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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收看本期庭审网络直播。[14:29:21]
- [主持人]:案情简介: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18日16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在上海市大丸百货某专柜,趁营业员不备之际,窃得一件价值14000元浅驼色大衣,后逃逸。同年11月20日上午,被告人陈某在上海市地铁11号线御桥站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陈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2018年1月4日,被告人陈某在家属帮助下向被害单位退赔赃款人民币14,000元。[14:35:47]
- [书记员]:现在宣读法庭纪律: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法庭纪律宣读完毕。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14:37:15] - [审判长]: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陈某到庭。告知:本案今天开庭审审全程录音录像。[15:21:53]
- [审判长]: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以前有否受过刑事处罚?[15:22:22]
- [被告人]:陈某,1986年7月8日出生于上海市,汉族,大学文化,原系中国某能源有限公司员工,户籍所在地本市上中路某弄某号某室,住本市御桥路某弄号某室;曾因犯盗窃罪于2016年4月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15:22:27]
- [审判长]:被告人,你于何时被刑事拘留和逮捕?最初羁押日期是何时?[15:23:31]
- [被告人]:2017年11月20日被羁押,当日处行政拘留15日,行政拘留届满后因本案于2017年12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15:23:38]
- [审判长]:被告人,本院向你送达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及补充起诉决定书副本你收到没有?是不是开庭前十天收到的?[15:23:49]
- [被告人]:都收到了。收到超过十天了。[15:23:59]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对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盗窃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15:24:08]
- [审判长]:现在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本合议庭由审判员吴明峰、人民陪审员徐国亮、徐红富组成,由吴明峰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周洁琼担任法庭记录。
今天出庭支持公诉的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袁雪娣。
今天出庭为被告人陈某辩护的是本院通过上海市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的徐丽锦律师。[15:24:22]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被告人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提出理由要求调换。
被告人陈某,你是否申请回避?[15:24:57] - [被告人]:不申请。[15:25:12]
-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15:25:20]
- [辩护人]:不申请。[15:25:28]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二、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三、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15:25:43] - [审判长]:被告人陈某,法庭宣布的上述各项诉讼权利,你听清楚了没有?[15:26:22]
- [被告人]:听清楚了。[15:26:30]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15:26:39]
- [审判长]:现在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15:26:48]
- [公诉人]:2017年10月18日16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在上海市大丸百货某专柜,趁营业员不备之际,窃得一件价值14000元浅驼色大衣,后逃逸。同年11月20日上午,被告人陈某在上海市地铁11号线御桥站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陈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2018年1月4日,被告人陈某在家属帮助下向被害单位退赔赃款人民币14,000元。[15:27:49]
- [审判长]:被告人陈某,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以及补充起诉决定书你听清了没有?[15:27:56]
- [被告人]:听清了。[15:28:13]
- [审判长]:起诉书指控是不是事实?[15:28:21]
- [被告人]:是事实。[15:28:29]
- [审判长]:公诉人现在可以就本案的事实向被告人进行讯问。[15:28:37]
- [公诉人]:在起诉书所指控2017.10.18在南京东路大丸百货某专柜盗窃为何当日没有交代。[15:28:45]
- [被告人]:当时有侥幸心理。[15:28:57]
- [公诉人]:在什么情况下交代?[15:29:14]
- [被告人]:在深刻反省。[15:29:21]
- [公诉人]:是不是在公安机关出具辨认笔录,监控等?[15:29:31]
- [被告人]:是的。[15:29:40]
- [公诉人]:以起诉书指控为准?[15:29:49]
- [被告人]:是的。[15:29:57]
- [公诉人]:你在漕宝路3366号七宝万科广场盗窃,为何时隔这么多才交代当初的盗窃行为?[15:30:12]
- [被告人]:侥幸心理,经过半年我深刻反省。[15:30:27]
- [公诉人]:是否还有其他犯罪事实没有交代?[15:30:35]
- [被告人]:没有。[15:30:44]
- [公诉人]:对于起诉书的盗窃事实包括盗窃地点,厂家,价格有无异议?[15:30:52]
- [被告人]:没有异议。[15:31:01]
- [公诉人]:关于家属帮助退赔的事实本人是否认可?[15:31:11]
- [被告人]:认可。[15:31:19]
- [公诉人]:发问完毕。[15:31:29]
- [审判长]: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15:31:36]
- [辩护人]:不发问。[15:31:47]
- [审判长]:被告人,法庭问你几个问题。[15:32:15]
- [审判长]:2件衣服如何处理?[15:32:21]
- [被告人]:游玩外出遗失(阿玛尼一件),还有一件大小不合身我丢弃了。[15:32:28]
-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向法庭举证。[15:32:38]
- [公诉人]:分组概述,分组质证。[15:32:46]
- [审判长]:被告人鉴于你对本案的事实没有异议,对相应的证据予以概述,分组举证,有无异议?[15:33:09]
- [被告人]:没有异议。[15:33:14]
- [辩护人]:没有异议。[15:33:22]
- [公诉人]:1、证人王某、卢某的书面证言。[15:33:29]
-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所宣读或出示的证据有什么意见?[15:33:48]
- [被告人]:没有意见。[15:33:56]
- [审判长]:辩护人对证据有什么意见?[15:34:04]
- [辩护人]:没有意见。[15:34:15]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5:34:25]
- [公诉人]:2、公安机关制作的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视听资料及截屏照片、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及证人卢某、施某的书面证言、辨认照片等。[15:34:32]
-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所宣读或出示的证据有什么意见?[15:34:50]
- [被告人]:没有意见。[15:35:00]
- [审判长]:辩护人对证据有什么意见?[15:35:08]
- [辩护人]:没有意见。[15:35:17]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5:35:25]
- [公诉人]:被害单位出具的价格证明、价格记录、失货情况说明;被害单位出具的收据及收款证明;[15:35:33]
-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所宣读或出示的证据有什么意见?[15:35:42]
- [被告人]:没有意见。[15:35:49]
- [审判长]:辩护人对证据有什么意见?[15:35:57]
- [辩护人]:没有意见。[15:36:05]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5:36:13]
- [公诉人]: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情况、调取的户籍证明、行政处罚记录、刑事判决书、释放通知书。[15:36:21]
-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所宣读或出示的证据有什么意见?[15:36:29]
- [被告人]:没有意见。[15:36:38]
- [审判长]:辩护人对证据有什么意见?[15:36:49]
- [辩护人]:没有意见。[15:36:56]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5:37:07]
- [公诉人]:被告人陈某的供述。[15:37:14]
-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所宣读或出示的证据有什么意见?[15:37:27]
- [被告人]:没有意见。[15:37:37]
- [审判长]:辩护人对证据有什么意见?[15:37:46]
- [辩护人]:没有意见。[15:37:52]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5:38:00]
- [公诉人]:举证完毕。[15:38:07]
- [审判长]:被告人,你有没有新的证据材料要向法庭提供的?[15:38:14]
- [被告人]:没有。[15:38:23]
-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证据要向法庭出示?[15:38:33]
- [辩护人]:没有。[15:38:40]
- [审判长]:法庭事实调查结束。[15:38:48]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15:38:55]
- [公诉人]: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已经证实了本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恰当,适用法律正确,足以认定。16680元,数额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追究其刑事责任,因系供述同种罪行,且罪行已经构成盗窃,2节犯罪事实都认定为坦白,可从轻处罚。退赔被害单位,且取得谅解,酌情考虑,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下,并处罚金。[15:39:03]
- [审判长]:被告人陈某,你现在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15:39:18]
- [被告人]:委托辩护人为我辩护。[15:39:29]
- [审判长]:现在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15:39:40]
- [辩护人]:罪名没有异议;被告人如实供述,从轻处罚;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被害单位损失,且取得谅解,大幅度从轻处罚;当庭认罪,从轻处罚;行政拘留15日,之后被刑事拘留,逮捕等措施,15天可折抵刑期。综上,认罪悔罪,退赔,被害单位损失得到弥补,家庭需要其照料。[15:39:47]
- [审判长]:公诉人现在可以进行答辩。[15:39:58]
- [公诉人]:量刑时候考虑其前科劣迹,希望其能真正吸取教训。[15:40:05]
-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新的辩解?[15:40:19]
- [被告人]:没有。[15:40:24]
- [审判长]:辩护人还有没有新的辩护意见?[15:40:32]
- [辩护人]:没有。[15:40:40]
- [审判长]:法庭已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已记录在案。辩论各方如果还有意见,可以在退庭后用书面方式提供给法庭。[15:40:48]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陈某,你最后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15:40:56]
- [被告人]:深刻反省,做一个合格公民,渴望早日回归社会,从轻处罚。我绝对不会再犯了。[15:41:07]
- [审判长]:现在休庭,合议庭将在对本案评议后进行宣判。[15:41:16]
- [审判长]:将被告人陈某带下候审。休庭。[15:41:24]
-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15:41:34]
- [审判长]:传被告人陈某到庭。[15:41:41]
- [审判长]: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法庭核实了本案的事实,并对本案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又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陈某构成了盗窃罪。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应依法对被告人予以刑事处罚。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陈某当庭认罪在家属帮助下对被害单位作了全额退赔,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现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陈某,刚才法庭作出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退庭后,被告人应当阅看庭审记录,如记载有差错或遗漏,可以要求补充或更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被告人,你听清否?[15:41:50] - [被告人]:听清了。[15:43:09]
- [审判长]:将被告人陈某还押。闭庭。[15:43:14]
- [主持人]:本期庭审网络直播到此,本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谢谢关注![15:4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