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杨镇法庭

合议庭和书记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6月13日14时,顺义法院审理“称邻居门口斜坡阻碍通行 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称邻居门口斜坡阻碍通行 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原被告东西相邻,原告在东,被告在西,两家之间有一条宽约3米的村内走道,两家是对门,被告在门垫有斜坡,该坡已经垫到道中间,并在门口堆放杂物,致使原告及周边邻居通行严重受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将门口的高坡及杂物全部清除,以恢复至村内原来的道面。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4:31:08]
  • [书记员 马超]: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4:32:37]
  • [审判长 焦广涛]: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14:33:51]
  • [双方]:
    听清了。
    [14:34:02]
  • [审判长 焦广涛]:
    (核实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4:34:09]
  • [双方]:
    无异议。
    [14:34:26]
  • [审判长 焦广涛]:
    双方当事人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本案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焦广涛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雷晓文、马德云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马超担任法庭记录。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
    一、双方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原告有增加、变更、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承认或反驳、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
    三、双方当事人均有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进行辩论、自行和解或请求调解以及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四、双方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均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遵守如下诉讼义务:
    一、遵循诚信原则,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二、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
    三、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并提供证据。
    四、依法履行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双方当事人对于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14:36:49]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
    [14:44:26]
  • [审判长 焦广涛]: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你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4:44:35]
  • [原告]:
    原被告东西相邻,原告在东,被告在西,两家之间有一条宽约3米的村内走道,两家是对门,被告在门垫有斜坡,该坡已经垫到道中间,并在门口堆放杂物,致使原告及周边邻居通行严重受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将门口的高坡及杂物全部清除,以恢复至村内原来的道面。诉讼请求无变化。
    [14:44:47]
  • [审判长 焦广涛]:
    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14:49:17]
  • [被告]:
    我施完工后就可以把沙子、石子清走,我头十月份能施完工。水泥板的诉讼请求不同意,我动不了,我得从我家院子出来,水泥板是走道用的,撤了的话没法走道,之前原告计划是让我家打一个斜坡,后来也没打,村委会以车不得过理由也清理过我家的杂物,后来我家弄的水泥板的,因为我得出来,门口都是土。没打斜坡的理由是因为我家现在还没有装修完。原告诉状中的我家门口的高坡是我盖完房后的,现在已经被村委会清除没了。
    [14:53:49]
  • [原告]:
    有两家商量被告门口打斜坡的情况,但是没有商量成。
    [14:54:35]
  • [审判长 焦广涛]:
    原告出示证据。
    [14:54:44]
  • [原告]:
    出示协议,是被告和原告签订的,证明被告门口不能打灰、弄台阶、放任何东西。
    [14:54:51]
  • [被告]:
    协议是我签的字,上边除了我的名字都是原告家写的。我签这个字原因是我上班的时候被告让我别在门口打大坡,我没占胡同7到8公分,当时我签字都没看协议的内容。
    [14:55:46]
  • [原告]:
    出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土地科曾来人丈量被告家面积…坡道限期拆除。证明土地科来人测量后村委会进行调解,因为村委会把当天测量的录像弄没了故给我出具的证明。
    [14:56:50]
  • [被告]:
    认可证明的真实性,证明中的坡道已经清除了。
    [14:57:35]
  • [原告]:
    是村委会来人出的钩机给勾的。勾的过程我有录像,今天只带了U盘,可以在我的电脑上播放。
    (播放视频)
    [14:57:43]
  • [被告]:
    认可视频的真实性。认可勾机勾斜坡的时间。当时我在现场,我当时也说了爱怎么弄怎么弄。斜坡是土堆放的,冬天因为土冻了所以村委会用的勾机勾。
    [15:20:33]
  • [原告]:
    出示原告名下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出示斜坡被勾机勾除之前的照片。
    [15:21:45]
  • [被告]:
    红本的真实性认可,照片的真实性认可。我盖房是按照我家的房基础,我的底磉都没动,我家是贴着房根底打的道。村委会证明也认可。
    [15:22:26]
  • [原告]:
    没有证据出示了。
    [15:39:38]
  • [审判长 焦广涛]:
    被告出示证据。
    [15:39:52]
  • [被告]:
    出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明我家的宅基地使用权情况,我家这次盖房东墙就是以前的东墙的位置,外墙皮也没动。
    [15:39:59]
  • [原告]:
    认可红本的真实性。被告说自己没占是不对,土地科量被告家东边的门楼、东墙、房往公共走道上超占了32厘米,加上涉诉水泥板是超占了80厘米。被告宅院南端向东超了32厘米,我小时候就有印象被告家东山墙外皮比被告前邻居北房东山墙外皮相比是相齐的,但是被告新盖房的时候就外墙皮就向东多出来了。被告前邻居的北房没有往东错。
    [15:40:12]
  • [审判长 焦广涛]:
    向双方出示勘验笔录及照片,双方什么意见?
    [15:40:37]
  • [原告]:
    散水坝台有出入,直台29公分是我家自己打的,29公分以外是村委会在修道的时候打的。被告大门到南墙东端外沿比被告南院墙东端外沿向东错15公分,我有录音,是被告说的。被告南邻居北房东山墙东侧十多公分的散水是村委会允许打的。2012年打道的时候不是家家都打到墙底,都留了十多公分,给打的小散水,第二次是被告南邻居自己把散水加高了,在今年五月弄的。
    [15:40:49]
  • [被告]:
    原来我家是走胡同,原告走北门,不走西门,原告开西门有十四五年了,我也是十四五年前搬到这个院子的。我是2017年5月翻盖的涉诉宅院全部的建筑物,9月份房屋、院墙主体就完工了。
    [15:42:09]
  • [审判长 焦广涛]:
    被告东大门门口的水泥板和土等杂物什么时间堆的?
    [15:42:26]
  • [原告]:
    水泥板是2017年12月堆的,房东侧的沙子、石子也是在那天前后有的。
    [15:42:33]
  • [被告]:
    认可原告说的时间。沙子、石子一直在北边放着,因为没施工完,现在我也没施工完呢。原告没有走西门的资格,因为他自己把原来的北门弄小了。
    [15:42:54]
  • [审判长 焦广涛]:
    双方对事实证据还有无补充?
    [15:43:04]
  • [双方]:
    没有。
    [15:43:15]
  • [审判长 焦广涛]:
    法庭调查结束,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15:43:23]
  • [双方]:
    没有。
    [15:43:31]
  • [审判长 焦广涛]: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最后陈述。
    [15:45:49]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5:45:58]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听法院判决。
    [15:46:04]
  • [审判长 焦广涛]:
    现在休庭,阅笔录无误后签字。
    [15:46:11]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记录工作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杨镇法庭马超和网管员朱春明。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5:46:18]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5:4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