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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王宇新。[15:36:37]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商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甲公司诉称:2015年7月1日,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销售代理协议》,合作期为三年。双方约定被告授权原告作为陕西地区的办事处,协助被告开展销售和相关辅助工作,原告可使用自己的商标、专利等,在协议期内被告应持续对原告提供开展经营必需的服务或技术指导。2016年9月,原告协助被告推荐陕西地区相关学校参加教育部活动,后两所学校成功入围,获得扶持资金,但被告却与其他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导致原告损失数十万元,原本入围学校与原告的相关项目也无法继续实施。2016年12月,被告又单方面提出让原告更换公司名称,拒不履行《销售代理协议》,对原告品牌建设与业务推广产生了极大负面影响。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协议、补偿因被告未履行协议给原告造成的损失18.6万元并顺延销售协议两年。[15:37:05] - [主持人]: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由审判员尤文静独任审判,书记员王龙宇担任法庭记录。[15:37:28]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15:38:56]
- [审判员]:核实诉讼当事人身份:
原告西安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
委托代理人1闫树立,陕西帝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2李某,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代理人杨海宾,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15:41:36]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5:43:03] - [审判员]: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西安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尤文静独任审判,书记员王龙宇担任法庭记录。[15:43:38]
- [审判员]:下面宣布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对法庭组成人员提出回避申请?[15:44:5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听清了,不申请。[15:45:0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听清了,不申请。[15:45:19]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15:45:3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2015年7月1日,与被告公司签订了《销售代理协议》,合作期为三年。双方约定被告授权原告作为陕西地区的办事处,协助被告开展销售和相关辅助工作,原告可使用自己的商标、专利等,在协议期内被告应持续对原告提供开展经营必需的服务或技术指导。2016年9月,原告协助被告推荐陕西地区相关学校参加教育部活动,后两所学校成功入围,获得扶持资金,但被告却与其他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导致原告损失数十万元,原本入围学校与原告的相关项目也无法继续实施。2016年12月,被告又单方面提出让原告更换公司名称,拒不履行《销售代理协议》,对原告品牌建设与业务推广产生了极大负面影响。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协议、补偿因被告未履行协议给原告造成的损失18.6万元并顺延销售协议两年。[15:45:52]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对原告起诉的理由、事实及诉讼请求进行答辩。[15:47:4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原告起诉书中所指责的问题根本不存在,被告在签订合同之后是积极配合并履行合同的。根据合同约定能否续约是有考量条件的,除了考量条件外还要有我方的同意才可以续约,法律上没有任何条文强制续约,所以我方认为原告的续约请求没有法律依据。针对原告无端指责,我方向法庭提出反诉的请求。[15:51:51]
- [审判员]:本院将被告的反诉与原告的本诉合并审理,被告陈述一下反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15:55:1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详见反诉状。[15:56:10]
- [审判员]:下面由原告针对被告提出的反诉进行答辩。[15:56:5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2]:原告在起诉书中没有涉及商标,因此我方不针对被告方反诉主张上的商标注册事由发表答辩意见。双方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中约定得很清楚,是不能提前撤销或者解除销售代理协议的,3年内的授权书和代理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现在被告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被告说我方无端指责是没有任何根据的。[16:15:32]
- [审判员]: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16:22:3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证据1、销售代理协议及委托代理书,证明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证据2、被告给原告提供的参数确认函、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证明被告在我方中标之后不与我公司签合同,但在我方中标前被告给我方提供了所有的材料。
证据3、2016年培训班计划安排、培训人员的情况及2017年的培训通知,证明被告在2016年按照协议约定对我公司员工进行培训,但是2017年被告就不派人进行培训了。
证据4、电子邮件、邮件附件内容和我方制作的报表,证明我公司完成了业绩,但是由于被告的原因导致我方无法继续进行。
证据5、项目合作通知、参加教育部合作通知及答辩结果公示,证明我方拓展的业务,但由于被告原因造成我公司巨大损失。[16:22:47]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16:30:4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对证据1、真实性认可,双方之间是销售委托代理关系,实际上就是委托关系。在协议中,被告仅是协助和辅助原告,被告在实际合同履行当中也已经完全尽到了辅助的义务,合同中约定双方有履约程序的,拓展业务时原告需要向被告进行报备。授权书中授权日期是从2015年7月到2016年7月,授权书时间届满,现在已经失效了。
对证据2—5、由于是原告当庭提交的证据,我方需要核实,下次开庭发表质证意见。[16:30:51] - [审判员]:被告方进行举证,并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16:38:4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证据1、申请注册商标的官方网站的查询材料。
证据2、被告就原告擅自注册商标事宜要求原告撤回的聊天记录,和被告就原告所申请的注册商标提起商标异议申请及受理通知单。
证据3、销售代理协议、授权书,证明双方之间是委托代理销售的关系,被告是按照合同履行,是原告违反合同。[16:39:16] - [审判员]:下面由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16:40:5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对证据1—2、关于注册商标的事情我方不清楚,回去和公司核实。
对证据3、真实性认可,但是被告说协议失效,协议中约定授权期限是3年,所以被告说法是错误的。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我方中标后被告没有给我公司签订合同,已经属于单方面不配合并违约。[16:41:24] - [审判员]:结束举证质证。下面进入法庭询问阶段,原被告之间是什么关系?双方公司名字为何如此相似?[16:49:0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原告的名字是我方许可原告用的,原告公司注册的时间是2015年6月,我方与原告签订合同是在2015年7月。但是这个商标并不是无限制使用,而且有严格的条件,仅限于代理销售,授权届满之后不能再使用。[16:55:09]
- [审判员]:被告,你们公司是做什么的?[17:00:4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研发、生产并制造机器人的产品及相关软件系统,具体产品和经营项目需要和公司核实。[17:01:04]
- [审判员]:原告方,说一下你们签订销售代理协议主要的业务内容是什么?[17:11:1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我们公司是经营机器人的销售、科研开发和教育,被告是我方经营业务中一个产品的全国代理,我们销售被告的技术产品。[17:13:58]
- [审判员]:被告陈述一下要求解除销售代理协议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17:16:4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依据合同第5条和10条,在合同履行当中原告没有完成每年的销售任务,并且原告擅自注册了商标,给被告造成了侵害。[17:16:58]
- [审判员]:原告方,第二项诉讼请求18.6万的损失是怎么来的?[17:18:3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1]:我方已经和西安某学院签订合同,并且已经中标,所以我们必须履行。但是被告不履约,导致我方跟第三方公司进行合作,因此多支付了15万的技术服务费。我方又多支付了技术人员4个月的工资19200元,还有招待费及交通费共计18.6万。[17:19:05]
- [审判员]:鉴于双方均需庭后核实相关内容。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17:20:33]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王龙宇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7:41:33]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7:4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