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早上好![08:47:21]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08:47:36] - [审判长]:现在开庭,先核对当事人。[09:00:27]
- [审判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就上诉人不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7民初20154号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孙春蓉、朱雁军、王韶婧组成,由孙春蓉担任审判长兼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兼书记员曹沁协助法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09:00:59]
- [上诉人]:不。[09:01:13]
- [被上诉人]:不。[09:01:27]
- [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诉讼当事人享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以及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自行和解、放弃、变更和承认、反驳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但诉讼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本庭告知的权利义务,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09:01:40]
- [上诉人]:听清楚了。[09:02:18]
- [被上诉人]:听清楚了。[09:02:30]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09:02:36]
- [审判长]: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09:03:15]
- [上诉人]: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09:03:28]
-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有何意见?[09:03:43]
- [被上诉人]:不同意,要求维持原判。[09:03:55]
- [审判长]:核对原审查明的事实。对原审查明事实有何异议?[09:04:07]
- [上诉人]:没有。[09:04:26]
- [被上诉人]:没有。[09:04:51]
- [审判长]:上诉人二审有无新的事实补充及新的证据提供?[09:04:57]
- [上诉人]:原审遗漏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份另案的判决书。和本案有重要关系。[09:05:10]
- [审判长]:该判决书是你方提交的吗?[09:05:39]
- [被上诉人]:是的。是民间借贷纠纷。判决结果是被驳回。[09:06:24]
- [审判长]:被上诉人二审有无新的事实补充及新的证据提供?[09:06:37]
- [被上诉人]:没有。[09:09:31]
- [审判长]:法庭有问题讯问。被上诉人,2009.2.17,你交付款项给上诉人?是什么原因?[09:09:43]
- [审判长]:法庭有问题讯问。被上诉人,2009.2.17,你交付款项给上诉人?是什么原因?[09:09:59]
- [被上诉人]:是的。被上诉人需要融资,上诉人说有融资的渠道,所以需要上诉人先给付一定的融资成本。[09:10:22]
- [审判长]:上诉人,被上诉人所说是否为客观事实吗?[09:10:51]
- [上诉人]:不是事实。原因不是。[09:11:04]
- [审判长]:金额?[09:11:20]
- [被上诉人]:一千万。[09:11:32]
- [审判长]:上诉人陈述融资原因。[09:11:43]
- [上诉人]:利息以及开发票的税费。借款的金额是几百万。当时还没有结算的款项是280万左右。代开的发票是供货发票。双方合伙经营粉煤灰。合伙经营持续的时间有争议。我认为当时的合伙事宜已经结束,都归被上诉人,所以被上诉人要负担对外开具发票的税款。近千万的都是上诉人个人出借给被上诉人的,当时上诉人生意做得不错。双方之间有转账,有现金。数目差不多。具体数额不记得了。现金有的是收到的货款,有的就是垫付的钱。垫付的是收尾的款项,一些费用。[09:11:54]
- [审判长]:之前的费用都是被上诉人垫付的吗?[09:14:54]
- [上诉人]:被上诉人认为写结算单的时候合伙才结束,但是我们认为合伙在此之前就已经结束了。[09:15:06]
- [审判长]:被上诉人,你有交付行为,而且收条记名了利息和税。记名的事由和你的主张不能形成对应。被上诉人所说理由和证据相印证。你有证据提供吗?[09:15:22]
- [被上诉人]:原审已经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因为本案原审的时候代理人到庭说收条归还上诉人的出借款的目的,上诉人当事人到庭做了反口。本人表示并非用于归还其出借款,只是一个代为交付钱款的过渡中间人。因此上诉人本人和其代理人,包括代理人今天的表述是完全矛盾的。上诉人本人说的是被上诉人的35万元归还向第三人的借款利息,上诉人只是一个中间人。二是上诉人代理人明确表述全部出借款是现金交付的,没有任何转账,本次开庭却说部分现金部分转账,[09:16:53]
- [审判长]:上诉人说被上诉人在临安做工程借款?[09:26:52]
- [被上诉人]:没有,代理人不清楚。[09:27:04]
- [审判长]:被上诉人代理人向当事人本人核实2009年是否在临安做工程,两个工作日给法庭回复。[09:27:16]
- [被上诉人]:好的。[09:27:30]
- [审判长]:被上诉人,为何时隔两年提起诉讼?[09:27:40]
- [被上诉人]:当时考虑只要在诉讼时效之内提起诉讼就好。[09:27:53]
- [审判长]:何时确定对方不能融资?[09:28:06]
- [被上诉人]:这是一个过程的问题,没有确定的时间点。一千万也是一个过程,大约的数字。[09:28:21]
- [被上诉人]:这是一个过程的问题,没有确定的时间点。一千万也是一个过程,大约的数字。[09:28:58]
- [被上诉人]:不是当时的急需款项。一年或者一年半都是合理的等待的期间。[09:31:03]
- [审判长]:上诉人,你对被上诉人对两年的期间的说法有什么回复?[09:31:22]
- [审判长]:上诉人,你对被上诉人对两年的期间的说法有什么回复?[09:31:39]
- [上诉人]:不同意。在没有确定的情况下,支付利息的可能几乎为零,最多是预扣利息。像被上诉人所述,为了借款,先把利息给对方,未曾听说和碰到。[09:32:22]
- [审判长]:上诉人,当事人原审说过都是现金交付吗?[09:32:44]
- [审判长]:上诉人,当事人原审说过都是现金交付吗?[09:33:00]
- [上诉人]:即使是上诉人本人来陈述,前后也可能不一致,这个是很正常的。因为已经时隔过年,对事情的回忆有出入。上诉人认为,本案一审法院就是按照2064判决作出认定。[09:34:39]
- [审判长]:合伙的案子的诉请?[09:34:57]
- [上诉人]:不止35万。争议就是在合伙中处理。还是撇开合伙来处理。[09:35:13]
- [审判长]:被上诉人,你方主张合伙何时到期?[09:35:29]
- [被上诉人]:根据2064号案件中认定的时间。[09:35:39]
- [审判长]:上诉人,你方对案外第三人提供证据了吗?[09:35:58]
- [上诉人]:原审开庭代理人没有去,当事人本人怎么说的我不清楚。关系很乱。款项的进出很频繁。[09:36:16]
- [审判长]:双方合伙涉及的经济往来的金额总额是多少?[09:36:37]
- [上诉人]:从2004年开始,2009年有一张结算总收入条子,一千万余元。我们认为算到2007年2月,就有一千多万。[09:36:57]
- [上诉人]:从2004年开始,2009年有一张结算总收入条子,一千万余元。我们认为算到2007年2月,就有一千多万。[09:36:57]
- [上诉人]:从2004年开始,2009年有一张结算总收入条子,一千万余元。我们认为算到2007年2月,就有一千多万。[09:38:21]
- [被上诉人]:以2064号判决为准。35万元不由合伙关系进行处理。[09:39:01]
- [审判长]:被上诉人,主张2009.2是合伙事宜的结束时间,结束的时候交付款项,你方先发起诉讼,把35万元作为合伙经营的成本来认定。[09:39:18]
- [被上诉人]:是的。[09:40:00]
- [审判长]:合伙结束交付的款项,不是对合伙事宜进行的结算吗?[09:40:15]
- [被上诉人]:上诉人说的是营业收入,没有扣掉成本。上诉人说本案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是一千万的借贷成本。怎么可能对方出借一千万,双方营业收入在没有扣掉成本的情况下还是一千万。[09:41:55]
- [上诉人]:我刚刚说的一千万的借款不是全部用于合伙。[09:43:01]
- [审判长]:11年的案子中,作为合伙主张进行处理。为何本案中,因为没有融到要返还。两案的主张完全不同呢?[09:43:14]
- [被上诉人]:2064号认定是很长的时间。被上诉人之所以给付上诉人35万元,是因为希望上诉人融资以后双方在其他事由上进行其他的合伙事宜。[09:44:07]
- [审判长]:你方一直陈述交付款项的时候合伙已经结束?[09:45:43]
- [被上诉人]:首先上个案子不是我代理人,不知道那位代理人的说法。再者,是被上诉人也希望还能在融资,所以要求一并处理的。但是之后一直没有融到资。到了11.3.3双方的关系完全破裂,双方不可能再有任何合作。[09:45:55]
- [审判长]:上诉人,临安的工程是双方合伙经营的项目吗?[09:47:41]
- [被上诉人]:不是。[09:48:09]
- [被上诉人]:我不清楚有没有。但是如果有的话,绝对不是合伙项目。[09:48:36]
- [审判长]:双方各自主张了涉案款项事由,但都没有证据证明。[09:49:00]
- [被上诉人]:原审中,上诉人的表述完全矛盾。我方没有证据。[09:50:57]
- [上诉人]:没有。[09:51:51]
- [审判员]:被上诉人,你提出本案案由是不当得利。2064号判决和本案中的有什么关系?[09:52:06]
- [被上诉人]:是一致的。之前回答过。[09:52:28]
- [审判员]: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回答什么意见?[09:52:42]
- [审判员]: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回答什么意见?[09:52:58]
- [上诉人]:被上诉人现在的回答完全背离了在合伙纠纷案件中的回复。[09:53:51]
- [上诉人]:被上诉人现在的回答完全背离了在合伙纠纷案件中的回复。[09:54:10]
- [审判长]:法庭事实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本案的争议焦点:双方约定的交付事由是否存在以及哪方承担举证责任。发言应当简明扼要,清晰、准确的表达自己的意思。各方当事人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是否同意?[09:54:30]
- [上诉人]:同意。[09:54:55]
- [被上诉人]:同意。[09:55:06]
- [审判长]: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09:55:18]
- [上诉人]:1.关于35万元收条形成的原因,应该按照合伙纠纷案件中载明的原因,是利息和支付的税。被上诉人所述是双方在合伙期间向案外人借款,35万虽然未在合伙中进行处理,是因为双方举证,特别是被上诉人作为主张方举证不能造成的,之后这个35万元,被上诉人作为上诉人以民间借贷起诉,而遭法院驳回诉请,判决生效。本案争议焦点的是不当得利,被上诉人主张上诉人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在被上诉人一方,应该举证上诉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35万元的事实,现在被上诉人之举证了两份判决书,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应该承担不当得利举证不能的责任。[09:55:38]
- [被上诉人]:被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09:58:25]
- [被上诉人]:我方一审二审都明确收到的。第二个焦点,首先上诉人代理人辩称35万元是归还借款,上诉人本人到庭说双方不存在任何借贷关系,所收35万元是代为给付案外人的借款及税费,所以我们认为相关的举证责任由上诉人承担。二是本案起诉的案由是不当得利,11年的案件是合伙纠纷。第一11年的不把35万作为合伙纠纷处理,第二35万元因为当时时间点很微妙。不以合伙来承担,那么35万元就不能归入合伙纠纷。上诉人本人的说法非常明确,和代理人的说法完全矛盾。应当由上诉人进行举证。第二点如果35万元是在合伙纠纷中,那么相关的35万元也应当归还被上诉人一方,因为在11年的案件中明确营业收入、除了35万元其他成本是多少比例是多少,如果35万元是在合伙里面的话,那么这笔钱也应当是全额的根据11年的判决返还给被上诉人一方。所以不管35万元起因是什么,上诉人一方取得钱是没有合法根据的。再强调1000万元的出资出借不是小数字,不能仅凭上诉人空口说白话就认定举证责任由被上诉人承担,更何况他们有反口。[09:59:48]
- [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是否愿意调解。[10:07:02]
- [上诉人]:不愿意。[10:07:27]
- [审判长]:鉴于双方均不愿意调解,本庭不再主持调解。双方作最后陈述。[10:07:41]
- [上诉人]:坚持上诉请求。[10:08:27]
- [被上诉人]:请求驳回上诉请求。[10:08:40]
- [审判长]:今天庭审到此结束,当事人应当阅看今天的庭审笔录,如果记录有差错或者有遗漏,可以申请更正或者补充,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10:08:55]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10:09:14]
- [主持人]: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1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