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简易组成员

审判员

被告

原告

被告答辩

庭审全景
7月10日10时,房山法院审理“称开发商未按时办理房产证 男子诉至法院索要赔偿”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0:34:58]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陈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 称开发商未按时办理房产证 男子诉至法院索要赔偿 ”案。
    [10:36:10]
  • [主持人]:
    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36:51]
  • [主持人]:
    下面介绍一下“ 称开发商未按时办理房产证 男子诉至法院索要赔偿 ”案的案情。
    [10:37:04]
  • [主持人]:
    原告王某诉称:2014年至2015年12月29日,王某向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604872元,用于购买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山区良乡地区某小区一套商品住房。由于该小区是期房销售,该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将房屋交给王某入住,交房当天为2015年12月29日,王某向该公司支付房屋契税及维修基金,并敦促其早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至今日,该公司一直以种种原因未给王某办理其应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王某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均未果。故王某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立即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支付逾期办理证件的违约金。
    [10:37:43]
  • [主持人]:
    该案由本院审判员肖金良独任审理,杨雅晴担任书记员。
    [10:37:53]
  • [主持人]:
    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
    [10:38:31]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则,维护法庭的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10:40:01]
  • [审判员]:
    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
    [10:41:46]
  • [原告]:
    王某,女,1983年7月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房山区。
    [10:41:57]
  • [被告]:
    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法定代表人: 唐某。董事长。(未到庭)
    [10:43:06]
  • [被告委托代理人]:
    徐立新,北京腾铭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10:43:53]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出庭人员有何意见?
    [10:44:03]
  • [原告]:
    没有意见。
    [10:44:17]
  • [被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意见。
    [10:44:28]
  • [审判员]: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依法由本院审判员肖金良独任审理,由本院书记员杨雅晴担任法庭记录,如果你们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10:44:55]
  • [原告]:
    不申请回避。
    [10:45:11]
  • [被告委托代理人]:
    不申请回避。
    [10:45:23]
  • [审判员]: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 鼓掌、喧哗
    (二) 吸烟、进食
    (三) 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 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 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诉讼权利
    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权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诉讼义务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法律;
    2、如实陈述事实。
    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10:45:32]
  • [原告]:
    听清楚了。
    [10:46:05]
  • [被告委托代理人]:
    听清楚了。
    [10:46:17]
  • [审判员]: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0:46:26]
  • [原告]:
    2014年至2015年12月29日,王某向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604872元,用于购买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山区良乡地区某小区一套商品住房。由于该小区是期房销售,该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将房屋交给王某入住,交房当天为2015年12月29日,王某向该公司支付房屋契税及维修基金,并敦促其早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至今日,该公司一直以种种原因未给王某办理其应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王某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均未果。故王某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立即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支付逾期办理证件的违约金。
    1、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29624元。总房款1610798元,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每日161元,从2018.1.1至2018.7.3日共184天。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10:46:39]
  • [审判员]:
    原告你各项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0:47:15]
  • [原告]:
    合同约定交房730天办理房产证。交房时间是2015.12.29。截至时间是在建委处询问说 2018.7.4出房产证。所以2018.7.3是截至时间。
    [10:47:33]
  • [审判员]:
    双方对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是否有变更或补充?
    [10:47:45]
  • [被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
    [10:47:59]
  • [被告]:
    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被告向原告交纳了购房的房屋,关于原告说的办理房产证,被告不存在过错。在2014.1.10签订合同中,明确约定原告的房屋产权由代办公司代办。 原告也缴纳了1千元的代办费。经被告核实,办理房产证的程序应该在交房后启动。被告在2015.12.29交房,之后代办公司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了办理房产证的一些手续。2016.11,不动产登记中心退回原告的资料。理由是原告在协助代办公司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原告没有填报未成年子女的信息、购房家庭成员表缺少原告儿子的信息。之后被告协助及网络公司及代办公司向建委提交了原告儿子一些资料。根据建委审核的规定3到6个月左右才有反馈的回执。2017.3建委发邮件通知了部分客户资料补齐,需要补全。回执中没有原告需要补充材料的信息。之后被告的销售公司经网络多次与建委通过邮件的方式,传递原告的信息资料。也三次去建委提交了纸质及电子版的资料。通过多种形式询问原告办理房产证的审核进度。建委一直回复等通知。综合以上事实,双方属于商品房销售法律关系。原告针对房产证办理过程中的出现问题涉诉。原告办理房产证延迟原因不是因为被告的责任。被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原告是过错方,被告作为销售单位,在原告办理过程中多次履行了协助的义务。
    [11:28:57]
  • [审判员]:
    原告,被告答辩中陈述的代办公司代办,以及办证迟延的过程都属实吗?
    [11:29:10]
  • [原告]:
    填报信息表的时候让我怎么填我就怎么填的。当时我是离婚,我儿子归我抚养。代办中心打电话说孩子的信息也需要写。我当时要求填写了。他们说不需要我填写。当时是销售打电话让我交什么就交什么。
    [11:29:22]
  • [审判员]:
    表格上的内容是谁写上去的?
    [11:29:33]
  • [原告]:
    不清楚。签字是我自己签字的。我忘记内容了。
    [11:30:05]
  • [审判员]:
    当时因为有漏的家庭成员信息,你重新填写了吗?
    [11:44:11]
  • [原告]:
    补过。2016.10月份的时候。所有的资料都补充了。
    [11:44:24]
  • [审判员]:
    第一次填写家庭信息表是什么时候?
    [11:44:33]
  • [原告]:
    买房的时候。14年左右。
    [11:44:43]
  • [审判员]:
    16.10月份补充资料之后呢?
    [11:44:53]
  • [原告]:
    就是一直等着。从来也没有给我反馈。一直到起诉了,才接到代办公司说可以办理。
    [11:45:07]
  • [审判员]:
    这个期间是否问过被告?
    [11:45:16]
  • [审判员]:
    问过。有聊天记录。被告就说让我等。建委说3月25日的时候收到过交王某的提交的资料。之前的时候没有收到。被告说的代办公司代办合同中有强制性的规定。不是原告自愿的。
    [11:45:25]
  • [审判员]:
    原告向法庭提交支持你方诉讼请求的证据?
    [11:45:42]
  • [原告]:
    1、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一份。证明开发商逾期办理了房产证。也证明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以及被告说的原告自愿委托代办公司。
    2、 视频光盘。2018.6.28我去办理房产证的部门。现在只是让我签字,不让写日期。上边是家庭成员表的内容,家庭成员表上还是我一个人,孩子信息没有在上边。证明从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这个表格上就让填一个人。
    3、聊天记录打印件一张。销售人员叫张某冉。不知道是哪个公司的销售,应该是被告的人。证明我一直在督促被告办理房产证。
    4、代办服务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5、证明照片一张。证明被告一直说是代办中心的责任。代办中心说开发商一直没有提供这个证明。所以没有办理。
    [12:22:20]
  • [审判员]:
    庭后3日内向法庭再提交一份视频光盘?
    [12:22:49]
  • [原告]:
    好的。
    [12:23:04]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12:23:25]
  • [被告]:
    对1、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合同17页22条第二款有约定,原告同意委托……元。我们认为既然双方有约定,在履行过程中,2015.12.29收房的过程中原告也向代办公司缴纳了1000元的待办费用。被告交房的义务以及买卖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产权代办不属于被告的义务。原告没有按时办理房产证是原告的责任,被告积极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证的事宜及跟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合同中原告说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由于被告没有过错。对于违约条款不认可。对3、销售人员不是我公司的工作人员。销售是网络公司的员工。对2、庭后提交书面的质证意见。对4、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对5、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按照证明来说,原告要先通过相关部门的电子邮件的形式通过审核,审核后才能办理产权证。
    [12:23:35]
  • [审判员]:
    原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
    [12:24:26]
  • [主持人]:
    没有。
    [12:24:39]
  • [原告]:
    原告提交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当庭退还原告?
    [12:24:48]
  • [原告]:
    收到。
    [12:24:57]
  • [审判员]:
    被告向法庭提交证据?
    [12:25:08]
  • [被告]:
    1、住房承诺表复印件一张。
    2、家庭购房申请表复印件一张。证明原告在购房时陈述家庭人口一个人。没有填写孩子的信息。造成房产证办理过程中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3、认购情况截图打印件2张。
    4、证明。这个是原告照的那两张。通过2016.11月份之后原告的资料被相关部门退回之后被告一直在督促公司后续的办理事宜。
    5、金网络公司销售张某冉,在2016.11月份原告被相关部门资料退回之后,张某冉作为销售公司协助办理机构多次跟相关部门沟通会提交补充资料的情况。
    [12:25:17]
  • [审判员]:
    承诺表是什么时候签订的?
    [12:26:35]
  • [审判员]:
    办理网签和签订合同的时候签订的。截图是相关部门通过网签的截图。
    [12:26:47]
  • [原告]:
    原告质证?
    [12:27:08]
  • [原告]:
    对所有证据的真实性认可。承诺表签字是我签字的。子女没有申报不认可。被告没有让我签。
    [12:28:04]
  • [审判员]:
    被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
    [12:28:14]
  • [被告]:
    没有。
    [12:28:24]
  • [证人]:
    张某婷,女,1990年6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12:29:08]
  • [审判员]:
    你跟原被告都认识吗?
    [12:29:22]
  • [证人]:
    原告购买的房屋,之前负责她的销售走了,后续是我负责。我是公司的销售员。被告委托我公司代理销售房屋。
    [12:29:32]
  • [审判员]:
    你想跟法庭说明什么内容?
    [12:30:25]
  • [证人]:
    之前王某买房之后当时的业务员进行了网签。提交完了之后给原告办理产权的公司反馈说复审和认购的信息不符,所以要进行表更。说是当时没有提交子女信息,需要重新提交。我们16年重新提交之后,有三个月的审核阶段。当时一直没有反馈,后续我们又提交了一次。直到18年1月相关部门反馈说没有客户纸质版的资料,因为涉及到春节,18年3月我们重新提交了一份。18年6月底相关部门通知我取了证明,移交给了产权代办公司了。移交手续已经办完了。
    [12:30:36]
  • [被告委托代理人]:
    证人,你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跟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过吗?
    [12:31:12]
  • [证人]:
    沟通过。向法庭提交一些邮件往来过程的打印件4张。
    [12:31:30]
  • [审判员]:
    这个是第几次提交?
    [12:31:44]
  • [证人]:
    因为当时客户认购的时候没有子女信息。所以我们需要重新提交。
    [12:31:53]
  • [审判员]:
    第一次提交材料是什么时候?
    [12:32:03]
  • [证人]:
    13年年底的时候。客户王某的资料编号是1C80-X。
    [12:32:13]
  • [审判员]:
    第二次提交纸质版是什么时候?
    [12:32:34]
  • [证人]:
    两次提交都没有反馈。我们18年1月份询问是否可以领取,答复是没有纸质版资料,没有办理领取。18年3月份的时候我们又再次提交。后续是客户自己跟中心沟通,缺少离婚证上的两页。
    [12:32:43]
  • [审判员]:
    原告有问题要问证人吗?
    [13:03:08]
  • [原告]:
    资料反馈是16年11月份,要我的资料,然后我就给你送过去了吗?
    [18:16:44]
  • [证人]:
    是。
    [18:16:54]
  • [证人]:
    送相关部门的资料是没有人接待我们,有一个铁的柜子,我们在登记表上登记。登记表上有客户的编号和姓名。晚上有人拿走。
    [18:17:08]
  • [审判员]:
    双方还有问题询问吗?
    [18:18:00]
  • [原告]:
    没有。
    [18:18:11]
  • [被告]:
    没有。
    [18:18:18]
  • [审判员]:
    证人退庭。
    [18:18:33]
  • [审判员]:
    双方对证人证言认可吗?
    [18:18:41]
  • [被告]:
    认可。
    [18:18:49]
  • [原告]:
    提交过程我不清楚。但是我也不否认,因为没有回执,是否去了相关部门不清楚。证明必须是开发商跑。
    [18:19:08]
  • [审判员]:
    对证人提交的邮件往来的过程的打印件认可吗?
    [18:19:22]
  • [原告]:
    我看很多客户的信息都在。1280是打包的,也不知道其中有没有我的。这个邮件我今年给对方发过,被告也找过我说遗漏了孩子信息。相关部门让我赶紧发。
    [18:19:30]
  • [审判员]:
    双方在事实和证据部分是否还有补充?
    [18:19:46]
  • [原告]:
    没有。
    [18:19:59]
  • [被告]:
    没有。
    [18:20:06]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18:20:13]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我认为逾期办理房产证就是被告的责任,被告一直没有把证明把代办中心。被告说的家庭成员表,相关部门说的就是不让填写。卖房子的时候也没有让我填。承诺唯一住房的表格就让我写了一个人。被告说上边没有写子女信息是我的原因,不认可。办证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销售引导,说让我签就签什么。买房的时候我孩子就存在。不可能说没有孩子。被告说都是代办中心的责任,原告也不认可。
    [18:20:22]
  • [被告]:
    被告认为被告没有过错。原告在买房前提交的资料遗漏了子女信息。网签通过了,但是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遇到了一定的障碍。被告没有代为行使的义务。逾期办证代办机构有一定的责任,但是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原告遗漏子女信息。请求法庭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18:20:43]
  • [审判员]:
    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18:21:00]
  • [原告]:
    没有。
    [18:21:09]
  • [被告]:
    没有。
    [18:21:17]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是否可以调解?
    [18:21:20]
  • [原告]:
    同意。
    [18:21:29]
  • [被告委托代理人]:
    同意。
    [18:21:35]
  • [审判员]:
    由于时间关系,本庭不予当庭调解,庭后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做最后陈述?
    [18:21:40]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8:21:50]
  • [被告委托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18:24:07]
  • [审判员]:
    本案不当庭宣判,宣判日期另定。本庭笔录不当庭宣读,可于5日内查阅,双方当事人看笔录无误后签字。现在休庭。
    [18:24:20]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感谢本院书记员杨雅晴提供庭审记录,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
    [18:24:42]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8: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