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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9:30,门头沟法院审理“骗取补助钱款 涉嫌贪污受罚”案
- [主持人]: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31:48]
- [主持人]:今天为您直播的是“骗取补助钱款 涉嫌贪污受罚”案。下面介绍一下简单案情。公诉机关指控:2012至2013年间,时任北京市门头沟区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被告人韩某,在协助政府对某村开展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时,利用其负责核实农户身份、每户户主及配偶姓名、既有住宅情况的职务便利,重新翻建自家不符合条件的房屋,以本人及其子名义骗取抗震节能补助款共计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韩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缴案款人民币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韩某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镇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09:32:05] - [主持人]:本案由审判员马一鸣独任审判,书记员李哲担任法庭记录。[09:32:41]
-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09:33:04]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09:35:26] - [书记员]:请公诉人入庭。请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09:35:46]
- [审判员]:全体坐下。[09:36:11]
-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本案被告人、公诉人均已到庭,庭审工作准备就绪,可以开庭。[09:36:22]
- [审判员]:传被告人韩某到庭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被告人,你的姓名、(别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09:36:51] - [被告人]:韩某,男,55岁(1963年4月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门头沟区,大专文化,农民,原北京市门头沟区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户籍所在地北京市门头沟区某村,住北京市门头沟区某小区*号楼*单元12**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门头沟某派出所。[09:37:07]
- [审判员]:你以前受到过法律处分吗?[09:38:20]
- [被告人]:2014年12月被处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015年12月被处开除党籍处分。[09:38:28]
- [审判员]:这次是何时因何原因被羁押?何时被取保候审?[09:38:45]
- [被告人]: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8年4月2日被立案调查,2018年5月16日取保候审。[09:38:56]
- [审判员]:收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了吗?[09:39:09]
- [被告人]:收到了。[09:39:19]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韩某贪污一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210条的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马一鸣担任独任审判,书记员李哲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田园出庭支持公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即认为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此案的,可以申请换他人审理。被告人韩某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09:39:32] - [被告人]:听清了,不申请。[09:39:49]
- [审判员]:根据刑诉法第185条、第192条、第193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被告人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韩某你听清了吗?[09:40:07]
- [被告人]:听清了。[09:40:18]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09:40:54]
- [公诉人]:宣读京门检职检刑诉[ 2018]*号起诉书:2012至2013年间,时任北京市门头沟区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被告人韩某,在协助政府对某村开展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时,利用其负责核实农户身份、每户户主及配偶姓名、既有住宅情况的职务便利,重新翻建自家不符合条件的房屋,以本人及其子名义骗取抗震节能补助款共计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韩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缴案款人民币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韩某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镇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09:45:25] - [审判员]:被告人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09:45:58]
- [被告人]:一致。[09:46:14]
- [审判员]: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09:46:24]
- [被告人]:没有异议。[09:46:33]
- [审判员]:你是否自愿认罪?[09:46:44]
- [被告人]:我自愿认罪。[09:46:53]
- [审判员]:你知否知悉认罪可能会导致的法律后果?[09:47:03]
- [被告人]:我知道。[09:47:12]
- [审判员]:是否获得了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09:47:21]
- [被告人]:获得了。[09:47:34]
- [审判员]:被告人(坐下),被告人韩某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还有无补充性陈述?[09:47:44]
- [被告人]:没有。[09:47:55]
- [审判员]:公诉人对被告人是否有讯问?[09:48:08]
- [公诉人]:被告人韩某现在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09:48:24]
- [被告人]:听清楚了。[09:48:34]
- [公诉人]:在某村开展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时,你担任什么职务?[09:55:22]
- [被告人]: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09:55:48]
- [公诉人]:你具体负责什么工作?[09:56:11]
- [被告人]:全面负责,帮助镇政府上传下达。[09:56:23]
- [公诉人]:你传达过抗震节能相关政策吗?[09:56:32]
- [被告人]:传达过。[09:56:41]
- [公诉人]:通过什么方式传达的?[09:56:52]
- [被告人]:开村民会传达的。[09:57:04]
- [公诉人]:你对申请抗震节能补助的条件了解吗?[09:57:18]
- [被告人]:了解。[09:57:35]
- [公诉人]:根据你的了解,什么条件才能申请抗震节能补贴?[09:57:46]
- [被告人]:有户口、有宅基地的。[09:57:56]
- [公诉人]:你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吗?[09:58:06]
- [被告人]:不符合,我那个房子不让自己盖。[09:58:21]
- [公诉人]:你实际申请了吗?[09:58:29]
- [被告人]:申请了。[09:58:39]
- [公诉人]:你怎么申请的?[09:58:50]
- [被告人]:我用某处的房子申请的。[09:58:59]
- [公诉人]:该房子是否符合申请条件?[09:59:11]
- [被告人]:不符合。[09:59:20]
- [公诉人]:你当时是否知道不符合条件?[09:59:29]
- [被告人]:知道。[09:59:42]
- [公诉人]:你当时申请了两户吗?[09:59:52]
- [被告人]:是。[10:00:12]
- [公诉人]:你以谁的名义申请的?[10:00:21]
- [被告人]:我和我儿子韩某1。[10:00:31]
- [公诉人]:你儿子符合申请条件吗?[10:00:41]
- [被告人]:不符合。[10:00:52]
- [公诉人]:怎么递交材料的?[10:01:01]
- [被告人]:就把材料交给镇里。[10:01:11]
- [公诉人]:资格谁来核实?[10:01:23]
- [被告人]:主要是我来核实。[10:01:32]
- [公诉人]:谁把村里材料给镇里的?[10:01:41]
- [被告人]:也是我。[10:01:50]
- [公诉人]:你什么时候领取的补助款?[10:02:00]
- [被告人]:2012年年底2013年年初,分两次。[10:02:09]
- [公诉人]:每次领多少?[10:02:19]
- [被告人]:每次领一半,一共领了八万。[10:02:27]
- [公诉人]:你把这八万退缴了吗?[10:02:36]
- [被告人]:退缴了。[10:02:44]
- [公诉人]:公诉人讯问完毕。[10:02:53]
- [审判员]:现在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并说明证据来源及要证明的问题。[10:03:02]
- [公诉人]:下面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证据。向法庭出示:中共某镇纪委出具的被告人职务证明,关于韩某担任门头沟区某村党支部书记情况的说明,关于任命韩某同志为某村党支部书记的决定,关于某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支部委员分工的批复,关于韩某任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职务说明,韩某担任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的任职证书,《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1-2012年)》,《门头沟区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门头沟区某镇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关于2012年某村整村实施抗震节能住宅改造的情况说明,某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会议记录,某村村民代表大会关于整村实施抗震节能住宅改造的决议,某村131户抗震节能改造名单,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门头沟分局《关于被告人未经批准在某村1号院占地建房情况的函》及材料,韩某、韩某1的门头沟区2012年新建翻建抗震节能型农民住宅项目管理手册,2012年7月区重点工程用款计划审批单,2013年2月区重点工程用款计划审批单,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金额记账凭证,抗震房屋改造资金转账单据,转账支票存根,进账单,门头沟区农村财政资金使用申请审批表,现金支票存根,某村整村抗震节能改造补助发放表,记账凭证,北京市门头沟区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客户对账单,扣押清单等(证明内容略)。[10:28:15]
- [审判员]:被告人韩某,你对以上书证有无异议?[10:29:58]
- [被告人]:没有异议。[10:30:08]
- [审判员]:公诉人可继续举证。[10:30:23]
- [公诉人]:下面向法庭出示证人谭某新、李某博、王某涛、王某征、田某楠、刘某磊、韩某普、韩某国、韩某锁、韩某义、贾某福、师某富、韩某某、韩某2的证言,被告人韩某的供述与辩解(证明内容略)。[10:30:34]
- [审判员]:被告人韩某,你对以上证据有无异议?[10:30:55]
- [被告人]:没有异议。[10:31:05]
- [审判员]:公诉人可继续举证。[10:31:13]
- [公诉人]:下面向法庭出示勘验检查笔录(证明内容略)[10:31:24]
- [审判员]:被告人韩某,你对以上证据有无异议?[10:31:37]
- [被告人]:没有异议。[10:31:46]
- [审判员]:公诉人可继续举证。[10:31:56]
- [公诉人]:下面向法庭出示到案经过,户籍证明,常住人口信息查询打印表,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某镇委员会出具的2014年12月3日关于给予被告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决定、2015年12月7日关于给予被告人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本案全部证据出示完毕。[10:32:07]
- [审判员]:被告人韩某,你对以上证据有无异议?[10:32:28]
- [被告人]:没有异议。[10:32:37]
- [审判员]:被告人韩某,你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10:32:50]
- [被告人]:没有。[10:33:00]
- [审判员]:在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韩某向法庭预缴罚金人民币10万元,请法警将案款收据出示给公诉人。
(法警执行)[10:33:22] - [审判员]:公诉人对以上证据有无异议?[10:34:10]
- [公诉人]:没有异议。[10:34:23]
- [审判员]:被告人你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10:34:33]
- [被告人]:不申请。[10:34:42]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10:34:53]
- [公诉人]:被告人韩某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某镇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产,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被告人韩某具有如实供述罪行、退缴赃款的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韩某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使用缓刑,并处罚金。[10:35:05]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人韩某自行辩护。[10:35:28]
- [被告人]:没有。[10:35:51]
- [审判员]:公诉人有无新的公诉意见?[10:36:02]
- [公诉人]:没有。[10:36:15]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下面由被告人韩某做最后陈述。[10:36:26]
- [被告人]:通过这件事我很后悔,我认罪认罚,我会老老实实做个好农民,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理。[10:36:35]
- [审判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韩某贪污一案,根据开庭审理,本院核实了证据,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以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某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某镇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依法惩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韩某犯贪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韩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其积极退缴赃款并预缴罚金,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本院予以采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韩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随案移送的赃款人民币八万元,发还北京市门头沟区某镇人民政府。
本判决在闭庭后5日内送达。如对本判决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审判员马一鸣,书记员李哲。二○一八年七月五日。
被告人韩某刚才向你宣读的判决结果,你都听清了吗?对判决有没有意见?[10:36:53] - [被告人]:听清了。没有意见。[10:38:11]
- [审判员]:如果你对判决有意见,你可以上诉,上诉不加刑,你听清了吗?[10:38:23]
- [被告人]:听清了。[10:38:33]
- [审判员]:被告人韩某贪污一案一审审理终结,把被告人韩某带出法庭。现在闭庭。[10:38:42]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李哲和范祥云,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0:38:57]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10: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