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合议庭和书记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直播员

庭审全景
6月6日14时,顺义法院审理“称工伤无法办认定手续 起诉单位要求确认关系”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称工伤无法办认定手续 起诉单位要求确认关系”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原告于2016年6月入职被告单位,2017年11月手部受伤。受伤后,被告单位拒绝给原告申报工伤。因无劳动合同,原告无法在工伤部门自行办理工伤申报手续,故提起仲裁要求确认与被告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被驳回。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单位自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4:30:31]
  • [书记员 张铁砾]: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4:34:43]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14:34:59]
  • [双方]:
    听清了。
    [14:35:11]
  • [审判长 李秀文]:
    (核实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4:35:17]
  • [双方]:
    无异议。
    [14:35:32]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案,现在开庭。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李秀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婉龙、王淑蚕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张铁砾担任庭审记录。
    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申请回避的权利;
    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的权利;
    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双方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15:01:15]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15:17:05]
  • [审判长 李秀文]: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
    [15:19:49]
  • [原代]:
    原告于2016年6月入职被告单位,2017年11月手部受伤。受伤后,被告单位拒绝给原告申报工伤。因无劳动合同,原告无法在工伤部门自行办理工伤申报手续,故提起仲裁要求确认与被告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被驳回。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单位自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15:19:59]
  • [审判长 李秀文]:
    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是否有变更?
    [15:20:19]
  • [原代]:
    增加诉讼请求:被告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共计20余万元。
    [16:33:10]
  • [审判长 李秀文]:
    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16:34:44]
  • [被代]:
    同意支付补助金,但金额太高。
    [16:35:27]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能否调解?
    [16:36:30]
  • [双方]:
    同意。
    [16:36:39]
  • [审判长 李秀文]:
    原告发表调解意见。
    [16:37:20]
  • [原代]:
    原告本人就工伤等级做过咨询,应当是九级工伤,要求按照该标准,九个月,原告本人工资每个月一万多,职位是木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主张按照九万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十九万一千六百零四元。
    [16:38:10]
  • [被代]:
    公司同意调解,但是就数额需要再进行协商,公司现在同意支付六七万。
    [16:38:42]
  • [原告]:
    最低支付十二万,再没有其他任何争议。
    [16:39:01]
  • [被代]:
    公司现在同意支付十一万,在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以前支付给原告,但是需要原告配合办理意外保险的领取手续,且意外保险的数额归公司所有。
    [16:39:30]
  • [原告]:
    同意。需要由被告配合办理残疾证等事项。
    [16:39:39]
  • [审判长 李秀文]: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与被告自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至二○一八年二月五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双方自二○一八年二月五日之后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十一万元整;
    三、原告协助被告办理团体意外险理赔手续;
    四、如果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原告可以办理残疾证的,被告公司协助原告办理残疾证的申办手续;
    五、双方再无其他任何劳动争议纠纷;
    六、案件受理费十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双方对上述协议有无异议
    [16:40:12]
  • [双方]:
    没有。
    [16:42:24]
  • [审判长 李秀文]:
    是否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签字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16:42:35]
  • [双方]:
    同意。
    [16:42:57]
  • [审判长 李秀文]:
    现在休庭,当事人阅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16:43:07]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记录工作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张铁砾和网管员朱春明。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6:43:41]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6:4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