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09:17:22]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刘向智。[09:19:24]
- [主持人]:今天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将审理“认为低保不应被撤销 女子提起行政诉讼”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19:46]
- [主持人]:下面为大家介绍下本案的基本案情。[09:20:15]
- [主持人]:原告张某诉称其本享有低保待遇,后因帮助其子购车,参与摇号并中签,现名下有一辆车,一直是儿子开,但无法过户到儿子名下。又因朋友之请,在朋友注册公司时作为股东,而自己根本没有投资,只是名义上的。因以上两件事,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撤销原告低保待遇,原告认为该行政行为错误,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决定书处理决定。[09:20:30]
- [主持人]:庭审马上开始。[09:20:59]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09:27:56]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09:28:20]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被告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续,可以开庭。[09:47:41]
- [审判长]:现在开庭。(敲击法槌)[09:48:19]
- [审判长]:首先审查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请你方陈述你的基本情况。[09:50:05]
- [原告]:原告张某,女,汉族,1951年出生,住北京市东城区东四某某号。[09:50:41]
- [审判长]:被告,请你方陈述你方的基本信息和到庭人员的基本情况。[09:51:19]
- [被告代理人]:被告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32号。
法定代表人李小洁,局长。
负责人曲燕中,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副局长。(出庭)
委托代理人张月清,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高斌,北京市紫光达律师事务所律师。[09:52:17] -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有无异议?[09:52:48]
- [原告]:没有。[09:53:06]
-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的资格有无异议?[09:53:22]
- [被告代理人]:没有。[09:53:40]
- [审判长]:经合议庭审查,原告张某、被告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具有行政诉讼当事人资格,原告、被告及被告的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手续符合法律规定,本庭准许上述人员出庭参加诉讼。[09:54:07]
- [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六十八的规定,今天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2018)京0101行初第某号原告张某要求撤销被告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东停字第某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决定书一案。[09:54:51]
- [审判长]:下面向各方当事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合议庭由本院审判员刘润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魏欣、人民陪审员张人七共同组成,由书记员吴静雯担任法庭记录。人民陪审员是区人大依法定程序从我区各届人民群众中依法选取并任命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陪审员除不能但任审判长外,与审判人员拥有相同的权利。关于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本合议庭在庭前向各方送达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中载明,请问各方是否收到权得义务告知书,是否清楚诉讼权利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回避?[09:55:47]
- [原告]:清楚,不申请回避。[09:57:14]
- [被告代理人]:清楚,不申请回避。[09:57:42]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09:58:43]
- [审判长]:原告,你本次起诉要求撤销的行政行为的文号是起诉书所列文号吗?[09:59:09]
- [原告]:是。[09:59:36]
- [审判长]:被告,原告所诉行政行为是你局所作的吗?[10:00:18]
- [被告]:是。[10:00:40]
- [审判长]:被告,你向法庭陈述一下被诉行政行为的内容?[10:01:02]
- [被告]:陈述被诉行政行为的内容(详见被诉决定书)。[10:01:27]
- [审判长]:原告,你何时收到被诉行政决定书的?[10:26:11]
- [原告]:1月初,10号左右。[10:27:31]
- [审判长]:原告,你对该被诉行为是否提起过行政复议?[10:28:16]
- [原告]:没有。[10:29:27]
- [审判长]:原告,你何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10:30:16]
- [原告]:2018年3月29日。[10:31:07]
- [审判长]:下面由原告宣读起诉状并明确诉讼请求。[10:31:48]
- [原告]:宣读起诉状。(详见起诉状)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东停字第140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决定书;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我的四家公司,我都不知道,都是帮忙朋友给我注册的,公司实际没有运营,公司也可以把我去除,但必须召开股东会议才能把我去除下去,都是帮忙朋友,朋友把我注册为股东;另外我也没有拿到3600块钱工资;车是因为国家的政策,参加摇号,中签了,车是儿子的,但是不能转到儿子名下。
如果公司把我资格取消了,是否还能享受低保?我对民政局的材料都认可,我不太坚持诉讼请求。希望能告知我名下车是否能转,公司都取消我的名字是否还能继续享受低保?[10:42:23]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宣读答辩状及对原告诉讼请求的意见。[10:43:51]
- [被告代理人]:宣读答辩状。(详见答辩状)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民政局只是就低保的审核,对是否核发低保做审批工作,我们是最后一个审批单位,不是受理单位。[10:44:31]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询问。请各方当事人如实回答法庭提问。[10:48:33]
- [审判长]:首先询问被告,被告,关于你局就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法定职权的依据向法庭陈述说明[10:49:17]
- [被告代理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第四条第二款,《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二条。[10:50:35]
- [审判长]:城市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规定和其中的条件请说明一下?[10:51:36]
- [被告]:家庭月人均收入平均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住房、车辆、工商、存款、都有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10:52:58]
- [审判长]:家庭人员如何认定?[10:54:11]
- [被告]: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六条。[10:54:48]
- [审判长]:被告向法庭陈述一下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程序。[10:55:44]
- [被告]:《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计算方式和其他规定以法条为准。(宣读)[10:56:55]
- [审判长]:被告,在认定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时候,你们处理程序是什么?[10:58:04]
- [被告代理人]: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宣)以及《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十条到第四十三条规定办理。[11:10:10]
- [审判长]:原告首次向你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时间和条件?[11:13:21]
- [原告]:2003年。[11:14:06]
- [审判长]:原告,你对被告的职权依据和执法依据有无异议?[11:16:07]
- [原告]:没有异议。[11:17:05]
- [审判长]:原告,你对被告停发你的最低生活保障的事实依据有无异议 ?[11:17:53]
- [原告]:没有异议。[11:18:38]
- [审判长]:原告,根据你所述,机动车辆非你所有是否进行过确权?[11:20:25]
- [原告]:没有确权。我不太懂,现在不允许转到儿子名下,实际买车钱是儿子出的。[11:21:32]
- [审判长]:原告,根据你所陈述,你认为你所在的公司的股东身份及投资均未经过你本人同意吗?公司的股东和投资人,如果发生债务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没有经过你同意,公司身份通过合法途径予以撤销。如果财产发生变化,低保也将发生变化。[11:23:34]
- [审判长]:原告,根据你所陈述,你认为你所在的公司的股东身份及投资均未经过你本人同意吗?公司的股东和投资人,如果发生债务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没有经过你同意,公司身份通过合法途径予以撤销。如果财产发生变化,低保也将发生变化。[11:23:34]
- [审判长]:原告,被告在决定停发你的最低生活保障时,是否向你进行了告知。[11:24:46]
- [原告]:告知了。[11:25:29]
- [审判长]:现在进行举证质证。在此环节,各方围绕自己的主张,出示与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有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鉴于在刚才法庭询问阶段已就被告的职权依据和执法依据进行了审查,在此不再出示相关依据.被告就事实依据向法庭出示,在出示证据时需要说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和证明目的。原告在被告出示证据后发表质证意见。[11:27:04]
- [被告代理人]:证据一是事实证据,证明原告名下拥有机动车辆与四家投资公司,证明其已不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认定条件
1、《北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共5页;
2、工商登记材料7页;
证据二是程序证据,证明我局所作被诉行为程序合法.
1、《告知书》1页;
2、《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一份1页;
3、东停字第140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决定书》一份1页;
4、《送达回证》2份4页。
以上两组证据证明我局作出的被诉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11:28:08] - [审判长]:下面由原告就被告的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和与本案的关联性发表质证意见。[11:29:21]
- [原告]:没有异议。[11:30:24]
- [审判长]:下面由原告出示证据。[11:31:08]
- [原告]:没有。[11:32:10]
- [审判长]:原、被告就事实部分还有证据提交吗?就事实还有补充吗?[11:32:47]
- [原告]:没有。[11:33:27]
- [被告]:没有。[11:33:59]
- [审判长]:法庭审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1:34:37]
- [原告]:没有。我回去看车能不能确认车是儿子的,公司我也说了他们说能变更,三家公司都没有运营。有两个公司我都不知道,让我当监事,我把法人变更。[11:35:41]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11:36:16]
- [被告代理人]:我们以答辩意见为准。[11:36:50]
-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有无新的辩论意见?[11:37:40]
- [原告]:没有[11:38:18]
- [被告]:没有[11:39:01]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现在进行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明确自己对本案的处理意见。[11:39:33]
- [原告]:不坚持。在我把公司和车都弄清了之前该停就停发低保。[11:40:33]
- [审判长]:对本案还坚持吗?[11:41:15]
- [原告]:撤回诉讼请求,对被告作出停发的事实和依据已经知道了。撤回起诉。[11:42:00]
- [审判长]:被告意见?[11:42:37]
- [被告]:感谢法庭对原告进行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对原告撤诉予以认可,在职权范围之内如果我们能做到的,我们肯定依法去做。[11:43:08]
- [审判长]:经过此次开庭后,负责人可以听到民众的诉求,可以发表意见。[11:43:59]
- [被告]:一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如果原告今后符合低保申请条件,我们也会依职权审批。[11:44:43]
- [人民陪审员]:低保强调动态,现在符合现在享受,如果以后产生变化而变化。低保也是每半年审核一次,所以应当充分理解。什么时候符合低保可以提出申请。[11:45:20]
- [原告]:公司我可以去沟通,我和我儿子如果经过确认车不是我的,那我还能继续享受低保吗?[11:46:52]
- [被告代理人]:在申请过程中,对个人申请和家庭进行核查,个人名下的车、房、证券,银行存款,工商等出具核查报告,依据相关内容看是否涉及到不符合条件的内容,现在您不符合条件的内容是名下拥有四家公司和车,如果人均收入超过24个月最低城市低保标准就不符合条件,这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11:47:44]
- [审判长]:最后陈述中,原告称经过庭审,对被告作出所诉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清楚,事实存在并认可,原告也提到公司的成立也不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于本案原告表示撤诉,合议庭经过当庭合议,原告的撤诉是原告真实意思表示,对国家、社会团体及其他个人的利益没有损害,对原告的撤诉表示同意。现裁定准许原告张秀撤回起诉,诉讼费50元退还原告。[11:48:26]
- [审判长]:现在宣布闭庭(敲击法槌)。[11:50:42]
-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退庭。请旁听人员按秩序退庭。[11:52:15]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11:52:55]
-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要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的大力支持!感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的大力支持。[11:53:22]
- [主持人]: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11:54:29]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5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