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法院大楼

审判员

原告

被告

庭审全景
6月13日9时,延庆法院审理“维护物权要依法 措施失当被索偿”案
  • [主持人]:
    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关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本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延庆法院通讯员郭敏娜。
    今天我们将在延庆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维护物权要依法 措施失当被索偿”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本案的审判员。
    张翠先,延庆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审判经验丰富,法学理论功底深厚。
    [08:26:08]
  • [主持人]:
    了解了本案审判员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诉称:原告自2005年在燕水佳园小区居住,2010年原告在自家楼后的空地上种植3棵香椿树,2018年4月左右被告让物业人员砍伐原告种植的3棵香椿树,并告知物业人员此树是被告所居住的原房主种植的,被告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被告一直没有对原告的损失给予赔偿。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查明事实,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08:26:35]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妨碍其他诉讼进行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者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像、录像;
    五、关闭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予以口头警告、训诫;不停劝告的,经审判者决定,可以没收录音、摄像、录像设备并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8:28:20]
  • [审判员]: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任某某与被告王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在开庭。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任某,住北京市延庆区某小区。
    被告:王某,住北京市延庆区某小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2、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的权利;
    4、自行和解及请求调解的权利;
    5、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6、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
    7、有权请求回避,即当事人如果认为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
    对于以上诉讼权利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
    [08:30:22]
  • [原、被告]: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09:09:35]
  • [审判员]:
    首先由原告陈诉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09:15:20]
  • [原告]:
    被告是我的邻居,我的房后有三棵香椿树,有一天发现没有了,我就去物业问,物业说被告说的是他的香椿树,他让物业给砍了,三棵树我已经栽十多年了,因此要求被告赔偿我500元。
    [09:15:42]
  • [审判员]:
    下面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09:15:53]
  • [被告]:
    我们确实是小区的业主,我们窗后有三棵香椿树,影响了我们的遮光。所以我们向物业反映了上述情况,谁砍的树我们不知道。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09:16:16]
  • [审判员]: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向法庭出示证据。
    [09:16:33]
  • [原告]:
    证据是照片,证明树木被砍伐后的树墩的现状。
    [09:18:24]
  • [审判员]:
    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09:18:39]
  • [被告]:
    我看见了,后面确实有树,几棵不知道。但是不是我们让物业砍的树,我们没有权利命令物业砍树。
    [09:19:04]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向原告核实几个问题。原告你的香椿树种在什么位置,你居住在几楼?
    [09:19:45]
  • [原告]:
    我种在燕水佳园某号楼楼后,我住在二楼。
    [09:20:12]
  • [审判员]:
    你栽树的地方是小区公共的地方,还是你自己的地?
    [09:20:25]
  • [原告]:
    我种的是小区公共的地,但是我在那住了已经十三年了,我种这三棵树有十年了。
    [09:20:51]
  • [审判员]:
    被告居住在哪?
    [09:21:09]
  • [原告]:
    他居住在一楼,我的树就在他的房后。
    [09:21:22]
  • [审判员]:
    你栽树的时候,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过吗?
    [09:22:00]
  • [原告]:
    没有。
    [09:22:13]
  • [审判员]:
    那你种的树遮挡被告家的采光了吗?
    [09:22:26]
  • [原告]:
    确实遮挡了,但是他一直没跟我说影响他采光。
    [09:22:40]
  • [审判员]:
    树到底是谁砍的?
    [09:23:04]
  • [原告]:
    我听物业说,是被告叫物业砍的。
    [09:23:18]
  • [审判员]:
    是你们让物业砍的吗?
    [09:23:30]
  • [被告]:
    我们只是跟物业说树遮光了,没让物业砍,而且谁砍了我们也不知道。
    [09:23:45]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09:23:58]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09:25:09]
  • [被告]:
    我们是小区的业主,房后的树影响我们家的采光了,我们有权利向物业反映,至于树是谁砍的跟我们无关。
    [09:25:23]
  • [审判员]:
    鉴于双方争议较大,法庭不再主持调解。下面陈述最后意见。
    [09:25:37]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09:25:51]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09:26:09]
  • [审判员]:
    现在休庭,庭后双方当事人核对笔录无误后签字。
    [09:26:31]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此次直播得到了市高院老师的指导、帮助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感谢延庆法院康雪峰提供技术支持,感谢曹倩担任直播记录。
    欢迎您继续关注延庆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庭审直播节目,感谢您的关注,再见!
    [09:31:17]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09:3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