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全景

审判员、书记员

原告代理人

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

庭审现场
6月6日15时,东城法院审理“称钱款汇错账户 公司起诉要求返还”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5:22:49]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刘向智。
    [15:23:16]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将审理“称钱款汇错账户 公司起诉要求返还”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5:23:32]
  • [主持人]:
    下面为大家介绍下本案的基本案情。
    [15:23:49]
  • [主持人]:
    原告北京某咨询有限公司诉称,2017年5月27日,原告在转账过程中不慎误将6万元转至被告北京某商务有限公司账户,且原被告之间并无任何业务关系,被告收取该笔款项没有任何约定及法定事由,属于不当得利。原告经多次催要被告均不予返还,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人民币6万元。
    [15:24:04]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开始。
    [15:24:31]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15:31:58]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15:33:56]
  • [审判员]:
    请坐。现在核实原被告双方身份信息。
    [15:34:18]
  • [原告代理人]:
    原告北京某咨询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某某
    [15:36:14]
  • [被告代理人]:
    被告北京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苏某
    [15:36:40]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情况有无异议?
    [15:37:24]
  • [被告代理人]:
    没有异议。
    [15:38:36]
  • [被告代理人]:
    没有异议。
    [15:38:49]
  • [审判员]:
    现在开庭(敲击法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某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由审判员王志刚进行开庭审理、书记员马晴鸽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并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15:39:26]
  • [原告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
    [15:42:20]
  • [被告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
    [15:42:37]
  • [审判员]:
    下面强调诉讼要求:按照中央要求,为防止“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发生,提高司法公信力,北京市出台了严禁领导干部和法院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规定。对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的情况,要求法官如实记录在案,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请当事人相信法院和法官会依法公正处理案件,也要求当事人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打听案件审理情况、请客送礼、拉拢法官等干预和妨碍公正司法的行为,违者将记录在案、予以曝光,并按照妨害诉讼给予相应处理。请当事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诉讼活动。
    [15:58:30]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
    [16:03:40]
  • [原告代理人]:
    听清了。
    [16:03:55]
  • [被告代理人]:
    听清了。
    [16:04:10]
  • [审判员]: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
    [16:04:30]
  • [原告]:
    事实与理由同起诉书一致。宣读起诉书(略)。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返还人民币60 000元。
    [16:05:03]
  • [审判员]:
    原告还有其他补充吗?
    [16:05:40]
  • [原告代理人]:
    没有了。
    [16:06:06]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陈述答辩意见。
    [16:06:28]
  • [被告代理人]:
    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我方认为不构成不当得利是有原因的:1、2017年原告方欠某慈某某旅行团费用,由于原告无法用现金方式支付,故原告委托我方用现金方式支付给慈某某相关费用,我方和原告之间是存在基础法律关系的;2、原告并非不慎将6万元打至我方账户,打款需要账户和对方名称,只有详细准确才能汇入我方账户,故不可能是不慎所致;3、第三,原告应向法院提供其详细的会计账目,否则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16:07:01]
  • [审判员]: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原告有何证据向法院提交?
    [16:08:34]
  • [原告代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客户专用回单,用以证明原告向被告公司转账60 000元的事实。
    [16:09:09]
  • [审判员]:
    被告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16:09:26]
  • [被告代理人]:
    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我方的确是于5月27日收到过原告打款60 000元。
    [16:09:44]
  • [审判员]:
    原告,还有其他证据提交吗?
    [16:10:13]
  • [原告代理人]:
    没有了。
    [16:10:56]
  • [审判员]:
    被告有何证据向法院提交?
    [16:13:16]
  • [被告代理人]:
    1、委托收付款说明;2、公证书;3、微信截屏(郝某某与慈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刘某某与慈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用以证明是给慈某某转账;4、工商查询,用以证明收款人是慈某某的哥哥慈某。
    [16:13:54]
  • [审判员]:
    原告针对被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16:16:11]
  • [原告代理人]:
    对于证据1 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对于证据2的真实性认可,但认为与本案无任何关联,不认可证明目的;对证据3的真实性认可但关联性不认可,不认可证明目的;对证据4真实性认可,不认可证明目的。
    [16:16:29]
  • [审判员]:
    被告,还有其他证据提交吗?
    [16:17:09]
  • [被告代理人]:
    没有了。
    [16:17:33]
  • [审判员]:
    原告,你方和慈某某是否存在相关业务关系?
    [16:17:54]
  •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6:18:17]
  • [审判员]:
    原告,你方是通过何种方式得到的被告账户信息和公司名称信息?
    [16:18:44]
  • [原告代理人]:
    是之前已经离职的财务人员处理的,具体的转账原因我方不清楚。
    [16:19:02]
  • [审判员]:
    被告,你方和慈某某是什么关系?
    [16:19:20]
  • [被告代理人]:
    我方和慈某某是长期合作关系,我们都是做旅行社业务的,慈某某长期从事旅行团业务,与原告之间的转账方式在我们这个行业中很正常。原告通过电汇方式转账给我方,我方扣除管理费等费用后,通过现金方式支付给慈某某的。此事发生前,慈某某明确表示该笔款项是原告公司员工所欠旅行费。
    [16:19:52]
  • [审判员]:
    原告,你公司是否组织员工旅游?是否支付过相关费用?是否欠慈某某旅行费用?
    [16:20:46]
  • [原告代理人]:
    我方与慈某某不存在业务关系,慈某某是广州某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职员。
    [16:21:16]
  • [审判员]:
    原、被告就事实部分还有补充吗?
    [16:22:04]
  • [原告代理人]:
    补充一点,我方在回单用途上明确写明是定金,与被告方所陈述是欠款是不符的。
    [16:22:20]
  • [被告代理人]:
    欠款就是欠慈某某的定金,故定金就是该笔欠款。
    [16:22:52]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16:23:13]
  • [原告代理人]:
    我方认为被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双方存在任何约定或法定法律关系,委托书中只有慈某某的签字,并无受托人和原告方的确认,因此无法证明被告属于代收行为,故被告方收有该笔款项的并无法律依据,被告应返还60 000元。
    [16:23:35]
  • [被告代理人]:
    原告打款并非不慎,原告应提供5月27日前后的会计账目,可以用于证明事实,如不能提供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16:24:12]
  • [审判员]:
    依据双方辩论情况,法庭恢复法庭调查,被告,你方能否提供慈某某与原告方存在业务关系的证据?
    [16:24:40]
  • [被告代理人]:
    我方不能提交。
    [16:24:57]
  • [审判员]:
    原告,能否提交2017年5月27日前十天和后十天的会计账目?
    [16:25:25]
  • [原告代理人]:
    可以提交。
    [16:25:44]
  • [审判员]:
    原告,本院依法给予你方一周时间提交相关证据,逾期不能提交视为举证不能,自行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原告听清了吗?
    [16:26:02]
  • [原告代理人]:
    好的,听清了。
    [16:26:25]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还有其他辩论意见吗?
    [16:26:44]
  • [原告代理人]:
    没有了。
    [16:26:59]
  • [被告代理人]:
    没有了。
    [16:27:10]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解。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6:27:26]
  • [原告代理人]:
    同意。
    [16:27:41]
  • [被告代理人]:
    不同意。
    [16:27:51]
  • [审判员]:
    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进行调解工作。下面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16:28:10]
  •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
    [16:28:35]
  • [被告代理人]: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坚持答辩意见。
    [16:28:53]
  • [审判员]:
    宣布休庭(敲击法槌),当事人看笔录无误签字。
    [16:29:09]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退庭。请旁听人员按秩序退庭。
    [16:30:35]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6:30:49]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要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的大力支持!感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专庭的大力支持。
    [16:31:20]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6:32:20]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6: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