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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10:30,怀柔法院审理“假称低价购买回迁房 骗取被害人近200万元”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10:35:52]
- [主持人]: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刘雅坤,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10:36:02]
- [主持人]:即将开庭审理的是“假称低价购买回迁房 骗取被害人近200万元”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以及怀柔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10:36:14]
- [主持人]: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10:36:34]
- [主持人]:公诉机关指控:一、2013年2月至2018年1月3日间,被告人谢某虚构能给被害人王某在北京市怀柔区新新家园小区低价购买商品房的事实,多次骗取王某人民币共计815600元整。二、2014年10月至2018年1月3日间,被告人谢某虚构能给被害人石某、陈某在北京市怀柔区新新家园小区低价购买商品房的事实,多次骗取石某、陈某人民币共计717600元整。三、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23日间,被告人谢某虚构能给被害人赵某在北京市怀柔区新新家园小区低价购买商品房的事实,多次骗取赵某人民币共计450600元整。 被告人谢某共诈骗3起,涉案金额人民币1983800元整。 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0:36:46]
- [主持人]: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10:37:20]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规则,
一、审判人员入庭、退庭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应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五、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法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请坐。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10:37:34] - [审判长]:提被告人谢某到庭!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被告人姓名[11:26:48] - [被告人]:谢某[11:26:57]
- [审判长]:出生年月日[11:27:07]
- [被告人]:1975年3月18日[11:27:19]
- [审判长]:民族[11:27:29]
- [被告人]:汉族[11:27:34]
- [审判长]:出生地[11:27:45]
- [被告人]:北京市怀柔区[11:27:54]
- [审判长]:文化程度[11:28:02]
- [被告人]:小学[11:28:09]
- [审判长]:户籍地[11:28:18]
- [被告人]:北京市怀柔区[11:28:25]
-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行政处罚[11:28:31]
- [被告人]:无[11:28:43]
- [审判长]:这次是什么时间被抓获的[11:28:51]
- [被告人]:2018.1.3刑事拘留,2018.2.2逮捕[11:29:00]
- [审判长]:怀柔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收到了吗?什么时间收到的?[11:29:09]
- [被告人]:2018年4月20日[11:29:18]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本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谢某涉嫌犯诈骗罪一案。根据刑诉法第208条的规定,本院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本合议庭由本院刑庭审判员张庆久担任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张宝亮、丛立华,书记员王佳蕾担任法庭记录。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堵久虎出庭支持公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或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是否申请回避?[11:29:45] - [被告人]:听清了,不申请。[11:30:06]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193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谢某,上述权利是否听清?[11:30:21] - [被告人]:听清了[11:30:35]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11:30:46] - [公诉人]:宣读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京怀检公诉刑诉〔2018〕68号起诉书全文[11:30:53]
- [审判长]:被告人谢某,对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是否听清?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是否一致?[11:31:07]
- [被告人]:听清了,一致[11:31:16]
-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谢某有无讯问[11:31:28]
- [公诉人]:王某的被害事实,在公安机关与检察院的供述不一致,与哪个为准?[11:31:40]
- [被告人]:以最后一次为准[11:31:51]
- [审判长]:被害人赵某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属实吗?就事实有无补充意见?[11:32:15]
- [被告人]:属实,没有补充[11:32:26]
-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害人有无发问[11:32:38]
- [公诉人]:没有[11:32:46]
- [审判长]:请公诉人就指控的事实向法庭举证[11:33:08]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谢某的供述与辩解
宣读被害人王某的陈述
宣读被害人石某的陈述
被害人石某提交的银行交易明细
被害人陈某微信聊天记录
宣读证人赵某的证言
被害人赵某提交的银行交易明细
被害人赵某提交的买房款记录明细[11:33:16] - [审判长]:被告人谢某,你对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有无异议[11:34:52]
- [被告人]:没有[11:34:59]
- [审判长]:被告人谢某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11:35:14]
- [被告人]:没有[11:35:21]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
现在开始法庭辩论
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11:35:36] - [公诉人]:建议对被告人谢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并处罚金。[11:35:45]
- [审判长]:由被告人谢某自行辩护[11:35:56]
- [被告人]:没什么说的[11:36:04]
- [审判长]:你对公诉人的量刑建议有无意见[11:36:14]
- [被告人]:没有[11:36:22]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谢某,你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吗[11:36:36] - [被告人]:事儿做了,后悔也没用了,出去再说吧,我不知道怎么说。[11:36:45]
- [审判长]:今天的法庭审理,法庭核实了本案的事实,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听取了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的意见,均已经记录在案,本庭会充分的予以考虑。
本案不当庭宣判,何时宣判另行公告,把被告人谢某带出法庭继续羁押,现在休庭![11:36:57]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刘娜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记录工作的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刑庭郝明和网管员马天骥。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怀柔法院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1:37:17]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11:3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