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审判员

庭审组成人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网络直播员

庭审全景
5月16日9时,门头沟法院审理“公司被责令关闭 员工索要赔偿”案
  • [主持人]:
    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11:49]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公司被责令关闭 员工索要赔偿”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宋某诉称:2008年4月,原告宋某到被告某装饰公司工作。2008年6月10日,宋某在工作中受伤并被认定伤残六级。2017年5月18日,宋某与被告某装饰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原告宋某认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某装饰公司从未缴纳社会保险,也未支付加班公司。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宋某将某装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装饰公司支付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未缴纳社会保险补偿金、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共计215609元。
    被告某装饰公司辩称:因被告公司被纳入北京市工业污染企业淘汰目录并于2015年12月被责令关闭,故该公司与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已于2015年12月31日法定终止。且,被告公司并不存在加班和克扣工资情况。而且公司目前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状态,不具备支付条件。
    [09:12:21]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耿迎涛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王安妮担任法庭记录。
    [09:12:56]
  •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09:13:23]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09:15:29]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09:15:42]
  • [审判员]: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宋某与被告某装饰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
    [09:19:19]
  • [原告]:
    原告:宋某,男,1985年4月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号,公民身份证号230521198504******。
    [09:21:14]
  • [被告]:
    被告:北京某装饰砖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号。
    法定代表人:姜某,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舒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未到庭)
    [09:21:53]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09:22:29]
  • [原告]:
    没有。
    [09:22:44]
  • [被告]:
    没有。
    [09:22:50]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由本院审判员耿迎涛独任审判,书记员王安妮担任法庭记录。
    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申请回避权,略);(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五)双方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三)如实陈述事实。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给与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方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09:23:05]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09:23:55]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
    [09:24:02]
  • [审判员]: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
    [09:24:15]
  • [原告]:
    2008年4月,原告宋某到被告某装饰公司工作。2008年6月10日,宋某在工作中受伤并被认定伤残六级。2017年5月18日,宋某与被告某装饰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原告宋某认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某装饰公司从未缴纳社会保险,也未支付加班公资。跟2018年4月26日的庭前会议笔录一致,没有补充和变更,与起诉书一致。具体的诉讼请求:第伤残就业补助金10629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5808元,2008年4月到2013年12月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偿金28500,按照每个月应缴纳的保险1100元乘以年限6年-公司断断续续缴纳的估算得来的。
    [09:40:16]
  • [审判员]:
    原告,明确第三项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
    [09:40:56]
  • [原告]:
    我就是估算的,我肯定要的少,单位就给我这么多就行了。
    [09:42:26]
  • [审判员]:
    第三项诉讼请求的期间是如何计算的?
    [09:42:42]
  • [原告]:
    2008年4月开始,截止日期是2011年4月。2011年4月之后的我希望单位可以补缴。1100元是按照我的工资水平,我看到过单位的缴纳记录,我就按照1100元。五险一共1100元,没有包含公积金。
    [09:43:02]
  • [审判员]:
    被告现在测情况补缴五险吗?
    [09:43:41]
  • [被告]:
    不能。因为单位现在已经在清算了。
    [09:44:05]
  • [审判员]:
    原告什么意见?
    [09:44:33]
  • [原告]:
    我要求经济补偿。被告补偿给我造成的损失。这个我在仲裁没有提过。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给我补偿的损失是不能买房买车的损失。
    [09:44:46]
  • [审判员]:
    原告最后明确第三诉讼请求的意见?
    [09:45:12]
  • [原告]:
    要求被告补偿2008年4月到2013年12月被告因为没有缴纳保险给我造成的损失48000元,计算标准是1100元每个月,估算得来的。
    [09:45:29]
  • [审判员]:
    原告,继续?
    [09:45:55]
  • [原告]:
    诉讼请求里提到的克扣工资,有一部分是被告克扣我的工资,另一部分是被告给我发的工资没有达到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没有经过仲裁故撤回)。克扣工资3000元。计算标准是请病假,每个月给我1500元,当时北京最低工资1700多元。具体的数额我也是估算的。
    [09:46:10]
  • [审判员]:
    原告的工资标准?
    [09:51:46]
  • [原告]:
    我有工资明细,工资调整的过程如下:2010年1月至6月的工资标准是725元.2010年7月至2012年1月工资标准是875.8元,2012年2月至2013年6月是1290元,2013年7月至2016年12月是1411元,2017年1月份的工资没有支付,该月份我的1720.64元。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单位克扣我十个月的工资。工资调整是单位自己就调整了。具体的数额,我庭后向法院提交。
    [09:58:43]
  • [审判员]:
    你们的工资构成你是否清楚?
    [10:02:33]
  • [原告]:
    不清楚。
    [10:04:04]
  • [审判员]:
    你们领取工资的形式?
    [10:19:14]
  • [原告]:
    银行转账的方式。
    [10:19:37]
  • [审判员]:
    原告,明确2017年的工资标准?
    [10:19:49]
  • [原告]:
    2017年我上班了,但是我的工资没有达到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10:20:01]
  • [审判员]:
    2016年的3月24日与4月11日两笔工资是什么情况,原告清楚吗?
    [10:20:18]
  • [原告]:
    不清楚了。
    [10:21:02]
  • [审判员]:
    被告清楚吗?
    [10:21:20]
  • [被告]:
    当时公司与原告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是与清算组的劳务关系。
    [10:21:32]
  • [原告]:
    但是公司开始清算,我们还是在单位继续上班,老板口头说跟着继续做下去,并且还是被告给我们交保险。
    [10:21:47]
  • [审判员]:
    原告,你回去核实一下具体的情况,庭后三天内向法庭提交?
    [10:22:07]
  • [原告]:
    好的。
    [10:22:23]
  • [审判员]:
    原告继续?
    [10:22:49]
  • [原告]:
    加班工资。2017年以后我每天都上班,法定节假日是一年26天。还有双休日。总数是31076元。具体的节日有多少天,每天多少钱,我庭后向法庭提交明细。
    [10:23:00]
  • [审判员]:
    原告,还有无其他诉讼请求?
    [10:23:13]
  • [原告]:
    没有了。
    [10:23:24]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10:48:52]
  • [被告]:
    与庭前会议和我已经提交的书面意见一致。没有补充和变更。被告公司不存在克扣原告的行为。仲裁裁决书的结果不具备执行条件。
    [10:49:04]
  • [审判员]:
    公司是否能提交工资构成、考勤记录?
    [10:49:42]
  • [被告]:
    无法提交了,现在已经没有保存了。
    [10:49:53]
  • [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以及依据的事实有义务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力,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听清了吗?
    [10:50:16]
  • [原告]:
    听清了。
    [10:50:29]
  • [被告]:
    听清了。
    [10:50:39]
  • [审判员]:
    现在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
    [10:50:49]
  • [原告]:
    其他证据与庭前会议一致。我后来又提交一份录音光盘,是与公司财务与公司人事之间的录音。还有一份是才某(音)、张某解除劳动合同意向书,有一份盖章有一份没有盖章,没有盖章的作废的。录音的证据证明我与单位的欠款是单位承认应当给我的钱,单位已经挂账了,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还有证明我与被告于2017年5月18日解除劳动关系。解除意向书也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两份录音都是2018年3月14日。
    (当庭播放录音)
    [10:51:03]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10:51:58]
  • [被告]:
    首先是张某那份,录音确实是张某的声音,被告公司现在不存在人事部,张某是清算组雇佣的清算组的后勤人员,依据录音的内容可以知道,宋某提交的附件是单位人事模板,录音中宋某也认可签署过该格式的离职证明,宋某签署的离职证明上联被所签署的公司拿走,中联在宋某处,该证据代表原被告双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终止依据为劳动合同法44条。终止时间是2017年12月。因此根据其提供的录音证据和提交的附件恰好可以证明双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第二份是才某的录音,是才某本人,他是清算组雇佣的清算财务人员,其职责是按照清算方案出台前按照个人的财务能力对公司债务进行财务登记,在此之前其登记的内部行为不对企业具有约束力,在实际的债权债务确定后,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召开股东会并确认债权数额和清偿顺序,而由于被告公司有关于拆迁补偿的未决债权诉讼,尚无法召开清算方案的股东会,那么宋某提交的该证据并非公司确认的债权。另外更改对庭前会议的部分质证意见,终止时间是2015年12月。
    [10:52:14]
  • [审判员]:
    被告有无补充证据提交?
    [11:07:59]
  • [被告]:
    没有。
    [11:08:21]
  • [审判员]:
    原告有无补充?
    [11:08:31]
  • [原告]:
    我们终止劳动合同是有双签字,如果被告认为2015年12月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拿出证据。我认为被告没有签字,2015年没有解除劳动合同。2017年5月17日我于劳动局解除了工伤,如果我没有解除工伤怎么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呢。所以我认为被告交的2017年1月18日的合同时间是造假的。时间应该是2017年6、7月份。
    [11:08:41]
  • [审判员]:
    关于1月18日的合同你有吗?
    [11:09:14]
  • [原告]:
    没有。
    [11:09:23]
  • [审判员]:
    你签订这份合同的时候有人名章吗?
    [11:09:36]
  • [原告]:
    不记得了。
    [11:09:45]
  • [审判员]:
    1月18日合同的情况?
    [11:09:55]
  • [被告]:
    我公司不是签署主体,但是该合同中多处需要填写日期,如果都是空的宋某还签订该合同不符合常理。
    [11:10:05]
  • [审判员]:
    双方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11:10:22]
  • [原告]:
    没有。
    [11:10:28]
  • [被告]:
    没有。
    [11:10:35]
  • [审判员]:
    双方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11:10:54]
  • [原告]:
    没有。
    [11:11:02]
  • [被告]:
    没有。
    [11:11:11]
  • [审判员]:
    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变更?
    [11:11:22]
  • [原告]:
    没有。
    [11:11:28]
  • [审判员]:
    被告方的答辩意见有无变更?
    [11:11:40]
  • [被告]:
    没有。
    [11:11:47]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1:12:01]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我提交的证据符合法律规定,我所述事实确实是真实的,我因为工伤的问题确实没有在2015年解除关系。
    [11:12:14]
  • [审判员]: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1:12:27]
  • [被告]:
    没有新的意见。
    [11:12:37]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发表最后意见。
    [11:12:46]
  • [原告]:
    我坚持诉讼请求。
    [11:12:58]
  • [审判员]:
    被告发表最后意见。
    [11:13:10]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1:13:19]
  • [审判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现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同意法庭调解?
    [11:13:29]
  • [原告]:
    同意。
    [11:13:38]
  • [被告]:
    同意。但是需要上股东会讨论。
    [11:13:47]
  • [原告]:
    同意庭外和解。
    [11:13:56]
  • [审判员]:
    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
    [11:14:06]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王安妮和袁小北,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1:14:17]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1: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