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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9:30,大兴法院审理“称卖方及中介公司构成欺诈,起诉请求返还部分价款并赔偿”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09:36:01]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原告张某与被告蒲某、任某、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并参与![09:36:23]
- [主持人]: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案件基本案情。 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被告与我爱我家公司告知原告有一个房间系赠送,但原告张某购买房屋后,发现赠送面积早已算入房屋总价款和房屋总面积,被告与我爱我家的公司系欺诈行为,故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多支付的房屋价款和相关的税费,以及被告向第三人缴纳欠缴的物业费和供暖费。原告张某诉称,2017年4月16日,原告与蒲某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蒲某将房屋出售给原告,房屋面积为124.21平米。同日,原告与蒲某、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由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居间服务。蒲某在向原告介绍标的房屋时,称该房屋最西侧向外突出部分为免费赠送,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及其工作人员向原告推荐时也称为赠送。但原告签订并履行完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后,发现该“赠送”部分面积已经计入房本面积,原告为此实际支付了价款330714.1元,同时造成税费及中介费损失共计60512.71元。另,蒲某欠缴物业费及供暖费影响原告对房屋的正常使用。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蒲某返还原告多支付的价款330714.1元及利息;判令蒲某赔偿原告多缴纳的税费损失60512.71元及利息;判令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及利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居间费用57500元。[09:37:19]
- [主持人]:本案由大兴法院审判员杨怡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刘香莲、焦东霞共同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马伊祎担任法庭记录[09:42:35]
- [主持人]:现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法庭,法庭审理马上开始,请大家关注本次庭审直播。[09:43:54]
- [主持人]:现在法庭已经做好准备,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09:44:47]
- [书记员]:(一)未经法庭允许,不准记录、录音、录像、摄影;(二)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和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七)新闻记者、外国人或外国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八)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九)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全体诉讼参加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诉讼参加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人员许可;
(六)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七)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09:47:14] - [审判长]: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09:50:45]
- [原告]:张某,男,汉族,某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职员,住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09:52:18]
-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张建,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09:53:26]
- [被告 被告一]:蒲某,男,回族,个体户,住北京市东城区。[09:59:44]
- [被告 被告二]: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法定代表人:谢勇,董事长。[10:00:02]
- [被告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杜某,女,汉族,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务专员,住公司宿舍。[10:00:42]
- [被告 被告三]:任某,女,汉族,个体户,住北京市东城区。[10:01:50]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0:02:16]
- [原告]:没有[10:02:27]
- [被告 被告一]:没有[10:02:35]
- [被告 被告二]:没有[10:02:41]
- [被告 被告三]:没有[10:02:46]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原告张某与被告蒲某、任某、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并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杨怡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刘香莲、焦东霞共同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马伊祎担任法庭记录,今天在本法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现在宣布开庭。[10:03:01]
- [审判长]:当事人在法庭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权利:1、申请回避权;2、提出新证据权;3、进行法庭辩论,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4、原告有增加、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反诉的权利;5、最后陈述的权利。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2、听从法庭指挥,服从法庭纪律的义务;3、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原、被告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10:03:30]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10:04:01]
- [被告 被告一]:听清了,不申请。[10:04:10]
- [被告 被告二]:听清了,不申请。[10:04:16]
- [被告 被告三]:听清了,不申请。[10:04:22]
- [审判长]: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应讲明理由。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或口头陈述事实,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10:04:34]
- [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返还原告多支付的价款330714.1元,并支付该款项自支付之日起2017年8月22日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
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赔偿原告多缴纳的税费损失60512.71元,并支付该款项自支付之日起2017年7月14日是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
3.请求贵院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第三人北京欣福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欠缴物业费8421.8元,欠缴供暖费19376.8元,欠缴垃圾费300元,欠缴楼道公用灯费200元。总计欠缴费用28298.6元。及欠缴发生日至实际支付日的利息按照年利率百分之6计算。
4.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第三人北京轩盛子辉商贸有限公司支付供暖费3726.3元及欠缴之日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
5.请求贵院判令被告三对上述款项及利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求贵院判令被告三返还居间费57500元。
7.诉讼费由被告承担。[10:05:07] - [审判长]: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现在是否有补充和变更的?[10:05:59]
- [原告]: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被告与我爱我家公司告知原告有一个房间系赠送,但原告购买房屋后,发现赠送面积早已算入房屋总价款和房屋总面积,被告与我爱我家的公司系欺诈行为,故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多支付的房屋价款和相关的税费,以及被告向第三人缴纳欠缴的物业费和供暖费。[10:06:02]
- [审判长]:三被告,对于原告变更的诉讼请求是否要求新的答辩期?[10:06:20]
- [被告 被告一]:不要求。[10:06:39]
- [被告 被告二]:不要求。[10:06:48]
- [被告 被告三]:不要求。[10:06:57]
- [审判长]:原告,合同履行完毕吗?[10:07:14]
- [原告]:已经履行完毕了。[10:07:37]
- [审判长]:你主张的赠送面积算在房屋面积里面了吗?[10:07:50]
- [原告]:实际上是算在总面积里面了,但是签订合同之前说是不算在总面积里的。[10:08:11]
- [审判长]:你第一项诉讼请求是如何计算出来的?[10:08:35]
- [原告]:按房屋的均价计算的。[10:08:48]
- [审判长]:缴纳的税费包括哪些内容?[10:08:59]
- [原告]:个税、印花税和中介费、契税四项。[10:09:12]
- [审判长]:这里面的中介费是什么?与第六项诉讼请求一起主张的依据是什么?[10:09:25]
- [原告]:是多出来面积的中介费。第六项是全部中介费,主张的依据是按照法庭判决吧,我们就是这么主张的。[10:09:36]
- [审判长]:物业费你们交了吗?[10:09:53]
- [原告]:我们没有缴纳,因为物业公司和供暖公司向我们追缴物业费,因为被告签订合同的时候向物业公司和供暖公司承诺说是这两项费用是我来缴纳,但是被告没有带着我去做任何承诺。这两项诉讼请求的依据就是合同第七条第二款。[10:10:10]
- [审判长]:物业费和供暖费和相关费用的利息依据?[10:10:26]
- [原告]:被告和物业签订的合同当中有相关的约定,就是滞纳金什么的。[10:10:40]
- [审判长]:你主张我爱我家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10:11:06]
- [原告]:当时被告我爱我家向我提供了户型图,向我说明了这部分属于赠送面积的,我爱我家与被告一、二同时实施了欺诈行为,所以要承担连带责任。物业费和供暖费我爱我家和被告一、二都知情,但是没有带我去做相关的交接,属于欺骗,所以应当承担连带责任。[10:11:25]
- [审判长]: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10:12:08]
- [原告]:被告人违反买卖合同第六条。直接的法律依据没有,就是基于事实应当承担连带责任。[10:12:30]
- [审判长]:合同具体交款时间?[10:12:43]
- [原告]:10万元定金2017年04月16日,13万元资金存管2017年06月02日,剩余部分首付73万元2017年07月17日。公积金贷款84万元商业贷款50均于2017年08月22日给付。[10:13:00]
- [审判长]:具体的税费是多少?[10:13:19]
- [原告]:2017年07月14日缴纳印花税5元和契税31050元,同一天缴纳个人所得税332256.59元。中介费2017年4月18日一次性交付57500元。[10:14:35]
- [审判长]: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有无其他变更?[10:14:49]
- [原告]:没有.[10:15:10]
- [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10:15:36]
- [被告 被告一]:被告1蒲加伟与被告2任丽莉一起答辩。与之前质证的答辩意见一致,添加新的意见就是对于物业费和供暖费等费用原告没有主张的资格,对于证人证言也不认可。[10:16:01]
- [被告 被告一]:认可。[10:16:38]
- [审判长]:房款的交付时间是否认可。[10:16:46]
- [被告 被告二]:认可。[10:16:47]
- [审判长]:物业费供暖费是否认可?[10:17:15]
- [被告 被告一]:我们没有缴纳的事实认可,金额认可,第三人的名称也认可。[10:17:29]
- [审判长]:除了本案有争议的部分,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了认可吗?[10:17:55]
- [被告 被告一、二]:认可。[10:18:34]
- [审判长]:物业费供暖费是否认可?[10:18:53]
- [被告 被告一、二]:我们没有缴纳的事实认可,金额认可,第三人的名称也认可。[10:19:07]
- [被告 被告一]:物业费我们没有缴纳是因为钦定合同后,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没有下来,他说付款慢愿意付给我利息,我说不用付给我利息给我缴纳物业费供暖费就可以,他承诺愿意付款时间延长进而缴纳我欠缴的物业费供暖费,口头承诺的。[10:19:44]
- [被告 被告二]:他也去过物业公司,在交全款之前去过,他知道欠缴的费用。[10:20:42]
- [审判长]:被告我爱我家进行答辩?[10:21:12]
- [被告 被告三]:与庭前谈话答辩意见一致,补充:中介费原告重复主张,没有依据,我公司与原被告是居间合同关系,原告以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不符合,我公司不是买卖合同的一跟当时人,我公司居间签订的买卖合同与房本面积一致,不存在任何瑕疵,并且已经完成过户,原告要求退还中介费没有任何依据。[10:22:33]
- [审判长]:原告,针对口头约定认可吗?[10:22:50]
- [原告]:不认可,我没有去过物业部门没有去过,我没有任何承诺和书面的一致意见。[10:23:03]
- [审判长]:有没有就此商量过?[10:23:18]
- [原告]:大约在2017年5月底,因为我的公积金是从2016年6月开始缴纳的,中介跟我说公积金缴纳满一年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2017年5月底告知我要满一年转过一个月才能办理。大约在2017年5月底,因为我的公积金是从2016年6月开始缴纳的,中介跟我说公积金缴纳满一年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2017年5月底告知我要满一年转过一个月才能办理。[10:24:17]
- [审判长]:按照合同约定,你们应何时给付贷款?[10:24:46]
- [原告]:没有约定。就此事我没有去过物业公司。[10:25:00]
- [审判长]:被告中介公司的意见?[10:25:14]
- [被告 被告三]:经办人回忆,说是双方对变更贷款方式有过协商,但是中介公司没有参与所以不清楚。[10:25:49]
- [审判长]:被告,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你方如何理解?[10:26:13]
- [被告 被告一、二]:就是欠款的交付问题,我们私下协商过但是没有过书面约定,就是物业费供暖费,没有其他费用。[10:26:30]
- [被告 被告三]:按照惯例,交易之前的应该是卖方来缴纳物业费和供暖费的。[10:26:44]
- [审判长]:交付时间是何时?[10:27:06]
- [原告]:2017年7月21日交付。[10:27:29]
- [被告 被告一、二]:认可。[10:27:44]
- [被告 被告三]:认可。[10:27:58]
- [原告]:当时交付房屋时,被告将水卡电卡要是放在我爱我家门店,我方拿到之后直接去的,双方没有直接办理交接。[10:28:13]
- [被告 被告一]:这个不认可。是我们一起拿到中介,在房子正式交付之前,他又去了一次房屋。[10:28:25]
- [原告]:我有微信记录可以证明我的说法。[10:28:39]
- [审判长]:原告,你买房子的时候是什么时候?[10:28:57]
- [原告]:2017年4月16日,签约当天下午,我看到房屋面积了后签约的。[10:29:27]
- [审判长]:你如何理解房本面积?[10:30:01]
- [原告]:我理解是整个房屋时房本面积和被告宣称的赠送面积,因为1、中介发送的给我的房源信息里面明确标注是赠送面积,2、中介向我介绍的时候明确说该房屋是赠送面积,不包括在房本面积中,3、买房展示的户型图无法核实该房屋面积与房本面积一致。[10:30:22]
- [审判长]:在合同里面是否约定有赠送面积?[10:30:46]
- [原告]:没有。[10:31:06]
- [被告 被告一、二]:房本里有面积,合同里面也是这个面积,他也看过房子。签订合同之前,原告说他做不了主,原告父母看过之后签订的合同,签订之前他带他的女朋友看了房屋的现场,我带了房本和手续,看了房子之后才签订的合同。[10:31:22]
- [被告 被告三]:没有承诺有赠送面积,我们要求了被告提交房本,合同约定了房屋面积是124.21平方米。即便买卖合同是由我公司提供,但是房屋买卖属于大宗交易,我公司在买卖合同第四条明确约定甲乙双方可以对于合同约定的事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者补充。而本案中如果存在赠送面积不可能不进行约定,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我公司已经尽到告知义务的情况下,签署了约定明确的买卖合同,无相关证据证明存在赠送面积的情况下,认为我公司欺诈隐瞒事实没有依据。[10:32:37]
- [原告]:双方当事人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均应保持房屋现状,不得对房屋产权及登记状态(包括设立抵押等)进行变更,对持有的房屋及房屋内设施不得进行破坏,如一经发现将按照扰乱民事诉讼秩序予以处罚,双方是否听清楚了?[10:33:54]
- [被告 被告一]:听清楚了。[10:34:11]
- [被告 被告二]:听清楚了。[10:34:27]
- [被告 被告三]:听清楚了。[10:34:35]
- [审判长]: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原告进行举证。[10:35:08]
- [原告]:与庭前的证据一致,有新的补充。补充提交证据4份:1、北京鑫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5月3日出具的证明,证明涉案房屋交付给原告,原房主蒲某欠缴物业费燃煤供暖费垃圾处理费,楼道公用等费用10年共28298.6元。证据2录音3段,第一段2017年10月15日的12:03:03原告打通被告蒲某机的录音,证明蒲某在卖房子的同时明确给原告涉案房屋西面突出部分为赠送面积,第二段录音2017年12月23日,13:57:23,原告与蒲某录音,被告蒲某开始扯皮,但没有否认赠送面积的事实,第三段录音2017年10月15日的14时,原告与我爱我家公司工作人员的对话,我爱我家公司说是房东这么说的,还说这也没有办法,虽然我也承认当时说是赠送的,以上证据证明中介介绍房屋时是明确按照蒲某的说法介绍涉案房屋西侧突出部分是赠送部分。证据三微信记录,证明原告在添加微信前从来没有与我爱我家公司工作人员沟通过,齐某发给原告连接,链接里面12张图片第11张里面是涉案房屋楼牌号,显示清欣园11号楼,还有一张涉案房屋户型图,西侧清晰标注是赠送面积,与公证书一致,其他事房屋室内的摆设。还有原告给齐某发微信说是考虑一下,对这个房屋比较中意,后来原告第二次来到涉案房屋看房子,并第一次见到蒲某,接着原告与蒲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证明目的原告从第一次联系中介48天两次看房,第一次中介带着看的屋子里面没有电没有见到蒲加伟,第二次是签约前一小时见到蒲某,原告没有时间发现赠与面积是虚假的,相信蒲某的宣传和中介公司的宣传,这个宣传是合同法上的邀约。证据四是证人证言。[10:37:38]
- [被告 被告一、二]:其他证据的意见与上次一致。对新增加的证据一没有异议,证据二,我只是说突出部分我说对,我说是对方本那部分面积我不是,录音第二段,这个录音我承认,证据三,第四页,证明2017年4月16日与其一起来的是他的女朋友而不是普通朋友。[10:40:21]
- [被告 被告三]:补充证据一没有异议,证据二前两个录音我公司不清楚不发表意见,第三段录音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齐某是我们公司的。该段录音取得方式不合法,且时间2017年10月份,无法反应签约当天的实际情况,根据三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第二条,三方不认可口头承诺或者约定,三方中任何一方作出承诺都要以补充协议或者承诺书的书面体现,所以通话录音无法体现是三方的合同约定。微信聊天记录不认可,我公司不认可这个行为,这个聊天记录是签约之前行程,最终要以买卖合同为准,不存在赠送面积,最终要以买卖合同为准。[10:41:45]
- [审判长]:被告举证。[10:42:24]
- [被告 被告一]:我与之前的证据一致,补充提交一个照片,证明此证人是原告的女朋友,是签约当天一起看房子的。[10:42:37]
- [原告]:首先证人是我大学同学,该照片是照于一个大学的活动,不能证明是我女朋友,签约当天我与齐某说我女朋友与我一起看房子,但是我女朋友有事不能去,但是该证人有时间所以一起去看房子。[10:43:02]
- [审判长]:照片如何得来的?[10:44:03]
- [被告 被告一]:我是从原告朋友圈里面得来的。[10:44:25]
- [被告 被告三]:举证与之前的一致,没有补充。[10:44:52]
- [审判长]:向证人宣布法庭纪律,证人出庭作证要如实陈述事实,如果做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10:45:15]
- [审判长]:证人向法院报告身份信息。[10:46:32]
- [原告 原告证人]:李京亚,女,汉族,某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朝阳区。[10:46:51]
- [审判长]:证人你跟原告被告是什么关系?[10:47:54]
- [原告 原告证人]:我与原告是研究生的同学,现在是朋友。不认识被告,但是见过被告一、二,原告邀请我去看房的时候见过蒲某,后来一个办理手续的时候见到了蒲某和任某。[10:48:12]
- [审判长]:你今天来要证明什么内容?[10:48:55]
- [原告 原告证人]:我证明,我之前跟着一起看房子的过程,原告邀请我一起看房子我就去了,看房子的时候屋子里面没有电,大概看了一下,因为下午看的半地下有一个屋子比较亮宽敞,被告说是赠送的,加起来面积是140多平米,其他都是开着手机闪光灯看的,看不清楚。比较亮堂的屋子比较突出,构造比较突出,当时说是赠送面积采光还可以,本来是个地下室,这样看着就觉着挺好的,看完房子之后房主带着我们去我爱我家,我没想到就签订合同了,说是第二条涨价了250万元,我们考虑了一下原告就签了。[10:49:11]
- [书记员]:原告被告双方是否有问题询问证人?[10:49:45]
- [原告]:没有。[10:50:07]
-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证人,被告说是赠送部分有没有进行室外介绍?[10:50:24]
- [原告 原告证人]:没有从室外进行介绍。[10:50:53]
- [被告 被告一]:我当时问你们之间的关系,原告是否说是女朋友,湖北的?[10:51:11]
- [原告 原告证人]:不记得了。[10:51:25]
- [被告 被告一]:我什么时候说赠送面积是20多平米?[10:51:42]
- [原告 原告证人]:我记得你说大概是总共140多平米左右。[10:52:03]
-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我委托人拉着你去中介,你看过房本吗?[10:52:34]
- [原告 原告证人]:看过,120多平米。但是没有图。[10:53:07]
- [被告 被告一]:没有其他问题了。[10:53:23]
- [被告 被告二]:您见我是什么时候?[10:53:47]
- [原告 原告证人]:是去朝阳区的建行的时候。[10:54:06]
- [被告 被告二]:是办理一个付款的手续。[10:54:45]
- [原告 原告证人]:我不知道是什么手续。[10:55:04]
- [被告 被告二]:就是签合同和付款的时候你在场吗?[10:55:42]
- [原告 原告证人]:我不知道是什么手续。[10:56:03]
- [被告 被告三]:看房子的时候中介陪同了吗?谁在场?[10:57:19]
- [原告 原告证人]:齐某陪同,就是没有电那次,蒲加伟在场,还有我爱我家其他两个中介公司的人员,我不记得长相了。[10:57:43]
- [被告 被告三]:你判断是我爱我家员工了吗,他们有直接介绍是我爱我家员工吗?[10:58:03]
- [原告 原告证人]:没有。[10:58:17]
- [被告 被告一、二]:没需要提问了的。[10:58:35]
- [被告 被告三]:没需要提问了的。[10:58:51]
- [审判长]:证人退庭,休庭之后核对笔录无误后进行签字。[11:00:09]
- [审判长]:被告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11:01:51]
- [被告 被告一、二]:证明目的不认可,原告本身就是证人的男朋友,对于证人证言不认可。[11:02:05]
- [被告 被告三]:证人与原告有利害关系,证人无法证明我公司承诺有赠送面积的事实。[11:02:28]
- [审判长]: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证据提交?[11:02:50]
- [原告]:没有。[11:03:05]
- [被告 被告一]:没有。[11:03:13]
- [被告 被告二]:没有。[11:03:27]
- [被告 被告三]:没有。[11:03:36]
- [审判长]:现将双方证据原件均退还给双方。各自保管妥当。[11:03:53]
- [原告]:已收到。[11:04:08]
- [被告 被告一]:已收到。[11:04:18]
- [被告 被告二]:已收到。[11:04:25]
- [被告 被告三]:已收到。[11:04:32]
- [审判长]:双方是否有补充的事实?[11:04:59]
- [原告]:没有。[11:05:13]
- [被告 被告一]:没有。[11:05:20]
- [被告 被告二]:没有。[11:05:29]
- [被告 被告三]:没有。[11:05:40]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对于对方没有异议的证据,本院当庭予以确认;对于对方提出异议的证据,本院在判决书中予以确认。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1:05:56]
-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三作为专业的中介机构宣传涉案房屋的出售必然经过蒲某的认可,其内容具体明确,对涉案房屋的定力和价款有影响,应该视为要约,合同没有记载赠送面积,但是也应视为赠送面积,,被告1和中介在与原告要约的过程中故意欺骗属于欺诈。[11:06:27]
- [原告]:我本人没有房屋买卖的经验,照中介机构就是想要中介机构把关,我页认为中介机构应该做详细的约定,该房间突出外墙属于其他楼上户型不一致,非常容易误解为赠送,我也认为这可以视为卖方对此做出了承诺,签订合同但是蒲某一致催促合同尽快签订,中介也催促,所以未能仔细阅读条款,基于信赖签订了合同。[11:07:44]
- [被告 被告一、二]:合同与我的销售合同与房本上的面积一致,原告也看够房本看过房屋,应该能够分辨事实承担责任,对于物业费供暖费原告没有诉讼资格。[11:08:17]
- [审判长]:对于你们达成的协议有无证据提交?[11:08:31]
- [被告 被告一、二]:没有了。[11:08:46]
- [被告 被告三]:同合同第一条与房本信息一致,另外合同第八条也明确约定交易税费原告承担,计算依据是房屋的基本情况,原告要求退税费米有法律依据。对于赠送面积我公司没有承诺,原告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这大宗交易,对于原告说赠送面积没有签订书面的协议后果自负。我公司只是居间方,不是交易相对方,不能承担连带责任。[11:09:01]
- [书记员]: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11:09:19]
- [原告]:无。[11:09:37]
- [被告 被告一]:无。[11:09:45]
- [被告 被告二]:无。[11:09:53]
- [被告 被告三]:无。[11:10:04]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最后陈述。[11:10:20]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1:10:34]
- [被告 被告一、二]:坚持答辩意见。[11:10:51]
- [被告 被告三]:坚持答辩意见。[11:11:00]
- [审判长]: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确认笔录无误后签字。[11:11:19]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11:13:30]
- [主持人]: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大兴法院技术室提供的技术支持,感谢书记员黄冰瑶,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11:14:07]
- [公共发言人]: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1: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