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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9:30,昌平法院审理“被控争抢女友起冲突 男子持刀伤人被公诉”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王宇新。[09:30:56]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安某于2018年3月24日22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某楼梯间,因争抢女友的问题持刀将张某、刘某划伤。经鉴定,张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刘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2018年3月24日,被告人安某自动投案。[09:31:48] - [主持人]: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王莹独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杨晓燕、李启忠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王若雨担任法庭记录。[10:01:23]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10:05:44]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06:09] - [审判长]:查明被告人下列情况:
受审被告人安某,男,汉族,户籍地为黑龙江省。[10:07:00] -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受过审判或法律处分?[10:07:46]
- [被告人]:没有。[10:08:13]
- [审判长]:何时何地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10:08:23]
- [被告人]:没有。[10:08:46]
- [审判长]:羁押时间是什么时候?[10:09:16]
- [被告人]:羁押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10:09:22]
- [审判长]:逮捕时间、逮捕原因和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时间是什么时候?[10:10:12]
- [被告人]:逮捕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时间为2018年7月5日。[10:10:31]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83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安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一案。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王莹独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杨晓燕、李启忠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王若雨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柏江出庭支持公诉。北京明旗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金山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10:11:23]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10:11:58]
- [公诉人]:被告人安某于2018年3月24日22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某楼梯间,因争抢女友的问题持刀将张某、刘某划伤。经鉴定,张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刘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2018年3月24日,被告人安某自动投案。[10:13:33]
- [审判长]: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10:13:50]
- [被告人]:听清了。[10:24:11]
- [审判长]: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10:24:19]
- [被告人]:一致。[10:24:36]
- [审判长]: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适用法律有什么意见?[10:24:43]
- [被告人]:没有意见,自愿认罪。[10:24:57]
- [审判长]: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陈述。[10:25:15]
- [被告人]:3月24日当天晚上,我接到我女朋友电话,后来去了一个烧烤店,这期间被害人张某打来电话,电话中他无故骂我,我一气之下就过去找他了。找到被害人后,我说我不是过来打架的,我就是想问一下为什么骂我,后来我们就打起来了,当时是他们先动的手。[10:25:29]
-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10:27:46]
- [公诉人]:你跟被害人认识吗?[10:28:11]
- [被告人]:我不认识被害人,我女朋友认识,事发地点是被害人告诉我的。一开始我以为他没事骚扰我女朋友,是他让我去找他的。[10:28:29]
- [公诉人]:你把人划伤之后做什么了?[10:29:17]
- [被告人]:我在楼下等警察,当时一进屋就有人说报警了。警察来了,我就跟警察说自愿投案。我现在没能力赔偿,得等我出去才能赔。[10:29:49]
- [公诉人]:有无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10:30:40]
- [被告人]:没有。[10:36:51]
- [审判长]: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发问。[10:36:59]
- [辩护人]:你用的什么刀?[10:37:44]
- [被告人]:指甲刀上面带的一个小刀。[10:38:01]
- [辩护人]:你在看守所是否借过钱准备赔偿被害人?[10:38:26]
- [被告人]:当时在看守所借了钱准备赔偿被害人,后来借我钱的人家里有急事,又将钱要回去了。[10:38:42]
- [审判长]:现在回答法庭提问。你当时是自己去的吗?你女朋友和被害人张某是什么关系?[10:39:51]
- [被告人]:我是一个人去的,对方共有五个人,他们都住在那里,和我女朋友住在一个房间。当时我不知道我女朋友和被害人张某是什么关系,现在我知道了,他俩是前男友前女友关系。打架时,我划了被害人两刀,位置是胸部和手臂。当时他们把我打蒙了,我就伸手随便划的,具体划得哪里我是后来才知道的。对方有没有用工具我不清楚。[10:40:13]
- [审判长]:被害人刘某的伤是怎么造成的?[10:43:35]
- [被告人]:具体怎么划伤的我不清楚,当时我从楼梯上滚了下去,整个人都是蒙的。他的伤应该是我造成的。后来我在楼下等警察,主动投的案。[10:44:02]
- [审判长]: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举证,被告人质证,辩护人质证。[10:45:24]
- [公诉人]:证据1、被告人安某的供述;
证据2、被害人张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
被害人刘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
证据3、证人罗某、郭某、吴甲、吴乙、闫某、程某、郭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10:45:38] - [被告人]:没有异议。[10:48:49]
- [辩护人]:没有异议。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可以看出被害人张某和郭某是有过错的。[10:48:59]
- [公诉人]:证据4、书证、接报案经过、到案经过、病历、诊断证明、被告人身份材料;
证据5、鉴定意见、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照片。[10:51:35] - [被告人]:没有异议。[10:52:51]
- [辩护人]:没有异议。[10:53:03]
-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10:53:14]
- [被告人]:没有,不申请。[10:53:33]
-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10:53:42]
- [辩护人]:没有,不申请。[10:53:56]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10:54:07]
- [公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院提出公诉的被告人安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法庭审理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通过讯问被告人,证人证言,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充分证实本院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受到刑罚惩罚,希望法庭依法惩处。
2、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以酌定从轻处罚。[10:54:55] -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人自行辩护。[11:09:05]
- [被告人]:没有。[11:09:37]
- [审判长]:现在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11:09:55]
- [辩护人]:辩护意见如下:
1、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2、本案系偶发矛盾引起,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小;3、被告人如实供述;4、被告人自愿认罪;5、被告人没有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6、被告人案发后已经被行政处罚;7、被告人属于自首。 以上辩护意见恳请法庭予以参考并采纳。[11:11:15]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做最后陈述。[11:13:21]
- [被告人]:我以前当过兵,也受过教育,犯了这个过错,我也很后悔,希望法庭可以给我一次机会,让我重新做人。[11:13:49]
- [审判长]:现在休庭,何时宣判另行公告,把被告人带出法庭。[11:14:30]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王若雨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1:15:23]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1: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