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人民法院外景

审判长及人民陪审员

被告及委托代理人

原告及委托代理人
2018年6月11日13:45直播杨浦法院审理的一起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
    [13:37:55]
  • [主持人]: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被继承人任定华与原告何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共生育五名子女。审理中,原告提供任定华遗嘱一份,被告许佳鸣对遗嘱真实性不予认可,申请笔迹鉴定并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
    [13:49:10]
  • [书记员]: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
    [13:51:07]
  • [审判长]:
    请坐!下面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13:51:24]
  • [审判长]:
    原告何某
    [13:52:17]
  • [书记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逸翔,上海棣陆律师事务所律师。
    [13:52:33]
  • [书记员]:
    被告任某等
    [13:52:48]
  • [审判长]: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现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某诉被告任某等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陈海峰、人民陪审员王颖、刘海根组成合议庭,陈海峰担任审判长,书记员翟锐担任法庭记录。
    [13:53:12]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有权进行辩论、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撤回起诉、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查阅庭审材料等。同时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13:53:35]
  • [原告]:
    听清楚了
    [13:53:53]
  • [被告]:
    听清楚了。
    [13:54:00]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13:54:21]
  • [原告]:
    不需要回避。
    [13:54:32]
  • [被告]:
    不需要回避
    [13:54:56]
  • [审判长]:
    现在继续进行法庭调查,原告诉讼请求有无变化?
    [13:55:09]
  • [原告]:
    系争房屋中涉及被继承人的房屋由原告全部继承。
    [13:55:30]
  • [审判长]:
    被告答辩意见有无变化
    [13:55:41]
  • [被告]:
    同之前笔录。
    [13:56:01]
  • [审判长]:
    被告许佳鸣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传鉴定人出庭。
    [13:56:20]
  • [审判长]:
    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要如实陈述,如作伪证将承担法律责任。
    [13:56:36]
  • [嘉宾]:
    知道了。
    [13:58:39]
  • [审判长]:
    你方出具的鉴定文书的真实性确认否?
    [13:58:52]
  • [嘉宾]:
    确认。
    [13:59:58]
  • [审判长]:
    鉴定过程?
    [14:00:08]
  • [嘉宾]:
    法院进行委托,我方根据相关材料予以鉴定。
    [14:00:30]
  • [嘉宾]:
    我们是根据相应的规范进行的鉴定。
    [14:03:23]
  • [审判长]:
    原告发问?
    [14:05:06]
  • [原告]:
    无。
    [14:05:15]
  • [审判长]:
    被告,发问?
    [14:05:23]
  • [被告]:
    被任一、二、三、四:无。
    [14:05:43]
  • [被告]:
    被许:为何认定遗嘱是被继承人本人所写?
    [14:06:38]
  • [嘉宾]:
    大部细节、特征与样本一致,少部分有变化。不排除与被继承人书写习惯发生变化有关。
    [14:07:01]
  • [审判长]:
    双方对鉴定人证言进行质证。
    [14:11:47]
  • [原告]:
    鉴定意见是科学的。
    [14:12:14]
  • [被告]:
    被一、二、三四:同意原告意见。
    [14:12:30]
  • [被告]:
    被许:不认可鉴定意见。
    [14:12:44]
  • [审判员]:
    鉴定人员退庭。(阅看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14:35:17]
  • [审判长]:
    法庭事实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14:44:05]
  • [原告]:
    通过鉴定,遗嘱是真实的,我们认可鉴定结论,遗嘱是合法有效的。一、程序是合法的,是被告申请,由法院指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二、取样的比对,材料来源是真实、合法的。是法院按照被告要求到原告丈夫单位档案里调取的原材料进行鉴定(入党鉴定书等);三、鉴定人在法庭以及被告提问的回答是客观真实的,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本来我们担心,写遗嘱是2013年,档案调取材料相差40-50年,当中间隔较长,我们是外行,我们不懂。根据专业鉴定人员鉴定遗嘱是真实的。
    [14:44:22]
  • [被告]:
    被告一、二、三、四:认可鉴定人陈述,同之前笔录内容意见。
    [14:48:10]
  • [被告]:
    被许:对鉴定结论真实性不予认可。鉴定确实是有被告提出,但是我们申请鉴定是要对笔迹进行鉴定,对形成时间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只包含前第一项,没有对形成时间进行鉴定,现在的鉴定只包含了第一项。鉴定结论包括鉴定人的陈述都不能打消被告的合理怀疑。关于签名的问题,在笔顺上、书写方式上有不一致。遗嘱前2页与第3页内容出现明显出入,字体大小存在不一致。结合签字,被告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这份遗嘱是违法的。鉴定意见需要鉴定人说明,通常鉴定人具有鉴定专业性,但她所做的每一个鉴定结论都不是必然能够作为定案依据的。我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本案遗嘱并非真实。
    [14:49:08]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当事人最后陈述。
    [14:56:43]
  • [原告]:
    坚持诉请。
    [14:57:02]
  • [被告]:
    被一、二、三、四:同意原告诉请。
    [14:57:15]
  • [被告]:
    被许:不同意原告诉请,坚持庭审意见。
    [14:57:32]
  • [审判长]:
    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本院不再主持调解。今天开庭到此结束。当事人在休庭后,阅看笔录无误后签字、署期。如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请求补正。休庭。
    [14:58:07]
  • [主持人]: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4: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