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

原告

被告
2018年7月19日15:15直播黄浦法院审理的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收看本期庭审网络直播。
    [17:05:00]
  • [主持人]:
    案情简介:原告称租赁被执行人所有的房屋并实际使用,故要求继续租赁法院所查封的房屋。
    [17:05:38]
  • [书记员]: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17:06:07]
  • [审判长]:
    现在开庭。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上海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吴某,汤某,张某,黄某,陈某,第三人上海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长王嵘,审判员唐建国,人民陪审员周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由审判长王嵘主审此案,法官助理于静,书记员汤志华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有下列诉讼权利及义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应当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当事人知道否?
    [17:06:51]
  • [原告]:
    清楚。
    [17:07:54]
  • [被告]:
    清楚。
    [17:08:05]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当事人对审判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17:08:11]
  • [原告]:
    不申请。
    [17:08:26]
  • [被告]:
    不申请。
    [17:08:31]
  • [审判长]:
    第三人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院今天缺席审理。
    [17:08:36]
  • [原告]:
    知道了。
    [17:08:50]
  • [被告]:
    知道了。
    [17:09:04]
  •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并归纳事实和理由。
    [17:09:09]
  • [原告]:
    1,判决撤销案号为(2017)沪0101执异某号的执行裁定书
    2,判决确认原告对上海市陆家浜路某弄某号底层车库东南角部分享有租赁权,并带租约拍卖。(租约价值约150万)
    3,案件受理费由各被告承担。
    2003.6.10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协议,货款关系转为借款,53万元,利息10%,2003.10.26房屋租赁合同,将涉案房屋出租给原告,年租金5.3万,租期20年,前述借款年利息折抵租金, 2013.10.27日第二次订立合同,三个月免租期,租金第一到第三年月租2万,4到6是2.1万,后面是2.13万元,约定租期十年从2013.10.27到2023.10.26。2014.10.26签了补充协议,免租期三个月变更。总共12个月的免租期,2014.10.27到2023.10.27共9年。第三人同意将本金和利息合计为58万元折抵租金,剩余租金在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在1年里面付清。2014.11.28补充协议,第三人同意原告转租并收取相应租金。
    [17:09:20]
  • [审判长]:
    原告方房屋何时开始使用?
    [17:10:18]
  • [原告]:
    2003.6.10开始。刚开始作为仓库使用,2014.11.28补充协议签订后开始分租。
    [17:10:28]
  • [审判长]:
    现在房屋使用情况?
    [17:11:00]
  • [原告]:
    还在租赁过程中。
    [17:11:06]
  • [审判长]:
    付款状况说一下。
    [17:11:16]
  • [原告]:
    2013.10.19支付了3万,现金支付
    2013.11.28支付了7万,银行转账
    2014.10.28现金支付65万
    2015.3.5现金支付10万
    2015.5.10现金支付8.46万
    2015.7.8现金支付6万元
    2015.7.8现金支付10万元
    2015.9.19银行转账3万元
    2015.9.21银行转账3万元
    2015.10.30现金15万元
    2015.11.7银行转账3万
    2015.11.8转账3笔各1万元
    2015.11.9转账4万元
    总共支付了162万4千600元。
    [17:11:25]
  • [审判长]:
    之后提出过案外人执行异议?
    [17:11:38]
  • [原告]:
    是的,不服裁决。
    [17:11:48]
  • [审判长]:
    房屋拍卖了吗?
    [17:11:58]
  • [原告]:
    有过2次,没有拍成。法院执行局先拍卖,后没有拍成,要求房客将转租的租金交到法院。
    [17:12:06]
  • [审判长]:
    问一下另外一个美容研究所的租赁合同你方知道吗?
    [17:12:19]
  • [原告]:
    和我们的租赁合同没有关系,美容公司在被告买下涉案房屋后就不做了,大概2003年不做了。
    [17:12:29]
  • [审判长]:
    被告意见?
    [17:12:47]
  • [被告]:
    被告一并陈述,不同意原告诉请。1,2003年和第三人签订20年租赁合同是虚假和伪造的,形式上和2013年签的合同是矛盾的,原告说的20年合同和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不符,两份判决,1个是一审,一个二审,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的事实和原告陈述不符。虚假诉讼应该予以制裁。
    2,原告交的租金都是未经确认抵债的,没有缴纳租金的直接证据,而且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涉嫌和第三人有转移执行财产和不履行债务的嫌疑。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能否成立都没有经过法律认定,租赁权不存在的。另外,房屋是在2008.1.4被法院查封的,原告是查封后签的租赁合同,还有一点,系争房产在2016.8.5法院指定由业主委员会保管和占有,租金都交到法院,由法院对债权人进行分配,原告对租金主张没有任何道理。是保管人实际占有和使用涉案房屋。
    综上所述,请求驳回诉请。
    [17:12:56]
  • [审判长]:
    何时申请执行?
    [17:13:35]
  • [被告]:
    2006年,具体案号记不清。
    [17:13:45]
  • [审判长]:
    判决后第三人有无履行过?
    [17:13:53]
  • [被告]:
    付过一部分钱款。
    [17:14:02]
  • [审判长]:
    原告方说一下判决书里面你方说2013年起租是何情况?
    [17:14:13]
  • [原告]:
    2013开始装修,花了100多万。2003年租赁合同有约定,租期后十年,租金以市场来定,之前和之后用途,包括租金约定都是按照2003年的合同来定的。
    [17:14:30]
  • [审判长]:
    举证质证。原告举证。
    [17:14:57]
  • [原告]:
    本案证据如下:
    证据一:借款协议书(2003.6.10)
    证据二:房屋租赁合同(2003.10.26)
    租赁合同补充协议(2013.10.27)按照2003年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签的补充合同
    租赁合同补充协议(2014.11.26)
    证据三:租赁合同补充协议(2014.11.28)约定了转租和收租的权利。
    证据四:批价单(收条):3万元整(2013.10.19)
    个人业务凭证:7万元
    收条:65万、10万、8.46万、6万、12万
    存款凭条:3万、3万
    收据:35万
    存款凭条:3万元
    ATM客户凭证:1万元、1万元、1万元
    存款凭条:4万元
    蔡某租金付款明细
    结清证明
    [17:15:10]
  • [审判长]:
    问一下收款人徐某是何情况?
    [17:15:37]
  • [原告]:
    当时是第三人法定代表人,租金打到他个人账户。
    证据五:房屋租赁合同(2015.6.16)
    证据六:租赁合同(2015.7.14)
    7:转租合同(2015.9.3)
    8联络函
    9行政裁定书,证明第三人将涉案房屋作为居住用途
    10执行裁定书
    11 活期明细查询单
    12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
    [17:15:51]
  • [审判长]:
    被告方质证。
    [17:16:09]
  • [被告]:
    1到3真实性不认可,13年的协议抬头合同,后面写补充协议,明显是后添加进去,有更改痕迹。
    4,真实性不认可,有些都是付给个人。
    5到7,真实性无法确认,签订时间都是发生在2015年以后,说明2003年不可能租。
    8,真实性不认可
    9,针对本案第三人,和本案无关。
    10,没有异议。
    11和12不认可关联性。
    [17:16:19]
  • [审判长]:
    被告方有无证据提供?
    [17:16:36]
  • [被告]:
    1,两份判决书
    2,2016.8.5黄浦法院的公告,法院将涉案房屋指定给某公寓业主委员会保管,2016涉案房屋已经腾空,由业委会占有和管理。
    [17:16:47]
  • [审判长]:
    原告质证。
    [17:17:07]
  • [原告]:
    1,真实性没有异议,被告要证明的事项和本案无关,这个案件是第三人与某公寓业主委员会的纠纷。
    2,真实性没有异议,原告认为是在没有对第三人与原告之前债权债务没有查明情况下的公告,我们认为应该在查明事实情况下再公告。
    [17:18:01]
  • [审判长]:
    公告日期?
    [17:18:44]
  • [被告]:
    2016年。
    [17:18:49]
  • [审判长]:
    在提出过执行异议之前有无提出过其他异议?
    [17:18:57]
  • [原告]:
    没有提过。
    [17:19:09]
  • [审判长]:
    何时知道拍卖?
    [17:19:18]
  • [原告]:
    记不清了。
    [17:19:27]
  • [审判长]:
    原告有无补充?
    [17:19:36]
  • [原告]:
    06申请执行,为何执行那么多年?
    [17:19:46]
  • [审判长]:
    告知和本案无关。
    [17:19:57]
  • [审判长]:
    被告有无补充?
    [17:20:15]
  • [被告]:
    没有。
    [17:20:30]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
    [17:20:37]
  •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辩论,请当事人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对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发表辩论意见。原告发言。
    [17:20:46]
  • [原告]:
    1,原告提供的证据来证明第三人和原告签订协议的合法性,每一份补充协议当中对先前合同做了变更,是按照2003年合同约定执行的,我方付了相应款项,对第三人的收款做了确认,原告认为和第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被告认为是虚假的没有证据,仅仅猜测没有法律依据,原告对外转租是最后一份补充协议约定的转租开始,严格履行合同。
    2,原告和第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案外人作为租客向原告支付租金也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有权收取租金,被告向法院申请第三人强制执行将该笔租金收取没有法律依据,该笔租金应该归原告所有,第三人和本案被告债权债务与本案无关。原告请求撤销执行异议裁定书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认为涉案房屋享有租赁权,如果拍卖的话也要带租约拍卖。
    [17:20:59]
  • [被告]:
    1,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其他诉讼有区别,案外人要对执行标的享有足够权利,一般我们说是所有权,本案人民法院执行的标的物权利人是第三人,原告不能要求停止执行
    2,租赁权是合同之债,合同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原告提供的20年租约合同和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完全不符,法院查明13年租赁才开始,租也就是说租赁合同是在被查封后签订的,按照生效判决确立的精神和原告提供的行政裁定书,涉案房屋除了做车库不能做其他用途,因此,即使2013年有合同也是无效的。按照法律规定,被查封的房屋对外出租产生的风险不能对抗申请执行人。
    3,原告没有提供直接证据证明缴纳租金,以未确认的债权折抵租金,有转移债权的嫌疑。2016年,房屋腾空,交给业委会保管。
    综上,要求驳回诉请。
    [17:21:34]
  • [审判长]:
    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17:22:09]
  • [原告]:
    1,当时车库没有查封。
    [17:22:19]
  • [审判长]:
    告知车库被查封有书面文书。
    [17:22:29]
  • [原告]:
    2,房地产公司出具办公使用。
    [17:22:39]
  • [原告]:
    补充下1,我们主张的是转租的租金,原告对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是享有所有权的,2,此前房屋是作为仓库使用,13年之后房屋租赁,表述为13年作为租赁是相符的
    3,被告认为原告和第三人签订的协议是无效合同,我们认为合同效力应由法院审理认定,没有法院认定情况下,推断为无效我们认为不能采纳,
    4,法院对涉案房屋拍卖情况,原告是在公告之后网站信息查询到的,原告在2014.11.28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对外转租是在法院贴出拍卖公告之前,法院也没有告知原告拍卖的情况,原告对拍卖不知晓,因此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之诉符合法律规定。
    [17:23:03]
  • [被告]:
    1,原告和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不是推断的,是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原告自己提供的行政裁定书,违反了用途。是无效的。
    2,拍卖都是有公告的,原告应该知情,而且都两拍过了。
    [17:23:20]
  • [审判长]:
    有补充意见,3天内书面提供。
    [17:23:32]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 。
    [17:23:43]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法庭现在征询当事人对本案处理的最后意见。原告陈述你方对于本案处理的最后意见。
    [17:23:55]
  • [原告]:
    申请诉请。
    [17:24:09]
  • [被告]:
    驳回诉请。
    [17:24:19]
  • [审判长]:
    邮寄判决书是否有异议?
    [17:24:50]
  • [原告]:
    没有。
    [17:24:55]
  • [被告]:
    没有。
    [17:25:04]
  • [审判长]:
    合议庭评议后依法判决,阅看笔录无误后签字。
    [17:25:09]
  • [主持人]:
    本期庭审网络直播到此,本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谢谢关注
    [17: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