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王宇新。[13:47:04]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荆女士诉称:2006年,原告与被告通过玩网络游戏相识。2007年1月,双方见面,大约在3、4月份便建立了恋爱关系。后于2011年7、8月因吵架中断交往。2013年6月,两人恢复交往,被告自2013年7月21日开始,至2016年2月6日期间,以生病、投资、装修等各种理由,累计向荆女士借款2899540.87元。期间,被告一直承诺归还,但又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而且原告多次提出结婚,被告每次都答应但没有行动。因此,原告认为被告与原告谈恋爱其目的不是为了结婚生活,而是为了便于向原告借款。现被告也认可借款行为,并表示愿意偿还,但迟迟不履行。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借款2899540.87元,并支付利息。[13:47:51] - [主持人]: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由审判员黄珑玲独任审判,书记员吕兰宇担任法庭记录。[13:48:26]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14:05:26]
- [审判员]:核实诉讼当事人身份:
原告荆某,女,住北京市昌平区。
委托代理人张福东,北京市滕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某,男,住北京市丰台区。[14:12:13]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14:37] - [审判员]: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荆某诉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黄珑玲独任审判,书记员吕兰宇担任法庭记录。[14:14:54]
- [审判员]:下面宣布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对法庭组成人员提出回避申请?[14:19:18]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14:19:52]
- [被告]:听清了,不申请。[14:19:59]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14:20:15]
- [原告]:2006年,原告与被告通过玩网络游戏相识。2007年1月,双方见面,大约在3、4月份便建立了恋爱关系。后于2011年7、8月因吵架中断交往。2013年6月,两人恢复交往,被告自2013年7月21日开始,至2016年2月6日期间,以生病、投资、装修等各种理由,累计向荆女士借款2899540.87元。期间,被告一直承诺归还,但又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而且原告多次提出结婚,被告每次都答应但没有行动。因此,原告认为被告与原告谈恋爱其目的不是为了结婚生活,而是为了便于向原告借款。现被告也认可借款行为,并表示愿意偿还,但迟迟不履行。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借款2899540.87元,并支付利息。[14:20:37]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发表答辩意见。[14:21:12]
- [被告]:认可原告陈述的借款事实,我也愿意偿还全部借款。因为借款数额大,请求原告宽限一些时间。对于我给原告及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表示抱歉,我有正式的工作和兼职,后半生会尽力偿还借款。[14:21:58]
- [审判员]: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和证明目的。[14:24:2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证据1、银行转账记录,证明被告向原告借钱的事实。
证据2、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证明被告的借款发生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我方请求追加被告的爱人为共同被告。[14:25:06]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14:31:37]
- [被告]:对证据1—2、真实性认可,债务是个人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14:32:33]
- [审判员]: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的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吗?或者有证据证明这些借款是用于被告夫妻共同生活吗?[14:34:11]
- [原告]:没有证据。原告当时与被告是以恋爱名义进行交往,原告不知道被告有配偶,有短信和微信记录可以双方的交往情况,我方认为被告存在欺骗行为。[14:35:24]
- [审判员]:法庭向原告示明,如果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的爱人是共同借款人,或没有证据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法庭不予以批准原告申请追加被告爱人为共同被告。原告是否听清?[14:36:46]
- [原告]:听清了。[14:38:45]
- [审判员]:法庭举证质证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询问。双方是什么关系,怎么认识的?[14:39:38]
- [原告]:2006年10月,原、被告双方通过网络游戏认识,2007年3月建立恋爱关系。[14:40:49]
- [审判员]:被告的借款用途是什么?[14:43:08]
- [被告]:我当时在房山区经营了一个度假山庄,借款主要用于经营费用和相关商业应酬,以及自己的个人花销。[14:44:12]
- [审判员]:原告是什么时间知道被告已经结婚了?[14:45:57]
- [原告]:我方起诉之后代理律师调取证据才知道被告已经结婚,2016年6、7月份因原告家里人生病急需钱,想让被告还点钱,但是被告失联没有还钱,导致双方产生矛盾。[14:46:10]
- [审判员]:原告是否统计被告借款的总次数,最大的一笔金额是多少钱?[15:01:51]
- [原告]:没有统计过具体次数。因为手机银行转帐一笔最多转5万元,同一天最多一次给被告打款135000元。[15:03:02]
- [审判员]:被告现在的婚姻状况是怎样的?[15:04:55]
- [被告]:我跟原告借款时,我和前妻已经处于分居状态。我和前妻是在2018年协议离婚的。[15:05:17]
- [审判员]:原告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是什么?[15:47:39]
- [原告]:我的月工资收入只有七、八千,提供借款的来源主要是我父母的钱。[15:47:55]
- [审判员]:双方对事实部分是否还有补充?[15:49:0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被告向原告借款的行为属于欺骗行为,是普通民事纠纷还是涉及刑事问题请法庭考虑。被告没有清晰说明借款的用途,双方交往时提过买房子,请法庭核实被告是否有购房行为以及借款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15:49:16]
- [被告]:该笔借款我没有用于买房和家庭共同生活。[15:56:51]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15:57:3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被告对欠款事实没有异议。被告存在欺骗行为,被告已婚还与原告以谈论婚嫁的名义提出借款,原告以结婚为目的满足被告的一次次借款要求,请法庭考虑是否涉及到刑事诈骗;
将近300万元的借款,我方不认可被告声称仅用于本人消费,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陈述。借款持续时间比较长且金额较大,如果被告存在购房购车装修及其他消费的话,应视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被告的前妻应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15:57:55] - [被告]:我承认在感情方面对原告有一定欺骗,但不存在故意隐瞒事实和诈骗行为,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我没有跟原告在一起,我无法跟原告作出解释。我和前妻相处时间久了发现不适合就没有在一起,后来我的家里也发生一些事情。我和前妻离婚没有分到任何财产,我们有子女。[15:58:54]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愿意调解?[16:01:54]
- [被告]:同意调解,希望原告给我宽限一些时间,我会在十年之内分几笔还清。[16:02:07]
- [原告]:我方要求被告在两年之内还清借款。[16:02:48]
- [被告]:以我的偿还能力,两年之内我根本不可能还清。[16:03:22]
- [审判员]:鉴于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法庭不再组织调解。双方做最后陈述。[16:03:50]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6:04:17]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16:04:29]
- [审判员]: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16:04:39]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吕兰宇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6:05:01]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6: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