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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诉称单位拖欠工资 员工要求支付补偿”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原告自2017年2月起在被告公司处担任司机,工资是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在职期间被告公司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2018年2月原告和被告解除劳动关系。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支付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共计7000余元。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14:12:41] - [书记员 张铁砾]: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14:13:43]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14:13:54]
- [双方]:听清了。[14:14:03]
- [审判长 李秀文]:(核对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4:14:10] - [双方]:无异议。[14:14:26]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李秀文会同人民陪审员王淑蚕、人民陪审员王莎玲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张铁砾担任庭审记录。
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申请回避的权利;
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双方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14:15:03] - [双方]:听清了,不申请。[14:32:11]
- [审判长 李秀文]: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14:32:21]
- [原告]:原告自2017年2月起在被告公司处担任司机,工资是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在职期间被告公司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2018年2月原告和被告解除劳动关系。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支付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共计7000余元。诉讼请求无补充、变更、增加。[14:32:30]
- [审判长 李秀文]:下面由被告方发表答辩意见。[14:32:49]
- [被告]:不同意原告所有诉讼请求,对于第一项诉讼请求,只认可2017年2月底至2017年6月底存在劳动关系,对于原告要求支付的第二项6月初-7月初工资,我们认可2017年6月期间工资,已经发放,发放的时间是2018年3月;第三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我们不认可;诉讼费由原告承担。[14:32:57]
- [审判长 李秀文]: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出示证据,被告方质证。[14:34:48]
- [原告]:提交合同书,证明2017年2月-2018年2月存在劳动关系。[14:34:58]
- [被告]:认可真实性,不认可证明目的。双方劳动关系到2017年6月30日解除,原告从6月23日请了一天假,之后就没有来公司上班,当时公司通知了他返岗,但是他说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工作,也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公司根据离职管理规定,认定其旷工,三日就算离职,通知其返岗的是营业站点的经理。[14:35:20]
- [原告]:我有请假条,是回老家审驾照, 从6月23日开始请了5天假,回来以后继续上班到7月5日,7月5日我开的车坏了,需要把我车上的东西搬到其他车上,在搬东西的过程中我的腰扭伤,受伤时间是在7月5日早上,我有病假条,病假条时间是一个月。后来我假期结束之后,大概在8月份,经理说我身体状况不好,让我先休息两个月,回头再回来。两个月之后我来找他,他让我打辞职报告,我说我身体恢复了为什么打辞职报告,他说让我先打辞职报告再办理入职手续,11月29日公司再次通知我打辞职报告单,后来我说应该先给清工资再离职,我养老金的本和工资始终由公司扣着没有给。2018年2月份我来北京,我又给经理打电话要工资和养老本,还是没有给。他们说还是先让我打辞职报告,才能给我。[14:35:59]
- [审判长 李秀文]:2017年7月5日之后在哪里?[14:36:54]
- [原告]:回老家了,一直没有干活。
提交银行流水,证明我在被告公司工作时候发工资的情况,且他们存在工资克扣情况。每个月20号左右发上上个月整个月的工资,证明2017年6月1日之后的工资没有发。2018年3月8日收到一笔钱,是被告发的,发了1000余元,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钱。[14:37:08] - [被告]:认可真实性,按正常我们是当月月初发上上个月整个月的工资,也就是2月工资在4月的月初发放。认可在2018年3月之前,2017年6月1日之后的工资确实没有发放,但是2018年3月8日发放的就是2017年6月1日之后的工资。[14:37:35]
- [原告]:提交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邮寄查询目录,证明解除劳动工关系的日期、缘由。[14:38:08]
- [被告]:认可真实性,公司也已经收到了,不认可关联性,不认可证明目的。当时不给他发2017年6月之后工资是因为他没有正常履行离职手续,属于擅自离岗情形,根据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我们需要在其办理离职手续之后发放2017年6月份的工资。[14:38:29]
- [原告]:提交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书,证明经过仲裁前置。[14:38:44]
- [被告]:认可。[14:38:55]
- [审判长 李秀文]:为什么一事不再理了呢?[14:39:03]
- [原告]:仲裁的时候第一次我把开庭时间记错了,按照我撤回申请处理了,第二次再申请仲裁,就一事不再理了。[14:39:21]
- [被告]:认可。[14:39:30]
- [审判长 李秀文]:下面由被告方出示证据,原告方质证。[14:39:38]
- [被告]:提交工资表复印件,证明原告离职前5个月的工资构成及实发工资总额,证明原告的平均工资为2000余元。[14:39:46]
- [审判长 李秀文]:综合绩效怎么计算?[14:40:03]
- [被告]:2、3、4月份原告担任转运职责,其综合绩效按照一天40元来计算,且这三个月份其在试用期;5、6月份其转正,原告综合绩效中包括转运补助及取货提成,基本工资也相应的进行了变化。[14:40:11]
- [原告]:工资条我是第一次见,以前没见过。根据上面的显示,试用期工资都达到3000余元了,转正之后成了700,这是明显不合理的。我确实工作了6个月,不是5个月。我的工作职责是开面包车把白天收的货送到中转站,我也跟着收货,晚上我开车送到顺义站点,第二天把顺义站点的货拉回来给送货员,同时我也担任送货员的活,还参与送货,我的送货范围是在宣武区。[14:40:38]
- [审判长 李秀文]:之前公司没给你发工资条吗?[14:41:46]
- [原告]:没有,入职的时候说的是试用期保证3500元以上,过了试用期能达到六七千块钱。[14:41:57]
- [被告]:提交考勤表复印件,证明原告离职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离职前连续旷工5天,证明原告与公司2017年2月20日-2017年6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14:42:07]
- [原告]:不认可真实性,这是被告自己单方面制作的。我们站点的考勤表是有所有员工签字的,所有员工的考勤都是在一张纸上。我23日开始请了5天假,28日开始回来上班。一直上到7月5日。收货的单子公司已经收走了,这个不留在我们个人手上。[14:42:41]
- [审判长 李秀文]:每个月休息几天?[14:43:12]
- [原告]:有时候两天,有时候不休息。[14:43:20]
- [被告]: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证明原告2017年6月30日已经因旷工自动离职(第十条第七款);证明员工已经知悉公司各项管理规定。[14:43:28]
- [原告]:不认可证明目的,不存在旷工。我不知道公司管理规定,签合同只是让我签字,也没有让我看。[14:43:55]
- [被告]:提交员工离职管理规定,证明公司不存在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工资仅因原告未正常办理离职手续而暂扣。[14:44:03]
- [原告]:没见过这个员工离职管理规定,不认可证明目的。[14:44:15]
- [审判长 李秀文]:该员工离职管理规定有相关培训或者员工签收手续吗?[14:44:23]
- [被告]:没有,但是入职的时候会统一进行讲解。
提交工资发放情况表,证明被告已经于2018年3月7日将原告6月份工资支付,不需重复支付。[14:44:32] - [原告]:认可收到了一笔汇款,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工资,公司欠我150元的电动车控制器修理费。[14:44:52]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还有无证据提交?[14:45:04]
- [双方]:没有了。[14:45:14]
- [审判长 李秀文]:向双方出示仲裁卷宗中的证据、笔录及文书,双方看一下发表意见。[14:45:20]
- [原告]:认可。[15:02:04]
- [被告]:认可。卷宗间接证明原告于2017年7月10日已经与其他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也就是其发给我们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是无效的,坚持我们的答辩意见。[15:02:38]
- [审判长 李秀文]:原告解释一下,2017年7月10日至2018年3月6日期间与另一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又来主张与本案被告存在劳动关系?[15:02:59]
- [原告]:是一个劳务公司在2017年7月10日左右把我介绍到另一家公司干活的。[15:03:24]
- [审判长 李秀文]:刚才不是说2017年7月份之后一直在老家没有干活吗?[15:03:52]
- [原告]:我回去又回来了。[15:04:01]
- [审判长 李秀文]:既然7月份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经理让你回去休息两个月,为什么又马上去其他公司?[15:04:09]
- [原告]:我得生存挣钱。[15:04:20]
- [审判长 李秀文]:是否办理离职手续?[15:04:27]
- [原告]:没有,就直接去别的公司上班,那边没有养老保险,我还想着在那边上两个月班回来呢,被告公司有养老保险。[15:04:34]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在事实部分还有无补充?[15:04:46]
- [原告]:没有了。[15:04:53]
- [被告]:与被告沟通是由站点经理进行的,对于其擅自离岗未返岗,经理与其电话沟通多次无果,因此我们视其旷工离职。[15:05:02]
- [审判长 李秀文]:6月23日交假条了吗?[15:05:36]
- [原告]:交了,交给经理了,请假5天。[15:05:48]
- [被告]:没有收到。[15:05:57]
- [审判长 李秀文]:公司方称站点经理曾多次电话通知原告返岗,有证据吗?[15:06:03]
- [被告]:没有。[15:06:12]
- [原告]:我走的时候包括后来经理给我打过电话说让我先歇两个月再回来上班,两个月之后他又让我打辞职报告。[15:06:20]
- [审判长 李秀文]:腰扭了去医院看了吗?[15:06:34]
- [原告]:去了,有诊断证明,让休息一个月,诊断证明已经交给经理了。虽然让我休息一个月,但是我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我就去另一家公司上班了,那边没什么活,就是开开车。[15:06:45]
- [被告]:没有收到,也没有收到请假单。而且他说的7月5日腰扭伤了我们也不认可。关于离职管理规定,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会告知劳动者,视为劳动者已经签收知晓了相关管理规定。[15:07:03]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能否协商?[15:07:17]
- [被告]:不同意,工资已经支付,没有拖欠。[15:07:26]
- [审判长 李秀文]:鉴于被告方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主持调解,下面开始法庭辩论,双方发表辩论意见。[15:07:32]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5:07:42]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15:07:56]
- [审判长 李秀文]: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最后陈述。[15:08:02]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5:08:10]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15:08:16]
- [审判长 李秀文]:现在休庭,当事人阅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15:08:24]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记录工作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张铁砾和网管员朱春明。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5:08:32]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15: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