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全景

审判席

原告
2018年5月2日14:00直播徐汇法院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 [主持人]:
    大家下午好,本次图文直播即将开始,敬请关注!
    [14:09:11]
  • [书记员]: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
    [14:09:36]
  • [审判长]:
    请原告陈述你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14:09:45]
  • [原告]: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600号1层。
    负责人:陈冲,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施振贤,男,公司员工。
    [14:09:52]
  • [审判长]:
    两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现缺席审
    [14:10:02]
  • [审判长]: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今天依法就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被告平国祥、罗雪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依法由审判长刘霞、审判员曹湧、人民陪审员陆新星组成合议庭审理,书记员袁浩担任本案记录。
    [14:10:12]
  • [审判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诉讼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以及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自行和解,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但诉讼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当事人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14:10:24]
  • [原告]:
    清楚
    [14:10:34]
  • [审判长]: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14:10:42]
  • [原告]:
    不申请
    [14:10:52]
  • [审判员]:
    下面开始法庭事实调查,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14:11:01]
  • [原告]:
    诉请请求:
    1. 判令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200,000元。
    2. 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18.1.29止的逾期利息9219.35元。
    3. 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8.1.30起至实际付清日止的逾期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2.5%计算)
    4. 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理由详见诉状。(略)
    [14:11:13]
  • [审判长]:
    原告举证,原件交法院核对
    [14:13:08]
  • [原告]:
    证据1.借款申请书;
    证据2.融易卡个人额度贷款合同;
    证据3.融易卡;
    证据4;个人自助循环贷款额度信息表;
    证据5.客户欠息单;
    证据6。存款分户明细账
    [14:13:25]
  • [原告]:
    证据7,两被告签约现场照片
    [14:13:42]
  • [审判员]:
    两被告何关系?
    [14:14:01]
  • [原告]:
    夫妻关系,已向法院提交两被告结婚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14:14:10]
  • [审判员]:
    本案融易卡的利息是如何约定的?
    [14:14:19]
  • [原告]:
    正常利率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在额度贷款信息表中有约定,客户之前一直按照此约定正常还款,逾期后的利率在合同第7.2(7)条有约定
    [14:14:34]
  • [审判员]:
    贷款是一笔发放还是滚动发放?
    [14:14:50]
  • [原告]:
    融易卡贷款是循环滚动的,每三个月循环一次,额度是20万。客户自2017年10月17日分四笔各提取5万后,客户未在2018年1月17日进行归还相关本金及利息。
    [14:14:59]
  • [审判长]:
    最后一次放款情况向法庭做陈述。
    [14:15:18]
  • [原告]:
    2017年10月17日分四笔,各放款5万,共计20万。
    [14:15:31]
  • [审判长]:
    第一次放款何时?
    [14:15:42]
  • [原告]:
    2014年10月31日
    [14:15:56]
  • [审判长]:
    在2014年10月31日至2017年10月17日,被告的还款情况如何?
    [14:16:05]
  • [原告]:
    此期间均正常还款,以年利率15%计正常利息。
    [14:16:20]
  • [审判长]:
    两被告是否均到场签约?
    [14:16:33]
  • [原告]:
    是的,已提供两人到场签约照片
    [14:16:49]
  • [审判长]:
    原告要求提前收贷的合同依据?
    [14:17:04]
  • [原告]:
    合同第7.1条款
    [14:17:15]
  • [原告]:
    更正,是合同第7.2条款
    [14:17:30]
  • [审判长]:
    两人的身份是?
    [14:17:41]
  • [原告]:
    被告一是借款人,被告二是共同债务人,均在合同上签字
    [14:17:51]
  • [审判长]:
    就事实部分有无补充说明?
    [14:18:03]
  • [原告]:
    [14:18:18]
  • [审判长]:
    法庭事实结束,现进行法庭辩论。
    [14:18:28]
  • [原告]:
    请求支持我方诉请。
    [14:18:41]
  • [审判长]:
    鉴于两被告未到庭,不再组织第二轮辩论,原告做最后陈述。
    [14:18:51]
  • [原告]:
    请求支持我方诉请。
    [14:19:01]
  • [审判长]:
    今日庭审结束,当事人阅看笔录无误后签字,有异议可申请补正,退庭
    [14:19:10]
  • [主持人]:
    本次直播结束,本次笔录仅供图文直播使用,不具有法律效力,特此说明。谢谢关注!
    [14: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