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

承办法官

庭审原告

庭审被告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7月9日10时,昌平法院审理“声称按摩致加重病情 患者诉私人诊室索赔”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王宇新。
    [10:21:12]
  • [主持人]:
    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段先生诉称:2017年6月18日,段先生经朋友介绍去被告北京某健身中心的诊室接受治疗。按摩师孟先生没有看核磁片诊断,用手摸完说段先生是脊柱侧弯,并开始对其腰部进行按压治疗。当天晚上,段先生感觉腰部疼痛加重,并与孟先生联系,孟先生称是正常反应,需要继续治疗。段先生又连续治疗了两次后,腰部剧烈疼痛,无法下床。段先生便去医院看病,诊断结果为椎间盘纤维环撕裂,需要做腰间盘突出开窗手术。由于孟先生的误诊和错误按摩,7月4日段先生经历手术,并花费治疗费27919元。原告段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北京某健身中心赔偿医疗费27919元。
    [10:21:27]
  • [主持人]:
    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尹海萍独任审判,书记员盛楠担任法庭记录。
    [10:22:07]
  • [主持人]:
    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
    [10:22:29]
  • [审判员]:
    核实诉讼当事人身份:
    原告段某,男,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北京某健身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
    被告代理人孟某,健身中心经营者,住北京市昌平区。
    [10:22:42]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24:18]
  • [审判员]:
    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本庭公开审理原告段某与被告北京某健身中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尹海萍独任审判,书记员盛楠担任法庭记录。
    [10:24:31]
  • [审判员]:
    下面告知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对法庭组成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10:25:09]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10:25:2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
    [10:25:29]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0:25:39]
  • [原告]:
    2017年6月18日,段先生经朋友介绍去被告北京某健身中心的诊室接受治疗。按摩师孟先生没有看核磁片诊断,用手摸完说段先生是脊柱侧弯,并开始对其腰部进行按压治疗。当天晚上,段先生感觉腰部疼痛加重,并与孟先生联系,孟先生称是正常反应,需要继续治疗。段先生又连续治疗了两次后,腰部剧烈疼痛,无法下床。段先生便去医院看病,诊断结果为椎间盘纤维环撕裂,需要做腰间盘突出开窗手术。由于孟先生的误诊和错误按摩,7月4日段先生经历手术,并花费治疗费27919元。原告段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北京某健身中心赔偿医疗费27919元。
    [10:25:54]
  • [审判员]:
    被告方进行答辩。
    [10:26:0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一,原告患腰椎间盘突出症14年,这是医院诊断的。在这14年中原告做过几次按摩、都在哪里做过按摩,都不清楚。原告只是2017年6月来我这里做按摩,无法证明是由于我的按摩导致病情加重;
    第二,我是公共营养师并取得相应资质,我是有能力出具给原告的这些诊断结论;
    第三,原告要求赔偿,如果鉴定结果能证明由于我的按摩造成原告病情加重,我将承担我的责任。
    [10:44:40]
  • [审判员]: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和证明目的。
    [10:51:38]
  • [原告]:
    证据1、两份核磁影像报告,分别是2016年12月和2017年6月2照的核磁。我去被告处按摩时只是腰肩盘突出,按摩后变成椎间盘纤维环撕裂,我认为这是被告按摩三次的结果。
    证据2、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证明书中患腰间盘突出症14年是我当时向医生口述的。
    证据3、医院医疗费票据、公费医疗报销单,证明我手术时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医疗费为27000余元。
    证据4、医院病历,证明被告由于按摩给我造成损害,导致我住院进行手术。
    证据5、录音光盘及文字稿,2017年6月我去被告处按摩时的录音,证明我腰部的损害和被告的按摩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证据6、我和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证据7、证人李某的证言。
    [11:00:56]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11:18:0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对证据1、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每天拍片子都不一样,时间和上下午都有区别,何况是2016年12月3日拍的片子,2017年6月29日又拍片子,两个片子绝对不一样,这个期间出现了什么谁都不知道,2017年6月18日才到我那去,这个期间他去哪按摩了去干什么了都不知道。
    对证据2—4、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原告住院做手术治疗,与我无关。
    对证据5—6、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11:39:46]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进行举证,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和证明目的。
    [11:51:1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申请证人到庭作证。
    [11:52:41]
  • [证人1]:
    张某,男,户籍地黑龙江省。
    [11:53:50]
  • [审判员]:
    证人出庭是想证明什么问题?
    [12:06:58]
  • [证人1]:
    我是腰间盘突出患者,我经常去被告孟先生那里做按摩和推拿。
    2017年6月18日,我腰部不舒服就去被告处按摩,后来有两个女士搀扶着原告进来。由于原告腰部病情挺严重的,我就让他先按摩了。原告按摩时,我在被告处沙发坐着。
    [12:09:55]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是否有问题向证人提问?
    [12:17:04]
  • [原告]:
    6月18日我治疗的过程中你是否一直在场?
    [12:20:04]
  • [证人1]:
    我一直在场,在被告处沙发坐着。
    [12:21:46]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问题向证人提问。
    [12:25:19]
  • [审判员]:
    下面证人回答法庭提问,原告按摩完后身体状态如何?
    [12:25:41]
  • [证人1]:
    按摩完之后被告让原告蹲一下,原告状态挺好的,是自己走着出去的。
    [12:26:31]
  • [审判员]:
    你在场时,看到被告是怎么给原告按摩的?
    [12:29:50]
  • [证人1]:
    就是按摩和推拿的手法,揉肩部、腰部,具体的我没有太注意。
    [12:31:25]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刚才的证人证言发表质证意见。
    [12:36:07]
  • [原告]:
    不认可,我去原告处按摩时不是被搀扶着进去的,是自己走进去的。
    [12:46:3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认可。
    [12:51:20]
  • [审判员]:
    举证质证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询问。原告说一下去被告处按摩的过程。
    [13:02:05]
  • [原告]:
    6月18日上午我第一次去被告处按摩,按摩后回家无法散步了,于是我和被告联系,被告让我第二天上午接着去治疗。第二次和第一次的手法差不多,添加了拔罐和针灸,治疗后回家感觉更严重了。隔天去了第三次,和第二次的手法相似,回家后就不能下床了。
    [13:02:4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第一次治疗后,原告没有按我的要求去做。第二天原告主动要求我给他按摩,我就简单地做了一个驱寒、点穴拔罐,没有做针灸。第二次的点穴的穴位是环跳穴和委中穴,全部按摩时间15分钟,按摩环跳穴的手法和第一次不一样,第一次是用肘,第二次就是用大拇指。
    [13:09:00]
  • [原告]:
    不认可,是被告主动跟我说不能隔天了,让我第二天上午赶紧来。第二次治疗被告给我做针灸的针很长,我还跟被告说有些害怕针头。
    [13:24:46]
  • [审判员]:
    原告说一下按摩前后的身体状态。
    [13:26:40]
  • [原告]:
    按摩前我可以正常上班和运动,按摩三次后我无法下床、生活不能自理。
    [13:26:56]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原告第一次来的时候是两个人搀扶着,跨进我诊室门口12厘米左右的台阶。当时本来要给证人张某按摩,由于原告比较严重就先给他治疗的。第一次按摩时,他上床和翻身都很费劲,按摩结束下床后我让他蹲下试试,他蹲起三次之后自己走出去的。第二次和第三次按摩都是原告自己来的,自己离开的。根据我多件接触病人的经验,他腰部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13:27:49]
  • [审判员]:
    被告都给什么病症的患者按摩治疗?
    [13:31:1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有脚扭伤的、腰扭伤的、颈椎落枕的、胳膊脱臼的、腰肩盘突出的等等。
    [13:31:33]
  • [审判员]:
    被告某健身中心和孟某,都有哪些资质?
    [13:32:2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健身中心是有营业执照的,我个人有按摩师和公共营养师的资质。
    [13:33:56]
  • [审判员]:
    对于因为被告按摩而加重病情,原告是否申请鉴定?
    [13:34:38]
  • [原告]:
    申请鉴定。
    [13:35:31]
  • [审判员]:
    原告明确一下鉴定的具体内容。
    [13:36:01]
  • [原告]:
    原告腰椎间盘纤维环撕裂与接受被告的按摩是否有因果关系,并且对损伤参与度进行鉴定。
    [13:36:24]
  • [审判员]:
    鉴于原告申请鉴定,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
    [13: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