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人员

原告

审判席

法庭全景

被告
2018年6月6日14:15直播浦东法院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得发言、提问;
    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
    7、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8、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员)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4:18:02]
  • [审判长]: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在此就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庭审,本案现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蔡文霞独任审判,法官助理范颖,书记员魏本月,本次庭审由法官助理范颖担任记录。告知原被告诉讼权利、义务(略)。当事人,对诉讼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是否清楚?对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14:40:16]
  • [原告]:
    清楚,不申请回避。
    [14:45:28]
  • [被告 被告1-3]:
    清楚,不申请回避。
    [14:46:49]
  •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本次开庭前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一轮证据交换,原告的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有无变化?
    [14:47:09]
  • [原告]:
    同证据交换。
    [14:47:27]
  • [审判长]:
    被告的答辩意见有无变化?
    [14:47:39]
  • [被告 被告1-3]:
    被告1的答辩意见同证据交换的答辩意见。被告2、3出资已经到位,不同意对原告对被告2、3的诉讼请求。
    [14:50:04]
  • [审判长]: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对于证据交换已经进行的举证质证意见,双方是否坚持?
    [14:50:37]
  • [原告]:
    坚持证据交换的举证意见。
    [14:50:50]
  • [审判长]:
    原告本次庭审有无补充证据?
    [14:51:20]
  • [原告]:
    证据8、被告1设立时的章程及发起人名录,证明被告1设立时的发起人为被告2、被告3及孙广某、李天某、魏某,原告保留对案外人孙广某、李天某、魏某主张补充赔偿责任的权利。
    [14:51:36]
  • [审判长]:
    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14:52:34]
  • [被告 被告1-3]:
    证据8、真实性没有异议,对于被告1发起人是被告2、3及孙广某、李天某、魏某没有异议。
    [14:52:50]
  • [审判长]:
    被告1本次庭审有无举证?
    [14:53:20]
  • [被告 被告1]:
    没有举证。
    [14:53:37]
  • [审判长]:
    被告2-3本次庭审有无举证?
    [14:53:59]
  • [被告 被告2-3]:
    有的。证据1、2017.7.24转账凭证,用于证明被告2、3的出资义务已经到位。金额为80万元。证据2、2014.7.26被告1记账凭证,证明内容同证据1。。
    (出示证据原件)
    [14:54:14]
  • [审判长]:
    原告质证。
    [14:58:22]
  • [原告]:
    (查看证据原件)证据1真实性没有异议,对被告要证明的内容有异议,从转账凭证显示付款方为被告1,尾号为3542;收款人为被告1,账户尾号为7652。是从被告1的一个账户到另外一个账户,用途是销户,该证据无法证明该80万元是被告2、3履行出资款;
    证据2、被告1自制的真实性不确认,故对于会计科目记载的实收资本不予确认。
    被2、3:公司注册资本需要验资,验资我们是委托验资公司进行的,我们首先将注册资本打入验资账户,验资结束后再将公司注册资本转到公司的基本账户。故尾号3542账户是被告1的验资账户,尾号7652账户是被告1的基本账户。
    [14:58:52]
  • [审判长]:
    工商部门有无相应验资完成的记录?
    [15:00:45]
  • [被告 被告1-3]:
    没有,当时工商部门没有这个要求。
    [15:01:01]
  • [审判长]:
    被告2、3有无其他证据证明被告2、3出资到位?
    [15:01:26]
  • [被告 被告2-3]:
    没有。
    [15:01:39]
  • [审判长]:
    事实部门双方有无补充?
    [15:01:57]
  • [原告]:
    有的。原告证据27页验资事项说明记载的被告1的验资账户为4572****8853,与被告2、3主张的被告1的验资账户不同。
    [15:02:12]
  • [被告 被告1-3]:
    尾号为8853是被告1设立时最初的验资账户,之后还有新的验资账户。
    [15:03:09]
  • [审判长]:
    对此被告有无证据证明?
    [15:03:26]
  • [被告 被告1-3]:
    没有。庭后提交情况说明。
    [15:03:53]
  • [审判长]:
    法庭事实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5:04:12]
  • [原告]:
    被告1对于欠款没有异议,本案的争议为被告2、3的出资义务有无到位,被告2、3是否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此原告认为被告2、3的证据已经明确转账是为了销户,不是用于支付注册资本。且被告主张的验资账户与验资事项说明内记载的验资账户也不一致,故被告2、3认为已经出资到位的主张不能成立,被告2、3出资未到位。如果被告2、3主张以公司的盈利用作自身的出资,被告2、3应由相关的证据例如股东会决议同意分红,且要证明被告1有盈利。除此之外孙广袖、李天旗、魏霖也应承担责任,原告保留起诉他们的权利。
    [15:04:29]
  • [审判长]: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5:04:45]
  • [被告 被告1-3]:
    三被告共同发表辩论意见。被告1的验资我们是委托代理公司办理的,故对于代理公司将验资款放在哪个银行,被告不是特别清楚。验资结束后,代理公司将公司验资款打到公司基本账户,然后验资账户销户,完全符合常理。被告2、3的出资已经到位。我们的验资都是按照工商局的要求进行的。被告的证据已经证明被告2、3的出资已经到位。
    [15:05:01]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
    [15:05:18]
  • [原告]:
    支持原告诉请。
    [15:05:32]
  • [被告 被告1]:
    没有意见。
    [15:05:45]
  • [被告 被告2-3]:
    被告2、3出资到位。坚持答辩意见。
    [15:06:01]
  • [审判长]:
    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5:06:19]
  • [原告]:
    同意调解。
    [15:06:30]
  • [被告 被告1-3]:
    同意调解。庭后协商。
    [15:06:42]
  • [审判长]:
    鉴于双方表示需庭后协商,本院今天不再主持调解,今天庭审至此,何时宣判另行通知,休庭,当事人阅笔录无误签字署期。
    [15:16:49]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本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5: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