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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被告

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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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9时,怀柔法院审理“购买车辆后频出故障 买主诉至法院维权”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刘雅坤,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购买车辆后频出故障 买主诉至法院维权”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以及怀柔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09:34:13]
  • [主持人]:
    原告王某,2016年4月11日,原告通过第三人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了被告合肥某汽车贸易服务公司出卖的被告某汽车公司生产的起重机一台。原告在使用过程中,该机器经常发生各种故障,原告多次去往生产厂商的售后部门修理,一直未能解决,导致原告无法继续使用该车,为了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被告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收回该车辆,返还购车,。
    [09:35:23]
  • [主持人]: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09:36:21]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规则,
    一、审判人员入庭、退庭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应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五、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法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请坐。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09:36:41]
  • [审判长]:
    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1:38:56]
  • [原、被告]:
    没有异议
    [11:39:48]
  • [第三人]:
    没有异议
    [11:40:21]
  • [审判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回避的权利;回避指双方当事人对法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以上人员回避;
    二、有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和提出上诉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五、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六、双方有随时提出和解的权利;
    七、有向证人提出发问、做出说明的权利;
    八、经本庭允许有查询、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在享有以上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二、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听从法庭指挥;
    三、主动履行发生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双方当事人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1:42:14]
  • [原、被告]:
    不申请回避
    [11:43:03]
  • [第三人]:
    不申请回避
    [11:43:44]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1:49:04]
  • [原告]:
    诉讼请求:一、请求第一被告第二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5万元,并收回涉案车辆返还购车款。二、请求解除原告与第三人的融资租赁合同。三、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事实与理由:2016年4月11日,原告王某过第三人江苏某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了合肥丰安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出卖的,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曼牌随车起重机一台,原告在使用过程中,该随车起重机经常发生各种故障,且原告多次去往生产厂商的售后部门修理,一直未能解决车辆故障,导致原告无法继续使用该车辆。原告认为是因为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车辆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继续使用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贵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11:49:48]
  • [审判长]:
    被告方发表答辩意见
    [13:33:05]
  • [被告 被告二]:
    第一,虽然在徐州庭审中,原告将损失赔偿的诉由变为产品责任纠纷,一个是关于产品指认的损失赔偿,一个是解除合同,原告、被告、第三人没有同一法律关系,一并审理不合适,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涉案车辆不存在质量问题,原告所说随车起重机有质量问题,但是我们公司生产的是运输车,原告所说设备与我公司无关,所以请求驳回诉讼请求。
    [13:33:43]
  • [审判长]:
    原告明确一下自己的诉讼请求
    [13:34:03]
  • [原告]:
    我们认为是第二被告生产的车存在质量问题,所以要求被告二赔偿损失15万元。要求解除合同是针对第三人,要求被告一收回车辆并返还购车款。
    [13:34:14]
  • [审判长]:
    被告一答辩
    [13:34:31]
  • [被告 被告一]:
    我们没有收取原告的购车款,并且我没有与原告签订任何购车合同,他不是购买人,是车辆承租人。所以不同意收回车辆和返还购车款。车辆本身没有问题,原告也无事实依据。
    [13:34:56]
  • [审判长]:
    第三人的述称意见
    [13:35:07]
  • [第三人]:
    同意被告二答辩意见,另外,我方认为我们不应被列为本案第三人,同时我们不能反诉,根据合同第六条管辖权在徐州。第一次审理时提交过书面答辩状,以此为准。车辆的质量与我方无关,原告与我方签订的合同也明确约定了质量问题,风险告知书中也充分约定我方不承担车辆本身的质量风险。我方按约定交付车辆,履行了合同,现在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一次庭审时,庭审笔录第九页我方提出证据证明不存在合同解除情形,原告代理人也答无异议,所以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3:35:18]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原告方提供证据
    [13:35:38]
  • [原告]:
    证据一,车辆登记证明书原件一份,证明涉案车辆是被告二生产,且登记于原告名下。证据二,融资租赁合同原件,证明原告是通过被告一出卖第三人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涉案车辆。我们同时提起车辆性能的鉴定申请。该车辆运输车部分是被告二生产,且最大问题出现在发动机。我购买的车是运输车和起重机组装成的,运输车是被告二生产,车辆发动机有问题,无法启动。
    [13:35:57]
  • [审判长]:
    被告方发表答辩意见
    [13:36:26]
  • [被告 被告二]:
    证据一,真实性认可,车辆是我们生产,但是起重机不是我们生产,证明车辆上牌时经过车管所检验合格。与第一次庭审中原告阐述一致,即我们生产的车辆无质量问题。证据二,真实性无法核实,但是关于合同条款中,设备的名称,车辆品牌是徐工,不是我们,本案原告并非实际购买人,只是承租人,无权提出解除合同。
    [13:36:42]
  • [被告 被告一]:
    意见与被告二一致。我方把车卖给徐工,徐工把车租给他,我们之间无买卖合同,发票上的销售方是江苏徐工,不是我们。两份证据的真实性都认可。
    [13:36:53]
  • [第三人]:
    证据一,真实性无异议,证明目的和关联性有异议,合同第七条对所有权有约定,虽然登记在原告名下,但是所有权是我公司的。证据二,真实性没有异议,证明目的有异议。该证据恰能证明原告没有解除该融资租赁合同的事实与权利。
    [13:37:06]
  • [审判长]:
    被告方提交证据
    [13:37:15]
  • [被告 被告二]:
    证据一: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证明我们生产的车辆是合法的可以销售的产品。证据二,车辆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在原告处,证明涉案车辆经出厂检验合格,为质量合格产品。证据三,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证明车辆经徐州公安检验质量合格,无原告主张的质量问题。
    [13:37:26]
  • [原告]:
    证据一,真实性无法核实,即使提供原件,也无法证明车辆无质量问题。证据二,真实性认可,但是该标准只是达到出厂标准制定,不能证明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问题。证据三,真实性认可,但是无法证明车辆使用中
    [13:37:41]
  • [被告 被告一]:
    无异议。
    [13:38:01]
  • [第三人]:
    无异议。
    [13:38:15]
  • [审判长]:
    被告一的证据
    [13:38:31]
  • [被告 被告一]:
    没有。
    [13:38:41]
  • [审判长]:
    第三人的证据
    [13:38:52]
  • [第三人]:
    证据一,融资租赁合同原件一份,证明因产品质量发生问题,原告无权与第三人解除合同。
    [13:39:03]
  • [原告]:
    真实性认可,但是合同约定不得向出租人主张责任是当时签订合同的霸王条款,所以不能作为原告不能解除合同的约定。
    [13:39:12]
  • [审判长]:
    原告提供的证据一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异,原件退还。
    [13:39:28]
  • [原告]:
    收到。
    [13:39:37]
  • [被告 被告二]:
    我们补充提交一份证据,徐州市云龙区开庭笔录复印件一份,证明原告在开庭时当庭承认我公司生产的车辆无质量问题。第九页中也提到,原告对融资租赁合同无异议。第十五页,本案中三种法律关系、三个被告在一个案件中审理,我们认为不应当。
    [13:39:50]
  • [原告]:
    真实性无异议。关于庭审中的车辆合格证,我们是为了证明被告应当交付合格产品,而不是说车辆本身质量合格。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如果鉴定车辆质量确实有问题,那么原告应当有权解除合同。如果鉴定车辆发动机确实存在问题,那么车辆使用人即原告有权利向被告主张损失赔偿。
    [13:40:02]
  • [审判长]:
    法庭核实几个问题,首先陈述一下合同的履行情况
    [13:40:17]
  • [原告]:
    原告作为承租人,有购买随车起重机的需要,当时联系到徐工公司,当时以为是徐工生产的,交付时发现车辆是组装车,运输车是被告二生产,徐工购买后进行组装,加装吊臂和起重设施,当时原告无资金全资购买,徐工提出可以通过融资租赁购买,就推荐了本案第三人公司与我方签订合同。产权证是4月15日拿到的。钱是分36期,租车款支付完毕后,所有权转移到原告名下。租金一直在交纳。车辆使用过程中,2016年7、8月份,发现车辆发动机无力,第一,发动机漏油,第二,车辆行驶到工地后开不动,第三,尿素停止,尿素不合格,当时车辆洽谈是国四标准,但是交付的是国三标准。运输车交付时全面推出国四标准的车了,所以原告推断这是压库车。运输车保修手册是被告二的,所以我们找被告二在徐州的经销点维修,但是多次维修未果。起诉时,考虑到融资租赁关系,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作为管辖地,但是诉讼主体和诉讼请求都没有变,审理过程中,经法庭释明,确定为产品责任纠纷,移送到本院。
    [13:40:29]
  • [审判长]:
    原告多次维修未果后是否找被告一沟通
    [13:40:47]
  • [原告]:
    当时我们没有被告一的联系方式,因为卖给我的是徐工的一个销售商。徐工随车吊厂购买被告一的起重机与运输车组装,然后交给经销商出卖。
    [13:40:58]
  • [审判长]:
    徐工公司说一下合同签订情况
    [13:41:10]
  • [第三人]:
    我们公司是出租方,我们是根据原告的选择购买车辆。我们是按照原告的指定在被告一处购买的。
    [13:41:18]
  • [审判长]:
    第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与合肥丰安之间的买卖合同
    [13:41:30]
  • [第三人]:
    当庭提供复印件一份。
    [13:41:42]
  • [原告]:
    真实性无法核实,但是该合同恰能证明原告当时想买的车辆是徐工的车辆,规格型号与融资租赁合同一致。
    [13:41:56]
  • [被告 被告一]:
    真实性认可。
    [13:42:06]
  • [被告 被告一]:
    真实性认可。
    [13:42:06]
  • [被告 被告二]:
    认可。
    [13:42:22]
  • [审判长]:
    被告一说一下合同签订情况
    [13:42:33]
  • [被告 被告一]:
    原告在买车时知道自己买的是福田的车,他找到徐工的一个公司购买,福田生产的是底盘车,发到徐州,徐州装上吊臂,我们再卖。徐州红岩即是福田又是徐工的经销商,它无资质,我们帮它忙。原告所说的国三、国四问题不存在,这个车就是国四的,因为国三的车国家不允许了。车是徐州红岩卖给我公司的,销售后直接登记在买受人处。钱我已经交付给徐州红岩了。我们是江苏徐工随车公司的经销商,钱给到徐工随车公司,算是我欠债的折抵。
    [13:42:43]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对事实的补充
    [13:43:01]
  • [原告]:
    提出车辆性能的鉴定申请,申请对涉案车辆的发动机、大梁、大臂进行质量鉴定。
    [13:43:11]
  • [审判长]:
    被告方的意见
    [13:43:24]
  • [被告 被告二]:
    认为法庭不应允许原告的鉴定申请。车辆是正常使用的,合同目的已经实现,车辆有质量合格证,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并且鉴定内容不明确,没有证据证明我们生产的车辆有质量问题,既然原告方已经承认车辆无问题,不应在申请鉴定。
    [13:43:34]
  • [被告 被告一]:
    意见同被告二。
    [13:43:46]
  • [第三人]:
    意见同被告二。
    [13:43:55]
  • [审判长]:
    原告方是否坚持鉴定申请
    [13:44:06]
  • [原告]:
    坚持。
    [13:44:12]
  • [审判长]:
    鉴定费由原告预交,风险由原告承担
    [13:44:29]
  • [原告]:
    清楚了。
    [13:44:39]
  • [审判长]:
    根据北京高院的规定,鉴定机构由北京市高院统一摇号确定,摇号现场请双方当事人自行登录北京法院网观看
    [13:44:49]
  • [原告]:
    听清了。
    [13:44:57]
  • [被告 被告二]:
    听清了。
    [13:45:09]
  • [第三人]:
    听清了。
    [13:45:18]
  • [审判长]:
    鉴定现场双方都要求到场吗
    [13:45:33]
  • [原告]:
    到场。
    [13:45:40]
  • [被告 被告二]:
    到场。
    [13:45:46]
  • [第三人]:
    到场。
    [13:45:51]
  • [审判长]:
    请双方当事人就举证期限进行协商
    [13:46:01]
  • [原告]:
    十五天。
    [13:46:09]
  • [被告 被告二]:
    十五天。
    [13:46:14]
  • [第三人]:
    十五天。
    [13:46:19]
  • [审判长]:
    本案举证期限截止到2018年5月29日,双方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前提供证据,逾期不提供,视为举证不能。
    [13:46:30]
  • [原告]:
    听清了。
    [13:46:39]
  • [被告 被告二]:
    听清了。
    [13:46:49]
  • [第三人]:
    听清了。
    [13:46:58]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
    [13:47:08]
  • [原告]:
    同意。
    [13:47:23]
  • [被告 被告二]:
    同意。
    [13:47:28]
  • [第三人]:
    同意。
    [13:47:32]
  • [审判长]:
    法庭给予双方当事人一个月的调解期限,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13:47:43]
  • [原告]:
    听清了。
    [13:47:51]
  • [被告 被告二]:
    听清了。
    [13:47:56]
  • [第三人]:
    听清了。
    [13:48:01]
  • [审判长]:
    现在休庭,看笔录无误后签字。
    [13:48:10]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刘娜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记录工作的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一庭郝明和网管员彭玉洁。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怀柔法院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3:49:13]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3: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