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原告宣读起诉书

法庭审判人员

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法官组织法庭调查

原告方向法庭出示证据

被告方进行最后陈述

直播人员

法庭全景
5月3日15时,丰台法院审理“因交通事故致残 诉多方请求赔偿”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5:16:55]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陈璐,今天丰台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张女士诉李先生、乔先生、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以及丰台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5:17:25]
  • [主持人]:
    在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基本案情。
    [15:20:20]
  • [主持人]:
    张女士起诉称,2017年7月20日23时40分,她骑行至涞水县东环路党校路段时,被被告李先生驾驶的桑塔纳轿车撞伤,随后被送往涞水县医院,经医生诊断,张女士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枕骨骨折。2017年7月24日,张女士被送往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经医生诊断腰椎爆裂骨折L2、双肺挫伤、双侧胸腔积液(少量)、闭合性颅脑损伤、枕骨骨折等。目前,张女士因该事故所受伤害已被评定为9级伤残。经涞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先生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李先生驾驶车辆所有人为被告乔先生,且该车辆被保有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交强险及商业险,故三被告应共同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故张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38552.26元;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分项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15:20:55]
  • [主持人]:
    本案由丰台法院民一庭法官陆宋宁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庭审工作已经就绪,审判人员、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5:21:34]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
    [15:23:06]
  • [审判长]:
    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15:23:41]
  • [审判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本院审查,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以上当事人和代理人参加诉讼。
    [15:24:06]
  • [审判长]:
    (敲法槌)现在开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此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女士诉被告李先生、乔先生、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民一庭法官陆宋宁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李静,关学岚 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梁英担任法庭记录。
    [15:24:39]
  • [审判长]:
    下面宣读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新证据、辩论、最后陈述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享有对本诉提出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15:27:07]
  • [审判长]:
    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及如实陈述事实。
    [15:27:51]
  • [审判长]:
    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审判长及书记员回避?
    [15:28:1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不申请。
    [15:28:51]
  • [被告 被告李先生代理人]:
    不申请。
    [15:29:17]
  • [被告 被告乔先生代理人]:
    不申请。
    [15:29:32]
  • [被告 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
    不申请。
    [15:29:46]
  • [审判长]:
    开始法庭调查,由原告陈述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15:36:3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张女士起诉称,2017年7月20日23时40分,她骑行至涞水县东环路党校路段时,被被告李先生驾驶的桑塔纳轿车撞伤,随后被送往涞水县医院,经医生诊断,张女士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枕骨骨折。2017年7月24日,张女士被送往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经医生诊断腰椎爆裂骨折L2、双肺挫伤、双侧胸腔积液(少量)、闭合性颅脑损伤、枕骨骨折等。目前,张女士因该事故所受伤害已被评定为9级伤残。经涞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先生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李先生驾驶车辆所有人为被告乔先生,且该车辆被保有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交强险及商业险,故三被告应共同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故张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
    1、医疗费85431.9元;
    2、住院伙食补助费1900元;
    3、营养费9000元;
    4、残疾赔偿金249624元;
    5、被抚养人生活费37656.26元;
    6、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7、误工费16100元;
    8、护理费9990元;
    9、交通费2000元;
    10、残疾辅助器具费2341.5元;
    11、鉴定费4350元;
    12、其他财产损失20元,共计438413.66元。
    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分项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15:37:11]
  • [审判长]:
    被告答辩。
    [15:40:46]
  • [被告 被告李先生代理人]:
    对责任划分没有异议。我方驾驶车辆在保险期内。对合理合法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事故发生后,李先生垫付医疗费4000元,由保险公司将垫付费用返还我方。诉讼费鉴定费不承担。
    [15:41:10]
  • [被告 被告乔先生代理人]:
    我方是所有人,事故时车辆驾驶人是李先生,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有投保,对合理合法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李先生承担责任。我方不存在错误,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15:43:09]
  • [被告 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
    对事实认定认可。车辆在我公司有投保。同意按保险合同赔偿原告合理合法损失。不同意承担鉴定费、诉讼费,及超出保险范围的医疗费。
    [15:44:20]
  • [审判长]:
    原告举证。
    [15:45:1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1、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被告李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2、住院病历,证明原告受伤住院,受伤情况及住院天数的事实;
    3、诊断证明,证明原告出院需要陪护及加强营养。
    4、医疗费发票,证明原告发生医疗费的事实。
    5、证明、工资表,证明原告误工费及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北京城镇的事实。
    6、护理费发票、误工证明、工资表,证明原告产生护理费的事实;
    7、交通费发票,证明原告产生的交通费事实。
    8、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原告构成9级伤残,误工期180天,营养期90天,护理期90天和发生鉴定费的事实。
    9、被抚养人证明,证明原告的被抚养人数、年龄及户口性质。
    10、房产证,证明原告的经常居住地为城镇的事实。
    11、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证明发生残疾辅助器具费的事实。
    [15:45:41]
  • [审判长]:
    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16:04:11]
  • [被告 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
    对证据1、2、3认可。
    4、有4张名称与张女士不一致,有的医疗费是自费的,同意扣减10%,由法院酌定。
    5、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工资标准是2300元认可。
    6、真实性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
    7、交通费过高,应酌定为500元。
    8、鉴定意见认可,鉴定费发票认可,但是我公司不赔偿。
    9、真实性无法确定,无法达到证明目的,应由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
    10、认可,证明原告的经常居住地为河北城镇的事实。
    11、认可。
    [16:05:38]
  • [被告 被告李先生代理人]:
    对医疗费请法院核实。护理费不认可,无法证明关联性,原告应提供用工合同。交通费无法证实关联性,请法院酌定。鉴定意见书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过长。误工期120天,营养期、护理期各60天。鉴定费发票认可。被抚养人没有提供身份证明,无法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房产证是复印件,没有居委会证明,不能证明是城镇居民。其他同保险公司意见。
    [16:06:23]
  • [被告 被告乔先生代理人]:
    同李先生代理人意见。
    [16:07:03]
  • [审判长]:
    被告举证。
    [16:07:53]
  • [被告 被告李先生代理人]:
    转账记录住院押金条,共垫付4000元。
    [16:08:37]
  • [审判长]:
    原告质证。
    [16:08:5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3000元认可。1000元的没听当事人说。
    [16:09:33]
  • [审判长]:
    庭后核实。
    [16:09:5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好的。
    [16:10:50]
  • [审判长]:
    车辆所有权人与实际驾驶人是借用关系,原告是否了解该情况?
    [16:11:5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不了解。
    [16:12:27]
  • [被告 被告李先生代理人]:
    车辆所有权人与实际驾驶人是借用关系属实。
    [16:12:50]
  • [审判长]:
    车辆所有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
    [16:13:3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法院依法判决。
    [16:14:00]
  • [审判长]:
    原告诉讼请求金额有没有扣减被告李先生垫付的钱?
    [16:14:2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扣减。
    [16:15:11]
  • [审判长]:
    原告,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按照上限计算的依据?
    [16:17:4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原告不能上班也需要护理。
    [16:18:06]
  • [审判长]:
    有没有医嘱写明项?
    [16:18:3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6:19:04]
  • [审判长]:
    被告要求按照下限计算的依据?
    [16:19:29]
  • [被告 被告李先生代理人]:
    朝阳急救中心建议休息一个月。
    [16:20:38]
  • [审判长]:
    医疗费票据与原告名称不一致,原告能否提供相应的证据?
    [16:21:2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能提供。
    [16:22:01]
  • [审判长]:
    原告提供相应证据后,被告是否需要核实?
    [16:22:33]
  • [被告 被告李先生代理人]:
    由法庭核实。
    [16:22:59]
  • [被告 被告乔先生代理人]:
    由法庭核实。
    [16:23:17]
  • [被告 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
    由法庭核实。
    [16:23:31]
  • [审判长]:
    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方式?
    [16:23:4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误工费,按照开具的误工证明实际减少的损失。每月2300元计算7个月。原告实际请假7个月。护理费是请15天的护工,还有她爱人的误工证明。2480元计算3个月。
    [16:24:17]
  • [审判长]:
    具体天数计算依据?
    [16:24:4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按照出院记录医嘱,腰部固定时间3-6个月。
    [16:25:02]
  • [审判长]:
    之后医院有出具需要休息的医嘱吗?
    [16:25:2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6:26:26]
  • [审判长]:
    财产损失指什么?
    [16:26:4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复印病历的复印费。
    [16:27:26]
  • [审判长]:
    交通费怎么产生的?
    [16:27:4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复查鉴定产生的交通费。
    [16:28:09]
  • [审判长]:
    租车费怎么产生的?
    [16:28:3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北京受伤后回老家。
    [16:28:59]
  • [审判长]:
    原告能否提供被抚养人生活费由公安机关加盖公章确认,及能否提供被抚养人的身份证明?
    [16:29:2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能提供。
    [16:30:02]
  • [审判长]:
    针对补充证据需要质证吗?
    [16:30:26]
  • [被告 被告李先生代理人]:
    法庭核实。
    [16:31:13]
  • [被告 被告乔先生代理人]:
    法庭核实。
    [16:31:35]
  • [被告 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
    法庭核实。
    [16:31:49]
  • [审判长]:
    保险公司是否同意直接将费用返还给李先生?
    [16:32:01]
  • [被告 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
    回去问一下。
    [16:33:12]
  • [审判长]:
    双方对事实及证据有无补充?
    [16:33:3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无。
    [16:33:55]
  • [被告 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
    残疾赔偿金按照河北城镇标注计算。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应取中间值。
    [16:34:36]
  • [被告 被告李先生代理人]:
    无。
    [16:34:52]
  • [被告 被告乔先生代理人]:
    无。
    [16:35:15]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进行法庭辩论。
    [16:35:3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
    [16:36:15]
  • [被告 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
    坚持答辩及质证意见。精神抚慰金我方不同意赔偿。
    [16:36:37]
  • [被告 被告李先生代理人]:
    营养费按照50每天计算。精神抚慰金过高,护理费同意支持一个人的。鉴定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16:37:10]
  • [被告 被告乔先生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16:37:58]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最后陈述。
    [16:38:2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
    [16:38:49]
  • [被告 被告李先生代理人]:
    坚持答辩及质证意见。
    [16:39:10]
  • [被告 被告乔先生代理人]:
    坚持答辩及质证意见。
    [16:39:33]
  • [被告 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
    坚持答辩及质证意见。
    [16:39:45]
  • [审判长]:
    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
    [16:40:07]
  • [主持人]:
    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
    [17:00:26]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7: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