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法院大楼

审判长

原告

庭审全景
5月2日8:30, 延庆法院审理“欠交房屋取暖费 房东起诉承租人”案
  • [主持人]:
    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关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本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延庆法院通讯员郭敏娜。

    今天我们将在延庆法院八达岭法庭第四法庭审理“欠交租赁费 房东起诉租户”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本案的审判长。
    赵永攀,延庆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审判经验丰富,法学理论功底深厚。
    [09:12:39]
  • [主持人]:
    了解了本案审判员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柳某诉称:在租赁期间,被告未按照合同要求向原告交纳取暖费,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2016年采暖费约7000元。
    庭审即将开始,敬请关注!
    [09:14:07]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妨碍其他诉讼进行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者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像、录像;
    五、关闭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予以口头警告、训诫;不停劝告的,经审判者决定,可以没收录音、摄像、录像设备并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15:33]
  • [书记员]:
    原告:柳某,住北京市延庆区某村。
    被告:贺某,住北京市延庆区刘斌堡乡某村。
    [09:17:10]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延庆区人民法院八达岭法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柳某与被告贺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告贺某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本案按缺席审理。现在开庭,本案是第一审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使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赵永攀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耿万利、郑书琴组成合议庭,由主审法官赵永攀主审本案,书记员王华担任法庭记录。
    [09:19:09]
  • [审判长]:
    原告陈述事实及理由。
    [09:20:59]
  • [原告]:
    同起诉状。
    [09:21:17]
  • [审判长]:
    原告出示证据。
    [09:21:32]
  • [原告]:
    供暖费票据、物业费票据、租赁合同。
    [09:21:52]
  • [审判长]:
    原告说下辩论意见。
    [09:22:13]
  • [原告]:
    2016年被告租了我的房子,当时合同写明供暖费、物业费均有被告承担,2016年上述费用都给付了,2017年部分费用未给付。
    [09:22:48]
  • [审判长]:
    你的房子是转租给被告的?房东知道吗?
    [09:23:00]
  • [原告]:
    是,房东知道。
    [09:23:28]
  • [审判长]:
    房租是多少钱?
    [09:24:43]
  • [原告]:
    房租是10万元,当时转租给被告时有一些办公用品,被告说开公司有用,就都一并转给他了,所以还有转租费。
    [09:25:02]
  • [审判长]:
    知道被告开办的什么公司吗?
    [09:25:41]
  • [原告]:
    知道,做二手房的,不清楚具体名称。我认为我的房子就是租给了被告个人,不是他的公司。现在我继续用着这个房子。
    [09:26:03]
  • [审判长]:
    被告给你交了押金吗?
    [09:26:45]
  • [原告]:
    没有。
    [09:27:00]
  • [审判长]:
    后来被告是怎么交房的?
    [09:27:16]
  • [原告]:
    他直接就走了,也没有告知我还用不用房了,他拉走东西后和他一起的一个合伙人把门钥匙给我了。被告这个朋友我不太认识。我更正一下,被告当时不是直接走了,是我看到他们往走拉东西知道的。过了没几天,被告又告诉我他不干了,东西已经搬走了,我就把房子接手过来了。
    [09:27:24]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原告核对笔录无误后签字确认。
    [09:28:27]
  • [原告]:
    好的。
    [09:28:40]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此次直播得到了市高院老师的指导、帮助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感谢延庆法院康雪峰、李硕提供技术支持,感谢昝彤担任直播记录。欢迎您继续关注延庆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庭审直播节目,感谢您的关注,再见!
    [09:32:24]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09: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