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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2015年5月31日,许某某与吴某某就上海市鲁班路509弄某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7,400元,付三押一,租赁期限至2016年5月30日止,保证金7,400元。合同签订后,许某某向吴某某交付系争房屋,并收取保证金7,400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吴某某搬离系争房屋。吴某某起诉要求许某某返还租房押金7,400元并支付押金利息。许某某反诉请求支付房屋设施各项损失共计3,958元。
一审法院判决许某某返还吴某某保证金7,400元,吴某某支付许某某房屋设施各项损失共计883元。
上诉人许某某上诉称,被上诉人不当使用造成电视机、地板、皮椅、瓷砖等损坏产生的修复费用远超过一审酌情判定的883元,且被上诉人对家居装饰的损坏对上诉人再次出租造成极大影响。故请求二中院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改判支持许某某的一审反诉请求。
本网直播,敬请关注![09:27:58] -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09:28:06]
-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09:28:30]
- [审判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现在开庭。上诉人许艳琳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7)沪0101民初24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案进行公开审理。
告知合议庭组成,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陈俊担任审判长,会同审判员徐江、审判员俞璐组成,由俞璐主审本案,书记员蔺皓然。今天担任法庭记录的是书记员蔺皓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上诉人是否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09:28:38] - [上诉人]:不申请。[09:29:15]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09:29:25]
- [被上诉人]:不申请。[09:29:43]
- [审判长]: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庭前以书面形式已经告知双方当事人,双方是否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审中当事人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一、有权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新的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二、可以自行和解;三、上诉人可以申请撤回上诉;四、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当事人对诉讼权利是否清楚?[09:29:51] - [上诉人]:清楚。[09:30:12]
- [被上诉人]:清楚。[09:30:33]
- [审判长]:上诉人的代理人今日未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授权委托书,庭后三日内提供,否则相应的后果由上诉人自行承担。[09:30:38]
- [上诉人]:清楚了。[09:30:47]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09:30:57]
- [审判长]:首先,由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以及事实理由。[09:31:04]
- [上诉人]: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主文第二项,依法予以改判支持我方一审关于电视机修理费用、地板修理费用、沙发修理费用、皮椅修理费用、更好瓷砖费用的反诉请求。(事实及理由详见上诉状)[09:31:11]
- [审判长]:被上诉人发表答辩意见。[09:31:27]
- [被上诉人]:不同意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的费用足以弥补上诉人的损失。[09:31:35]
-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无异议?[09:31:43]
- [上诉人]: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没有异议。现在房屋还没有交接,没有办理交接手续。[09:31:50]
- [被上诉人]: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没有异议。意见:我方已经将钥匙返还房东,房东已经实际占有房屋,可能只是缺少手续上的签字,因为当时大家对水电费等有争议,故无法在交接手续上签字,但是房屋已经实际交付给房东了。[09:31:57]
- [审判长]:现在系争房屋谁实际掌控?[09:32:12]
- [上诉人]:合同约定的到期后的半个月,我找人撬锁占有了。[09:32:18]
- [审判长]:有哪些房卡?[09:32:26]
- [上诉人]:所有的门禁卡、钥匙都没有交还给我。[09:32:32]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交还?[09:32:39]
- [被上诉人]:丢掉一套钥匙,还了一套钥匙,但是没有证据。[09:32:47]
- [审判长]:地板的修复费用上诉人是否有依据?[09:32:58]
- [上诉人]:被上诉人承认的,让街边的工人帮我维修,但是并没有实际维修并恢复原状。[09:33:06]
- [审判长]:有无补充、遗漏的事实?[09:33:15]
- [上诉人]:没有。[09:33:21]
- [被上诉人]:没有。[09:33:26]
- [审判长]:有无新的事实需要补充?有无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交?[09:33:30]
- [上诉人]:没有新事实和新证据。[09:33:36]
- [被上诉人]:没有新事实和新证据。[09:33:42]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先由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09:33:47]
- [上诉人]:同上诉状及庭审意见。改写损毁的发票我一审已经提供,一审判决的800多元不足以赔偿。电视机修理费是1365元。锁芯我也换掉了。沙发、转椅等也都被损坏了。[09:33:55]
- [被上诉人]:同答辩意见及庭审意见。上诉人要求的电视机修理费,按照现在市场行情,1365元已经可以购买新的电视,上诉人以原来购买的价格计算,但是电子产品存在损耗降价。现一审判决金额足以弥补。我方居住的时候也没有故意损坏。[09:34:05]
- [上诉人]:被上诉人承认其是用硬的东西敲的,而不是自然磨损。电视机我是让正规店家修理的,门禁卡我也是有物业发票的。[09:34:14]
- [被上诉人]:空调和淋浴设备都是被上诉人自行更换的,也没有找房东。[09:34:25]
- [审判长]:还有何补充意见需要发表?[09:34:32]
- [上诉人]:我方无补充。[09:34:38]
- [被上诉人]:我方无补充。[09:34:43]
- [审判长]:当事人对本案的处理陈述最后意见。[09:34:48]
- [上诉人]:支持我方上诉请求。[09:34:53]
- [被上诉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09:34:59]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各方对于本案,是否愿意调解?[09:35:05]
- [上诉人]:可以调解。要求赔偿3000元。[09:35:12]
- [被上诉人]:可以调解。最多1000元。[09:35:59]
- [审判长]:法庭审理到此。因今日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调解。退庭后,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阅看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笔录若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要求书记员予以补正。现在退庭。[09:36:05]
- [主持人]: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09: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