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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称员工仲裁时虚报工资 起诉要求无需支付工资差额”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单位诉称:被告员工在职期间,月工资为2500元,而其在仲裁申请中,称其月平均工资4600元,并依此索要未休年假工资、加班费、未签劳动合同工资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等,与事实不符。现原告不服仲裁裁决,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无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万余元。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14:51:34] - [书记员 张铁砾]: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14:52:16]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14:52:26]
- [双方]:听清了。[14:52:36]
- [审判长 李秀文]:(核实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4:52:43] - [双方]:无异议。[14:53:01]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此案依法适用普通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李秀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蔡爱华、王淑蚕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张铁砾担任庭审记录。
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申请回避的权利;
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双方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15:10:32] - [双方]:听清了,不申请。[15:11:06]
- [审判长 李秀文]: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15:11:14]
- [原代]:被告员工在职期间,月工资为2500元,而其在仲裁申请中,称其月平均工资4600元,并依此索要未休年假工资、加班费、未签劳动合同工资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等,与事实不符。现原告不服仲裁裁决,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无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万余元。事实与理由无变化。[15:11:23]
- [审判长 李秀文]:原告方诉讼请求有无补充、变更、增加?[15:11:41]
- [原代]:无。明确第一项诉讼请求为确认双方自2011年9月12日至2017年12月26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第二项为请求判令原告支付2011年10月12至2012年9月11日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为3万元(以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的工资总数为标准)。[15:22:18]
- [审判长 李秀文]:下面由被告方发表答辩意见。[15:22:32]
- [被告]:认可原告主张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也认可原告主张的数额。[15:22:40]
- [审判长 李秀文]: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出示证据,被告方质证。[15:22:51]
- [原代]:薪资表,证明双方自2011.9.12开始存在劳动关系,及2011年9月份至2012年12月份的工资情况。没有其他证据了。[15:23:00]
- [被告]:真实性认可,是我签字。[15:23:22]
- [审判长 李秀文]:被告举证,原告质证。[15:23:30]
- [被告]:我没有证据提交。[15:23:38]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事实部分有无补充?[15:23:44]
- [双方]:没有。[15:24:11]
- [审判长 李秀文]:能调解吗?[15:24:17]
- [双方]:可以。[15:24:26]
- [审判长 李秀文]:说一下方案。[15:24:32]
- [原代]:一、双方自2011年9月12日至2017年12月26日存在劳动关系,之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原告一次性给付被告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0000元整。[15:24:39] - [审判长 李秀文]:怎么给付?[15:25:32]
- [双方]:我们庭后协商。[15:25:39]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还有无补充?[15:25:46]
- [双方]:没有了。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15:25:53]
- [审判长 李秀文]:经本院主持调解,原告与被告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与被告自2011年9月12日至2017年12月26日存在劳动关系,之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原告一次性给付被告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0000元整;
三、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对上述协议有无异议?[15:26:00] - [双方]:没有。[15:27:15]
- [审判长 李秀文]:是否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签字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15:27:24]
- [双方]:同意。[15:27:46]
- [审判长 李秀文]:阅笔录无误后签字。[15:27:53]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5:28:01]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15:2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