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法院大楼

审判员

原告

被告

庭审全景
8月13日14时,延庆法院审理“刘某状告某研究院 要求返还会员费”案
  • [主持人]:
    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关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本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延庆法院通讯员郭敏娜。
    今天我们将在延庆法院西街第四法庭公开审理“刘某状告某研究院 要求返还会员费”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本案的审判长。
    康峰,延庆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审判经验丰富,法学理论功底深厚。
    [13:57:09]
  • [主持人]:
    了解了本案审判员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刘某诉称:2015年7月,时年87岁的原告经被告研究院业务员介绍,办理会员卡入住研究院在延庆区的养老基地,支付会员会30500元。原告交费后,在延庆公司的基地住了21天。原告认为没有达到宣传的标准,因此和公司提出回家。原告共交费30500元,消费之后尚余24305元。在之后的两年多里,原告多次和研究院协商退费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会员费24305元。
    [13:57:19]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妨碍其他诉讼进行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者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像、录像;
    五、关闭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予以口头警告、训诫;不停劝告的,经审判者决定,可以没收录音、摄像、录像设备并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57:41]
  • [书记员]:
    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刘某,女,住北京市石景山区。(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某,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某技术研究院,住所地北京市延庆区某镇。
    法定代表人:陈某,财务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某,男,该技术研究院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男,该技术研究院市场部经理。
    [14:26:48]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宣读起诉状或口头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
    [14:39:08]
  • [原告代理人]:
    具体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返还会员费24305元。理由:原告单身,没有自己的住房,常年和弟弟居住,2015年7月,时年87岁的原告在家附近遇到了被告研究所的业务员,声称该研究所在延庆有养老基地,老人办理会员卡即可入住,不但各项条件好,还可以养生治病。原告本身是退休老人,工资比较低,但是考虑到身体原因,还是用多年积蓄交了30500元,办理了会员卡。原告缴费后,乘坐公司的大巴车到延庆公司的基地住了21天,期间对于饮食等方面不适应,且犯了一次高血压被送到附近医院急救。原告对被告服务不满意,认为没有达到宣传的标准,因此和公司提出回家,公司派工作人员坐大巴车将其送回。根据原告的会员卡记载,原告共交费20500元,消费之后尚余24305元。在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原告以及家人多次和公司协商,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该研究所退费,但是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14:40:04]
  • [审判长]:
    下面被告答辩。
    [14:47:32]
  • [被告代理人]:
    原告说饮食天天吃土豆丝不符合事实,我们院是包食宿,我们有一个月菜谱,菜谱是上墙的,食堂按照菜谱来做,住了很多老人,我们是注重搭配的。 我们收了3万元整,花费有原告本人签字,每天295元包含宾馆住宿,包括床单浴巾、洗漱用品,我们和会员有约定,按照每天四菜一汤标准,还有半小时按摩。原告居住21天,消费了6195元,剩余24305元。原告本人至今没有和我们联系,2017年12月我们接到石景山老龄委通知,才知道原告要退卡。原告提出退卡2017年12月,在接到通知前合同已经过期了,我们有约定合同期是2年。随着物价增加,我们承担不起这个费用。在过期情况下才通知我院,合同是2015年7月-2017年7月。合同也签订了卡是消费卡,不给退款。
    [14:47:46]
  • [原告代理人]:
    我们没有否定对方是四菜一汤,老人不吃肉,不吃葱蒜,即使有素的也不适合原告。原告就因为饮食上火了,就回去了,原告也到消费者协会、老龄会等寻求帮助未果。老人没有和被告直接联系。原告手里没有这些记录。老龄会接待原告时间记不清。
    [14:48:33]
  • [审判长]:
    下面法庭向当事人核实问题,希望你们如实回答。双方对签订的协议是否有异议。
    [14:51:02]
  •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4:51:20]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4:51:56]
  • [审判长]:
    原告居住21天,是否有异议?
    [14:52:12]
  •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4:52:30]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4:52:40]
  • [审判长]:
    被告做养生服务的地点在哪?
    [14:56:05]
  • [被告代理人]:
    在康庄。
    [14:56:42]
  • [审判员]:
    规模是怎样?
    [14:56:57]
  • [被告代理人]:
    原告到就进车站,我们拉到基地,我们会安排按摩调理。我们基地有500多床位。现在有200多人。
    [14:57:23]
  • [审判员]:
    被告是否接到除了老龄委之外其他的电话?
    [14:57:43]
  • [被告代理人]:
    我们没有接到过其他部门的电话,也没有接到原告本人电话。退款这种事我们愿意和本人谈。原告弟弟联系过我们,接到了刘律师的电话。是因为原告弟弟找到老龄委才知道的。可以长期在这里入住,也可以阶段入住。全国还有7-8家外地的养老基地。
    [14:58:09]
  • [审判长]:
    原告是连续性的还是阶段性入住?
    [14:58:27]
  • [原告代理人]:
    连续性。
    [14:58:43]
  • [审判长]:
    原告离开后有手续吗?
    [14:59:01]
  • [被告代理人]:
    有,老人有会员证。
    [14:59:17]
  • [审判长]:
    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权利。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出示证据,由被告进行质证,本庭进行认证。原告你有什么证据出示?
    [14:59:36]
  • [原告代理人]:
    证据1、会员证(出示原件),证明消费金额。
    [15:00:12]
  • [审判长]:
    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什么意见?
    [15:00:30]
  • [被告代理人]:
    没有意见。我们给原告退了500元。
    [15:00:51]
  • [审判长]:
    原告是否认可被告退给原告500元?
    [15:01:13]
  • [原告代理人]:
    这几天给原告打电话没打通,退了500元不知道。
    [15:01:29]
  • [审判长]:
    被告有什么证据要出示吗?
    [15:01:47]
  • [被告代理人]:
    证据1、协议书(复印件),证明我院与原告之间有约定。
    [15:02:02]
  • [审判长]:
    原告对该证据什么意见?
    [15:03:41]
  • [原告代理人]:
    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认可、关联性认可、证明目的也认可。但是其中格式条款应该重新去判定,第一条附件是价格的标准体系,第四条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退款。这两条格式条款对原告不利,应该是无效的。条例记录第三项:刘某某签了一个名字,用了括弧,对第一小项第二小项认可,对第三小项刘某代办,没有老人签字,暂时不予认可。
    [15:04:05]
  • [审判长]:
    请被告继续出示证据。
    [15:06:12]
  • [被告代理人]:
    没有证据了。
    [15:06:28]
  • [审判长]:
    协议内的附件,被告你们有吗?
    [15:06:51]
  • [被告代理人]:
    协议内的附件现在没有带,可以庭后提交。
    [15:07:11]
  • [审判长]:
    原告是否需要质证附件?
    [15:07:31]
  • [原告]:
    请求法院审查。
    [15:08:23]
  • [审判长]:
    消费精品排毒是赠送的吗?
    [15:08:38]
  • [被告代理人]:
    如果消费完,精品排毒是赠送给会员的。如果没有消费完,我们是不赠送的。
    [15:09:02]
  • [原告代理人]:
    关于精品排毒定价问题原告持异议的。是否经过物价局核准,漫天要价是欺诈。据老人回忆就是给吃了药,第二天问是否排便了。
    [15:09:21]
  •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辩论,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5:12:10]
  • [原告代理人]:
    关于21天食宿问题,原告同意扣除21天2195元食宿费。被告以自己名义与原告签订名义,享受B卡被告的中医服务。服务场所和被告地址不一致,原来是某疗养地,被告开展住宿经营应该有许可证,被告经营范围是居家养老,不能在外提供食宿。被告超出经营范围了,不能提供住宿,提供食宿价格是否经过了物价局核准,提供给老人的饮食不能满足原告生活需要。由上可见,被告提供协议履行对原告提供诸多不适,被告存在违约。原告认可21天食宿可以扣除,被告提供协议书的第一条,服务价格标准体系是自己制定的。老人说排毒过程过于简单,是否价值7千多元。被告的和解协议扣除违约金是没有依据的,被告没有提供相应的条件,协议书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协议书第四条、第六条这两条规定,是对方提供的,不利于原告。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属于无效条款。被告属于会员费余额应该属于不当得利。
    [15:12:46]
  • [审判长]:
    请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5:13:17]
  • [被告代理人]:
    原告提出养老范围,我们一直没有做过养老,我们没有超过经营范围。养老服务不包含按摩、调理。被告说我们排毒存在欺诈,签订会员前我们告知过,也标注过,不存在欺诈。我院到现在为止是给老人提供服务的,我们在协议中约定可以做到的。原告单方面提出退卡,给我院造成一系列麻烦、一系列费用,给我们企业受到损失。我们收取费用不是非法所得。我们考虑原告年龄已高,我们扣除相关费用。原告说我们是养老院,我们不是养老院,我们院有正式牌照,我们经过工商局批准的。我们是养生院。我们场地也经过特行批准的,也有许可证,也有营业执照。
    [15:13:46]
  • [审判长]:
    协议书约定起诉至海淀法院,为什么没有在海淀法院起诉?
    [15:14:15]
  • [原告代理人]:
    没有拿到协议书,不知道约定管辖事情。
    [15:14:27]
  • [被告代理人]:
    同意延庆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在海淀起诉过,后来撤诉了。我们认为履行合同在延庆,同意在延庆审理。
    [15:14:52]
  • [人民陪审员]:
    精品排毒是花费完钱就可以做还是去了就可以做?
    [15:15:50]
  • [被告代理人]:
    只要不牵扯到退款,早排晚排无所谓。会员把钱给我们后,才允许会员做排毒。
    [15:16:09]
  • [人民陪审员]:
    精品排毒就做一次吗?
    [15:16:25]
  • [被告代理人]:
    是的。
    [15:16:37]
  • [审判长]:
    原告还有什么新的辩论意见?
    [15:16:54]
  •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5:17:06]
  • [被告代理人]:
    被告还有什么新的辩论意见?
    [15:17:30]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5:17:45]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调解,根据法律规定,调解是案件的程序,你们同意调解吗?
    [15:18:55]
  • [原被告]:
    同意调解。
    [15:32:40]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双方核对笔录无误后签字确认。
    [15:36:19]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此次直播得到了市高院老师的指导、帮助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感谢延庆法院康雪峰提供技术支持,感谢周鑫担任直播记录。
    欢迎您继续关注延庆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庭审直播节目,感谢您的关注,再见!
    [15:39:24]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5:40:04]