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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我是今天直播的主持人王亚楠。[14:02:54]
- [主持人]:今天负责审理案件的是我院民三庭。该案适用普通程序,由本院民三庭法官龚勇超、蒙瑞、杜丽霞组成合议庭。审判长蒙瑞,民三庭法官,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合议庭组成人员龚勇超,从事审判实践的同时注重理论研究,多次获得个人嘉奖、三等功等荣誉。合议庭组成人员杜丽霞,审判业务扎实,案件调解率高,多次得到当事人赞扬。本院书记员赵宇担任法庭记录。[14:03:11]
- [主持人]:下面介绍一下今天庭审案件的基本情况。[14:03:25]
- [主持人]:京汇公司在一审起诉称:要求A公司1.偿还欠款本金、支付利息、逾期罚息等;2.支付罚息;3.支付律师费5000元;4.张某对上述第1、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A公司、张某一审答辩称:不认可欠款本金、利息、罚息。京汇公司计算罚息的标准超过了法律规定。A公司从借款至今已经偿还了431 650.57元。不同意承担律师费。京汇公司起诉时已经超过了担保期限,张某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一、A公司偿还京汇公司借款本金659 441.09元、利息10 787.32元;二、A公司按照年利率24%向京汇公司支付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以148 387.27元为基数,自2016年3月18日起计算;以167 846.41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18日起计算;以170 338.93元为基数,自2016年5月18日起计算;以172 868.48元为基数,自2016年6月18日起计算。以上总和扣减已还款36.06元);三、A公司支付京汇公司律师费5 000元;四、张某对A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A公司追偿;六、驳回京汇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A公司、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现在庭审开始[14:03:57]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14:33:34] - [书记员]:现在请各方确认手机调至关闭或静音状态。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14:35:32]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上诉人深圳市A电子有限公司、张某与被上诉人上海B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14:36:37]
- [审判长]:请坐。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首先由上诉人陈述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职务及住址。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14:37:01]
- [上诉人]: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A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
法定代表人:张奎。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利单,辽宁新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特别代理。[14:37:21] - [上诉人]: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某,女,1981年8月出生,汉族,住河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利单,辽宁新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特别代理。[14:37:43] - [审判长]:审判长:现在由被上诉人陈述单位的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代理权限。[14:38:13]
- [被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B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
法定代表人:张雱,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士琪,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特别代理。[14:38:27]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14:38:51]
- [上诉人]:没有异议。[14:39:09]
- [被上诉人]:没有异议。[14:39:21]
- [审判长]:经本庭核对,各方当事人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次庭审活动。[14:39:42]
- [审判长]:(敲法锤)现在开庭。上诉人深圳市A电子有限公司、张某与被上诉人上海B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5民初7418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14:40:03]
- [审判长]: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原则,二审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实行合议制原则。本案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蒙瑞担任审判长,会同本院法官龚勇超、杜丽霞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刘茜倩协助办案,书记员赵宇担任法庭记录。[14:40:31]
- [审判长]:下面宣读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当履行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2、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3、进行陈述、辩论的权利;
4、自行和解及请求调解的权利;
5、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6、上诉人可以放弃或变更上诉请求,被上诉人可以承认或反驳上诉请求;
7、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即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
对于以上诉讼权利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14:41:24] - [上诉人]: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14:41:35]
- [被上诉人]: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14:42:03]
- [审判长]:同时,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履行下列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3、听从法庭指挥,遵守诉讼秩序;
4、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对于诉讼义务,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14:42:12] - [上诉人]:听清楚了。[14:42:32]
- [被上诉人]:听清楚了。[14:42:46]
- [审判长]:本次庭审将全程录音录像,请代理人发言时靠近话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均须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如当事人认为裁判文书符合上述不宜公开范围 ,应当在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经本院审核,理由正当的,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双方是否听清?[14:42:54] - [上诉人]:听清了。[14:43:21]
- [被上诉人]:听清了。[14:43:35]
- [审判长]:为了彰显司法程序公正,实现司法实体公正,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障各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本合议庭特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以下事项:
第一,本次开庭审判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将保存,并可能作为法治宣传和课堂教学资料,请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遵守法庭纪律,恪守司法礼仪,尊重司法权威,履行宣传法治义务。
第二,本庭已经建立法院内部、外部人员干预案件处理的记录、曝光和责任追究制度,诉讼各方如果有人通过法院内部、外部人员向本庭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干预或过问案件处理的,本庭将会认为这是对合议庭公正司法不信赖的行为,并将此行为记录在案、存入正卷、并同时向其他当事人公开,且作为其承担不利后果的因素考虑。[14:43:44] - [上诉人]:听清了。[14:44:10]
- [被上诉人]:听清了。[14:44:28]
- [审判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本次庭审拟采用质辩合一的庭审方式,即庭审的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合并进行,当事人在举证、质证的过程中同时进行辩论。
各方当事人对此是否同意?[14:44:36] - [上诉人]:同意。[14:44:55]
- [审判长]:首先核对收到一审法院判决书的相关情况。各方当事人是否实际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5民初74187号判决书,共7页?[14:45:20]
- [上诉人]:收到。[14:45:38]
- [被上诉人]:收到。[14:45:51]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收到上诉人提交的上诉状?[14:46:02]
- [被上诉人]:收到。[14:46:15]
-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上诉程序是否有异议?[14:46:30]
- [被上诉人]:没有异议。[14:46:50]
- [上诉人]:经审查,上诉人提起上诉的程序合法。上诉人,首先明确下你的上诉请求。[14:47:03]
- [上诉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B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14:47:51]
- [审判长]:你方在此前的庭审中主张保证责任合同本身没有张某本人签字,非张某的意思表示,这点上诉理由是否还坚持?[14:48:26]
- [上诉人]:坚持[14:49:24]
- [审判长]:本案经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案是A公司与B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张某就该贷款合同与B公司签订保证合同,B公司按照贷款合同履行了出借款项义务,但A公司未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而出现的纠纷,并导致本案的诉讼。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认定A公司与B公司成立借款合同关系、张某对该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且B公司履行了出借款项义务。A公司与B公司贷款合同约定了逾期本金、利息和罚息,A公司未按期偿还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且张某对该贷款本金及利息、费用等应承担保证责任,故一审法院判决A公司偿还剩余借款本金、按照年利率24%标准支付罚息,以及5000元律师费,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是一审裁判的主要理由和结果。
A公司和张某主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上诉理由:一是罚息、利息和律师费总计超过了年利率24%,违法法律规定;二是保证合同非张某本人签字亦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故不应承担保证责任;三是保证期间已经经过,张某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
B公司针对A公司和张某的上诉在庭前会议中也进行了答辩,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A公司和张某的上诉请求,要求维持原判。
以上是合议庭对本案在一审期间审查的相关案件基本情况判决结果、A公司和张某的主要上诉理由以及B公司的答辩意见进行的综述,以上情况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是否有异议?是否还有补充?[14:49:40] - [上诉人]:没有异议,无补充[14:50:28]
- [审判长]:被上诉人发表答辩意见[14:50:42]
- [被上诉人]:同意一审判决,不认可上诉人的上诉请求。首先,利息并没有超过24%的年利率,根据双方合同约定,2016年3月18日开始逾期,从2016年3月18日开始计算罚息。罚息和利息没有超过24%的年利率。其次,关于张某本人意思表示的问题,因为是电子签名,虽非张某本人签名,但是天威诚信公司为京东公司提供数字证书和签名认证服务,京小贷的借款人A公司、保证人张某均是在网上签订电子合同,运用了数字证书和签名认证。张某在网上签订合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再则,一审法院并未违反法律程序。原告主张利息高于24%。[14:50:55]
- [审判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六规定,本庭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举证质证情况,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如下:1.罚息、利息和律师费是否高于法定标准;2.张某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A公司、张某,对合议庭归纳争议焦点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变更或增加?[14:57:08] - [上诉人]:没有异议,不申请变更或增加。[14:58:04]
- [审判长]:B公司对合议庭归纳争议焦点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变更或增加?[14:58:12]
- [被上诉人]:没有异议,不申请变更或增加。[14:58:24]
- [审判长]:本次开庭将围绕该争议焦点进行,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14:58:43]
- [上诉人]:听清楚了。[14:58:55]
- [被上诉人]:听清楚了。[14:59:13]
- [审判长]:首先,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罚息、利息和律师费是否高于法定标准问题。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应当如何还款?分多少期?每期偿还多少数额?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14:59:24]
- [上诉人]:根据合同六期,本金100万,利息52613.36元。[14:59:46]
- [审判长]:关于本金和利息,双方合同具体依据?[15:00:04]
- [上诉人]:双方合同的第一条[15:00:32]
- [被上诉人]:被上诉人,上诉人陈述关于借款的信息,你方是否认可?[15:00:49]
- [被上诉人]:认可。[15:01:38]
- [审判长]:根据合同约定,先还利息还是先还本金?[15:01:50]
- [被上诉人]:合同中第三条已经约定了,先还罚息[15:02:12]
- [审判长]:关于被上诉人所述的合同约定偿还顺序,是否认可?[15:02:42]
- [审判长]:合同内容认可[15:03:48]
- [审判长]:各方陈述A公司的还款情况以及尚欠本金、利息情况[15:04:10]
- [被上诉人]:与一审查明一致[15:04:37]
- [上诉人]:我方已经还款431666.57元。[15:05:05]
- [审判长]:上述还款情况系谁偿还的?[15:05:32]
- [上诉人]:均是A公司偿还的[15:06:21]
- [审判长]:关于上诉人主张的款项系A公司偿还的,是否认可?[15:08:25]
- [被上诉人]:认可[15:08:55]
- [审判长]:在该争议焦点项下的第一个问题:利息和罚息计算是否高于法定标准。利息和罚息均如何计算?数额为多少?[15:09:16]
- [被上诉人]:根据合同约定,利息是日利率0.0495%,折算年利率是17.82%,罚息是利息的1.5倍,超过了年利率的24%[15:09:29]
- [上诉人]:没有异议,认可[15:09:59]
- [审判长]:利息10787.32元是如何产生的?如何计算的期限?[15:10:21]
- [被上诉人]:是期内利息[15:10:30]
- [上诉人]:10787.32是期内产生的利息认可,但是对于我们已经还款的数额应当先扣罚息,所以在超计算罚息时,超过24%我们不认可。[15:10:53]
- [审判长]:根据尚欠本金数额以及应还款期限,罚息应当如何计算?[15:12:05]
- [被上诉人]:0.0495日利率,罚息是日利率的1.5倍计算的,当出现逾期时,就只计算罚息不计算利息。[15:12:24]
- [审判长]:罚息的计算基数是否包括了利息10787.32元?[15:12:56]
- [被上诉人]:包括[15:13:17]
- [审判长]:上诉人,向你方明确,一审判决第二项,24%利息的计算计算的基数,是否包括已经产生的利息?[15:13:24]
- [上诉人]:没有加入利息,是以本金为基础的,但是我方不服这个本金的基数,我们应该已经偿还了43万元,计算的本金应当少于65万元,一审计算方式没有异议,但是计算的基数有异议[15:14:35]
- [审判长]:在该争议焦点项下的第二个问题:律师费与利息、罚息共同计算是否高于法定标准。上诉人主张律师费与罚息、利息共同计算不应超过法定标准,是否事实和法律依据?[15:15:43]
- [上诉人]:根据最高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30条。[15:16:19]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认可上诉人的主张?[15:16:40]
- [被上诉人]:双方在合同单列律师费,在合同的第9条约定的。[15:17:25]
- [审判长]: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责任项下律师费的负担问题?[15:17:52]
- [上诉人]:认可合同约定的内容[15:18:12]
- [审判长]:接下来是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张奎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上诉人主张张奎不应承担保证责任包括两方面理由:一是保证期间已过;二是保证合同非张奎本人签字,承担保证责任非张奎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吗?上诉人是否还有补充?[15:18:26]
- [上诉人]:对,就是这两点,没有补充。[15:18:56]
- [审判长]:签订的是什么合同?如何签订的?[15:19:32]
- [被上诉人]:个人连带保证合同。在网上签订个人连带保证责任合同时,张奎必须进行实名认证。[15:20:30]
- [被上诉人]:在实名认证中,张某需要绑定自己名下的手机和银行卡,在网上自己通过操作,我方认为保证合同是张某的真实意思表示。[15:21:05]
- [审判长]:被上诉人主张的网上平台是哪个平台?[15:22:16]
- [被上诉人]:在京东平台,是京小贷[15:22:45]
- [审判长]:你公司和京东平台什么关系?[15:23:17]
- [被上诉人]:我们与京东公司是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15:23:32]
- [审判长]:电子签名是否张某授权的吗?是否有证据证明?[15:24:08]
- [被上诉人]:是张某本人授权的,有数字认证公司的说明函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15:24:36]
- [审判长]:说明函是针对张某本人还是日常交易默认的模式?[15:25:32]
- [被上诉人]:是针对京小贷平台的所有人的[15:26:04]
- [审判长]:是否有张某本人的授权的说明函?[15:26:31]
- [被上诉人]:没有张某个人的[15:26:50]
- [审判长]:如何认定电子签名系张某授权?[15:27:03]
- [被上诉人]:根据张某的操作行为可以认定系其授权的[15:28:01]
- [审判长]:被上诉人认为如何能证明张某本人真实意思表示?[15:28:26]
- [被上诉人]:注册京东钱包时,需要绑定银行卡号、手机号和身份证。[15:29:27]
- [审判长]: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交?[15:30:02]
- [被上诉人]:有,提交四组证据。[15:30:33]
- [审判长]:被上诉人,证据何时形成的?[15:30:56]
- [被上诉人]:形成于一审庭审前[15:31:42]
- [审判长]:一审中为什么不提交?[15:32:11]
- [被上诉人]:因为相关案件中提交了相关证据,类案就不重复提交了[15:32:26]
- [审判长]:被上诉人,陈述提交的新证据的证据名称、证明目的?[15:33:06]
- [被上诉人]:第一组证据是京东借款内部网上后台截屏,张某提供的资料手机、银行卡号, 证明张某本人进行操作,证明借款的真实性,承担担保责任的真实性。[15:33:44]
- [上诉人]:上诉人就被上诉人的证据一发表质证意见?[15:34:26]
- [被上诉人]:真实性不认可[15:34:48]
- [审判长]:被上诉人,陈述证据二的证据名称、证明目的?[15:35:15]
- [被上诉人]:说明函,电子认证书,许可证,商用密码许可证,证明电子签名的真实性[15:35:50]
- [审判长]:上诉人发表质证意见?[15:36:07]
- [上诉人]: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证明目的不认可,该组证据与本案无关。[15:36:30]
- [审判长]:第三份、四份证据名称以及证明目的[15:41:45]
- [被上诉人]:民事判决书和公证书,证明借款和个人担保是真实的。[15:43:25]
- [审判长]:上诉人发表质证意见?[15:43:59]
- [审判长]: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各方是否还有补充?[15:44:34]
- [上诉人]:没有[15:45:07]
- [被上诉人]:没有[15:45:28]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事实部分是否还有补充[15:45:41]
- [上诉人]:没有[15:46:13]
- [被上诉人]:没有[15:46:24]
- [审判长]:下面围绕争议焦点问题进行总结性辩论。首先,A公司、张某陈述你方观点,明确支持观点的事实和法律依据。[15:46:37]
- [上诉人]:我们的观点就是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依法改判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15:47:17]
- [被上诉人]:我们要求为维持原判。[15:47:43]
- [审判长]: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15:48:10]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对本次庭审直播的大力支持。
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技术部门的技术支持。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全力配合。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警队的积极参与。感谢刘茜倩、刘鸽本次直播记录。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16:00:52]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16: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