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14:00:18]
- [主持人]:今天下午,我们通过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网图文直播一起浦东法院审理的健康权纠纷一案。[14:00:46]
- [审判员]:审判员宣布开庭审理(2018)沪0115民初29287号一案。
书: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得发言、提问;
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
7、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8、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员)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14:02:15] - [审判员]:请坐。
敲法槌,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原告本人是否到庭?请原告陈述一下身份情况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和代理权限情况。[14:06:55] - [原告]:原:康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 程诤,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以勇,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14:07:42] - [审判员]:被告1本人是否到庭,请陈述下身份情况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和代理权限情况。[14:08:58]
- [被告 被告1]:任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佳平,上海金沪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14:09:16] - [审判员]:被告2,请请陈述下身份情况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和代理权限情况。[14:10:02]
- [被告 被告2]:达疆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XX。
负责人:蒯XX,执行董事。(未到)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艳莎,女,该公司工作人员。(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亓晓丽,女,该公司工作人员。(特别授权)[14:10:21]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4:10:53]
- [被告 被告1]:无异议。[14:11:11]
- [被告 被告2]:无异议。[14:11:28]
- [原告]:原告对两被告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4:11:43]
- [原告]:无异议。[14:12:03]
- [审判员]:经审查,各方当事人的出庭人员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川沙法庭今天公开开庭审理(2018)沪0115民初29287号原告康峰诉被告任国兴、达疆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本案的审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唐墨华独任审判,书记员邬学成担任记录。
关于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权利和义务,本庭已通过书面形式告知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本庭不再重复,对于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原、被告是否已经清楚了?[14:12:23] - [原告]:清楚了。[14:17:02]
- [被告 被告1]:清楚了。[14:17:23]
- [被告 被告2]:清楚了。[14:17:39]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原、被告对于本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14:18:00]
- [原告]:不申请。[14:18:16]
- [被告 被告1]:不申请。[14:18:25]
- [被告 被告2]:不申请。[14:18:35]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一下诉讼请求并简要陈述一下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14:18:54]
- [原告]:以本庭陈述为准,请求法院判令:1.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44,085.9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3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120元+180元)、交通费酌定500元、鉴定费3,600元、误工费49,480元、护理费9,000元(3,000元/月×3个月)、营养费2,400元(40元/天×600天)、残疾赔偿金150,23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律师费15,000元;2.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负担。
事实及理由:2017年3月25日13时许,原告与被告1在本市浦东新区张江路与高斯路交叉口往南约6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人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无责,被告1全责。其他同诉状。原告要求二被告连带责任的依据是二被告系雇佣关系,且被告1职务关系中存在重大过错。[14:21:41]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简要陈述你方的答辩意见。[14:22:19]
- [被告 被告1]:对原告主张的事发经过、责任认定无异议。二被告系劳务关系,本被告系雇员,要求被告2承担替代责任,本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14:22:51]
- [被告 被告2]:对原告主张的事发经过、责任认定无异议。原告主张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无法律依据,被告1是为案外人第三方提供配送服务,本案事故发生是由被告1替小资生活及黄焖鸡米饭两家商家配送过程中发生,费用也是此二商家获取,被告2未从中获取收益。被告2对被告1没有任何管理,达达平台只是提供居间信息,由被告1自行决定是否接单,接哪一单,故二被告无任何雇佣关系,二被告系居间关系。[14:23:09]
- [审判员]:在本次庭审之前,本庭分别于2018年5月24日和2018年6月8日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对于已经质证的证据,原告是否需要重新质证?[14:31:49]
- [原告]:不需要。[14:32:15]
- [审判员]:被告是否需要重新质证?[14:32:28]
- [被告 被告1]:不需要。[14:32:41]
- [被告 被告2]:不需要。[14:32:49]
- [审判员]:已有证据的举证质证意见将以证据交换笔录为准,原告有无异议?被告有无异议?[14:33:02]
- [审判员]:无异议。[14:33:19]
- [被告 被告1]:无异议。[14:33:32]
- [被告 被告2]:无异议。[14:33:42]
- [审判员]:原告今天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交?[14:33:58]
- [原告]:没有。[14:34:07]
- [审判员]:被告1今天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交?[14:34:27]
- [被告 被告1]:1、6月9日被告1在达达平台上接单详情,证明达达从每一单中抽取利益,商户支付的运费高于本被告收到的运费。
2、被告1达达APP截图10页,证明服装不定时抽查上传,不上传或虚假上传的罚款支付,未穿工作服的付款记录,不去实地培训账号将被禁,接单不送或打电话要求商家取消订单罚款规则,被告2提高服务和质量的规则,被告2公司发培训公告,被告2要求上传健身证明,邀请好友加入达达,双方各得20元奖励,支付装备押金,按规则可免费使用装备,被告2要求购买保温箱,否则无法接单;[14:34:36] - [审判员]:原告质证。[14:34:54]
- [原告]:对上述证据真实性均无异议。以上证据证明配送业务是被告2的主营业务,被告2通过达达平台获取收益,所有配送员是受到被告2严格的监管,被告2对被告1的每一单业务有指示和指引。[14:35:07]
- [审判员]:被告2质证。[14:35:21]
- [被告 被告2]:对上述证据真实性无异议,证明内容不认可。[14:35:33]
- [审判员]:被告2今天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交?[14:35:52]
- [被告 被告2]:没有。[14:42:32]
- [审判员]:对于案件事实方面,原、被告还有无证据提交?[14:42:47]
- [原告]:没有了。[14:43:01]
- [被告 被告2]:没有了。[14:43:11]
- [被告 被告1]:没有了。[14:43:26]
- [审判员]:原告有无发问?[14:43:39]
- [原告]:被告2,有无核实被告1身份、配送资格?[14:43:53]
- [被告 被告2]:健康证核实,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的。[14:44:08]
- [原告]:被告没有上传健康证,为何被告1能使用平台接单?[14:44:22]
- [被告 被告2]:被告1可以配送除了食品外的配送接单。[14:44:36]
- [原告]:是否配送食品是由被告1自行决定?[14:44:51]
- [被告 被告2]:若被告1配送食品类的订单,需要有健康证。平台会将法律规定告知他。[14:45:22]
- [原告]:何时告知?[14:46:24]
- [原告]:何时告知?[14:46:24]
- [被告 被告2]:注册APP时会提示。[14:47:21]
- [原告]:被告2招募骑手时,是否审核骑手的配送工具?[14:48:00]
- [被告 被告2]:安全性由骑手自行保障,是他自己从事的服务,不是替被告2提供服务。[14:48:25]
- [原告]:被告1,你的配送工具是齐全的吗?[14:48:41]
- [被告 被告1]:齐全的。[14:48:55]
- [原告]:被告2有无培训交通安全方面的培训?[14:49:09]
- [被告 被告1]:行车注意安全等。[14:49:24]
- [审判员]:二被告有无发问?[14:49:36]
- [被告 被告1]:没有。[14:49:48]
- [被告 被告2]:没有。[14:50:00]
- [审判员]:本庭有几个问题要询问双方当事人,先询问一下原告。1、原告要求被告任国兴和达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是?[14:50:18]
- [原告]:本庭有几个问题要询问双方当事人,先询问一下原告。1、原告要求被告任国兴和达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是?[14:50:34]
- [审判员]:下面询问被告任国兴。任国兴何时在达达app上注册为配送员?注册成为该平台配送员要提交什么材料或办理审手续?[14:50:49]
- [被告 被告1]:2015.6、7月注册的。注册时需要在网上上传身份证、健康证等。[14:51:05]
- [审判员]:在达达平台上注册才能成为配送员?[14:51:19]
- [被告 被告1]:是的。[14:51:32]
- [审判员]:如何取得订单?[14:51:44]
- [被告 被告1]:平台上会时时显示订单,有时是直接推送给我个人的,别人看不到,有时是自己选择接单。[14:51:57]
- [审判员]:任国兴在配送过程是否需要遵守一定的配送规则?如配送时限?着装、用语、行为规范等等?[14:52:09]
- [被告 被告1]:都有的,必须遵守。若没穿制服会罚款10元,上传假的要扣50元,接单后无法配送也要扣钱。另外还要求现场培训,关于配送规则,奖惩规则等。每一单配送的时间根据路程的远近不同。[14:52:29]
- [审判员]:审:如何取得报酬?
被1:我是从APP中取得的,干完一个订单,这一单的钱款会打到APP内,随时可从APP内取现,打到支付宝或银行卡。[14:52:53] - [审判员]:审:任国兴是否需要向达疆公司支付过保证金等费用?
被1:需要支付给平台保证金,注册时交的,一旦出现损失或罚款就从保证金或余额内扣。[14:53:22] - [审判员]:审:事发时,任国兴是否在达达订单的配送中?
被1:是的。当天我接了两单,因为发生事故没有完成,当天穿了达达的衣服。[14:53:36] - [审判员]:配送时的工具?[14:53:49]
- [被告 被告1]:保温箱一个,由达达公司提供,有达达的标志。[14:54:08]
- [审判员]:任国兴在注册时有无点击同意过注册协议,对里面的内容是否清楚?[14:54:23]
- [被告 被告1]:我是2015年时注册的,当时是否有注册协议我记不清了,所以对注册协议的内容也不清楚。[14:54:40]
- [审判员]:原告和被告达疆公司对于上述法庭询问原告的内容有何意见?[14:54:59]
- [审判员]:没有意见。[14:55:13]
- [被告 被告2]:关于订单的获取,平台从未向骑手推送过配送信息,平台从不派发。关于事发当天未完成的两单,有一单商家同意取消,另一单不同意取消,商家同意取消,则商家不会扣除罚款,总之是否处罚是商家的要求。关于配送时间,也是商家要求。配送的订单是骑手与商家达成的,与平台无关。[14:55:31]
- [审判员]:着装等行为规范的培训?[14:55:43]
- [被告 被告2]:此培训并非员工意义上的培训,主要是对法律的强制规定,如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还有就是平台使用上的培训。另外,服装、保温箱等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购买。此外,配送员有可能同时注册多家平台,送这一单时穿这家平台的衣服,另外一家又换了不同平台的衣服。[14:55:57]
- [审判员]:商家如何发布订单?[14:56:12]
- [被告 被告2]:商户发布订单后,骑手获取订单,商家会规定配送时间,金额等,
若配送出现异常,则商家会反馈,要求少付费用。[14:56:26] - [审判员]:商家如何支付费用?[14:57:14]
- [被告 被告2]:付到商家的平台,原来是商家直接支付给骑手的,后来双方就支付问题发生纠纷,故商家要求先支付到平台,完成配送后再打到骑手账户。[14:57:36]
- [审判员]:下面本庭询问被告达疆公司几个问题?达疆公司有无为任国兴等骑手购买过保险?[14:57:56]
- [被告 被告2]:保费是从每天接的第一单中在骑手的账户中扣除的,不是本被告支付。[14:58:08]
- [审判员]:被告1补充质证。[15:13:24]
- [被告 被告1]:对保单真实性无异议,该保单只有达达的注册会员才能购买,是平台在骑手每天的第一单接单时扣除3元作为保费。保险期间是24小时。保险的具体情况被告1也不知道[15:13:38]
- [审判员]:原告补充质证。[15:13:58]
- [原告]:对保单的真实性无异议,购买保险是被告1成为骑手必要购买的,是强制性的,恰恰反映被告2作为雇主的管理。[15:14:12]
- [被告 被告2]:不是强制的,是被告1自愿投保的,骑手每天接第一单时委托被告2扣的,是否购买保险不是成为注册骑手的必要条件。[15:14:27]
- [审判员]:商家集中发布还是单一发布配送信息?[15:14:39]
- [被告 被告2]:商家是有一单发一单,看商家的具体情况,有事送餐高峰是,商家会采取众包的方式解决配送问题。[15:14:50]
- [被告 被告1]:骑手单独接单并不代表平台不管理骑手。骑手与商家联系也是根据被告2的要求。[15:15:04]
- [审判员]:被1,被告2关于商家发送订单及骑手接订单的过程是否认可?[15:15:18]
- [被告 被告1]:不属实,管理和罚款都是平台进行的,配送费也是平台定的,APP自动生成的,不是商家。商家支付给平台的配送费与骑手收到的金额不一致,商家从中获取利益。[15:15:29]
- [审判员]:对于庭审中涉及需要当事人继续举证补强的事实,原、被告需在庭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本庭提供,如不提供的可能会产生相应的不利后果,对此,双方是否已经清楚?[15:15:40]
- [原告]:知道了。[15:15:51]
- [被告 被告1]:知道了。[15:16:03]
- [被告 被告2]:知道了。[15:16:11]
- [审判员]:如果又补充证据,双方是开庭质证还是书面质证?[15:16:27]
- [原告]:书面质证。[15:16:38]
- [被告 被告1]:书面质证。[15:16:47]
- [被告 被告2]:书面质证。[15:16:54]
- [审判员]:双方事实有无补充?[15:17:08]
- [原告]:没有补充。[15:17:21]
- [被告 被告1]:没有补充。[15:17:32]
- [被告 被告2]:没有补充。[15:17:40]
- [审判员]:法庭调查到此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和举证质证情况,本院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第一个争议焦点为:被告任国兴与被告达疆公司存在何种法律关系?是居间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第二个争议焦点为:如果认定为居间关系或承揽关系,则达达平台对原告的受伤是否存在过错?[15:18:04]
- [审判员]:无异议。[15:18:29]
- [被告 被告1]:无异议。[15:18:37]
- [被告 被告2]:无异议。[15:18:47]
- [审判员]: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5:27:40]
- [原告]:原告认为二被告是雇佣关系,双方之间存在雇佣合同,即注册时的居间合同,被告2为了规避劳务成本,故命名为居间合同。被告1从被告2处获得报酬,一单一结,是由达达平台直接发放给被告1的。被告1为被告2提供劳务作为双方的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被告1为原告提供配送业务,以获取报酬,配送业务是达达平台的主营业务,可能达达今天没有收益,但这是风险投资,也是被告1为被告2提供的主要内容。另外,被告2对被告1事实管理,控制。若法院认为不构成雇佣关系,则原告认为二被告之间比较符合承揽关系的特征,被告2将配送业务发包给被告1,被告2是定做人,被告2存在指示和选任上的过错,需要与被告1承担按份责任。本案的配送业务属于快递业务,而我国有从事快递业务相关的规定,但达达没有相关的资质,另外,被告2在指示的过程中也存在过错,本案中,被告2没有对被告1的配送义务尽到审慎的指示,另外,被告2对被告1 的健康、设备安全性等没有尽到核实义务。因此被告2的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被告2认为二被告系居间关系,本案中,被告2完全介入到商户与骑手的配送关系中,故不符合居间人的身份,本案不应是居间关系。[15:27:59]
- [审判员]:下面被告1发表辩论意见。[15:28:40]
- [被告 被告1]:本被告认为二被告之间为雇佣关系,注册时的合同是格式合同,其中关于居间的约定,应属无效。从实际配送过程中,骑手服从达达的监管,且传达达的衣服及使用达达的装备等。另外,被告1根据被告2的指示进行配送业务。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时,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达达作为平台,不能只获得收益而不承担风险。[15:28:52]
- [审判员]:下面被告2发表辩论意见。[15:29:27]
- [被告 被告2]:达达平台为有配送需求的商户及骑手提供平台居间服务,相关费用、配送时间是商户与骑手的约定,出现违约情况,骑手也是与商家协商处理方法,达达并未介入配送服务合同的履行。
任何网络平台都有使用规则,任何用户都要遵守使用平台的法律规定,并不能因用户要遵守这些规定,就认为用户与平台是雇佣关系,这对平台的发展具有毁灭性的的打击。
达达本身没有配送需求,故不存在委托他人订做,即便是承揽关系,也是商户与骑手之间。
被告1获取的报酬也是商户处全额获取的,达达从未从中获利。
达达与被告1之间从未有雇佣的合意,达达从未对被告1有管理的行为,被告1是否接单,接多少单由其自行决定。[15:29:43] - [审判员]:原告有无补充辩论意见?[15:29:55]
- [原告]:没有了。[15:30:10]
- [审判员]:被告1有无补充辩论意见?[15:30:22]
- [被告 被告1]:没有了。[15:30:38]
- [审判员]:被告2有无补充辩论意见?[15:30:51]
- [被告 被告2]:没有了。[15:31:03]
- [审判员]:针对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双方当事人已经充分的发表了意见。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原告陈述最后意见?[15:31:14]
- [原告]:要求法院判如所请。[15:31:30]
- [审判员]:被告1陈述最后意见?[15:31:49]
- [被告 被告1]:依法判决。[15:32:06]
- [审判员]:被告2陈述最后意见?[15:32:28]
- [被告 被告2]:依法判决。[15:32:43]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询问一下原、被告是否愿意在本庭主持下进行调解?[15:32:56]
- [原告]:同意。[15:33:48]
- [被告 被告1]:不同意。[15:33:57]
- [审判员]:鉴于被告1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组织进行调解。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休庭后当事人阅看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名、署期,如有差错或遗漏可申请补正。休庭。敲法槌[15:34:44]
- [书记员]:全体起立,审判员退庭。[15:3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