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现在为您直播嘉定法院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17年5月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胜竹路新城路路口,被告一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该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均投保于被告二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和骑行电瓶车的原告吴某发生碰撞,导致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嘉定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无责。现原、被告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
本网直播,敬请关注[15:52:52] - [书记员]:诉讼参与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法庭纪律:
1、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得发言、提问;
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
7、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8、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诉讼参与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法庭纪律宣布完毕。[15:53:58] - [审判员]: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情况。[16:17:41]
- [审判员]: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情况。[16:44:32]
- [原告]:吴某,具体信息略[16:45:00]
- [被告 被告一]:陈某,具体信息略[16:45:08]
- [审判员]:现在开庭,嘉定区人民法院就原告与被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二未到庭,本案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本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有关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庭通过受理、应诉通知书已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这里就不再重复。原告、被告一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16:45:31]
- [原告]:清楚[16:45:46]
- [被告 被告一]:清楚[16:45:59]
- [审判员]: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认为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故不自行回避。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与双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可以申请本案的审判人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回避,原、被告是否申请回避?[16:46:10]
- [原告]:不申请回避[16:46:28]
- [被告 被告一]:不申请回避[16:46:36]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明确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16:46:57]
- [原告]:见诉状[16:47:04]
- [审判员]:原告诉请是否有变更?[16:47:26]
- [原告]:不变更[16:47:45]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16:47:53]
- [被告 被告一]:对于事发经过、责任认定无异议。[16:48:10]
- [审判员]:对证据和金额进行逐一说明。[16:48:31]
- [审判员]:医疗费61537.90元,医疗费61537.9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0元,营养费6000元,护理费9000元。[16:48:39]
- [被告 被告一]:保险公司认可的我认可,保险公司不认可的我也不认可。[16:49:20]
- [审判员]:误工费22750[16:49:32]
- [原告]:我退休后被上海市嘉定福利院返聘工作护理员,提供16年5月-17年11月返聘护理工的工资签收单,提供劳动合同。[16:49:46]
- [被告 被告一]:同意保险公司意见。[16:50:42]
- [审判员]: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元。[16:50:49]
- [被告 被告一]:我认为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应该由保险公司赔。[16:51:02]
- [审判员]:交通费500元,鉴定费2300元,电动车修理费900元,衣物损500元。[16:51:15]
- [被告 被告一]:我不赔,应该由保险公司赔。[16:52:17]
- [审判员]:律师费8000元。[16:52:25]
- [被告 被告一]:我不认可[16:54:18]
- [审判员]:事发后是否有垫付?[16:54:27]
- [被告 被告一]:事发后我转账给医院15000元。要求在本案中一并处理。[16:54:44]
- [审判员]:被告对鉴定意见书什么意见?[16:54:59]
- [被告 被告一]:同意保险公司的意见。[16:55:11]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发表辩论意见。[16:55:22]
- [原告]:我自己提供误工证明,虽然已经退休,但是提供了单位的工资发放凭证和签收单。[16:55:46]
- [被告 被告一]: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我不赔偿。[16:55:55]
- [审判员]:现在辩论结束,最后发表陈述意见。[16:56:08]
- [原告]:依法判决。[16:56:32]
- [被告 被告一]:依法判决。[16:56:39]
- [审判员]:本院将定期对本案进行宣判。今天庭审至此,当事人对笔录记载有异议,要求补正的,如系笔误可直接更改,有其签名,如系意思表示有出入,应让其在笔录末尾重新补充并签名,闭庭。[16:57:20]
- [主持人]:今天的网络庭审直播到此结束,网络庭审直播记录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谢谢关注![16:5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