [双方当事人]:说我们是共同侵权,他们只找我赔偿,我认为有毛病,我们不是共同侵权。[11:36:59]
- [审判长 施忆]:法庭辩论结束。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不管结论如何,双方都应遵照执行,希望双方慎重选择结案方式。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11:37:15]
- [双方当事人]:不同意。[11:37:33]
- [审判长 施忆]:鉴于各方不同意调解,法院不再进行调解工作,案件如何处理由合议庭研究后决定作出判决)各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11:37:47]
- [上诉人 出租车公司]:坚持上诉请求与之前的意见。[11:38:03]
- [被上诉人 某大厦]:坚持答辩意见。[11:38:18]
- [被上诉人 赵某]:坚持答辩意见。[11:38:34]
- [审判长 施忆]:休庭后各方当事人阅签笔录,现在休庭。(敲击法槌)[11:39:03]
- [书记员 韩京晶]:(起立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11:39:15]
- [主持人]:今天的网络直播到此结束,感谢研究室王鑫刚的辛苦工作,感谢网友关注,再见。[11:39:37]
- [声明]:此记录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