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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08:59:29]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陈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 男子开车不慎撞死人 死者家属起诉索赔偿 ”案。[09:01:26]
- [主持人]: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02:37]
- [主持人]:下面介绍一下“ 男子开车不慎撞死人 死者家属起诉索赔偿 ”案的案情。[09:02:55]
- [主持人]:原告王某、杜某称:2017年11月18日,被告张某驾车至北京市房山区凯旋大街十三里路口时,不慎撞到了骑自行车的王某某,致使王某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为解决赔偿事宜,死者王某某的家属王某、杜某将被告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100万余元。[09:04:26]
- [主持人]:该案由本院审判员刘洪刚独任审理,隗苇担任书记员。[09:04:35]
- [主持人]: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09:06:10]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则,维护法庭的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09:06:25] - [审判员]: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09:08:17]
- [原告 原告一]:王某,男,1976年6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宣武区。[09:17:17]
- [原告 原告二]:杜某英,女,1952年4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房山区。[09:17:46]
- [原告方委托代理人]:王可,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09:18:44]
- [被告 被告一]:张某,男,1981年11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房山区。[09:19:26]
- [被告 被告二]:北京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法定代表人:陈某才,总经理。[09:22:04]
-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某然,男,该单位员工;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男,该单位员工。[09:22:59]
- [被告 被告三]: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负责人:左某,总经理。[09:23:29]
- [审判员]:原告对于被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09:23:41]
- [原告 原告一]:没有。[09:23:54]
- [审判员]:被告对于原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09:24:32]
-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没有。[09:24:49]
- [审判员]: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原告王某、杜某英诉被告张某、北京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刘洪刚独任审理,由本院书记员隗苇担任法庭记录。到庭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张某经法院依传唤未到庭,本案进行缺席审理,现在开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诉讼权利
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权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诉讼义务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2.如实陈述事实。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审理案件的法官和担任本庭记录的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你们有权要求更换上述人员。
原、被告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09:25:06] - [原告 原告一]: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09:25:36]
-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09:25:50]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事实和诉讼请求。[09:26:06]
- [原告 原告一]:2017年11月18日,被告张某驾车至北京市房山区凯旋大街十三里路口时,不慎撞到了骑自行车的王某某,致使王某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为解决赔偿事宜,死者王某某的家属王某、杜某将被告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100万余元。[09:26:23]
- [审判员]:原告,你的诉讼请求有变化吗?[09:26:52]
- [原告 原告一]:诉讼请求就是起诉书上的内容,没有变化。总额为553098元。[09:27:16]
- [审判员]:被告进行答辩。[09:27:41]
-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我们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其中医疗费、丧葬费、死亡旁赔偿金都是按照标准计算没有异议,误工费有异议,计算没有法律依据,且不合理。交通费,原告方没有任何票据,无法认可。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认为太高不认可。其他的认可按照国家的标准计算。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20万。还有一点就是既然是同等责任我方当庭反诉,主张一下车辆修理的费用。反诉金额7719元要求对方支付一半3859元。[09:27:59]
- [审判员]:原告方,被告当庭提反诉,你方是否要求答辩期?[09:28:20]
- [原告 原告一]:不要求。[09:28:38]
- [审判员]:陈述一下你方的答辩意见。[09:28:50]
- [原告 原告一]:不同意赔偿。[09:29:07]
- [审判员]: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提交证据。[09:29:21]
- [原告 原告一]:提交证据1、事故认定书原件一份。
证据2、医疗费票据原件8张。
证据3、十三里村委会证明原件一份。
证据4、王某的收入证明原件一份。
证据5、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
证据6、死亡证明书原件一份。
证据7、户口本原件一本。[09:29:38] -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对于证据材料没有意见。对于收入证明、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我方认为还是坚持我方的答辩意见。[09:29:56]
- [审判员]:户口本原件当庭退还给原告。[09:30:22]
- [原告 原告一]:收到。[09:30:35]
- [审判员]:发生事故后,被告是否给原告出过钱?[09:30:47]
-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公司没有。司机也没有。[09:31:05]
- [审判员]:原告方,保险公司是否给你方出过钱?[09:31:17]
- [原告 原告一]:没有。[09:31:33]
- [审判员]:原告你方诉讼请求中的误工费49000多是谁的?[09:31:48]
- [原告 原告一]:是王某一个人。[09:32:45]
- [审判员]:多长时间的?[09:32:57]
- [原告 原告一]:一个多月时间。他本身是国企的高管。[09:33:14]
- [审判员]:本诉上,被告公司是否有证据提交?[09:33:28]
-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没有。[09:33:41]
- [审判员]:被告公司提交反诉的证据。[09:33:53]
-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提交证据1、施救费发票原件1张。
证据2、修理费发票原件1张。
证据3、施救费明细原件一份。[09:34:15] - [审判员]:原告质证。[09:34:31]
- [原告 原告一]:对于证明目的不认可,发票尾号是6608的没有日期,无法证明关联性,尾号是1924开票日期是2017年12月31日上面写的也是劳务维修费和本案没有关联性,施救费的明细上面没有施救的日期,无法证明和本案的关联性。[09:34:45]
- [审判员]:原件当庭退还给被告公司。[09:35:03]
-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收到。[09:35:27]
- [审判员]:被告公司,你方反诉的诉讼请求是否包含施救费?[09:35:43]
-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包含了。[09:35:56]
- [审判员]:被告张某和公司是什么关系?[09:36:28]
-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事发时是我单位员工,事发时履行职务行为。[09:36:39]
- [审判员]:原告,二原告和死者是什么关系?[09:37:04]
- [原告 原告一]:王某是死者的儿子,杜某英是死者的妻子。[09:38:03]
- [审判员]:除了他们二人之外还有其他的继承人吗?[09:54:23]
- [原告 原告一]:没有了。[09:54:35]
- [审判员]:双方对于事实部分还有补充吗?[09:54:56]
- [原告 原告一]:没有。[09:55:31]
- [被告 被告一]:没有。[09:55:44]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由双方当事人陈述辩论意见。[09:56:02]
- [原告 原告一]:关于交通费用,我们认为500元,毕竟事故发生了人也去世了。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为老人去世才60出头。所以主张了10万。[09:56:15]
-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拖车和维修费都是交通队指定的地点。[09:56:30]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由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11:21:47]
- [原告 原告一]:坚持诉讼请求。[11:22:03]
- [被告 被告二]:坚持答辩及质证意见。[11:22:21]
- [审判员]:鉴于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本庭不再进行调解,本庭笔录不当庭宣读,双方当事人可在五日内查阅。本案不当庭宣判,宣判日期另定。现在休庭。[11:22:36]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要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的大力支持!感谢本院书记员隗苇提供庭审记录,我们下次直播再见![11:22:49]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2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