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简易组成员

审判员

原告

被告

庭审全景
5月8日8:40,房山法院审理“男子驾车发生追尾事故 受损方起诉索要赔偿 ”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0:52:31]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陈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 男子驾车发生追尾事故 受损方起诉索要赔偿”案。
    [10:52:36]
  • [主持人]:
    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53:08]
  • [主持人]:
    下面介绍一下“ 男子驾车发生追尾事故 受损方起诉索要赔偿”案的案情。
    [10:53:16]
  • [主持人]:
    原告李某诉称:2017年7月21日12点多,李某驾驶小客车在房山区长阳东环路某路口北向南方向等待红绿灯时,赵某驾驶小客车由北向南行驶,与李某的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李某车辆侧翻全车受损,经相关部门认定,赵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故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赵某及赵某车辆的承保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误工费共计2.9万余元。
    [10:53:53]
  • [主持人]:
    该案由本院审判员刘洪刚独任审理,隗苇担任书记员。
    [10:53:58]
  • [主持人]:
    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
    [10:55:29]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则,维护法庭的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10:55:39]
  • [审判员]:
    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
    [10:58:50]
  • [原告]:
    李某,男,1973年3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房山区。
    [11:00:33]
  • [被告 被告一]:
    赵某鉴,男,1990年4月出生,汉族,住辽宁省营口市。
    [11:02:12]
  • [被告 被告二]:
    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负责人王某,总经理。
    [11:02:24]
  •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
    刘蕾,北京轩至律师事务所律师。
    [11:05:23]
  • [被告 被告三]:
    刘某立,男,1968年11月出生,汉族,北京市大兴区。
    [11:06:19]
  • [审判员]:
    原告对于被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1:06:36]
  • [原告]:
    没有。
    [11:17:47]
  • [被告]:
    没有。
    [11:17:55]
  • [审判员]: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原告李春诉被告赵某鉴、刘某立、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刘洪刚独任审理,由本院书记员隗苇担任法庭记录。到庭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被告刘某立经法院依法传唤未到庭,本案进行缺席审理,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
    [11:18:05]
  • [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诉讼权利
    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权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诉讼义务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2.如实陈述事实。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审理案件的法官和担任本庭记录的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你们有权要求更换上述人员。
    审判员:原、被告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1:18:33]
  • [审判员]: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11:18:49]
  • [被告]: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11:18:58]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事实和诉讼请求。
    [11:19:06]
  • [原告]:
    2017年7月21日12点多,李某驾驶小客车在房山区长阳东环路某路口北向南方向等待红绿灯时,赵某驾驶小客车由北向南行驶,与李某的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李某车辆侧翻全车受损,经相关部门认定,赵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故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赵某及赵某车辆的承保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误工费共计2.9万余元。
    [11:19:20]
  • [原告]:
    原告,你的诉讼请求有变化吗?
    [11:19:43]
  • [原告]:
    诉讼请求没有变化。车辆修理费13571元,误工费15886.6元。总数29457.6元。
    [11:19:51]
  • [审判员]:
    被告进行答辩。
    [11:20:01]
  • [被告 被告二]:
    事故车辆在我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20万,我公司同意支付修理费13571元。但是对于误工费我方认为是间接损失,不同意赔偿。
    [11:20:09]
  • [被告 被告一]:
    原告起诉书中事实和理由中陈述的是原告车辆侧翻但是是我的车辆侧翻,之前我去原告车辆公司进行沟通过,但是没有沟通成功。我可以和原告进行调解,但是原告调解的数额过高。
    [11:20:23]
  • [审判员]:
    你方有什么明确的意见?
    [11:20:39]
  • [被告 被告一]:
    我同意赔偿,但是只能赔偿2000-3000元。
    [11:20:53]
  • [审判员]:
    你方同意赔偿什么钱?
    [11:22:27]
  • [审判员]:
    修理费没有争议,同意赔偿。但是误工费我认为原告索要的数额过高,我只同意赔偿3000元。
    [11:22:41]
  • [审判员]:
    车辆的投保情况呢?
    [11:22:56]
  • [被告 被告一]:
    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具体多少我不清楚,以保险公司的为准。
    [11:23:03]
  • [审判员]:
    双方对于被告保险公司的答辩意见有什么意见?
    [11:23:15]
  • [原告]:
    没有意见。
    [11:23:26]
  • [被告 被告一]:
    没有意见。
    [11:23:45]
  • [审判员]: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提交证据。
    [11:23:57]
  • [原告]:
    提交证据1、事故认定书原件一份。
    证据2、修理费发票原件2张。
    证据3、证明原件一份。
    证据4、证明原件一份。
    证据5、证明原件一份。
    证据6、证明原件一份。
    证据7、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证据8、运营合同原件一份。
    证据9、完税证明原件一份。
    证据10、行驶证原件一份。
    [11:24:05]
  • [被告 被告一]:
    我对于其索要的误工费这这块,在修车的时间可能也就几天的时间,我只同意赔偿这几天的误工费,但是不同意赔偿其处理事情时间的误工费。
    [17:03:36]
  • [审判员]:
    劳动合同、运营合同、行驶证原件当庭退还给原告。
    [17:03:53]
  • [原告]:
    收到。
    [17:07:08]
  • [审判员]:
    你方车辆修理了几天?
    [17:07:26]
  • [原告]:
    16天吧。第16天接车。
    [17:07:33]
  • [审判员]:
    原告方还有证据提交吗?
    [17:07:41]
  • [原告]:
    提交证据11、修理车辆的明细原件一份。
    [17:07:52]
  • [审判员]:
    被告对于这个有异议吗?
    [17:08:01]
  • [被告 被告一]:
    没有异议。他是从31号到4号这5天的修理时间,所以我只同意赔偿这5天修理期间的误工费。
    [17:08:10]
  • [审判员]:
    按照原告提供的证明上载明,车到8月4号可以结帐了,但是实际结帐提车是16号。
    [17:08:29]
  • [原告]:
    因为保险公司和4S店对接没有对接上,我需要筹集钱来自己垫付。
    [17:08:39]
  • [被告 被告一]:
    当时我去汽车有限公司了,我让原告出具交通事故单我好给他报销,但是原告不给我交通事故单,所以我没有结帐成功。
    [17:08:47]
  • [原告]:
    我已经挺配合的,因为我没有钱结帐,我当时是因为我的车运营的钱一直没有协商一致,我只能拿着事故认定书来到法院起诉。所以无法给付事故认定书。
    [17:09:01]
  • [被告 被告一]:
    当时我是拿着钱的,但是由于原告方没有给我事故认定书,我无法到保险公司报销,所以无法提车。
    [17:09:13]
  • [审判员]:
    原告方还有证据提交吗?
    [17:09:23]
  • [原告]:
    没有了。
    [17:09:31]
  • [审判员]:
    被告是否有证据提交?
    [17:09:40]
  • [被告 被告一]:
    根据我的了解,在出事故时,他的车辆还没有在总公司进行备案。因为总公司说不管是分公司还是车队的车,上去运营必须有记录。对方的车辆在8月25号之前这量车在公司上就没有投入运营。8月25号之后才开始运营。
    [17:09:47]
  • [审判员]:
    你的车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运营的。
    [17:10:18]
  • [原告]:
    我的新车从注册完就开始了。
    [17:10:26]
  • [审判员]:
    劳动合同是从什么时间签订的?
    [17:10:34]
  • [原告]:
    2016年9月1日。
    [17:10:41]
  • [审判员]:
    被告方提交证据。
    [17:10:51]
  • [被告 被告一]:
    1、光盘1张。
    2、文字整理材料2页。
    3、客服的通话记录一份。
    [17:11:02]
  • [审判员]:
    现将被告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当庭送达给原告。
    [17:11:27]
  • [原告]:
    收到。
    [17:11:37]
  • [审判员]:
    原告质证。
    [17:11:43]
  • [原告]:
    他这个从电脑上和别人聊的不应该作为证据,他说8月25日开始运营,接车是7月底,我8月开始运营。
    [17:11:51]
  • [审判员]:
    原告你要的误工费是多长时间的?
    [17:12:05]
  • [原告]:
    我的工资加上平台要的一天365元的合约钱。
    [17:12:38]
  • [审判员]:
    你是怎么计算的?
    [17:13:00]
  • [原告]:
    这我还真得看看。
    [17:13:12]
  • [审判员]:
    法庭给予你方7天时间提交光盘的质证意见,以及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你方是否听清楚了?如若未提交,视为你方举证不能,你方是否听清楚了?
    [17:13:18]
  • [原告]:
    听清楚了。
    [17:13:29]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由双方当事人陈述辩论意见。
    [17:16:13]
  • [原告]:
    没有。
    [17:16:18]
  • [被告]:
    没有。
    [17:16:31]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由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17:16:36]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7:16:52]
  • [被告]:
    坚持答辩及质证意见。
    [17:17:00]
  • [审判员]:
    鉴于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本庭不再进行调解,本庭笔录不当庭宣读,双方当事人可在五日内查阅。本案不当庭宣判,宣判日期另定。现在休庭。
    [17:17:12]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对本次庭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书记员隗苇提供庭审记录,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在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7:18:17]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7: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