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5月2日9时,门头沟法院审理“两年多未参加培训 驾校能否全额退款”案
- [主持人]: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12:09]
- [主持人]:今天为您直播的是“两年多未参加培训 驾校能否全额退款”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朱某诉称:2015年9月,原告朱某在被告公司报名学习驾驶车辆,并交纳学费3900元,因学业繁忙一直未参加任何形式的培训和考试。2017年下半年,朱某准备开始学习驾驶车辆,但一直未安排学习。2018年3月,原告朱某得知被告公司因涉及其他纠纷,无法正常经营也无法为学员预约考试。朱某曾向门头沟区交通局投诉并要求退费,被告公司称半个月后可以参加科目2的考试。朱某认为这是被告公司惯用的推辞手段,且其即将毕业离开北京,现在朱某认为由于被告公司违约致使学车不能,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退还学费3900元。
被告公司辩称:尽管学员报名后未参与任何培训和考试,但已经发生了代收费,并建立了学员档案,根据协议书的内容,退款必须扣除2000元。[09:12:25] - [主持人]: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张源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商允超担任法庭记录。[09:13:01]
-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09:14:27]
-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09:15:17]
- [书记员]: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09:15:29]
- [审判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朱学明某诉被告北京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09:28:05]
- [原告]:朱某,男,1996年8月出生,汉族,某大学学生,住北京市某大学宿舍。[09:28:45]
- [被告]:北京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
法定代表人:鱼某,总经理。(未到庭)[09:29:30] - [审判员]:经核对,原告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书记载内容一致,法庭确认当事人出庭资格合法,可以参加本案诉讼。被告北京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张源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商允超担任法庭记录。[09:30:05]
- [审判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享有如下诉讼权利义务:
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回避权,略);2、提供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6、申请执行、查阅并复制本院有关的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还应履行如下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赋予的诉讼权利。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3、如实陈述事实;4、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给与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审判。上述权利义务在庭前已经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是否清楚?[09:30:32] - [原告]:听清了。[09:30:48]
- [审判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09:31:00]
- [原告]:不要求申请回避。[09:31:06]
- [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或宣读起诉书。[09:31:28]
- [原告]:2015年9月,原告朱某在被告公司报名学习驾驶车辆,并交纳学费3900元,因学业繁忙一直未参加任何形式的培训和考试。2017年下半年,朱某准备开始学习驾驶车辆,但一直未安排学习。2018年3月,原告朱某得知被告公司因涉及其他纠纷,无法正常经营也无法为学员预约考试。朱某曾向门头沟区交通局投诉并要求退费,被告公司称半个月后可以参加科目2的考试。朱某认为这是被告公司惯用的推辞手段,且其即将毕业离开北京,现在朱某认为由于被告公司违约致使学车不能,故诉至法院要求:1、请求被告返还学费3540元以及代收的其他费用360元,共计399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09:32:02]
- [审判员]:原告陈述一下你诉讼请求中的3900元是如何计算的?[09:39:13]
- [原告]:360元代收费加上3540元的学费总共是3900元。[09:39:30]
- [审判员]:为什么2017年下半年才学车?[09:39:40]
- [原告]:报名是我同学报的,之前学习比较繁忙没有空参加驾校的学习,到大四的时候有时间了才学。[09:39:57]
- [审判员]:原告你有没有办理手续?[09:40:09]
- [原告]:这个我不清楚,我没有参加培训,也没有电话和我说。[09:40:20]
- [审判员]:本案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当庭答辩的权利。[09:41:41]
- [审判员]:下面进行举证质证。举证应当简要说明证据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质证时应当首先说明对证据有无异议,有异议的应说明理由,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与辩驳。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提供证据。[09:41:53]
- [原告]:证据一、收条原件两份,证据二。协议书原件一份。证据三、微信截屏及网页截屏,微信截屏证明其他学员也存在没有办法预约的情况,维权群里面的人讨论这些情况,从8月份到目前的这段期间是没有办法提供手续的,网页截屏证明被告口碑不好。[09:42:35]
- [审判员]:你陈述的微信群从是时候建立的?[09:42:52]
- [原告]:我不知道。我加进去之前就有了。[09:43:27]
- [审判员]:协议书有无盖红章的原件?[09:43:51]
- [原告]:没有,当时签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的。我记不清了,也有可能是签完之后复印了一份给我了。[09:44:01]
- [审判员]:原告继续举证。[09:44:31]
- [原告]:我给交通局投诉过,交通局刚刚接管被告这个驾校,知道这个驾校存在问题,当时驾校不同意退我钱,就没有音信了。[09:44:41]
- [审判员]:原告继续举证。[09:44:54]
- [原告]:举证完毕。[09:45:02]
- [审判员]:下面法庭就本案有争议事实进行询问。你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据?[09:45:27]
- [原告]:从去年三月份之后就开始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本来我在一年内是可以学习完毕的,依据合同法94条第四款,对方推迟履行债务导致合同目的没有实现。[09:45:39]
- [审判员]:你参加法规培训了吗?[09:45:50]
- [原告]:没有去,他当时说是每个礼拜周一或者周四可以去听讲座,让我选择好给他说一声,我后来没有选择。[09:46:18]
- [审判员]:你为什么没有去?[09:46:32]
- [原告]:因为当时没有特别重视这个事情。他这个时间是可以灵活调整的,每个礼拜的周一或者周四都可以。[09:46:41]
- [审判员]:后来你也没有参加法规培训?[09:47:00]
- [原告]:没有。[09:47:06]
- [审判员]:你要求全额退费的依据是什么?[09:47:19]
- [原告]:本来我可以学完的,但是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我无法再期限内学习完毕课程,所以责任在于被告,并且我打电话给驾校,驾校说要扣除两千元,但是合同里面没有扣除两千元的依据。[09:47:32]
- [审判员]:原告你什么时候要求参加法规培训的?[09:47:53]
- [原告]:没有要求,报名时候对方说每周一和每周四可以去学习法规,但是后来我没选择,所以没有去。[09:48:03]
- [审判员]:就2015年报名时候就和你说可以选择,但是你没有选择也没有去,这个状态持续到2017年的下半年?[09:48:18]
- [原告]:是的。[09:48:38]
- [审判员]:原告你是否认可协议书的内容?[09:49:03]
- [原告]:第二条我不认同,说是特殊情况扣除1400元,我认为是格式条款,加重我的责任减轻对方责任我认为这条是无效的。所以因为这个对方答复我说扣钱,但是这个是无效的。[09:49:31]
- [审判员]:格式条款无效的理由?[09:49:44]
- [原告]:格式条款加重了我的责任,这个范围很难界定。[09:49:53]
- [审判员]:本案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当庭答辩、举证质证的权利。[09:50:04]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09:50:27]
- [原告]:没有。[09:50:38]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09:51:05]
- [原告]:没有。[09:51:16]
- [审判员]: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变更?[09:51:25]
- [原告]:没有。[09:51:37]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要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展开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09:51:54]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没有新的辩论意见。[09:52:15]
- [审判员]:原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09:52:44]
- [原告]:没有。[09:52:53]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首先由原告陈述最后意见。[09:53:02]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09:53:13]
- [审判员]:鉴于一方未到庭应诉,法庭不再主持调解。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09:53:23]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商允超和李智慧,在此一并表示感谢![09:53:33]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09: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