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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我是今天直播的主持人王亚楠。[09:08:36]
- [主持人]:今天负责审理案件的是我院民一庭。该案适用普通程序,由本院民一庭法官孙京、周易、张帆组成合议庭。审判长孙京,民一庭法官,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合议庭组成人员周易,从事审判实践的同时注重理论研究,多次获得个人嘉奖、三等功等荣誉。合议庭组成人员张帆,审判业务扎实,案件调解率高,多次得到当事人赞扬。本院书记员王秋妍担任法庭记录。[09:09:40]
- [主持人]:下面介绍一下今天庭审案件的基本情况。
北京A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家具公司)在一审起诉称: 1.判令A家具公司与B(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电商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解除2017年9月24日签订的《B电商网店营销合同》;2.B电商公司返还A家具公司支付的服务费30000元和装修费8000元整;3.本案诉讼费由B电商公司承担。
B电商公司在一审答辩称:B电商公司一直在向A家具公司汇报工作,双方仍在继续合作,B电商公司不同意返还装修费、服务费,不同意承担诉讼费。
一审法院认为:A家具公司与B电商公司签订的《B电商网店营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A家具公司认为B电商公司怠于履行合同义务,于2017年11月6日要求终止合同。B电商公司亦表示同意终止合同,不再履行合同义务。故法院对A家具公司提出的双方之间的《B电商网店营销合同》于2017年11月6日解除的主张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B电商公司应将其未履行合同义务部分所对应的款项返还给A家具公司;对于A家具公司要求B电商公司返还已履行合同义务部分所对应款项的主张欠妥,法院不予支持。对于装修(美工设计)费,B电商公司应当扣除已完成部分的美工设计费用1990元后,将A家具公司所支付的剩余装修(美工设计)费6010元返还A家具公司,对于A家具公司主张的超过该部分的装修(美工设计)费,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判决:一、北京A文仪家具有限公司与B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4日所签订的《B电商网店营销合同》于2017年11月6日解除;二、B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北京A文仪家具有限公司服务费25219.78元、装修费6010元;三、驳回信北京A文仪家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B电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现在庭审开始。[09:09:55]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09:34:21]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09:41:46]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上诉人某电商公司与被上诉人某家具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各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09:42:23]
- [审判长]:请坐。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首先由上诉人陈述单位的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代理权限,是律师的只报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09:44:15]
- [上诉人]:某电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
法定代表人:李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纯华,北京蔡丽萍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特别授权。[09:44:43] - [审判长]:现在由被上诉人陈述自己单位的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代理权限,是律师的只报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09:46:25]
- [被上诉人]:某家具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
法定代表人:李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艳敏,女,某家具公司职员。
代理权限:一般代理。[09:46:45] -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09:48:01]
- [上诉人]:没有异议。[09:48:21]
- [被上诉人]:没有异议。[09:48:39]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旁听。
各方当事人,今天的旁听人员中有上述人员在庭吗?如有上述人员,应在庭外等候。[09:48:49] - [上诉人]:没有。[09:49:38]
- [被上诉人]:没有。[09:49:50]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出庭手续均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诉讼。[09:50:05]
- [审判长]:现在开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某电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某家具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7)京0112民初41410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一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原则,二审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实行合议制原则。本案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孙京担任审判长,会同本院法官周易、法官张帆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是史智军、邱江,书记员王秋岩。担任法庭记录的是书记员王秋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2、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3、进行陈述、辩论的权利;
4、自行和解及请求调解的权利;
5、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6、上诉人可以放弃或变更上诉请求,被上诉人可以承认或反驳上诉请求;
7、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即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
对于以上诉讼权利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09:50:48] - [上诉人]: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09:51:38]
- [被上诉人]: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09:51:47]
- [审判长]:同时,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履行下列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3、听从法庭指挥,遵守诉讼秩序;
4、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对于诉讼义务,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09:52:01] - [上诉人]:听清楚了。[09:52:24]
- [被上诉人]:听清楚了。[09:52:43]
- [审判长]:本次庭审将全程录音录像,请代理人发言时靠近话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均须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如当事人认为裁判文书符合上述不宜公开范围 ,应当在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经本院审核,理由正当的,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上诉人听清了吗?[09:52:51] - [上诉人]:听清了。[09:53:20]
- [审判长]:被上诉人听清了吗?[09:54:11]
- [被上诉人]:听清了。[09:54:25]
- [审判长]: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核对收到一审法院判决书的相关情况。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23日作出了(2017)京0112民初41410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共有6页。判决主文共计3项。各方当事人收到的是这份判决书吗?[09:54:56]
- [上诉人]:是这份。[09:55:20]
- [被上诉人]:是这份。[09:55:29]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收到上诉人提交的上诉状?[09:55:42]
- [被上诉人]:收到。[09:56:23]
-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上诉程序是否有异议?[09:56:43]
- [被上诉人]:没有异议。[09:56:51]
- [审判长]:经审查,上诉人提起上诉的程序合法。下面继续法庭询问。首先由上诉人明确上诉请求,陈述提起上诉的事实、理由。鉴于法庭及被上诉人均已经收到你方上诉状,请直接归纳你的上诉理由并明确你的已经为上诉请求?[09:57:22]
- [上诉人]: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案件受理费。事实与理由双方于2017年9月签订了网店营销合同,我方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不存在违约情形存在,并无一审认定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况。[09:57:37]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同意原审判决?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事实理由发表答辩意见。[09:58:04]
- [被上诉人]:同意一审判决。针对上诉人的上诉意见,我的答辩意见是:第一,双方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第二,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并无依据。第三,上诉人未按期履行合同。[09:58:47]
- [审判长]:现在开始举证质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在二审开庭审理时可以提供新的证据。二审程序中新的证据是指: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2、当事人在承担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应审理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上述规定?[09:59:12]
- [上诉人]:听清了。[09:59:26]
- [被上诉人]:听清了。[09:59:34]
- [审判长]:关于各方在二审诉讼期间提交的新证据,本庭已安排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对庭前证据交换笔录中记载的内容,各方当事人是否认可?是否还有补充?[09:59:43]
- [上诉人]:认可,无补充。[10:00:19]
- [被上诉人]:认可,无补充。[10:00:27]
- [审判长]:各方还有其他证据提交吗?[10:00:36]
- [上诉人]:没有。[10:00:57]
- [被上诉人]:没有。[10:01:06]
- [审判长]:对于各方新提交的证据是否能够作为二审诉讼期间的新证据,合议庭将依据民事证据规则等评议后予以确定。一审提交的证据以各方一审的质证意见为准。各方是否听清?[10:01:17]
- [上诉人]:听清了。[10:01:57]
- [被上诉人]:听清了。[10:02:17]
- [审判长]:下面继续法庭询问。各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及采信的证据是否有异议?[10:02:51]
- [上诉人]:没有。[10:04:03]
- [被上诉人]:没有。[10:04:10]
- [审判长]:根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庭前证据交换的意见,合议庭认为本案的的争议焦点有二:第一,合同履行期限及终止期限。第二,上诉人服务所对应的费用。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10:04:18]
- [上诉人]:同意。[10:04:56]
- [被上诉人]:同意。[10:05:03]
- [审判长]:上诉人,你方认为合同何时终止?[10:05:50]
- [上诉人]:我方认为由于2018年1月19日被上诉人单方修改密码,单方终止了合同。[10:06:06]
- [审判长]:被上诉人,你方认为合同何时终止?[10:06:33]
- [被上诉人]:2017年11月6日,我向李某发送的聊天记录。[10:07:18]
- [审判长]:被上诉人,后来是否成立了对接群?[10:08:36]
- [被上诉人]:成立了对接群,但是刷单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这个群的建立是纪某创建的,是纪某为了补偿我公司,私人为我公司建群的。[10:09:01]
- [审判长]:被上诉人,你方是否已经修改了密码?[10:09:43]
- [被上诉人]:已经修改。[10:09:53]
- [审判长]:上诉人,你方为对方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10:10:09]
- [上诉人]:参见合同的A套餐服务,包括刷单,刷单属于基础评价。[10:10:27]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认可。[10:10:43]
- [被上诉人]:不认可,刷单单独收费,因此不包含在A套餐中。[10:12:01]
- [审判长]:上诉人是否认可?[10:12:09]
- [上诉人]:不认可,因为刷单的钱已经返回被上诉人账户了。[10:12:31]
- [审判长]:关于美工设计,被上诉人称上诉人承诺一个月完成,上诉人是否认可?[10:12:56]
- [上诉人]:未承诺过,只是承诺尽快完成。[10:13:07]
- [审判长]:关于店铺美工完成的工作内容,双方进行陈述。[10:13:34]
- [上诉人]:完成了七个模板,每个模板价值1000元。完成宝贝70余件。[10:13:46]
- [被上诉人]:不认可,认可11个模板。[10:16:14]
- [审判长]:上诉人,你认为达到何种标准,属于完成了工作。[10:16:27]
- [上诉人]:发给被上诉人,被上诉人确认后工作完成。[10:16:38]
- [审判长]:本案,合议庭成员是否还有要询问的问题?[10:17:05]
- [审判长]:没有。[10:17:15]
- [审判长]:没有。[10:17:28]
-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事实是否还有补充?[10:17:39]
- [上诉人]:没有。[10:17:51]
- [被上诉人]:没有。[10:18:00]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请各方当事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发表意见。首先请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10:18:14]
- [上诉人]:合同签订合法有效,我方已经提供了相应服务,并无违约行为,被上诉人屡次修改设计要求,增加了我方的成本。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应当予以驳回。[10:19:19]
- [审判长]:被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10:19:48]
- [被上诉人]:同意一审判决,坚持答辩意见,请求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10:19:59]
-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是否还有补充辩论意见?[10:20:15]
- [上诉人]:没有。[10:20:37]
- [被上诉人]:没有。[10:20:48]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解,通过刚才的开庭审理,各方当事人已经分别陈述了事实及法律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争议焦点,在此基础上,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10:21:06]
- [上诉人]:同意。[10:21:31]
- [被上诉人]:同意。[10:21:40]
- [审判长]:因各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希望各方当事人庭后能进一步进行调解,如最终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对本案及时进行评议,并择期进行宣判。下面进行法庭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10:21:55]
- [上诉人]:坚持上诉请求。[10:22:22]
- [被上诉人]:坚持答辩意见。[10:22:39]
- [审判长]:今天庭审到此结束,请当事人阅读笔录后签字。现在休庭。[10:22:53]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席。[10:23:07]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对本次庭审直播的大力支持。
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技术部门的技术支持。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全力配合。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警队的积极参与。感谢邱江、石艳明本次直播记录。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10:23:24]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10:2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