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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即将为大家直播嘉定法院审理的一起定作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原、被告素有业务往来,原告根据被告需要,长期为被告定做各类包装纸箱,按约定被告应货到付款,逐批清结。但由于被告资金周转,经常拖欠货款,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被告提供的企业询证函中,确认拖欠原告货款216940.72元。此后,双方于2017年8月7日再次进行对账结算,被告方财务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确认,截止2017年7月24日,被告应付货款326685.18元,期间已付货款13万元,尚欠原告货款196685.18元。因催讨无果,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拖欠货款196685.18元。
本网直播,敬请关注![10:21:05]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10:22:20] - [审判长]:本院受理的上列当事人间定作合同纠纷案,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本案由审判员崔学杰(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顾伟萍及人民陪审员顾正林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张晓莉参与审理,书记员严魏芳担任法庭记录。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现缺席审理。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本院在受理、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中均已载明,并在庭前送达双方,故这里不再重复。当事人对权力义务是否清楚?[10:22:36]
- [原告]:清楚[10:22:55]
- [审判长]: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没有法定回避的原因故不自行回避,当事人如果认为我们审理本案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可以提出回避申请,现问当事人是否需要申请回避?[10:23:09]
- [原告]:不申请[10:23:26]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原告陈诉诉请、事实及理由。[10:23:34]
- [原告]:同原审诉状一致(略)。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96685.18元。[10:23:53]
- [审判长]:原告举证[10:24:00]
- [原告]:证据1对账单,可证明
证据2企业询证函,可证明[10:27:54] - [审判长]:原告进行最后陈述[10:32:26]
- [原告]:尽快进行判决[10:33:11]
- [审判长]:鉴于被告没有出庭,本院不再组织调解。合议庭将进行评议并于2018年5月29日进行宣判。[10:33:27]
- [审判长]:当事人在庭审之后阅看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现在闭庭[10:33:37]
-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结束,网络庭审直播的笔录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谢谢关注。[10:3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