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

直播员

本案承办法官及其书记员

本案原告

法庭调查

法官庭审中

庭审现场
6月19日9时,通州法院审理“称已完成定制门窗 对方未付款急催债” 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然。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称已完成定制门窗 对方未付款急催债”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06:05]
  • [主持人]:
    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
    [09:10:43]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09:13:02]
  • [审判员]:
    首先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某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
    法定代表人:霍某某,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 宋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未到庭)
    被告:张某,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
    对对方出庭人员有异议吗?
    [09:16:37]
  • [原告]:
    没有。
    [09:17:26]
  • [被告]:
    没有。
    [09:18:43]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经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条、第134条、第161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本案适用民事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37条第2款、第160条的规定,由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燕独任审理,书记员李慧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9条、第50条、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就是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有权提出事实理由申请上述人员不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四)进行辩论和请示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五)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六)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在法庭上,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以上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
    [09:21:11]
  • [原告]:
    听清了
    [09:22:57]
  • [被告]:
    听清了
    [09:23:10]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进行当庭陈述,依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陈述进行中,一方陈述时,另一方不得打断他的发言。下面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或者口头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09:25:38]
  • [原告]:
    诉讼请求:1、被告给付原告加工费75745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法定代表人和被告系朋友关系,双方约定由原告未被告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合院加工门窗,双方口头约定定做加工完毕后,被告给付款项,后原告按照约定加工完毕,被告拒不给付款项,故应该诉至法院。
    [09:27:38]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发表你承认或反驳的答辩意见或者宣读答辩状。
    [09:28:44]
  • [被告]: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的诉讼主体不适格,被告应该是村委会,欠款不是我个人欠款,是村委会欠款,原告是给村委安装的门窗。我已经和村委会沟通了,村委会最迟这个月底就可以给原告款项。
    [09:30:37]
  • [审判员]:
    下面开始举证、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陈述中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举证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各方当事人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举伪证。要当庭举出证明自己主张或反驳成立的证据,如举不出证据,将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首先由原告举证。请原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内容及要说明的问题。
    [09:32:09]
  • [原告]:
    证据一证人证言,证明2016年12月8日,原告为被告在北京市通州区某房屋定作安装了铝木复合门窗;
    证据二简易合同,证明原告结算定作加工费75745元;
    证据三霍某某与张某某的微信语音内容和微信截图,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就涉案门窗款的支付问题,原告和被告一直在联系,从来没有和村委会发生直接的沟通;此事实在2018年3月27日的语音文字稿中可以明确的体现出来,双方对于双方之间存在定做关系是有共识的,被告承认欠钱,并多次答应结账;2018年2月3日的语音文字稿也显示,原告向被告发送了明细单,该明细单和我方提交的证据二相一致。
    证据四2018年5月日的现场照片一组,证明我方安装门窗的情况。(交证据)
    [09:36:52]
  • [审判员]:
    证人出庭作证要证明的问题?
    [09:37:41]
  • [原告]:
    安装的实际情况。
    [09:37:55]
  • [审判员]:
    证人一会再出庭。被告就现有证据先发表质证意见。
    [09:38:36]
  • [被告]:
    对证据一真实性不认可,安装我不在现场,验收也不是我验收的,对这些认施工的情况我并不清楚。
    对证据二的真实性认可,但是我已经交给村委会了。
    对证据三的真实性认可,但是从我们的聊天记录可以很明显的看出这和我无关,与村委会有关。
    对证据四的真实性,但是我压根就没去过现场,现场是没有关系的。
    [09:41:05]
  • [审判员]:
    被告是否有证据提交?
    [09:42:46]
  • [被告]:
    没有。
    [09:43:06]
  • [审判员]:
    你认为合同的双方是谁?你和村委会什么关系?有合同吗?
    [09:44:50]
  • [被告]:
    是原告和村委会,我在中间的角色是中间人,负责介绍这业务。安装门窗的四合院是我承建的。没有书面合同。
    [09:46:23]
  • [审判员]:
    门窗是否在你承建的四合院范围内?对加工的款项数额你认可吗?
    [09:47:11]
  • [被告]:
    不包括,我只负责土建部分。我和村委会都认可。
    [09:47:42]
  • [审判员]:
    原告,加工门窗的工程和谁谈的?对于被告陈述原告和村委会之间存在加工合同关系,你方什么意见?你们的证据二为什么没有被告签字?
    [09:49:10]
  • [原告]:
    和被告。不同意,整个加工合同的洽谈,履行过程中都是和被告谈的,而且我们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搭电,找到村委会,村委会陈述谁找你们的你去找谁。而且我们都不清楚什么时候验收的。我们找被告,被告不签字,我先做了一个样本间,被告说样本间合格了,把其他的20多座做完后再签。
    [09:51:46]
  • [审判员]:
    如你方陈述,你是中间介绍人的话,为什么原告每次联系的都是你?为什么付款主体不是你,你不让原告自己去找村委会催款?
    [09:52:19]
  • [被告]:
    这是虽然是我联系的,但是每次我的答复都是我去问村委会人,原告提交的材料我都没有签字,因为应该是村委会签字。原告从头到尾都是让我帮忙取村委会催款。因为村委会书记最近有点事,我也总是催他,而且原告发我的微信我也都转发给村委会书记了。
    [09:52:54]
  • [审判员]:
    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奉某,住北京市通州区,原告公司员工,担任技术兼项目管理。证人,在你出庭作证前需要签署证人权利保证书。
    [09:53:31]
  • [证人]:
    签署。
    [09:54:09]
  • [审判员]:
    你方已经签署了证人权利义务保证书,你方需要对自己的陈述的真实性负责,否则相应的后果你方自行承担。
    [09:54:31]
  • [审判员]:
    证人,认识被告吗?证人要证明的问题?你认为是和被告简历的加工合同关系还是和村委会?
    [09:55:42]
  • [证人]:
    认识。要证明两个问题,一个是安装是和被告洽谈的,另一个是工程涉及的图纸报价单都是发给被告,被告确认后才进行的。是和被告,尤其是村里接电的时候找村委会,村委会说你谁安排的你们找谁去。
    [09:56:10]
  • [审判员]:
    安装门窗的工程都是你负责的吗?工程验收完工了吗?验收的时候你在场吗?证据的证明中的签字是你吗?
    [09:56:44]
  • [证人]:
    是的。验收了。没有在现场。是的。
    [09:57:04]
  • [原告]:
    图纸和报价单是怎么发给被告的?
    [09:58:03]
  • [证人]:
    通过微信的方式,我还有保存。
    [09:58:16]
  • [审判员]:
    出示微信内容。
    [09:58:40]
  • [证人]:
    (向法庭出示)
    [09:59:04]
  • [审判员]:
    定金给了吗?
    [10:00:04]
  • [证人]:
    什么钱都没有给。
    [10:01:00]
  • [审判员]:
    双方对证人证言发表意见?
    [10:02:17]
  • [原告]:
    从证人证言来看,工程的图纸样式颜色等都是和被告进行了联系,且被告在整个过程中从未标明是收村委会的委托,其始终是以个人名义与我方进行的洽谈,这和我方的证据三是一致的。
    [10:03:37]
  • [被告]:
    确实证人是和我沟通的,但是我确实不是适格的主体,从原告的证据三可以看出我并不是适格的主体,原告都是让我去催村委会给钱。
    [10:04:55]
  • [审判员]:
    为什么证据二发给你后,你没有给原告?为什么你认为是村委会签,证据二的抬头客户名是你,你没有提出异议?
    [10:05:37]
  • [被告]:
    应该是给村委会签,我给村委会了。当时村委会是让我全权负责的。
    [10:05:56]
  • [审判员]:
    对双方提交的证据没有异议的部分法庭予以确认,对双方提交的证据有异议法庭暂时不予确认。原告对事实有无补充?
    [10:06:27]
  • [原告]:
    在整个工程进行中以及后期,我和被告一起一共见村委会书记就一次,还是我跟着被告去村里要钱,其余我从未见过村委会,我让被告向村里要钱不代表我是和村委会之间存在加工合同关系。
    [10:06:49]
  • [被告]:
    我确实不是适格的主体。
    [10:07:08]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执焦点,责任大小和适用法律等具体问题进行,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10:07:39]
  • [原告]:
    请求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1、涉诉项目是双方之间存在的加工合同关系,我方从未与村委会有过直接联系,也未有和村委会有过合同联系,从工程的洽谈设计施工都是与被告联系,而在此之中,被告从未表示过是村委会的代理身份,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代理人的身份和委托事项,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2、我方证据证明的事实是我公司涉诉工程的客户就是被告,我们只对被告而不对村委会,在微信证据中已经充分印证。
    [10:09:14]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主体是不适格的。
    [10:10:36]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现在进行最后陈述,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原告方陈述最后意见。
    [10:11:57]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12:12]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和庭审陈述。
    [10:12:28]
  • [审判员]:
    最后陈述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第93条、第96条、第142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
    [10:12:42]
  • [原告]:
    同意。
    [10:12:55]
  • [审判员]:
    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10:13:12]
  • [被告]:
    同意。我去和村委会联系,帮原告催款。
    [10:13:43]
  • [审判员]:
    具体调解意见庭下进行,本庭不再在庭上进行调解工作。庭后请双方当事人继续尽量协商,即使协商不成,希望双方当事人不要将矛盾扩大,采取正当方式解决问题,本案延期宣判。庭审笔录当事人可当庭或在五日内阅读,如认为记录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
    现在休庭。
    [10:14:02]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0:15:31]
  • [声明]:
    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