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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10:30,通州法院审理“承租鱼坑埋垃圾 未付租金被起诉”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然。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承租鱼坑埋垃圾 未付租金被起诉”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10:33:45]
- [主持人]: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10:34:26]
- [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10:34:50] - [审判员]:原告:陈某,男,1964年4月7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农民,住该村4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北京市通州区某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某村。
法定代表人:黎某,村委会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某,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10:35:26]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异议吗?[10:35:45]
- [原告]:没有异议。[10:35:56]
- [被告]:没有异议。[10:36:03]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经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陈某诉被告北京市通州区某村民委员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本案适用民事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由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徐宪龙独任审判,书记员杨小萌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权利:[10:36:22] - [审判员]:一)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就是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有权提出事实理由申请上述人员不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以上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10:36:37] - [原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10:36:51]
- [被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10:37:01]
- [审判员]:继续宣布当事人诉讼权利: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四)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五)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六)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在法庭上,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三)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10:37:19] - [审判员]:以上诉讼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10:37:31]
- [原告]:听清楚了。[10:37:41]
- [被告]:听清楚了。[10:37:58]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方请将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及理由向法庭进行陈述。[10:38:11]
- [原告]:诉讼请求明确为:1、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租金43.2万元及垃圾场场地基础建设费16.8万元;2、请求被告支付逾期违约金19.1844万元(16.8万元从2014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按日万分之三计算为7.3584万元;10.8万元从2014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按日万分之三计算为4.7304万元;10.8万元从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按日万分之三计算为3.5478万元;10.8万元从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按日万分之三计算为2.3652万元;10.8万元从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按日万分之三计算为1.1826万元);3、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5万元。事实和理由与起诉书一致,没有变更[10:38:25]
- [审判员]:原告,你的第二项诉求数额确定了吗?[10:38:37]
- [原告]:确定了, 就是诉状中的数,其中7.3584万元是场地基础建设费的违约金,之后的都是租金的违约金,具体计算明细同起诉状[10:38:53]
- [审判员]:被告,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意见。[10:39:07]
- [被告]:1、对于双方鱼坑租赁的事实,我方认可,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和各种事项,双方确实履行了各自的义务,但是我方一直没给钱,不是村委会不给钱而是村委会没钱,按镇政府要求,村委会支钱要专款专用;2、对于原告的第三项诉求,在合理范围内,我方同意适当的承担,但我方确实不是恶意的不履行。[10:39:21]
- [审判员]:被告,对于原告主张的第一项诉求,你有异议吗?[10:39:35]
- [被告]:认可,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当时确实是这样约定的,我方可以在适当的范围内承担。[10:40:00]
- [被告]:认可,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当时确实是这样约定的,我方可以在适当的范围内承担。[10:40:00]
- [审判员]:被告,关于原告主张的场地基础建设费的违约金,你有异议吗?[10:40:31]
- [被告]:认可这个计算标准,我方可以在适当的范围内承担。[10:41:00]
- [审判员]:下面开始举证、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陈述中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举证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各方当事人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举伪证。要当庭举出证明自己主张或反驳成立的证据,如举不出证据,将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10:41:20]
- [原告]:听清楚了。[10:41:32]
- [被告]:听清楚了。[10:41:41]
- [审判员]:首先由原告举证。请原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的编号、名称、来源、证明的事项及要说明的问题。[10:41:56]
- [原告]:1. 鱼坑租赁协议1分(原件),证明原被告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及相关的合同约定
2.情况说明1份(原件),证明村委会认可其所欠租金和场地基础建设费
3.委托代理协议书1份(原件),证明原告为此案聘请了律师
4.发票1份(原件),证明原告为此案付出的律师费[10:42:19] - [审判员]:被告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10:42:33]
- [被告]:证据1,真实性认可
证据2,真实性认可,该证据恰恰说明村委会虽然一直没有能力支付这笔钱,但是从没有否认涉案合同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且一直在积极的向镇政府申报这笔钱,并不是恶意拖欠
证据3,这是原告与案外人签订的合同,真实性我方无法核实
证据4,真实性认可,但是关于具体的收费金额,我方不清楚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关于该项费用,我方同意在合理范围内支付[10:42:53] - [被告]:证据1,真实性认可
证据2,真实性认可,该证据恰恰说明村委会虽然一直没有能力支付这笔钱,但是从没有否认涉案合同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且一直在积极的向镇政府申报这笔钱,并不是恶意拖欠
证据3,这是原告与案外人签订的合同,真实性我方无法核实
证据4,真实性认可,但是关于具体的收费金额,我方不清楚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关于该项费用,我方同意在合理范围内支付[10:42:53] - [审判员]:把证据1.3.4的原件退还给原告。[10:43:15]
- [被告]:好的[10:43:38]
- [审判员]:被告举证。请被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的编号、名称、来源、证明的事项及要说明的问题。[10:43:51]
- [被告]:2018年5月29日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原件),证明关于涉案的租赁协议,村民是知晓的,也同意支付相关费用,村委会也一直在为支付这笔费用而努力,并不是恶意拖欠。[10:44:04]
- [审判员]:原告针对被告提交证据进行质证。[10:44:17]
- [原告]:认可村委会包括村民代表关于涉案的租赁协议做过协商,但是该协议上记录的金额,我方不认可,该证据恰恰证明原告一直在为此事与村委会进行协调,但是一直没有解决,因此该证据的证明目的,我方不认可。[10:44:33]
- [审判员]:把证据的原件退给被告。[10:44:44]
- [原告]:好的。[10:45:00]
- [审判员]:原被告双方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出示吗?[10:45:15]
- [原告]:没有。[10:45:24]
- [被告]:没有。[10:45:32]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询问。[10:45:48]
- [审判员]:关于租赁协议,被告为什么没有在租赁协议上盖章。[10:46:04]
- [原告]:当时手续走的比较简单,村委会主任在协议上签字了,我就认为这是有效的了。[10:46:18]
- [被告]:2013年村干部跟原告协商这件事,当时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协议,但是确实有这样一个事情,村主任签完字以后,也没有盖章,这些年,原告一直在追这笔钱,村委会也认可这个事实。[10:46:33]
- [审判员]:原告,你从哪承包的鱼坑,你有承包协议吗?[10:46:47]
- [原告]:从村委会承包的,我向法庭提交一份承包协议(复印件)[10:47:02]
- [审判员]:被告,你看一下原告提交的承包协议,说一下质证意见。[10:47:12]
- [被告]:没有异议[10:47:34]
- [审判员]:原告,这块地现在在做什么用?[10:48:08]
- [原告]:垃圾填埋场。[10:48:22]
- [审判员]:原告,承包协议中有关于你租这块地用途的约定吗?[10:48:34]
- [原告]:有,农业用地[10:48:53]
- [被告]:因为村民有很多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没有地方放,当时六环修路的时候,堆放了大量的土,形成了这样一个坑。[10:56:51]
- [审判员]:原告,你跟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协议到期了吗?[10:57:17]
- [原告]:到期了,这块地目前是村委会在使用。[10:57:31]
- [审判员]:你们认为鱼坑租赁协议是有效的吗?[10:57:44]
- [原告]:有效。[10:57:57]
- [审判员]:原告,你建设的基础设施怎么处理?[10:58:08]
- [原告]:现在还没有处理,我们之后会进行协商。[10:58:22]
- [审判员]:原告,关于你的第三项诉求,原告是怎么给律师事务所交付的这笔钱。[10:58:35]
- [原告]:7月31日通过转账支付的。[10:58:50]
- [审判员]:原告,庭后向法庭提交律师费转账记录。[10:59:02]
- [原告]:好的。[10:59:26]
- [审判员]:原告,你之前为什么没有主张该项诉求?[10:59:39]
- [原告]:之前是另一个律师代理的这个案子,我接手这个案件之后,我认为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该承担律师费,因此增加了一项诉求。[10:59:57]
- [审判员]:关于事实部分,双方有要补充的吗?[11:00:18]
- [原告]:没有了[11:00:32]
- [被告]:没有了[11:01:26]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11:01:41]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执焦点,责任大小和适用法律等具体问题进行,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双方发表新的辩论意见。[11:01:54]
- [原告]:与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一致。[11:02:08]
- [被告]:与答辩意见一致。[11:02:17]
- [审判员]: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最后陈述,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原告方陈述最后意见。原告方的最后意见是什么?[11:02:32]
- [原告]:坚持变更后的诉讼请求。[11:02:47]
- [审判员]:被告方的最后意见是什么?[11:02:57]
- [被告]:坚持答辩及庭上的意见。[11:03:13]
- [审判员]:关于本案,你们可以协商吗?[11:03:24]
- [被告]:我需要向村委会进行汇报[11:03:38]
- [审判员]:双方私下可以进行协商,若达成调解方案可以告知法庭,本庭给你们组织调解。[11:03:54]
- [原告]:好的。[11:04:07]
- [被告]:好的。[11:04:15]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自即日起5日内可到本法庭阅看此次开庭笔录。双方当事人如对以上开庭笔录内容无异议请签字,如有异议,认为记录确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于庭下提出书面补正。现在休庭。[11:04:29]
- [主持人]: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11:04:48]
- [声明]: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