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收看本期庭审网络直播。[15:24:14]
- [主持人]:案情简介:原被告由于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同意离婚,并就房屋均等分割达成一致,先由被告马某寻找买家,如三个月内无法达成交易,交由公证委托原告沈某负责寻找买家。现马某未根据承诺履行义务。故沈某诉至法院要求其享有房屋的一半房产价值175万元。[15:25:24]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15:26:17] - [审判员]: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沈某诉被告马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刘军独任审理,书记员马赛君担任记录。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的指导。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认为本案审判人员、书记员等与本案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双方是否申请回避?[15:26:50]
- [原告]:不申请。[15:27:22]
- [被告]:不申请。[15:27:28]
-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诉讼请求。[15:27:35]
- [原告]:要求原告享有本市陕西北路某弄某号房屋一半的承租权益,房屋由被告继续承租,被告按房屋评估的297万元的一半给付原告房屋折价款。[15:28:06]
- [审判员]:原告陈述事实与理由。[15:28:26]
- [原告]:同诉状。原、被告原系夫妻,2017.10.23经黄浦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的主文中对陕西北路房屋未予处理,但在调解笔录中双方约定房屋为省去评估费自,在离婚诉讼后自行处理,诉讼后双方未自行分割完毕,故起诉来院。[15:28:35]
- [审判员]:房屋情况?[15:28:52]
- [原告]:房屋于原、被告于2015.6.20通过购买方式获得承租权,实际出资是原告全额出资,但我方确认房屋的财产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承租人登记为被告。[15:29:01]
- [审判员]:被告意见?[15:29:15]
- [被告]:不同意原告诉请,因为2018.7.21房管部门发布了通知,通知的时间执行到2018.8.1,但2018.8.1按新规定执行,房屋在五年内不能买卖,我方现在无法进行买卖。我方对财产的性质及各半分割无异议,但被告现在没有钱款给付原告,如原告愿意给付房屋折价款,房屋可归原告或其亲属承租。原告所述的离婚及诉讼过程属实,但房屋购买时被告也有出资,房屋确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被告已经挂牌进行出售,但没有人购买。[15:29:25]
- [审判员]:除本案系争公房外,有无其他财产要求?[15:29:50]
- [被告]:我方曾在诉讼中提出反诉,要求上钢某村房屋产权变更至被告名下。[15:30:02]
- [审判员]:该房屋是否已经处理过?[15:30:22]
- [被告]:该房已经在离婚诉讼中进行了处理,执行中法院告知我方房屋产权的变更必须由原告申请,因法院无法执行导致产权无法变更,而且房屋还有贷款,贷款人为被告。[15:30:32]
- [审判员]:告知:本案是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你有财产要求的不存在反诉,而在本案中一并进行处理。[15:30:50]
- [被告]:明白。[15:31:03]
- [审判员]:告知:你提出的上钢某村房屋产权变更的要求,法院已经在离婚诉讼中已经对房屋归属及贷款的处理在调解书中文中进行了明确,你方现在提出的要求是执行范畴,本案中无法对该房屋再次进行处理,否则即成为一案两诉。[15:31:10]
- [被告]:知道。[15:31:28]
- [审判员]:出示证据:1、2017.10.23调解笔录;2、2017沪0101民初某号民事调解书;3、陕西北路某弄某号房屋的租用公房凭证及房屋评估报告;4、被告当庭提供的整治通知。[15:31:37]
- [原告]:对1-3无异议,对4,是今天才看到的,认为不影响我方的诉请。[15:32:37]
- [被告]:1-4真实性均无异议,根据证据4,房屋目前不能交易,不能差价换房,即房屋在目前的情况下不能分割,故法院不能予以分割。[15:32:46]
- [审判员]:事实与证据有无补充?[15:32:56]
- [原告]:无。[15:33:05]
- [被告]:无。[15:33:12]
- [审判员]:法庭调查至此,现进行法庭辩论。[15:33:16]
- [原告]:双方已经结束了婚姻关系,双方丧失了共同共有的基础,房屋一直由被告占有使用,即使按通知,房屋将来的权益也属于被告,而原告作为澳大利亚籍,无法获得房屋承租权,故要求原告获得房屋折价款。[15:33:35]
- [被告]:陕西北路房屋根据现在的国家规定,限制转让,不能差价办理,我方认为法院不能处理该房,待房屋能够出售时双方再按离婚诉讼中的约定处理该房。[15:33:46]
- [审判员]:法庭辩论至此,双方如有其他辩论意见,在庭后可以书面代理词提交,现陈述最后意见。[15:34:05]
- [原告]:坚持诉请。[15:34:16]
- [被告]:不同意原告诉请。[15:34:24]
- [审判员]:今庭审至此。本案择日作出宣判,现休庭,当事人阅看笔录无误后签名。[15:34:33]
- [主持人]:本期庭审网络直播到此,本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谢谢关注![15:3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