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11:45:30]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13:26:36]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 今天为大家直播一起行政处罚案,该案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行政庭审判员周瑶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侯俊、审判员宁博共同组成合议庭。庭审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庭审即将开始。[13:49:35]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13:50:37]
- [审判长]:现在开庭。核对各方当事人情况。[13:51:10]
- [上诉人]:略。[13:51:48]
- [被上诉人]:略。[13:52:04]
- [审判长]:今天对上诉人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行初45号案件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审判员周瑶华、审判员侯俊,宁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审判员周瑶华担任审判长,书记员贾菁担任法庭记录。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13:52:51]
- [上诉人]:不申请。[13:53:24]
- [被上诉人]:不申请。[13:53:36]
- [审判员]: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13:53:49]
- [上诉人]: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原审时的诉讼请求。[13:54:03]
- [审判员]:陈述上诉理由。[13:54:16]
- [上诉人]:同上诉状。[13:54:33]
- [审判员]:是否经过复议?[13:54:53]
- [上诉人]:没有。[13:55:04]
- [审判员]:被上诉人陈述被诉处罚决定的内容。[13:55:16]
- [被上诉人]:2017年7月3日作出2111713368号行政处罚决定,上诉人实施无营运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对其罚款10000元。[13:57:08]
- [审判员]:被上诉人发表答辩意见。[13:57:21]
- [被上诉人]:上诉人上诉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和理由,原审判决正确,请求驳回上诉。[13:57:34]
- [审判员]:上诉人对职权依据有无异议?[13:57:51]
- [上诉人]:没有。[13:58:03]
- [审判员]:下面审查认定事实。被上诉人陈述上诉人以何种方式实施该行为?[13:59:00]
- [被上诉人]:在检查时发现上诉人车内有一名女乘客,两人不认识,是经滴滴打车平台接单,约定车费。[13:59:31]
- [审判员]:被上诉人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同原审记载?[13:59:47]
- [被上诉人]:是的。[14:00:02]
- [审判员]:上诉人,对认定事实有何异议?[14:00:28]
- [上诉人]:该车牌号及车辆是上诉人所有,地点无误,举质证意见同原审意见。乘客单手机的截图看,是乘客自己坐的车,但是笔录上乘客说是她妈妈帮她叫的车。双方达成顺风车的意愿没有异议,是在滴滴平台上进行的。车费是系统自动生成的。行程没有意见。[14:03:51]
- [审判员]:被上诉人有何意见?[14:05:44]
- [被上诉人]:有两张照片来自于乘客,还有两张照片来源于车主。车费交付给平台。[14:05:56]
- [审判员]:被上诉人陈述法律依据。[14:06:10]
- [被上诉人]:《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14条第4款,第49条第1款。[14:08:25]
- [审判员]:上诉人发表意见。[14:08:41]
- [上诉人]:上诉人并不适用该条例,上诉人不是该条例19条规定的客运服务行为。上诉人车辆不属于该条例的客车。不属于出租汽车的运营模式。上诉人是合乘行为。行程主要是根据上诉人的意愿发布的,且收费模式和出租车的模式也不同。[14:12:37]
- [审判员]:被上诉人,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如何认定?[14:12:56]
- [被上诉人]:合乘的前提是注册在本市的车辆,上诉人行为不属于顺风车合乘行为,上诉人未经备案,从事有偿服务,承载不特定乘客。因此适用出租车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14:16:22]
- [审判员]:上诉人的行为是否为网约车规定的范围?[14:16:36]
- [审判员]:不属于。[14:17:59]
- [审判员]:上海目前如何界分几种模式?[14:18:17]
- [被上诉人]:没有明确区分,条例制定在前。[14:19:00]
- [审判员]:上诉人,有何法律依据?[14:19:13]
- [上诉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动态,里面对网约车和巡游车做了明确区分。交通运输部将出租汽车管理规定修改名称为巡游出租汽车的管理规定,因此上海的应该跟交通部的一致,上海市的条例所规范的应该是巡游车。[14:20:39]
- [上诉人]:上诉人顺风车的行为,是符合部委的政策规定,但在上海市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对车辆和驾驶员做了限制性的规定。上诉人非网约车经营行为,滴滴打车和滴滴顺风车不同。[14:21:59]
- [审判员]:上诉人顺风车的行为,是符合部委的政策规定,但在上海市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对车辆和驾驶员做了限制性的规定。上诉人非网约车经营行为,滴滴打车和滴滴顺风车不同。[14:22:16]
- [被上诉人]:经现场执法检查,立案,询问等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14:23:16]
- [上诉人]:审批表等是后补的,且10000元的处罚数额较大,应提交讨论。[14:24:09]
- [被上诉人]:立案审批表不是当场做的,但在之后即使补签了。是经过了集体讨论,但签字是一人签署。执法人员的执法原件当初出示了。[14:26:38]
- [审判员]:有无对不符合顺风车条件但做了顺风车行为的规定?[14:28:28]
- [被上诉人]:没有,浦东新区都是适用该条例。[14:29:12]
- [审判长]:上诉人对事实部分还有无补充?[14:29:45]
- [上诉人]:上诉人的行为是合乘行为,收费的价格也不是正常的出租车的价格,上诉人也没有实际收取。[14:32:20]
- [被上诉人]:被上诉人还有无补充?[14:32:33]
- [被上诉人]:没有。[14:32:46]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上诉人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执法程序是否正确?请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14:32:58]
- [上诉人]:上诉人的行为不应该适用出租车管理条例的规定,上诉人是合乘行为。[14:33:27]
- [被上诉人]: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现都是适用出租车条例规定。[14:33:45]
- [审判长]:上诉人有无补充?[14:34:04]
- [上诉人]:没有。[14:34:50]
- [审判长]:被上诉人陈述最后陈述意见。[14:35:51]
- [上诉人]:坚持上诉请求。[14:36:41]
- [审判长]:被上诉人陈述最后陈述意见。[14:36:57]
- [被上诉人]: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4:37:09]
- [审判长]:今天庭审到此结束。各方当事人阅看庭审笔录,如有差错或者遗漏可申请补正并签字。[14:37:22]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14:37:34]
- [主持人]: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14:3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